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总结【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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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全县辖20个乡(镇)、2个办事处、558个行政村,耕地面积114万亩,农业人口 109 万人,外出务工人员32万人。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我老秘网县围绕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实践,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下面是差异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10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总结》,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差异网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篇一

按照市政协上半年工作部署,黄体勤副主席带领经济委调研组就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赴太康、扶沟两县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市农业局和两县政府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的座谈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一)发展势头迅猛。截至目前,全市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10101家。从数量上看,目前全市平均每村2、3家合作社,在全省占第一位。从规模实力上看,全市入社社员32万人,成员出资总额69亿元,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258家,合作社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数达129个。

(二)服务领域广泛。从行业上来看,主要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种植业合作社6134家,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60.73%,养殖业合作社2502家,占比24.77%,服务型合作社805家,占比7.97%。超过85%的合作社从事的是种植业、养殖业,而种植业比重高于养殖业。就种植业而言,合作社普遍以当地优势农业产业为依托,主要集中在粮食、蔬菜、瓜果等种植业。从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来看,呈现出以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为主要内容的多样化特点。

(三)农民增收明显。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统一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减少了农民的生产投入,提高了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充分发挥了合作社带领农民抱团闯市场、节支增收的作用。如太康县白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蔬菜面积10000余亩,安排属地农民就业1500余人,社员人均年收入超过了10000元,比非合作社社员人均年增收35%以上。

(四)先进典型涌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农民合作示范社1113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1家,省级示范社50家,市级示范社248家,县级示范社774家。今年初,商水县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天华作为全国唯一基层农民代表,参加了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受到了总理的充分肯定。

(五)“互联网+”初见成效。随着“互联网+”创新模式迅猛发展,合作社与网络销售平台广泛对接,通过网络购进农资、销售农产品已经成为我市合作社的新常态。如太康县与“驮鸟网”合作,扶沟县与“一亩田”合作均取得了良好效果。扶沟县汴岗镇越秀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利用一亩田APP系统网上销售胡萝卜560多万斤,并远销巴基斯坦,以前被丢弃的胡萝卜樱、芝麻叶和红薯叶也通过该平台找到了买主。另外,还有一些合作社用二维码标识加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增加了消费者信任,提高了品牌知名度"。

二、存在问题

(一)金融信贷支持方面存在制约瓶颈。缺少资金、融资困难是农民合作社反映最为强烈、最为普遍的问题。一方面,合作社在上缴数量不菲的承包费后,还需在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器具等方面投入资金,还要雇佣劳力、发放工资等,成本成倍增加。另一方面,由于目前还没有开展针对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合作社向银行和信用社申请贷款只能以社员个人的名义,且需要抵押。以个人名义取得的贷款,合作社在使用时会面临很多的问题,如在资金使用与还贷责任分配方面会产生争议,不利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合作社人才匮乏。大多数专业合作社是围绕当地优势主导产业组建的,参与者主要是农民。合作社的负责人一般由所在村组负责人或当地的种养殖大户担任,靠长久积累的经验做事,这些农民成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经营管理和带领闯市场的能力更是不足,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虽然有些合作社也聘请了技术人员,但也仅限于技术指导,难以保证合作社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合作社自身承担风险大。一是市场风险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主要是初级农产品,比如蔬菜等,保鲜时间短,抢占市场不及时就造成产品积压。二是自然风险大。农民合作社流转的区域大多是地形地貌条件差、交通不便、水源缺失的耕地,收成无保障。同时由于未来土地预期收益不确定性大,导致农户不愿签订长期土地流转合同,农民合作社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持续发展的项目不愿也不敢投入,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未得到全面的改善。三是流转价格风险大。农民合作社与土地流转转出的农户之间签订合同时价格低,现在价格走高,部分群众毁约,生产过程中也易产生纠纷。

(四)制度不完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等证照都有,但在制度约束、财务约束、内部管理、利益分配和风险规避等机制方面还不健全,成员权利不明;有的虽然成立时有规范的《章程》,以明确分工和完善机制,但却流于形式,停留在字面上,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有的只办理营业执照,基本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是虽然有经营活动,但只是本家人在干,没有和家庭之外的成员进行任何合作。

三、意见建议

(一)加大财政金融扶持。一是要加快对扶持合作社发展政策的研究,降低扶持门槛,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合作社的扩大生产、技术创新、人员培训方面给予扶持,在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创造更优惠的条件。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对合作社的信用评级工作,建立适合农民合作社的信贷评级制度,加大信贷服务创新,用“互联网+农村金融”模式拓宽合作社的融资渠道。

(二)提高队伍素质。一是举办农民合作社培训班,对其进行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经济合同、计算机等方面的强化培训,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农民合作社队伍。二是积极引进外部人才资源,鼓励农业部门技术人员到农业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可从农民合作社取得相应报酬。三是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业经纪人,因地制宜培养经纪人队伍,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促进本地区生产与市场的融合。四是建议将大学生村官政策推广到合作社,把充满朝气与活力的大学生放到合作社去创业,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解决他们的工资和养老医疗待遇,让他们把合作社作为自己的创业平台,提升合作社发展后劲。

(三)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农超对接现场会”,组织有条件的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销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引导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模式,加大对合作社创设自己的营销网络或借助其他网站平台开展网络营销的支持力度,加快农产品“走出去”的步伐。三是引导合作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培育具有地域资源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对合作社的产品品牌予以倾斜。四是在适当条件下,以产业或区域为单位,组建合作社联合社或联合会,进一步提高市场谈判地位。

