最新矿长岗位职责制【精彩6篇】

发布时间:

矿长岗位职责制 篇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令、决定,以及矿行政和职代会的决议,对全矿行政工作负全面责任;

2.根据公司规定的职权范围,负责矿领导班子建设、人员编制和行政机构的设置、调整、聘用和解聘本矿中层领导干部;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对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违纪事件组织追查,制定防范措施,签署重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意见,对本矿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负责;

4.掌握全矿开拓布局,协调各生产环节和采掘比例关系,抓好重大生产准备,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效益计划和市场的要求,组织编制本矿远景计划和年度、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定期检查和部署生产和经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生产和效益指标;

6.严格财经纪律和经营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审查、批准各项费用的支付计划,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7.组织开展质量达标活动,搞好标准化建设,确保矿井达标; 8.抓好技术创新,积极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搞好挖潜、改造、更新工作,不断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和劳动效率;

9.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和科、队长会议,研究和贯彻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10.抓好职工生活福利,不断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和劳动条件;

11.支持工会、职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

12.协调和处理好企业与地方关系,签署矿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决定对外的重大行政问题。

13.组织职工群众切实做好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生产副矿长的岗位职责

1.协助矿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矿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矿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安全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安监处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松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副矿长(安监处分)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科室)、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3、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人员的业务保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

4、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5、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7、每旬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安全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8、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9、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10、及时监督煤矿进行“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的落实。

11、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12、监督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13、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演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14、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1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机电矿长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运输工作。

2、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及事故隐患,督促相关科室,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

3、参与审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审定机电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矿井机电设备的购置、改造、大修中长期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审核各种机电报表。

4、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文件的要求,组织机电工程设计、大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机电安全措施或审查上报工作,参与水平延伸设计、采区设计、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等、提出机电安全方面的审查意见。

5、及时调查、分析、发现矿井机电方面的技术问题、提出、落实解决方案。组织召开机电专题会议。

6、指导机电部门、队组编制实施机电技术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机电方面的技术水平。

7、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

8、参与各类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审查、上报机电运输事故报告。

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决定。

2、早晨八点前参加安全碰头会,对特殊环节,变化环节和重大安全隐患排除作业提出技术要求。

3、对全矿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制定和审查全矿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

4、编制科技进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科技队伍 建设,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5、组织编制和审查矿井地质勘探计划和设计,地质报告以及矿 井建设,技术改造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组织研究解决合理开发资源,采掘衔接,合理集中生产,煤炭深加工等重大技术问题。

6、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并检查记录瓦斯, 水害, 火灾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技术措施落实进度。

7、组织技术开发,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组织科技交流和技术攻关;开展技术更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新装备,新材料。

8、组织定期召开技术工作会议,组织业务副总工程师解决各方 面的重大技术问题,提出矿井技术管理,技术开发及科研成果申报等 方面的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安排有关部门实施。

9、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和雨季"三防"技术工作,组织编制 "一通三防"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现场指挥"一通三防"重大安全 隐患的排除工作。

10,审签新增作业项目和补充在用作业项目设计,规程,安全 技术措施,审签通风瓦斯日报表。

矿长助理兼通风区区长

1、主持通风区的全面工作,对本区、队实施监管,并对其行为结果负责。

2、负责组织通风区安全、生产、成本、质量标准化建设指标的分解、督促、考核。

3、负责组织通风工程计划、“一通三防”措施、灾害预防预处理计划的实施。

4、负责组织通风区劳动组织、劳动定额、规章制度、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上报审批。

5、负责通风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工作。

6、负责通风区管辖范围内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

7、按时参加各种安全会议、严格贯彻落实矿级会议决议、精神。

8、通知通风区内人员的培训工作。

9、负责通风区材料的审批、瓦斯报表、通风报表的审核。

10、负责通风区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

11、积极参加班前会议、坚持跟班作业。

12、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1、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成本、投融资、预算、会计核算及监督、财务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2、主持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程序,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3、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拟订或规划资金筹措和资本运作方案;

4、组织拟定公司年度预算大纲及财务预算,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核融资计划,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6、组织编制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等;

7、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并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8、参与集团重大投融资决策,优化资本结构和资本配置;

9、审定财务、会计、审计等财务负责人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事项;

10、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关系。

矿长岗位职责制 篇二

矿长、副矿长职责

一、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整个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原则,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煤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决定,加强对全矿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必要的安全工作机构。

三、负责主持制定煤矿安全工作计划和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四、对矿山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五、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六、坚持每旬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和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月召开一次员工会,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七、对各工种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考核和奖惩。认真贯彻经常教育、三级培训和广泛宣传的原则,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

八、加强煤矿内部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并按比例提取安全技措资金,不断改善煤矿安全生产装备和管理水平。

九、做好职工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设备、物资的供给,按时发放职工劳动报酬。

十、组织做好煤矿的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十一、每季必须书面向公司上报一次全矿综合情况(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生产、安全矿长职责

一、协助矿长抓好煤矿全面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主管召开每周的生产工作例会。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等各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三、协助矿长作好召开月、季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逐条贯彻落实。

四、组织制定并落实本矿生产管理各项职责、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充实修改完善,适应生产工作需要。

五、协助矿长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整改。

六、定期组织分析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

七、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八、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矿山灾害预防和应急计划。

