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的工作职责【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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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找出工作中的成功与失败、经验与教训,实事求是地总结去年的情况。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10篇《民政工作的工作职责》,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民政工作总结 篇一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xx镇坚持紧扣全县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环保、拆迁拆违、美丽乡村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奋力拼搏。截至5月底,全镇共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4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5亿元,财政收入5980万元。

一、抓扶贫,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落实扶贫政策,精准扶贫脱困。截止20xx年5月,xx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为210户475人,其中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161户357人,未脱贫贫困户49户118人,全镇贫困户发生率0.45%。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扶贫成效。今年3月份,分2批次对140余名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实用技能培训,激活他们就业新动能。成立扶贫档案巡查专班,逐村逐户查漏补缺、完善档案资料,为脱贫攻坚完美收官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全力开展“百企包百户”活动。自20xx年5月份活动启动以来,累计向全镇107户建档立卡户220人资助44万元,安排10名建档立卡户就业。成立镇村两级爱心协会,先后筹集援助资金40多万元,累计帮助千余户贫困家庭。

该项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市各大媒体均予以报道,《河北日报》《学习强国》都予以刊登,上级扶贫部门正将此项工作当做先进典型予以推广,这也是今年全镇最大的工作亮点。

二、抓环保,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大力整顿清理散乱污企业。全镇共有企业1038家,其中涉气企业379家,机加工企业659家,对违规生产企业零容忍,已对相关企业采取断电停产等措施,至今已取缔片非法刷漆喷漆企业10余家。二是开展污染源普查。730家企业信息准确无误地收集完毕。三是开展砂石料场、煤场、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非法散煤点全部取缔清理;砂石料场全部办理营业执照,设置围挡和苫盖,有立筛的砂石料场进行登记备案;畜禽养殖企业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备案。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做到农作物秸秆、垃圾、杂草树叶等一律不准焚烧。

三、抓基础,打好乡村振兴翻身战

一是推动产业兴旺,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截止目前,全镇流转土地14998亩,流转率48.2%(超额完成县下达的流转任务)。二是扭住关键重点,建设幸福美丽乡村。今年以来,清理垃圾50余吨,完成厕所改造707座(高于全年任务量),种植苗木7000余株。文化站被市县确定为重点迎检单位,代林村国防文化广场被命名为沧州市国防教育基地。全镇有2个村被评为省级文明村,3个村被评为市级文明村,3人荣获沧州好人荣誉称号,1人荣登中国好人榜。三是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深入推行“三议一行一监督”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地促进村级事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抓安全,做好社会稳定持久战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我镇共检查各类企业460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共90余处,现均已整改完毕;与17个村委会及所有企业签订《xx镇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依法取缔非法加油点2处(小李庄马占坤加油点、小姜庄天龙物流)。二是网格化监管工作。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建立了安全生产网格化台账,明确了各网格长、副网格长及网格员,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漏一个村、不漏一个行业、不漏一个单位。三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了企业复产复工隐患排查,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油气输送管线、加油(加气)站等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执法检查活动,确保了全镇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扶贫工作再加强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任务目标,持续提升脱贫质量,全年计划脱贫55户。二是环保工作再提高狠抓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全面深化水环境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确保水质质量达标。三是信访稳定不出事。确保全年特别是“十一”国庆期间的社会稳定。四是美丽乡村再提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老沧盐路的排水工作。

总之,我们将举全镇之力,集全镇之智,只争朝夕不懈怠,夙兴夜寐谋发展,不遗余力地完成好各项任务目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国72周年,谢谢大家。

民政工作总结 篇二

我乡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西食安委的悉心指导下,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使全乡居民用上放心的食品。现就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乡立即成立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袁勇担任组长,副乡长陶红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包村工作组长和村书记组成。对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作出部署,并要求各村组、单位积极配合,按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既分工,又合作,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20xx年新春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乡政府制定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值班表,落实值班制度。同时要求各企业和单位在双节期间加强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求值班人员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

三、加强协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双节期间组织对辖区内农家乐和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车间进行卫生检查;

2、组织人员对各农家乐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厨房进行卫生检查,并检查其进货渠道、台账记录及工作人员健康证。要求农家乐及食品生产企业保持整洁卫生,进货渠道必须正规,食品储存要规范,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民政工作总结 篇三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山西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XX市民政局的统一安排,XX县民政局于2019年5月圆满地完成了对20xx年6月30以前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重点部署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是民政部门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其向着健康方向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XX县民政局领导对此项工作始终给予了高度重视。一是局里为搞好20xx年度的年检工作专门召开了局务会,确定了一名副局长专门分管年检工作。二是按照市局的安排,结合实际,及时地起草了20xx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并将文件及时发往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时地对全县的年检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

二、集中学习,领会精神

按照全县民间组织年检通知精神,组织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民间组织的负责人集中进行了学习讨论,主要学习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山西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暂行办法》。通过学习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年检通知上来,统一到法律法规上来,参加学习的业务主管单位领导和社团、民非负责人都一致表示要按照文件要求,按照年检程序规定,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年度检查工作。

三、按照程序,严格审核

年检工作开始之后,根据调查了解掌握的情况,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都站在讲政治和维护稳定的高度、加强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效地开展了年检工作,各社团和业务主管单位先后将年检报告书及时报回县民政局,对照年检规定,对各社团的年检报告书进行了反复审核,经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审定之后,17个社团和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规定,通过了年检。因特殊原因撤销2个社会团体和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检,我们认为大多数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业务主管单位都能按照规定,按照各自的章程,依法开展活动,但是,也存在个别单位不重视此项工作的表现,需要今后进一步加以改进,从而把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篇四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半年我县民政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动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继续开拓创新,推动我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幸福始兴作出新的贡献。刚才,肖欣局长作了工作总结和布置,肖局长的讲话符合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符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各位副局长将在会议的下半节将就分管的工作作具体安排,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上半年我县民政工作成绩明显,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过去的半年,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抗灾救灾、维护稳定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在面对自然灾害和困难、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建设幸福始兴中做出了积极贡献。突出表现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第五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四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深入推进,拓展了扶贫济困的新渠道。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双拥优抚安置三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抗冰雹洪灾取得阶段性胜利;社会组织、社区管理与服务、专职社会工作在改革中发展。此外,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老龄工作、婚姻登记、收养管理、殡葬改革等取得新成效。