(四)健全运行机制。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合作社的登记准入制度,加强合作社的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三会”治理结构。二是规范运行机制。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为抓手,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社务公开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民主、财务规范。三是健全分配制度。要保证合作社社员的利益,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进行利益分配,保障社员的经济利益。四是建立和健全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监督合作社是否依法经营,对其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充分发挥监事会和社员的监督作用,实行社务公开,促使合作社健康发展。五是增强服务功能。强化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功能,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合作社积极与农技部门、农科院所、技术协会和大专院校建立紧密的技术协作关系,增强农业科技水平。

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篇二

近年来,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力度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县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农民合作社146家,注册资本26085万元,合作社成员2850人,带动农户3800余户。目前纳入我们示范社管理的合作社有21家,从总体情况来看,合作社的数量增长比较快,且合作社的类型也越来越多,经营的范围也了越来越广泛,随着合作社不断发展,对农民的带动能力不断加强,在农民收入提高,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及抵御风险的能力方面将发挥作用将越来越大。但应该看到,在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在制度建设、内部管理、财务规范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发展,现阶段合作社在经营及管理运行过程中存在如下的问题:

一、合作社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对兴办合作社目的认识不到位,偏离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的。在成立的合作时,部分专业合作社是个别人出资成立并运作,以专业合作社名义登记注册,村民名义上为合作社成员,但实际上并未出资,也并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参与分配,还有些合作社以村民、家庭成员组织成立合作社,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也没有组织成员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成为“空壳合作社”,合作社没有发挥作用,个别人开办合作社认为可以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且登记门槛又低,所以降低了合作社的公信力。

(二)规模还比较小,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较短,目前尚处在起步发展阶段,重发展轻规范,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目前我县发展情况来看,由于合作社的的负责人文化程度不高,管理经验较为缺乏,信息渠道比较单一,合作社在营销、生产方面缺乏科技含量,对产业化经营中的促进作用还不大,合作社的龙头、桥梁和纽带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部分群众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因此对入会的兴趣不高,参与的积极性不强,从而导致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会员偏少。

(三)合作社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目前合作社在申请国家项目资金时多渠道申请,导致部分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也能享受国家的项目资金的支持,项目申请口径不一致不利于合作社的有序、健康发展。

(四)人才缺乏、科技水平低。大部分没有专业人才,虽然都是种植多年的种植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缺乏管理经验和新科技知识。

(五)合作社设立及章程建设来看:相当部分专业合作社是个别人出资成立,以专业合作社名义登记注册,村民名义上为合作社成员,但实际上并未出资,也并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参与分配;合作社的章程没有体现合作社的特点,千社一章,千孔一面,合作内容、合作办法合作规则等在章程中写的不是很清楚,产权不够明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章程》和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可操作性不强,限制了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壮大,必须在今后的发展中尽快加以完善。

二、合作社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合作社对财务管理工作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大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一般都是由农村的种植、养殖大户,大多数对财务核算和管理流程一知半解,,对财务知识比较欠缺,意识不到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重抓生产经营活动,对完善财务管理工作重视的不够。

(二)有的专业合作社认为配备会计、出纳需要花费一笔费用,合作社收入还不高,内部人员兼任比较方便,也节约费用。有些合作社负责人直接用银行个人银行卡来管理资金,没有财务公开的意识,认为自己的合作社,支出不愿意受过多的手续的约束,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由于合作社业务相对收入有限,为了降低成本,很多合作社没有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及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会计和出纳。

(三)合作社理事长认为把所有的收入都入账,会要缴纳相关的税,思想上有顾虑。同时在经营过程中的开支,如果索要发票,价格会比较高,成本会相应提高,所以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合作社发生经济业务时没有发票。有的合作社没有财务预算或财务收支计划,财务理财的意识不强。

(四)档案资料不完整。表现在会计档案不健全,许多合作社没有办公场所,会计档案资料无法集中管理,会计资料只好长期放在会计或出纳家中。有些会计没有把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归档管理,这样会造成账簿和凭证丢失。

三、加强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到乡、镇、村和广大农民群众中去,通过召开座谈会、动员会,解答农[www.chayi5.com]民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内涵和相关规定,使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我国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充分认识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处及作用,促使其不断地克服小农意识、培养“民主”意识,增强“合作”意识,极大地提高农民群众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积极引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首先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企业管理模式引入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结农户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推行订单农业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走“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发展之路,实现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巩固和延伸产业链。二是引导、支持基层干部、种养大户和能人带头组建专业合作社,发挥带动农户多、管理较为规范、产品具有一定市场、对弱势群体帮助大的特点,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统一管理,实现规模效应,加快资本积累,形成干部、大户、“能人”与广大农民在共建合作社新优势中

(三)正确促成合作社的发展,遵循客观经济规律,鼓励农民申办合作社,又要坚持条件,规范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又要防止合作社没有规范而享受国家扶持资金现象,让农民自己在政府提供的优良环境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四)引导合作社合理设置会计机构与人员,专业合作社可根据自身规模和业务繁简需要,选择是否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可在专业合作社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要求选择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负责本社的会计工作;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五)规范支出票据,完善财务核算