九、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十、检查组(井)长职责履行情况和管理工作情况。

十一、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指挥不利、设备陈旧落后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十二、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当生产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首先服从安全,发现危急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的,立即下达停产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十三、对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工人无章可循、管理混乱、安全技术措施不当造成重大人身、设备事故负责。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机电矿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管理机电和运输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负责机电方面和运输方面与井下生产安全协调,监督井下机电设备运行实况。

三、负责采购矿井所需机电设备,如掘进机、采煤机、通风机、刮板输送机等

四、管理地面绞车房、工作面绞车及各种机电设备

总工程师、技术矿长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负责组织编制巷道大修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计划。

二、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井巷修复安全技术措施。

三、负责组织探索和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的支护手段在井巷支护中的应用,解决三软巷道和高应力巷道中的支护难题。

四、在考虑井巷布置时,要将井巷布置在岩性好,不受采动压力影响的层位中,避开在三软围岩及应力集中区域布置井巷。

五、负责组织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必须大力推广使用锚注支护工艺和跨巷道回采技术。

六、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立健全井巷施工质量监管体系。

七、对生产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要拿出解决办法,并负责组织和督促实施。

八、在上述职责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巷道修复工作受到影响,矿井巷道状况长期没有好转,甚至出现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威胁矿井安全的情况时,将追究其责任。

九、掌握主要通风系统井巷的支护状况,断面大小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巷修副总、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要求和督促安排处理,并追踪检查处理情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和矿井通风的安全。

十、如果是因为检查不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没有重视、没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解决或视而不见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通风系统不稳定、影响矿井通风安全,将追究其责任。

矿长岗位职责制 篇三

安 全 矿 长 工 作 职 责

安全矿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首先从其岗位职责来界定,然后从其没有履行好职责而受到的责任追究来看其具备的工作职责。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科室)、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第3条 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人员的业务保 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第4条 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5条 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6条 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第7条 每旬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安全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8条 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第9条 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主导意见。第10条 及时监督煤矿进行“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的落实。

第11条 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第12条 监督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第13条 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的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14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6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7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矿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8条 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科室)的设置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不适应工作需要,未及时向矿长提出建议的,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19条 未按规定主持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全监察工作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的,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未履行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燃发火、水害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责任,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3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4条 未及时监督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落实的,安全矿长负重要责任。

第25条 未严格审查、及时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安全矿长负重要责任。

第26条 未及时监督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矿长负重要责任。

第27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安全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8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安全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9条 在分管科室领导人员负直接责任的事件中,安全矿长负领导责任。

第30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矿长岗位职责制 篇四

副矿长岗位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开发矿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色金属矿山生产技术规程》,协助矿长全面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采掘,加强矿山生产、技术管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好矿产资源。

2、严格执行国家“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技术方针,遵守“由上而下、由两冀向中央,贫富、大小、厚薄兼采”的开采原则,协助矿长搞好矿山设计工作。

3、根据总体部署,编制年度采掘技术计划。

4、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方法,降底矿石的贫化损失。

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确保矿山生产任务完成,通过现场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进行技术评价,提高设计质量和管理水平。

6、参与矿山工程的预结算工作。

7、负责开拓工程的塌方、空区处理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8、负责采矿及井下小矿体、残矿的回采管理工作。

9、收集与生产有关的各类资料,及时建立健全各类生产动态管理图表和台帐。

10、协助矿长,认真抓好矿区的安全环保工作,抓好队伍建设,加强人员管理。

11、根据矿山生产需要,填写采购清单,并作好后勤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矿长岗位职责制 篇五

机 电 副 矿 长 岗 位 职 责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矿井机电方面的各项管理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矿长的指示、决定。

4、负责机电设备及运输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等管理工作。

5、负责所分管的机电部门、区队及全矿的机电管理工作。

6、负责机电配件、材料的计划、督促落实采购工作。

7、负责微机网络、自动化办公、指挥调度系统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8、对采剥和主要运输设备及时提出中、小修及大修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落实,保证全矿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9、搞好分管单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研究工作,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转。

10、定期召开机电系统专业会议和组织机电设备大检查的布置总结工作。

11、搞好协作关系,顾全大局,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矿长岗位职责制 篇六

机电矿长岗位职责

1、机电矿长对本单位机电、运输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

2、机电矿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机电运输专业知识,切实保证本单位供用电的安全、可靠、稳定以及运输系统的可靠。

3、积极配合公司领导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4、积极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5、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7、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

8、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9、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

10、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11、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有关

隐患。

12、负责组织编制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13、根据煤矿的总体规划,进行机电、运输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等,审核各种机电报表。

14、参与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

15、保证煤矿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

16、必须尽职尽责,减少、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7、指导、实施机电技术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技能水平。

18、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方面的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

19、参与各类机电运输事故的追查处理,审查、上报机电运输事故报告。

20、完成好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电矿长岗位标准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指令、指示、决定、传达安全会议精神,协助矿长具体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和各生产系统中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按照规范组织有关机电方面的技术改造、设计、安装、维修和检查,及时编制、贯彻和落实各项机电安全技术措施;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制定的《技术管理责任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定期对各种机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查、试验、维护和更新;

4、组织、参与重大机电事故的处理、故障排除和事故分析,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抢救与处理;

5、不断完善低压供电系统中的三大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设备设施,确保井下各采区低压设备设施的防爆率达到100%;

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业务保安和岗位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机电)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类技术性检测、检查制度。

7、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8、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9、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

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公司技术部 2014年11月27日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6篇《最新矿长岗位职责制》,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更多实用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339 10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