总之,过去的半年,我县民政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县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在座各位,并通过大家向全县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推动我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民生保障工作是党和政府最关注,社会各界最敏感,困难群众最急需的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所以,做好民政的每项工作都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县、镇民政部门要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突出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推动我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来说,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改善民生力度,提高民生保障能力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促进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高民生保障能力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持保障力度,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要巩固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双拥优抚安置三大保障体系的保障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农村和社区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努力抓好低保救助与五保供养、灾民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的相互配套,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增进军民团结,密切军民关系。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一站式”服务模式,继续做好优抚对象相关服务工作。二要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全面启动和推进城乡综合减灾工作,下半年要出台救灾救助应急预案,推动全县救灾减灾工作的发展;要健全灾害救助制度,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强化抗灾、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减灾;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未雨绸缪加大救灾工作力度,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要为灾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要积极争取资金帮助灾民重建家园。三要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复员退伍军人上访问题,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提高社会管理能力

社区是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社会工作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工程师。一是继续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示范点工作。去年我县城北社区、澄江社区被评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要更加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探索发挥基础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作用的新手段,建立行政管理和自治管理相配合的良性互动社区管理新体制。为全面开展我县农村社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二是注重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要指导民间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引导民间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三是推动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慈善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发展慈善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要努力营造“人人行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此外,要大力推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要继续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的经营管理,加大乱葬乱埋问题的查处力度,巩固火化率,确保“火化率不掉下来,新坟不冒出来”。要继续加强老龄工作,努力营造全县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推动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要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提高地名信息服务水平,创建平安边界。同时,要进一步推进我县民政信息化建设,提高民政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民政事业发展的活力

要转变观念,敢于创新发展,从法制高度解决民政工作的保障机制问题,要加强执法工作,在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上下功夫,提高民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要凝聚力量,共谋发展。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服务对象也涉及到社会各阶层。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民政工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献爱心、解难题。要加强上下衔接、横向沟通以及部门协作,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有关政策信息,争取更大支持。要与相关县直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主动衔接、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对上争取支持、对下指导帮助的工作。要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做好各项民政工作,队伍建设是关键是保障。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民政工作队伍。要切实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同志们,民政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民政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生态幸福新始兴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篇五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是一次重要的年初工作部署会议。全市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与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召开,把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提要求,充分体现了局党组对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根据会议的安排,全市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x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x年纪检监察工作。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等会彭市长、洪局长还将作重要讲话。

一、关于省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一)中共益阳市第四届六次纪委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

x年2月4日,中共益阳市第四届纪委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市纪委书记程纪龙作了工作报告,市委书记马勇在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了x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部署了x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今年突出抓好八项重点工作: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五是强化教育和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七是切实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八是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会议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强化责任,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x年2月4日,省厅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强在全省民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作报告。会议回顾总结了x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分析了x年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任务,要求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狠抓监督、办案、行风和自身建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在加强监督上下功夫,在改革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建设人民满意的阳光廉洁和谐民政。

二、关于全市民政系统x年纪检监察工作

x年,按照年初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全市民政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围绕落实民生搞好监督检查,推动我市民政实现科学发展,为建设阳光民政、廉洁民政、和谐民政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全力服务民政工作大局。围绕民政中心谋划工作、统筹工作、优化工作、推动工作,做到民政工作延伸拓展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推进跟进到哪里。一是根据民政资金量大,投放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市局先后对全市救助、优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x年度市本级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及三级备案制度在县(市、区)的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总结经验,找准差距,从制度上、从更高层面了解研究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办法和措施。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纪检监察搞好牵头协调,基本上保证了四条硬措施在民政系统的落实。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民生热点问题,加强民政行风建设。根据省厅行风建设工作的要求,转发了《湖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县(市)认真自查、自评、自纠,并采取问卷调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多方位征求意见。10月底,与省厅一道,重点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社会比较关注的婚登机构和殡葬行业两类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开展了专项检查。三是主动参与中心工作,加强重大事项监督。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了局里重大资金分配、重大设备采购、办公楼装修、机关工作人员招考、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考察等工作,较好地履行了监督服务职能。尤其加强民政在建的和准备立项的工程项目规划立项的监督;加强对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的监督;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工程项目建设依法合规进行。