凡能够取得正规发票的应当开具正规的发票,直接从农户手中购买材料或饲料等难以获取正规发表的,应当提供售货证明及售货方身份证明材料,数额较大的,还应附有会议记录、情况说明等附件,支付给合作社成员的款项,应提供领款人签字的花名册及身份证明资料,支付大额工程,设备款项,除取得正规票据外,还应附有合同协议、设备验收证明,和工程建设方出具的工程决算等附件。

(六)在专业合作社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或者申请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相关部门接受申请并审批申请的前提条件应该要求合作社规范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乎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会计信息规范。对未按照制度核算、会计信息不清楚的不予拨款支持,也不予申报项目,这样,才能充分促进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提供真实正确的会计信息。

(七)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柜,实行统一管理,转入负责,会计资料收集要齐全,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同时要求示范合作社严格按照社员档案,会议记录、合作档案、项目档案等档案分类建档。

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篇三

在我局组织安排大下基层开展备春耕生产前调研活动中,利用10多天的时间,深入到我区三镇一乡相关村,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运行、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走访与村干部和部分农民座谈,初步掌握了我区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区三镇一乡共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6个,其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54个,产加销型合作社39个,服务作业型专业合作社13个。20xx年申报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个。

1、农民专业合作社起点较低。全区10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都还是较低层次的。一是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强。一些合作社的注册资金仅三、五万元,缺乏配套的场地、仓储、加工设备,服务手段有限。由于规模小、带动农户的覆盖面也小,服务范围窄,形不成大的产业带,基本上限于本乡、村,能提供跨乡镇经营服务,形成规模效应的屈指可数。二是一部分农民在产业规模小、成员户数少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上级资金扶持,盲目确定合作社产品、项目,缺乏根据地效仿其他已经成形合作社的制度、章程、机构,纷纷申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来就造成了相当一批专业合作社缺乏优势产品或项目,运营稳定性较差,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使得一批专业合作社虽然已组建很长时间,但也难以形成规模经营趋势,始终处在停滞不前的状态。

2、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不健全。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靠个人的权威来维持管理,靠合作社法人个人的能力经营运作,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运行不规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财产和资金,开展共同经营活动的较少。多数合作社内部没有建立合作社成员档案及各类资金收支财务帐目,收益分配和监督保障等机制不完善。

3、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才缺乏,合作社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少。无论是专业合作社法人自身还是合作社广大成员都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文化结构就决定了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群体素质还是较低的,再加之部分农户合作意识不强,“搭便车” 心态严重,就更淡化了对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造成整个合作社所有成员素质低下,难以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冲击。

4、三镇一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方式目前来看多数以法人的家庭成员运行方式为主,没有实现以合作社法人为引领,广大合作社成员积极融入,达到群策群力、合舟共济、管理民主、利益均沾的运行方式,没有真正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在这种运行方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辐射作用很难发挥出来,必将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增收。

围绕服务农业主导产业,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因此,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各类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机制体制,围绕全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因地制宜组建专业合作社。将一些规模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弱、服务范围窄的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形成具有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为一体产销联合的专业合作社,实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通过合作、服务、利益共享、实现共赢,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加强规范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

一是规范各类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章程和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社员为获取合作效益而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因而重点要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做到这一点,必须按照20xx年6月29日农业部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基本要求,严格制定、执行章程,坚持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量和按股份分配的原则。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规范的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运作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财政部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20xx年1月1日施行)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要实行独立建帐,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合作社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1998]32号)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三是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理事会、监事会、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内部运作规范,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合作社整体素质。

一是通过深入基层举办涉农培训班、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班、印发宣传单、召开专题培训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贯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合作社典型经验和合作理念,通过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合作经营、依法办社的意识,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支持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二是按照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围绕农业主导产品和产业,通过深入基层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成员大户、市场营销管理人员、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等相关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加快培育一大批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市场营销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用人才,增强农民从事主导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进而提高合作社社员的整体素质。

以典型带动全面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还需要以合作社典型来吸引、激发更多农民群众加入合作社发展。一是对全区各类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主乡新立胡萝卜合作社、龙达生猪养殖合作社、东风苗木合作社)机构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运行比较规范和农户联系比较紧密、发挥作用比较好、辐射面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合作社法人现场说法等形式,带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围绕种植、蔬菜、畜禽、水产、果品、林业和农机服务等七大农业主导专业合作社方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省、市各类科研院所对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引导和扶持发展潜力好的专业合作社创建自主品牌、销售等经营链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向深加工发展,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合作社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三是鼓励有能力的各类主体积极牵头兴办,广泛动员全区各村种养专业大户、产品营销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层供销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和个人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多元化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四是选择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区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结合自身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组建各类独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是发挥优势,打造品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经营。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各类有机、绿色、无公害等食品标识认证,加快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大力帮助更多合作社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规定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了四种扶持方式。一是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二是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三是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四是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通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实力强、带动力大、辐射面广、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专业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篇四

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新时期加快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民、农村、农业问题的基本途径。建立农村合作服务组织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解决一家一户农民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农民机手向自我发展、自主管理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加快了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农机大户、农机户、农机专业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取得了明显效果。为今后我区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了经验。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1、发展现状。目前已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11家,总资产927万元,,从业人员78人,拥有大型拖拉机76台,小麦联合收割机44台,玉米联合收割机22台,免耕播种机15台,其他配套农机具126台,全年营业收入272万元,纯收入190万元。