(二)着力夯实反腐倡廉基础。按照基础先行的工作理念,打基础,利长远,求实效。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市局根据局党组成员分工调整情况,及时修订《益阳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组织各处科室与直属单位分别向局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并完善了《财务会审联签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资金备案制度等各项制度和规定。二是丰富了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形式。根据市监察学会的年初安排,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开展了以“构筑勤廉民政”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深入广泛地发动干职工投入“构筑勤廉民政”的大讨论中,从思想上进一步筑牢了干职工反腐倡廉的防线,收到各类征文30多篇,并收录成集;不定期地组织干职工开展了多次学习,如市委书记马勇在市委四届四次全会上关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讲话、余长明厅长在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发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全省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讲话等内容,并根据市委、市纪委的统一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洪孝文为全局干职工和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上了一堂《统筹抓好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全力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廉政党课。通过以上学习,提升了干职工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工作中树立了良好的作风,在生活中规范了言行举止,推动了工作的发展。三是认真开展小金库清理和厉行节约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将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和小金库清理工作纳入今年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民主生活会内容,成立了局厉行节约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厉行节约的总体目标、措施和要求。通过从严控制会议、接待费支出、出国经费、车辆费用和加强对用水、用电、用气设施的维修管理,确保了全年支出总额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三)全面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民政部门既有自身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也在全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大局中承担了重要的职能。按照市纪委的分工,市局转发了市纪委《市直责任单位贯彻落实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对涉及我局的2大项、5小项工作制订了落实方案,进行了责任分解,并多次召开民间组织管理局、基政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一是切实规范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将行业协会的清理整顿列为x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清理票据,规范收费,改革由市民间组织促进会代领代缴票据的办法,交市非税局管理,减少了中间环节,堵塞了漏洞,提高了管理效率。二是严格年检,规范管理,规定行业协会做到了“四脱钩”的,才能达到优秀标准;对“脱钩”工作不做出任何安排的,作出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并责令整改。三是强化监管,督促整改。指导制定整改,参加换届会议,指导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合4个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区)”的申报工作,对各区县(市)村务公开目录进行了收集并汇编,推动村务公开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进社区试点工作。为适应社区建设形势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经努力争取,x年赫山区新市渡镇养民山村成为全省两个廉政文化进农村社区的试点村之一,通过开展各项廉政文艺汇演、建立廉政教育基地、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活动,促进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省厅的充分肯定。

四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认真落实市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一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队伍,为开展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加强思想建设,提高主动履责意识。结合今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局纪检监察室对干部的学习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的要求,把理论素养和能力的培养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请人讲课等多种方式学习。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提高纪检监察队伍规范办事能力。在信访举报件的处理上,市局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做好登记、转办、核查落实工作。各处(科)室及各区县(市)对监察转办的信访件均能做到认真负责、准确及时地调查核实和回复。今年以来共接待处理信访23余人次。对群众投诉和信访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处理、个个有回音。

回顾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事情多,工作忙,但通过大家的努力,成效好,影响大。在此,我谨代表市局纪检组向各位付出的艰辛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x年全市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及措施要求

x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狠抓监督、办案、行风和自身建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在改革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通过注重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注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注重锻造队伍,提升素质,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阳光廉洁和谐民政。

(一)深入学习贯彻省、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保证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民政民生政策的落实。对民政纪检监察工作来说,首要任务就是全面贯彻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两型社会建设、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不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市委、市政府政令畅通,确保市局党组的决策要求落到实处。

(二)继续抓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要进一步落实湘民办[20xx]52号文件,切实加强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讲的四条明确的意见。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情况下,市州对县市区的管理责任没有变、监督责任没有变、责任追究没有变,市州对县市区民政资金的监管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进一步规范三级备案制、集体研究制、专项监察制、专户核算制、情况通报制及限期整改制等硬措施在市(县)的强力推进,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要突出抓好民政资金的执法监察工作。

(三)全面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民政行风。各区县(市)要切实把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要根据评议工作实际,不断充实内容、细化标准、创新方法,拓宽途径、完善制度,使民主评议活动常评常新。按照省里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今年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配合相关业务科室,细化不同窗口行风建设标准。二是选择1—2类窗口单位试点,稳妥地推行网上评议行风活动。今年省厅将确定几个窗口示范单位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授牌奖励。春节后,各区县(市)纪检监察部门就要摸底申报。三是开展“阳光救助”行动,配合开展救助对象的大普查,进一步摸清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的底数,宣传有关社会救助政策,开展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化建设。

(四)抓好廉政文化进社区试点工作的提质扩面和宣传工作。今年的主要任务是推介宣传试点工作经验,扩大廉政文化进社区的民政品牌影响。要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提高全民反腐倡廉意识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城乡社区工作的各个方面,发挥城乡社区在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

(五)履行民政部门在反腐倡廉大局中的职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重抓好以下工作: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大力整治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打牌、赌博、违规投资入股等突出问题;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根据分工,继续抓好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紧密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

(六)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市县民政机关建设的始终。继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和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要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创新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把规范机关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摆在更重要的位置,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工作、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形成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真正发挥制度在预防和治理腐败中的治本作用,有效压缩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的空间,降低产生腐败的机率。

x年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本次会议精神,结合民政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齐心协力,狠抓落实。

一要注重惩防结合。惩治和预防二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预防是假设人是理性的,可以通过教育、制度、监督,提高人的道德感,激发人的自制能力,达到对腐败现象的免疫,可以说,没有预防社会就没有向心力。惩治是假设人有时会有非理性的举动,不惩治不足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可以说,没有惩治就不能对腐败分子产生威慑力。要重点查办民政资金管理使用领域、民政各类项目执行和建设领域及福利彩票发行管理领域等三个重点领域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要发挥制度建设在防治腐败中的治本作用,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一项突出任务,加快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腐败制度和惩治腐败制度,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化水平。要牢牢把握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确保制度建设与中央部署要求以及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相一致,与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相适应,与推进科学跨越、富民强市的思路举措相配套,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要求相响应。

二要注重改革创新。今天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新事物层出不穷的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和手段也要创新,只有这样才能跟上纷繁变化的形势,提升我们的工作水平。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要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之中。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带着责任和感情与群众打交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坚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要大力推进工作理念思路创新,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创新,超前谋划、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开拓创新;要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三要注重完善自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机制,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条件。纪检监察干部要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和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从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注重才更要注重德。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协调、查办案件、应急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更要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保持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人生观,保持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做到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要注重学更要注重干。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变化快,出台的相关法规制度多,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全面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的要求。要定期开展一些务虚和调研活动,加强对民政纪检监察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但更要注重做,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执行力。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大胆负责,旗帜鲜明地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要注重形更要注重实。把形式和内容紧密结合,通过鼓舞人心的主题活动凝聚人,又要服从服务反腐倡廉建设大局,把求实效摆在第一位,少换口号,少变频道,不玩花拳绣腿。

谢谢大家!