2、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主要类型和组建模式。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建立 ,主要是对原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如农机作业队、农机大户等带有股份合作性质的农机服务组织的改制、扩建、整合与规范,鼓励和引导农机各类服务组织通过不同的方式组建农机合作服务组织。

依据我区实际及实践经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类型为:种植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统一耕作;维修型,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网点+农机户,统一维修服务等农机化专业合作社。

3、加强引导,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内部管理机构健全,成立了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监事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实行法人负责制,负责日常的经营服务工作。股东大会是合作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向、经营决策、财产处置、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机械管理制度、职工奖罚制度、利益分配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农机合作服务组织产权关系明晰,责任、权力、义务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内部运行机制科学有效,形成一套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经营体系。

二、 农机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和效果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全区农机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发展数量少、影响带动小,难以满足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影响力和带动力明显不足。

主体结构单一、服务领域不宽。农机合作社大都由清一色的农机大户组成,主体结构单一,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专业的管理人员、专职的信息人员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方面的人员;合作社大都以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为主要服务内容,且以从事单一的机收服务居多,林牧渔等各个作业环节的服务明显不足。

管理制度有待规范、运作机制有待完善。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许多农机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工商登记、民主管理等方面还不够完善;以农机大户牵头组建的合作社,往往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偏低;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扶持政策少。存放高性能、大型农机具的场库棚建设用地短缺,集公益性、服务性、经营性于一体的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等维修服务组织建设滞后;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地方的农机服务组织在享受工商登记、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用地安排、用电用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仍未能得到落实。

三、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一)积极争取,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进一步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二是建立部门互动机制,积极协调农业、财政、工商、国土等有关部门,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注册登记、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库房用地等便利。

(二)多措并举,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宣传,及时总结农机合作社典型经验。二是强化培训,对合作社负责人、社员以及农机大户进行梯级培训,不断提高合作社从业人员的素质。三是加强与农机合作社的密切联系,不断提高农机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四是发挥农机合作社装备优势和组织优势,提高农机作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

(三)加大扶持,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不断壮大。对农机合作社购买先进适用农机具予以优先补贴,数量限制适当放宽,并对服务领域广、服务规模大、管理模式好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扶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总结 篇五

一、基本情况

自xx年至xx年11月底,xx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112家发展至384家,其中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72家,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协会12家。全部合作社拥有注册资金由880万元发展至365000万元,入社社员由最初的3299人发展至135950人,辐射带动农户由最初的3500户发展至7.3万户,涉及19个乡镇313个行政村。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合作社法出台后,我们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法律的贯彻实施。一是狠抓内部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在农业系统内部通过自学及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强化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积极组织合作社相关人员20多人参加省级市级政府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三是组织乡镇农业办业务骨干20余人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培训学习,四是通过“三下乡”和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培训。几年来,共组织专题咨询12场次,出动宣传人员6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多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00多条,解答群众咨询1200人次,受宣传农民群众达到35000人次,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培树典型,把握发展重点

近年来,xx县积极培树典型,对10余个有较高知名度、有自主品牌、有规模和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电视媒体、印发宣传资料、实地进行观摩、开展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和了解成立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益处,使合作组织的建设变推动为主动。在办社思路上,把握合作社发展原则。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办社基础。农民加入合作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不改变家庭承包关系,不影响生产经营自主权。二是坚持以产业为基础。紧紧围绕我县小枣、畜禽等特色主导产业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但可以依托合作社做大做强,而且可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三是坚持多形式并存。在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特色,不强求一种模式。在形式上可以是专业从事生产加工或销售的,也可以是产、加、销一体化的;内容上可以是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也可以是进行科技服务或经营生产资料的。在发展过程中,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又要防止急于求成,可以边发展边完善,以完善促发展。

(三)搞好规范指导,实施动态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强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依法设立、管理民主、操作规范的运行机制为重点,对已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严格标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着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每年在确定的全县专业合作组织中开展创建活动,对达标的单位确定为全县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达标的专业合作组织实行一年一复查,根据发展情况给予保留或摘牌。同时,为鼓励合作社发展,xx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各项管理机制,以及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等,支持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扶持措施

为加快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规定。

(一)方便登记注册。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工商部门要热情服务,依法依规及时给予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对具备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到县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民政部门要尽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手续。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农产品,享受免征增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其自产自销农业产品以及经其分级、加工、包装、加注品牌商标等的农产品免征增税。对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为农业生产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其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搞好金融信贷服务。县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社(会)员优先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并给予利率优惠。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优先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员需要。

(四)加大技术支持力度。鼓励现职农技人员受聘或离岗参加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年内保留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视同在职人员,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享受职称评定和工资调整。

(五)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的农业开发、科技推广、农产品基地建设等项目,在符合国家项目政策的前提下,在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六)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其财产,干扰其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对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其成员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摊派和组织集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权拒绝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收费。有关部门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生产、技术、信息、保险等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收取服务费。

四、取得的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xx县始终坚持把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一)发展速度较快。统计显示,xx年9月,xx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局注册229家,而截止到xx年7月底在工商局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打312家,1个月增幅达原来的138%。