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篇六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民政工作成绩,分析面临的形势要求,确定明年工作任务,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20xx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加强法治,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基本民生持续改善。国务院作出了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部署,明确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转发了九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意见。民政部协商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申请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等政策措施,出台了养老服务金融支持与创新,养老服务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中央企业支持公益慈善,慈善表彰奖励宣传,鼓励募用分离等政策文件。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地民政部门着力建制度、补短板、兜底线,提高了保障标准与水平。截至11月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439元、255元,同比增长9.5%、14.7%,比“”末增长了74.9%、117.9%;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98元、139元,同比增长12%、15.8%,比“”末增长了57.7%、87.8%。前三季度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4550万人次;有442.7万户次家庭获得临时救助,每户次平均救助水平867.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5883元、4388元,同比增长14%、14.1%,比“”期末增长了99.3%、108.8%。启动5次救灾预警响应和20次应急响应,转移安置受灾群众637.2万人次,高效应对了波及我国西藏地区的尼泊尔特大地震、云南沧源地震、新疆皮山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河北、湖北、海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社会救助法规规章。广东出台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安徽、贵州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天津、浙江、江苏、湖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老年人服务保障法规规章。

二是相关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供政策建议,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文件,中办印发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会同中组部印发了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联合国家档案局出台了《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大力推广政社互动、“三社联动”,促进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联合卫生计生委推动建立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协调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执法、审计、评估等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行业标准,推进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有8个省份依法有序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47,429人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证书,全国持证社工突破20万人。福建出台了行业协会发展促进办法。湖北、重庆出台了志愿服务条例。

三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组织抗战老战士、英烈子女代表参加纪念活动,走访慰问境内外部分抗战老战士、老烈属,给5万多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突出了崇尚、捍卫、学习、关爱英雄的主旋律和伟大民族精神、抗战精神。公布了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和10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隆重举行第二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接安葬仪式,会同朝方举办开城、安州志愿军烈士陵园修缮工程竣工仪式。协助开展国家公祭烈士活动。推动了我在俄罗斯、老挝、缅甸烈士纪念设施修建。出台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政策,统一了待遇标准。出台了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会同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会同总参谋部制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完善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强了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能力建设,组织了军供区域保障演练。残疾军人、“三红”、“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比平均提高20%,比“”末增长了110%;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同比增长48%、41%,比“”末增长了110%、16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安置对象达到908万人,比“”末增长了44%。联合举办军民迎新春茶话会,增强了双拥工作氛围。修订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考评办法,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山东、贵州、大连等地出台了优抚安置法规规章。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审核上报国务院批准了35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地领导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开展了“地名的故事·那些历史那些乡愁”系列报道和“寻找最美地名”活动,规范了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完成了津冀线等14条省界联检任务。协调做好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地界线有关工作。明确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照料安置工作要求,规范了滞留人员机构托养工作,加强了受助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和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制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条件,印发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基本完成了对1994年以后纸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印发了《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畅通了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的收养渠道。开展了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文明有序。稳妥做好“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及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相关善后工作,湖北、湖南、天津等地紧急动员、快速反应,加强服务保障,有序进行善后处理工作。辽宁出台了公墓管理规章。

今年是“”时期收官之年。今年的成绩,建立在多年不懈努力的基础上。“”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民政事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这是民政改革不断深化的五年。我们协助召开了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明确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一统四分”的职能定位。施行了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实现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由城乡有别到城乡一体、由计划安置到扶持就业的历史性变革。推进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启动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了社会组织政社分开、依法自治。推进了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了“救急难”综合试点、农村住房灾害保险试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名地址库试点,推进了部省合作和民政改革创新观察点建设,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拓展了路径、提供了示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4项部本级审批事项和1项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调整烈士评定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为其他权力事项,实施了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和经营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先照后证”改革,取消假肢和矫形器制作师准入类职业资格限制,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释放了发展活力。

这是民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的五年。我们配合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修订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设立了烈士纪念日。提请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28个政策文件,出台了20件部门规章、7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通过立法创制,强化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法制支撑,确立了“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健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建立了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规范了弃婴收留抚养工作,拓展了孤儿保障范围,强化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动惠民殡葬政策从少数省份发展到基本覆盖低收入群众。我们把立良善之法、管用之法摆上突出位置,完善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提高了民政法律制度的执行力。推进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试行了部权力清单制度,实现了依法设权、照单行权、权责统一,正确履行职能。维护法制权威,部里依法作出了142件行政复议决定,全国共查处1.5万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支持省级民政部门普遍设立了法制机构。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民政法律制度的社会知晓率明显提升。

这是民政发展规划发挥牵引作用的五年。我们编制实施了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综合防灾减灾等国家级专项规划,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规划、福利彩票规划和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积极参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实施了综合性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通过规划的有力实施,民政工作保障条件明显加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民生福祉显著提升。与“”期末相比,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救灾等民政事业费从1606.1亿元增加到3265.5亿元,增长了103.3%。中央预算内投入各类规划136.3亿元,比“”增加105.9亿元,增长了348%。全国养老床位数预计达到669.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预计达到30.3张,比“”期末增长70.2%。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8万张,比“”期末增长了31.1%。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从“”期间的3455亿元增长到“”期间的8600多亿元,增长了148%。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1.9%,比20xx年增长了22%。社会组织从43.5万个发展到63.8万个。民办社工机构达到4600多家,增长了23倍,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广泛开展。争取中央财政集中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30亿元资助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投入20.4亿元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投入6亿元支持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协助落实福利企业退免税322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投入68.19亿元实施散葬、零散烈士墓、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争取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实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累计拨付90亿元。中央财政为中西部1096个多灾易灾县购置了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展到19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了6551个,灾害信息员扩展到68.25万人。社工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大爱之行”社工服务项目,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志愿服务示范项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等深入实施。支持西藏、新疆、四省藏区和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扎实进行。部本级中民北京养老服务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二期工程、减灾小卫星星座建设等项目进展顺利。