(二)产业特色明显。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集中在我县农业产业优势比较明显的小枣业、畜禽养殖等方面。其中种植业合作社104家,畜牧养殖业合作社24家,林业合作社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11家。特别是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90家,占已成立合作社的28%,逐步形成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枣产业链。20xx年xx县明达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xx县御封枣业专业合作社、xx县富民农业技术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xx县诚信枣粮专业合作社等8家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合作社整体发展呈现出发展速度较快、领域不断扩大、层次逐步提高的态势,农民逐渐由松散的联合逐步向较为紧密地合作转变,由小批量、小规模经营向逐步建立专卖店、网上交易等新的流通业态转变。

(三)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增强。近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打造品牌效应,先后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如明达禽业养殖社的“鸣达”牌柴鸡蛋、高川朴寺社的“朴寺”牌小枣、诚信枣粮专业社的“双發”牌小枣杂粮等。品牌的创立,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促进了农业标准化建设,更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农业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崔尔庄镇的御封农产品专业社以红枣标准化种植为基础、以产业为依托、以红枣包装、销售为载体,坚持自我经营、自我管理、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原则,把分散的农户联成紧密的。统一体,提高了种植的组织化程度,成功地依托河北欧亚匡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并签订了稳固的购销合同,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入社会员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合作社也在不断地发展壮大。

(五)社会服务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各种服务,组织各种培训,推广先进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模式,形成了服务农民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了经济技术部门不好办、一家一户办不成的事情,推动了政府职能由权力型向服务型转变。xx县富民农业专业技术合作社积极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实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使会员累计实现增收100万元;诚信、御封等社实行统一施肥、统一剪枝、统一浇水、统一用药、统一防虫、统一采收的“六统一”经营模式,大幅度提高了红枣的品质和枣品的市场知名度。

五、存在问题

(一)政策扶持问题。扶持政策不到位,推动效果不明显。我县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具体政策虽然已经出台,但在项目、资金、信贷、税收、科技投入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与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省、市虽然有财政补助资金,但是僧多粥少,每年也就有两三个合作社能争取到财政补助资金,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力较弱,服务能力有限,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

(二)土地问题。合作社需要规模集约发展,但目前农村土地经营零散、土地占有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30年土地承包权不变,尽管特殊条件下允许小调整,但没有与《土地承包法》相配套的要求明晰、可操作性强的政策规定,实际工作中难以实现调整。同时,通过土地流转解决土地矛盾,必须群众自愿,众多农户全部达成共识难度很大。我们现在仅仅能依靠村规民约来解决,还没有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三)金融扶持问题。融资难、贷款难是合作社加快发展一大瓶颈。现在,农村扶持农业信用贷款金融机构,仅剩下农村信用社一家。而且,实行的是小额贷款,额度较小,且信用评定门槛过高。这样导致越是家庭困难、急需用钱的却很难贷到款。

(四)管理人才问题。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关键在人才。而目前,合作社的成员大都是普通农民,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会员代表大部分都是在农民会员中选举产生的,专业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比较缺乏,影响了合作社高质高效发展。

六、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和培训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纳入农村普法内容,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典型经验。有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培训农业部门干部、业务指导人员、乡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建立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基层辅导员队伍,确保法律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财务制度等相关管理措施,依法建立组织,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规范其内部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三)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在组织形式上、内容上、产业上、合作空间上,多渠道、多方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农机专业合作社,除了为农民提供耕、种、收等机械化服务外,还可以向植保、抗旱等综合服务方向发展,努力形成“建一个社、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发展格局。

(四)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农民组织起来,但农业所面临的风险还依然存在,我们继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和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篇六

根据运城市农经站的安排,我们稷山县农经中心立即成立调查组,采取座谈、采访、抽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稷山县共有7个乡镇,200行政村,33万人口,农业人口28万,54万亩耕地,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县。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20xx年起步,20xx年掀起发展高潮,到20xx年的4月30日,在稷山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数量是63个,其中养殖业专业合作社的44家,种植业专业合作社15家,其它合作社的4家,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资金3319.6万元,出资入股的社员553人,经过社员大会扩充的社员人数1380人,带动农户3900多户。一家合作社已取得国家绿色产品生产基地和绿色产品标志认证,一家农产品合作社办理了商标注册和QS安全质量认证。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多元化的特点:一是龙头企业依托型,由龙头企业发起,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民”模式运行,如稷山县坞堆村林海蜜枣合作社、稷山县昌宏饲料养殖合作社等;二是行业协会带动型,由行业协会发起,采取“协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农户”模式运行,如:稷山县国兴红枣合作社、稷山县玉康兔业等;三是经纪人销售合作型,由经纪人发起,采取“合作社+经纪人+农户”的运行模式,如稷山县振兴果农合作社、稷山县稷绿农产品合作社等;四是通过开放办社的方式,将广大农户、农村经纪人等组织联合起来,共同走向市场,如稷山星杰芦笋合作社、稷山县安民畜禽养殖合作社等。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影响

(一)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市场的信息通过合作社较为准确地传递给农户,合作社通过自身经营引导农户发展专业化生产,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产业区域和农业产业体系,推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我县农民针对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红枣、红提葡萄、绿色蔬菜、畜禽、药材、等经济作物,并进行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二)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合作社将当地各个产业的购销大户、加工大户、技术专业户等按自愿、民主原则组织起来,为农民统一提供种苗、传播种养技术,拓展销售网络,初步形成了科技、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合作社真正将产、加、销诸环节有机衔接,解决了农户与市场、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实现了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促进了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夯实了农业产业化基础,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成为联系政府、企业和农户的桥梁。

(三)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层次。合作社为农业标准化的推广提供了有效的载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推广提供了组织保证。合作社通过组织分散的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优质知名品牌,推广绿色农产品的生产,极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合作社是由产业大户或购销大户牵头组建的,这些能人利用自己市场信息灵、销售渠道稳的优势,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稳定和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经济效益。合作社的返利、分红制度直接带动农户增收,合作社向入社农户无偿提供农技、市场信息,低价提供优质种子、农资等社会化服务项目,间接地节约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也促进了农民增收。

(五)促进了行业的自律和规范。由于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生产、销售会有很大的自发性、趋同性和盲目性,容易导致农业产业的大起大落,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避免了农户之间、农户与加工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实现了行业优势,联合互补,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总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但已经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农村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对于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产品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产品的区域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改善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小,带动作用有限,入股社员大多数自发形成,整体规模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服务功能有待增强。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有限,发展后劲不足。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成本较低,但仍需要一定的资金才能从事具体业务,而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积累机制还不健全,自身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有限,其服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互相之间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诚信度不高,有利则合,无利则散,现已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大都是以一种合伙方式设立的,没有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和有关制度去运作和规范。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

五是我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支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注册到登记的收费项目

(1)验资环节收费600元以上

(2)机构代码证收费500元

(3)税务登记收费20元

五、我县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做法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取得突破发展,主要采取了政府推动、部门服务、舆论引导、政策优惠、典型示范五轮驱动的措施。

六、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一)抢抓发展机遇,大力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坚持早谋划、早起步。二是坚持广泛宣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奠定了舆论宣传基础。

(二)探索发展模式,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新格局

(1)坚持规模发展。规模发展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方向。围绕规模发展,我们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强化农民规模发展的意识,提高农民自觉组建较大规模的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有效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2)坚持多元发展。在兴办主体上,鼓励农民通过合作自办、能人牵头创办、依托龙头企业兴办等形式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形式多样化。在专业范畴上,则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储藏、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经营技术、信息服务及其他与农业生产有关经营活动,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专业广泛、类别齐全、多元发展的良好态势。

(3)坚持特色发展。在产业发展方向上,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农民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拳头产品,不具一格、因地制宜地发展具有地方特色或资源优势的专业合作社,不搞一刀切。在内部股权结构上,鼓励农民采取货币、实物、技术等形式投资入股,实行企业化运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形式上,坚持大力推行科技兴农、科技强农,注重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科学技术含量和成分,引导农民走科技发展的道路,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质量和后劲。

(三)发挥职能优势,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1)坚持规范登记。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重点放在登记材料的规范上,通过多个层次的广泛调研,制订了《农业专业合作登记指南》、《农业专业合作登记须知》等,全县登记窗口普遍设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通道,设立专人接待农民及合作组织咨询、搭建服务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并逐步取消收费项目。

(2)坚持典型带动。在现有合作社中选择了一批具有一定实力、又符合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的合作社作为示范代表,通过帮助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促进自我完善等帮扶措施,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典型带动农民兴办合作社的积极性。

(3)坚持现场培训。各职能部门,深入农村搞好现场培训,提高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的本领和专业知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总结 篇七

xx专业种植合作社是xx规模种植合作社,现有种植面积xx多亩,已成为当地农业种植大户,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本社于xx年xx月成立。两年来,我社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依靠科技与创新,建立机制,规范运作,完善管理,强化服务,在农民增收,开拓市场,打造品牌,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xx年上半年共销售xx,实现销售总额xxx万元。下半年产xx万斤。为建设好县级示范社,我社对照标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了我社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我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我社全年主要做以下工作: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根据合作社自身管理要求,合作社内设生产技术部、销售部、财务会、日常事务办、办公室等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如: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成员大会制度、质量安全制度。现有成员xxx人,已培训二期成员xx人次,占成员总数的xx%,根据形势的发展需要,我社5月份和8月份邀请县农业局技术人员来我社技术讲座,提升种植水平。县农业局领导还专门为我社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人员上合作知识课。在股份调协与利益分配上,我社综合考虑了种植户的种植规模,经营水平,科技效能和种植户入社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注册资金xx万元;全社成员(包括发展成员)的人,每人最少入股股金不得少于xxx元,成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表决权一人一票。去年合作社的盈余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之后的余额按股份和产品交易量返还给了成员。并认真执行农民专业作社财务制度,设立了成员帐户,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监事会活动正常,合作社报表等资料按要求及时报送县农业局。

二、示范引导,标准生产

加强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民生食品安全的重大举措,我社以合作社成员为主体,狠抓技术培训,组织成员重点学习无公害产品和生产技术规程等,通过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使成员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由于我社引进xx产品,我社在专家的精心指导下,种植xx产品品种,大获丰收。

三、品牌营销,完善网络

为了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社根据销售要求,派销售员到各大城市、集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宣传。同时,在本社内部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内外结合,建立了营销网络,实施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统一质量,统一销售,且占成员产品总值的xx%以上。

四、建设基地,做强产业

根据市场的需求,在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再投资xx万元,作为下年的种植资金,为做强产业,走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之路。