这是民政综合能力不断提升的五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作风不断改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选拔了68名领军人才,建立了3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3.57万人次,部本级开展教育培训800余期。加快了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优抚四级联网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建设与应用。增强了民政统计服务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的作用。部本级实施国家科研项目30余项,获得科研经费支持近2亿元。加大了正面宣传,健全了新闻发布等制度,妥善处理了舆情事件,建立了包含“两微一端”在内的全媒体格局。基层民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地以落实国发〔20xx〕45号文件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通过增加编制、购买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基层民政机构和服务力量。民政领域国际合作及涉港澳台交流合作成果显著。与29个国际组织、36个国家建立了多双边合作机制,在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实施合作项目154个,引入境外资金2.28亿元,支持了民政事业发展。成功主办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联合救灾演练、第八次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联合举办了东盟地区论坛救灾演练、第六届南南学习论坛等重要国际活动,扩大了民政对外开放与经验分享。

在充分肯定民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有些业务领域、有些工作项目相对滞后,个别的甚至严重落后;部、省两个层面制定的诸多政策中,有的缺少刚性措施,有的缺少操作性,有些政策落实得不及时、不得力,没有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民政权力运行和资源分配的规范化、透明度不高,有些地方和基层单位公开办事不够,出现了个别腐败案件,产生了一些优亲厚友、“人情保”等违规问题;有些业务领域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有些民政干部素养、能力欠缺,不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有些民政部门安全管理意识差,有些民政服务机构设施落后、管理不严,导致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人身事件,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以来的民政工作成就,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多更好地惠及了人民群众,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民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纵深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脱贫攻坚进入冲刺期,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挑战亦前所未有。我们要正确认识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民政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一)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去年,基于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党中央作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对民政工作而言,新常态既增加了一些约束条件,又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经济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放缓,难免会影响民生保障投入,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增长的质量效益,又可能增加民生保障资源。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难免会带来权力、利益的调整变化,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但实现发展动力转换,释放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又可能达到更好地发展和利益的普遍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难免会产生劳动力结构变化,社会抚养比失衡,增加家庭和社会养老服务负担等问题,但采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又可能增加老年人消费,发挥老年人社会参与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保障工作和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在五大政策支柱论述和部署中,明确要求社会政策要托底,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要趋利避弊、因势利导,积极作为、量力而行,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在基本民生保障上,要坚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避免过度福利化,把救助政策、福利政策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普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提高保障效率。要加快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工作,普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对象审核审批的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精准实施保障制度,用好有限的保障资源。要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兜好各自保障之底。对各类困境儿童和城市“三无”人员,要稳妥出台新的保障政策,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在社会治理创新上,要将对社会组织规范登记管理为主,转向规范登记管理和激发活力、发挥积极作用并重,将城乡社区发展民主自治为主转向发展民主自治和增强自治服务功能并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为慈善事业重要主体、社会自我调节关键载体,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的自治与服务功能,把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之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互助服务的有机结合、共同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多受益。

(二)用新的发展理念推进民政事业。xx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五大发展理念既各有侧重,又相互依存、融汇贯通,既有理论创新意义,又有实践指导作用。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来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要善于创新驱动。把创新摆在民政事业发展的核心位置,贯穿于政策创制、资源配置、督促落实、能力提升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断推进相关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和持续动力,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完善有利于创新的人才培养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形成鼓励探索、宽容试错、全员竞相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紧密联系群众,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积极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把群众的需求、制度的缺陷、工作的短板、舆论的批评当作存在的问题、发展的要求,列为调研课题,安排政策项目,制定工作举措,在发现问题中明确具体工作方向,在解决问题中实现民政事业发展。要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维护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和道德底线的事件。要加强科学统筹。统筹兼顾是唯物辩证法在发展上的科学运用,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要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意识,既做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和发展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又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和相关社会治理工作来促进经济发展。要加强区域统筹,鼓励东、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四大板块”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各自优势,在民政改革发展上各展其长,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推进城乡统筹,统筹制定城乡基本民生保障政策,统筹部署城乡社会治理创新,统筹完善城乡民政工作机制。要强化民政内外统筹,坚持近期筹划与长远谋划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借鉴相结合,不断增强民政发展动力,不断壮大民政资源,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xx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20xx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完善面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等作了部署。为此,现有大多数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方,要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到20xx年全部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xx多万贫困人口实行兜底扶贫。要依靠各级政府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落实对所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给予财政补贴并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的政策。要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要创新慈善事业发展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增强工作合力。

(四)发挥党建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履行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发展的思想武装和政治保障,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善始善终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铭记于心,刻印于脑,全面领会,自觉执行。要统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依靠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在业务工作中贯穿党建意识,尤其是在基层群众自治、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中,要尊重党委工作部门的指导作用,配合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编制发展规划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切实起好步、开好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减灾救灾工作。协调制定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方案。协助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推进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等环节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常态减灾与应急救灾相结合,推进多灾易灾的地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推动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创建1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举办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谋划“十三五”时期社会救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制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政策。推动救助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快制定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方案,指导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扶贫线的地区逐步提高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继续推开救急难工作。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量化调整,强化收入核对机制实施,推广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救助保障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研究老年人照顾性政策,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推动落实医养结合、金融支持等政策,指导地方加快出台老年人“三项补贴”福利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监管办法,落实年度报告、综合评估等制度。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制定加快康复辅具业发展的意见和加快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推进建立假肢师和矫形器师职业资格制度。协调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协助制定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制度。拓展新型捐赠方式,推进慈善超市、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引导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攻坚。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制定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健全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指导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研究建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目录。推动街道管理服务体制创新,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协调制定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工作,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网络社群社团健康发展等政策文件。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指导地方开展脱钩试点。研究制定章程示范文本、选举工作指引,协调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公益捐赠物资进口免税等政策,推动税收优惠试点工作。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探索建立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年度报告制度、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认定和监管制度。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组织代码制度,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结合登记、年检、评估、培训等环节,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协调制定为老服务、农村留守人员服务、禁毒戒毒、职工帮扶等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定加强社工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继续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出台社工服务机构基本规范。继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持续实施“三区计划”,启动实施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专业社工服务国家支援计划。制定《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完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

(七)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强化大局观念,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及裁军30万重大决策。协助制定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规范伤亡评定、两参人员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协助举行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烈士仪式,公布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研究制定《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启动第二批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及其他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精心做好第三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迁葬回国工作。推动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加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增强军供区域保障能力。开展第十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

(八)区划地名工作。协助出台设立县级市标准、设区标准和有关程序。健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调整效果评估。制定完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配套办法,加大业务指导和质量管控力度,确保完成年度40%、总量80%的普查任务,同步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出台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的意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推进有关地名文化遗产确认工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以农村为重点加大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力度。制定界线界桩设置与维护、界线详图等行业标准,完成冀晋线等13条省界联检任务。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组织开展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纪念活动。深化殡葬行风建设。研究制定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相关善后政策。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控。落实无户口长期滞留人员户口办理政策。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启用全国救助寻亲网。协助制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摸底排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尤其是乡镇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动部门间婚姻信息核证共享,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度。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颁证工作。依法规范华侨收养,加强收养能力评估。整合升级打拐解救儿童寻亲等平台。

(十)福利彩票工作。加强对福利彩票工作的领导,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运行。加强技术研发,优化游戏品种结构。改进市场运行机制,拓展销售渠道。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开设公益金资助项目集中展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公开透明,提升品牌形象,健全“阳光福彩”长效机制。

在确定和实施上述十个方面任务的同时,要加强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推进民政改革。要增强改革意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和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以信息共享、技术革新为手段,推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婚姻登记信息核证、对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民政对象精准识别、民政工作规范管理水平。要统筹推进救急难、儿童福利、农村社区建设、社工人才等试点试验,扩展民政服务设施的社会功能,发挥部省合作的引领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区域先行、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提升。要深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减灾、老龄、社区建设、双拥、退役士兵安置、地名、平安边界、流浪救助等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强各级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央层面,要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协调编制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等重点专项规划,配合编制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统筹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民政标准化、福利彩票、民政立法等规划。各地要加大力度、争取支持,努力将民政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中央层面规划与地方规划的有机衔接,保证中央层面规划有依据、有支撑、能落地。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根据需要扩大规划编制领域、数量,增加含金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且民政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发展指标应高于全国水平。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组建精干队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研究论证、主动沟通协调,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要加强民政法治建设。配合出台慈善法,协调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大部门规章、部门联合规章制定力度。指导有立法权地方的民政部门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快实行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办事,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探索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和民政法治建设专家库。研究制作一批执法法律文书制式文本,研究建立民政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报告制度。继续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注重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制定《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四是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对重要法规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开展督促检查。创新方式,在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民政经费落实等工作的检查中,加强随机抽查方式应用;在有关民政政策执行,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民政试点试验、示范创建,有关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等方面,视情开展第三方评估。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专业组织、行业组织、两会代表委员、新闻记者等参与检查评估工作。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接受部里督查和组织对本区域落实有关工作的督查,增强政策落实效果。

五是要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强化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强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事件。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相关院校加强民政职业教育,推进专业化能力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壮大各类人才队伍。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运用。加快推进金民工程一期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建立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和民政大数据应用中心框架,开展“互联网+”在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殡葬服务、婚姻收养、区划地名、志愿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行动。开发应用民政统计APP,增强统计服务功能。深化国家人口库民政业务领域应用。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民政干部媒体素养。积极推进民政信访法治化改革,做好民政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全面落实部省合作重点事项,推进援藏、援疆、定点扶贫等工作。加强外事和涉港澳台事务管理与服务,积极开展多双边机制下民政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采取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教育培训,依托基层组织体系等方式,延伸民政工作臂膀,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四、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

这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结合进行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近期,国务院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行动计划》,并即将发布《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要提高认识,积极落实。

近年来,在民政部高度重视和民政系统共同努力下,民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制定了《民政标准化“”发展规划》、《民政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了标准化试点示范,出台了百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了民政产品和服务,提升了民政管理水平,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在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民政服务对象的肯定。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民政标准化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同一些部门相比总体上还处于落后状态。主要是:标准化意识总体不强。部分领导干部标准化工作意识淡薄、能力欠缺,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不够,多数民政业务领域还没有形成标准体系。标准数量较少,供给不足。不仅与工信部、环保部等拥有几万项标准的“大户”相比严重落后,就是与人社部等与民政业务性质类似的部门拥有上千项标准相比也差距较大。特别是保障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较少,个别业务领域标准存在空白。标准结构有待优化,质量有待提高。已有的标准中,技术类标准多,管理服务类标准少,推荐类标准多,强制类标准少,养老、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备受社会关注的业务领域少标甚至无标可依。部分标准老化严重,近一半标准的标龄达5年以上,近15%的标准标龄达20xx年以上,与实践发展明显脱节。有的标准文本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标准贯彻实施力度较弱。已发布的标准很多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真正得到执行。标准化工作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多数地方民政部门没有列支专项经费、配备工作人员,缺乏保障激励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标准不断从生产领域、经济方面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以及政府管理中拓展。同样,标准在民政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明显,成为与法规、规划、政策同样重要的工作手段,同样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要依靠标准化实施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政策。标准是法律法规政策的细化和延伸。保障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或基本生活,既要靠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对象范围、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工作主体,也要在对象认定、服务提供、流程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对微观性、技术性、定量性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才能够有效实施。要依靠标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民政各类标准尤其是管理服务标准,将广大干部职工的实践经验集成、提炼,以标准形式予以固化、付诸实施,能够增强民政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依靠标准化防范民政工作风险。民政领域发生一些事故事件的重要原因是相关标准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留下惨痛教训。加强标准化建设,既是民政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也是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要依靠标准化实现民政部门政府职能的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趋势。标准作为一种市场衡量尺度和监管依据,日益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规制手段。民政部门已取消多项行政审批,在逐步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过程中,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可量化、易操作的工作规范,并依据标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才能转变好、履行好政府职能。