我社自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来,做了大量的完善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色种植得到长足发展,农民得到实惠。但对照考核标准,我社认为在规范建社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内部管理不是很规范,机制不够灵活,服务还不够到位等,为此自己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我社决心在县农业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持续产业合作组织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促进我社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努力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总结 篇八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现状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像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起来。到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共265家,其中:种植业99个,养殖业154个,农机服务类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总计25.85亿元,入社成员户数31826户,带动周边农户数455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总额53.2亿元。近三年年均经营总收入29.5亿元,年创纯利5.1亿元,年返利4.8亿元,成员年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增加1200元。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依托优势产业兴办。我县9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围绕发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建立起来的,起到了与优势特色产业互动互促的作用。

二是发展服务多元化。合作社行业分布多样。合作社分布于种植业、养殖业、农机业、加工业、林业等多种行业。合作社服务内容多样。有产加销系列化服务的合作社,有从事加工、存储服务为主的合作社,也有技术、信息服务为主的合作社。领办主体多元化。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济主体积极牵头兴办。近两年,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也加入到了创办合作社的行列,成为合作社新的创办主体。

三是经营方式灵活多样。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实行分散经营。成员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组织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统一服务,全县以这种形式的居多;第二种是农民以资源入股的形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资源进行整合,实行统一生产、统一经营;第三种形式是合作社实行统、分结合的经营形式。对合作社的共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对农民成员实行在专业合作社指导下的分散经营模式。

四是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通过全县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行动,大部分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公条件、制度建设、成员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大改观;越来越多的合作社能够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建立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明晰了股权关系。到xx年底,全县进入规范化建设名录的专业合作社达11家,其中:省级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有效地促进了特色农业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力也不断壮大。

二、主要做法

1、依靠行政推动,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树立了抓农业不仅要抓生产、抓科技,而且还要抓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发展思路,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2、抓好试点示范,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坚持群众自愿、示范引导的发展方针,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的开发和农民群众的合作愿望,通过抓点示范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近几年,根据合作社对农业农民带动力、产业关联度、现有规模及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认定了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6家省级示范社。同时,积极引导和组织各专业合作社参加部级示范社创建活动。

3、实行分类指导,合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了一次调查。在调查摸底的同时,县、乡农经人员还深入村组进行分类指导。对拟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引导和规范;对暂不具备条件但具有合作基础的,依法加强业务辅导,一旦条件成熟,适时引导其登记;对计划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做好其章程的制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申请登记应提交文件的准备等有关事项的辅导和指导工作,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

三、主要成效

一是促进了农民增收。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通过统一购买生产资料、提供信息、加工、营销等方面服务,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分享到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利润。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土地流转,农民可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打工,获得可观经济效益。近几年来,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11%左右,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收入却达到27%左右。

二是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需求,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实现了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解决了农户进市场难的问题。目前,全县有17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批发市场、学校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有10家合作社在城市和社区开设直销门店,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了自己的电子商务。

三是推进了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分散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农资供应,强化生产过程管理,提高了农户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全县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的快速推进。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标准186个,获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33个,注册商标48个。

四是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成员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引导成员打破传统农业,发展特色农业,激发了成员科技兴农意识。同时,一大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密切联系,使得农业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目前,全县6家合作社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科研基地,转化科技成果10项。

五是创新了农村社会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生产经营的集合体。县、乡政府对农业生产服务和管理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条渠道能够一步到位,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行政成本。从xx年开始,我县还重点开展了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目标的“两型”示范合作社建设,有效助推了全县“两型”社会改革发展。近几年来,我县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专项扶持项目22个,争取资金325万元,取得良好效果。

六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农产品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农业生产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由当地有经济实力、有经营头脑的能人发起,充分整合当地资源,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不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胭脂湖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就是发挥当地农户养植水产品的资源优势,组织农户养殖水产新品种,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四、后段措施

当前,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呈加速发展势头,但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经济实力普遍较弱、运行质量不高、人才技术信息缺乏、合作社内部组织涣散等。县乡政府必须创新工作方法,采取过硬措施,确保加快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惠农强农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积极性。各级政府应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扩大内需;继续增加对农业的补贴,采取措施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防止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着力缓解合作社资金短缺问题。一方面拓展政策性金融服务范围。强化农业发展银行“三农”服务职能,拓展业务范围,制定相应措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三农”贷款,发挥政策性金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的主力军作用。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信用社一项服务创新,不断探索新路径,重点支持那些内部管理规范、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资产(如固定资产、果木林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办理抵押贷款,解决担保难问题;可试办成员联保贷款或发放小额支农贷款的形式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入股信用社,尽快建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信用档案,对信用好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予以发放信用贷款。三要鼓励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政府可出台有关政策和优惠措施,支持鼓励引导农村设立村镇银行、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三是加强管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首先要进一步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领域。继续鼓励组建农业产业型、农产品购销型合作社的同时,积极引导组建农资供应、综合服务等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探索在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贷款担保试点。引导专业合作社向服务业发展,为农户提供全过程服务;向农产品加工业拓展,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分享工业利润;向农产品批发零售业进军,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交易费用,分享销售利润。然后要进一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重点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度和服务内容,逐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特色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健全、规模实力较强、利益联结紧密、运作机制规范的经济组织。再则是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合作手段,提高成员素质和组织化程度;引导成员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为现代装备、现代科技的推广应用提供平台;打造农产品品牌,运用品牌效应扩大产品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引导成员在参与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中,学习先进种养技能、加工技术和营销技巧,有针对性地培训成员,进一步提高成员素质,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活力和后劲,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有计划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培训,使他们成为合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现代农业建设。