为尽快解决民政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适应民政事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取向、超常规的措施,推动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会前,部里会同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对民政标准化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政策措施,并将民政标准化工作纳入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安排之中。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抓好《意见》的实施。

第一,加快民政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编制《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专项业务标准化规划,构建科学合理、功能完备的民政标准体系。调动部直属机关和地方、政府和社会、专家学者和一线实务工作者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救助服务、康复辅具、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标准,争取在几年内快速增加民政标准的有效供给。部本级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尚未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先行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机构)标准;在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特点,探索制定更具针对性、先进性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机构)标准。同时,要加强标准复审工作,对标龄超过一定年限、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标准,及时进行清理与修订,尽快解决标准老化问题。

第二,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要实现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必须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在标准的制定修订上,要通过招投标、定向委托、主动认领等竞争性方式加快制定修订工作;可以探索一项标准任务多途径委托的工作机制,优中选优,确保标准文本质量。在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建设上,既推动在民政各业务领域普遍成立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又鼓励现有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根据业务需要,成立若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还可以探索秘书处分设机制,鼓励竞争,增强动力和活力。在标准化工作手段上,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修订周期,建立标准文本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增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三,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都可以是民政标准制定修订的承办主体,要充分发挥这些主体参与民政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标准制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基层单位和一线管理、操作人员对具体标准内容、技术参数的确定更有发言权,要善于根据他们的实践体会研制标准,善于支持基层单位制定企业(机构)标准或参与地方以上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要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制定地方标准或企业(机构)标准,并将其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转化为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直接承担研制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工作。要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发展团体标准的要求,自主制定和发布民政范畴团体标准,供有关社会组织选择和采用。要鼓励民政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显著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同时,支持民政标准走出去,转化为国际标准。

第四,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标准的生命在于贯彻实施,这是标准化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要确保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事关民政服务对象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运用行业准入条件、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确保强制性标准真正成为技术法规和底线红线。要实现推荐性标准在最大范围内得到贯彻落实。标准的特性就是“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民政领域各类推荐性标准大都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旨在规范民政各类管理服务,要充分发挥效益。部里将会同国家标准委,把服务业标准化、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标准优先转化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在最大范围内推广试点经验和制度成果。要注重贯彻各类安全标准。在实施民政各类业务标准的同时,民政行业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还须执行消防、卫生、建筑设施等各类通用标准尤其是安全标准。在推进标准实施时,要首先保证各类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守住不出安全事故的底线。

第五,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培训力度。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只有充分认识民政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建设一支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懂民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才能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组织新闻媒体报道、举办讲座、编印宣传手册等形式,让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尽快树立标准化理念,增强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认识。要加大培训力度。把标准化理论知识、主要业务领域的支架性标准文本列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分业务领域和人员层次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标准化工作水平。要加强民政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既增强民政系统技术业务专家的标准化工作能力,又凝聚其他方面熟悉民政业务的标准化专家,发挥专家队伍编研标准或指导、咨询作用。

第六,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形成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的工作制度;要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职责,配备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统筹做好标准体系建设、专业技术组织组建、协调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要实现管标准和管业务融合式推进。标准是业务内容的遵循和衡量尺度,标准化工作是推进业务工作的工具和手段。各内设部门要把标准化当作推动业务的有力抓手,通过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和贯彻实施,实现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部里已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并力争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参与民政标准研制,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要建立标准化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上级民政部门对下级民政部门进行工作督查或绩效考评,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对标准化工作实效突出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奖励,根据成果和贡献给予记功或嘉奖。

同志们,“十三五”大幕即将拉开,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上下一心、奋发有为,积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推动民政事业加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民政工作总结 篇七

我叫xx,男,现年xx岁,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7月从xx大学毕业到xx救灾救济科工作至今。承担了救灾救济、农村五保、农村特困救助、内勤等多项工作。3年来,我在局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单位同事的热心帮助下,较好地完成了从一个大学生到一名公务员角色的转变。在工作中,我勤奋学习,奉公守法,恪尽职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技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现将3年来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勤奋学习,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一)向书本学习,提高理论修养。工作以来,我认真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行政许可法》、《公文写作》等理论知识以及救灾救济业务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条例等,增强了对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提高了自身政治修养和政策水平,增强了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

(二)向领导学习,提升管理能力。自己倍加珍惜在业务科室工作的机会,在参与救灾救济、福星工程、农村特困救助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积极向身边领导学习。在2003年制定全市农村特困救助实施和制定全市实施“福星工程”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围绕领导思路,有机结合自身理论知识,

认真理解学习决策的原则、过程,事前主动思考、事中积极参谋、事后认真总结,在参与和学习的过程中政治水平和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

(三)向实践学习,提高工作本领。自己牢固树立“干中学、学中干”的理念。在工作中,自己主动想办法、添措施,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不断积累工作经验。通过全方位的实践锻炼,拓宽了知识面,锻炼了实际工作本领。找范文

二、着力锤炼,文字功底和思维能力切实增强

(一)苦琢苦磨,锤炼文笔。行政工作要求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为切实提高自身写作能力,平时我注意积累各种写作素材,抓住每一次写作练笔的机会,认真揣摩,反复推敲,通过勤写苦练,着力提高自己以文辅政的能力和水平。05年9月,我参与起草的经验材料《落实政策强化措施为农村特困群众撑起一片蓝天》一文被湖北省民政厅采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并将我市农村特困救助工作经验作为典型在全国推广。3年来,我参与起草撰写的领导讲话、汇报材料、综合报告、总结、通知、函件等等文字材料共20余万字。

(二)深入调研,积极谏言。掌握准确及时的信息是领导做出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3年来,我走遍了全市13个县市区、100多个乡镇,每到一处我都认真收集基层的第一手资料,细心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我都认真分析思考,努力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有效发挥了助手和参谋作用。

(三)狠抓细节,严谨细致。我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理念,努力养成一丝不苟、善始善终的工作作风。机关发文具有很高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代表着政府机关的形象。对印发的材料,我每次都认真核稿和校对至少3遍以上,保证了发放文件准确、及时。在办会、办事、接待等其它政务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大出着眼、小出着手”认真把握工作细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自己先后参加了全市救灾救济工作会议、全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全市“福星工程”总结表彰会议等大型会议的筹备和接待工作;参与了接待中央、省、市等各级领导来宜视察、调研工作。对每一次办会和接待工作总是周密考虑、热情服务,受到了领导的好评。

三、努力实践,协调意识和办事能力综合提升

(一)认认真真做好督办工作。领导的决策和指示的落实都需要进一步的协调和检查监督,这是科员的一项重要职责。在全市实施“福星工程”的过程中,为将领导制定的政策、方案切实落到实处,我对全市13个县市区的“福星工程”进展情况随时保持高度关注,每个月收集各地“福星工程”建设进度,了解哪些已经完工、哪些正在建设、哪些还未开工,对进度缓慢的及时进行督办,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

向领导汇报。3年来,全市共改扩建农村福利院xx*所,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我市的“福星工程”工作也在全市占据了前列。2005年度,全市福星工程总结表彰大会上被评为全市“福星工程”建设先进个人。

(二)耐心细致做好信访工作。救灾救济科的业务直接面对的是广大的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十分关心,科室的信访任务也很繁重。在对待信访的群众时,我一方面耐心细致的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根据现有的政策,为困难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帮助他们出谋划策,为他们解决实际的困难。2005年,我局接到xx区一农村福利院院民的举报后,我立即赶往该福利院,听取了福利院的院民讲述的情况后,五保老人感激的说:你们来得好快啊,谢谢你们这么关心我们这些穷苦的人。

(三)兢兢业业做好内勤工作。在承担业务工作的同时,我还承担了科室的内勤工作,内勤工作多而杂,从资料收集、档案管理、到电脑管理和账目管理。对每一项事情,我都认真对待,不敢有半点马虎。在做内勤工作的过程中锻炼了我认真、细致、周到、全面的工作作风和习惯。在三年中连续2年被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3年来,虽然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也认识到还存在一些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有浮躁情绪,细致和认真的程度还不够;二是自身知识和能力还需要在学习和锻炼中不断更新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加强学习,戒骄戒躁,努力实践,为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而努力奋斗。

民政工作的工作职责 篇八

1、贯彻执行国家、盛市、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社区工作,加台社区基层政权建设,增强居委会自治能力。

2、做好社区服务,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社区服务。

3、做好双拥、优抚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4、负责救灾救济工作,完善救灾捐赠网络,组织开展好常年性救灾捐赠工作。

5、做好老年人和残疾人工作,增设老年人服务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6、建立以低保为主体,以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救助体系,形成最低生活保障金、优惠政策、实物救助、社会互助“四位一体”的保障制度,使贫困居民得到多方面的帮扶。

7、负责辖区地名设置和门牌更改。

8、做好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9、抓好合法婚姻、殡葬改革等社会行政管理工作。

民政工作的工作职责 篇九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街道办的抗灾救灾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社会捐赠,负责本街道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助。

三、廉洁从政,健全民政财务制度,优待、抚恤等经费足额发放,救灾、救助款物分配公开、合理,无优亲厚友现象和受贿现象。

四、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服务、管理规范、主动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经常深入群众,准确掌握本街道民政对象的状况,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做好优抚对象的稳定工作,确保无理上访的现象发生。处理来信来访,做好教育和劝导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七、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和解决,落实整改措施。

八、按时完成街道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民政工作。

民政工作总结 篇十

敖平镇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采取措施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分类治理工作。通过扎实工作,20XX年度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及我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XX市敖平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发办),要求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配合城管办开展日常工作。同时;结合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制定了《XX市敖平镇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在镇域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村(社区)干部会议,安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相关工作,从而确保我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为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通过广播、宣传车、板报、标语、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宣传一百余次,发放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宣传资料1000余份,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知识进行宣传。通过深入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群众对政府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积极支持。

三、防打结合,注重实效

由畜牧兽医站人员对全镇所有养殖场进行排查,共排查出三家养殖户没有粪便处理设施,责令整治。通过镇政府引导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镇党委政府考虑到养殖户的资金困难,镇政府筹集了4万余元的经费投入,以保证养殖污染处理的正常运行,于2013年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四、立足长远,建立机制

根据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XX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我镇实际,我镇建立了宣传、排查、控制、处理等方面的有效制度,确保我镇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有制度可依、有责任可查、有实效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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