四是研究发展农业保险业务。由于农业的高风险性,造成了农业信贷的高风险,目前这项业务在县城还非常滞后。要降低农业信贷的风险,就要发展农业保险,走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共同发展之路,以政策性为主,激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农业的积极性。要着力解决商业性保险公司重利益、轻责任的老问题,抓紧筹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将主要农作物、牲畜、农房、农机、农民人身安全等影响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因素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减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因各种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篇九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全面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创新了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也是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载体,是一种新的集体经济形式。

我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它的存在与发展还很不成熟。从自身发展和外部环境来看,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自身综合实力不强

目前,全区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在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仍处于低层次。一是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差。缺乏配套的收购场地、仓储、冷库及加工设备等硬件设施,只能出售初级产品,无任何产品附加值;二是缺少高素质的带头人。从各地发展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看,主要是有一个优秀的懂经营、善管理并有较高威望及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又有奉献精神的带头人。现实农村中,具备上述条件的带头人太少;三是产销衔接不紧密。一般停留在产前的优良种子提供、产中的技术服务,对于产后的销售服务、市场开拓、产品加工、营销策略等方面涉足太少。专业合作社与社员之间、与农民之间,还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四是缺乏品牌培植意识。目前,区内的专业合作社自身没有统一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标准,更谈不上产品的商标注册,也没有积极申请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很难赢得市场信誉,加上广告宣传不到位,市场竞争力处于下风。

二、外部环境不适应

一是思想认识不统一。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以及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工作中的地位作业还认识不足,甚至对专业合作社的概念都不清楚,误认为搞合作经营又回到过去计划经济的老一套。因此没有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二是扶持力度不够。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技术指导、产销信息获取、周转资金信贷及专项资金补贴等职责不清、协调不够,甚至互相推诿,影响了农民办社的积极性。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指导、扶持和服务,使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在农业产业化有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形成地方产业带,带动一方农民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各级组织特别是涉农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适应农产品市场化所起到的客观作用,宣传典型的成功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使农民群众清楚专业合作社的含义和性质:在合作方式上,坚持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组织管理上,坚持自愿结合,民主办社,任何组织不得干预合作社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在办社宗旨上,对内以服务为宗旨,对外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在利益分配上,让合作社成员充分得到实惠,真正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原则。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首先须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我区各乡镇的传统产业,比如樟山镇的牛皮、松籽;长塘镇的空心菜籽;兴桥镇的黄牛;曲濑乡的花生、芝麻;禾埠乡的饽芨、莲藕等等。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办社,要有特色,突出一个“专”字。其次要根据当地的产业基础,善于引导和依托农村的种、养殖能人,在有关部门的指导、扶持下,带动周边群众,走专业合作化道路。三是要坚持创办条件,讲究质量,形成统一品牌和规模效应,提高竞争功能。

三、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政策上的扶持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动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中央、省、市的各项惠农政策,各级财政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项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在税收优惠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应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此外,在资金信贷、农业产业化立项、农业科技推广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项目安排,都应优先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农业市场化的新生事物,是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更是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必须抓住机遇,正视问题,寻求对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的发展。

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 篇十

湖南省涟源市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实际,按照“依法规范、有序引导、分类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基本原则,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对全市农机合作组织进行了调研,截止20xx年底,全市依法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2家,分别是:涟源市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涟源市星天伟业农机专业合作社。 入社农户226户,从业人员281人,拥有各类机具512台套,其中中型拖拉机组16台套,小型农田改造挖掘机2台,装载机1台,耕整机102台,联合收获机85台,插秧机20台,资产总值达近591.85万元。服务范围涉及全市20个乡镇573个行政村和邻近的安化县渔水、新邵张家冲、双峰太平寺、冷水江三尖等周边县市的乡镇。经过几年的发展,合作社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手段更加完善,服务方式更加便民,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效显著,“龙头”带动作用更加突出。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一是促进了农机化水平的整体提升。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推动了大型、复式、高性能机械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了农机化的发展质量。同时,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完善了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降低了农业技术推广的成本,示范带动能力强、效果好。

二是完善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充实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中间环节,有效承载了基层技术推广、政策宣传、农机维修、技术培训、生产组织和安全教育等农机管理工作,为基层农机服务工作搭建了新的平台。作为农机服务的延伸和补充,农机专业合作社有效地把广大机手组织起来,联合起来闯市场,提高了农机的规模化作业程度。

三是提高了农机作业的标准化。农机规模化作业和示范区发展,提高了农机作业标准的推广和应用。同时依托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发展起了3处农机化示范区,为农机作业标准化的实施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

四是促进了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代耕代种、农田托管、土地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开展规模经营,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推动土地经营方式创新,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统一经营向农户的联合与合作。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解决农田弃耕、撂荒问题,支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五是提高了农民科技素质,增加了农民收入。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和培训平台,他们在技术上互帮互学,利益上互助互惠,信息上实现共享,增强了标准化生产和协作意识,提高应对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农机户以资金入股合作经营,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减少了一次性投入,降低了农民的投资风险,使农机作业有了更大的利润空间。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已经逐步渗透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参与到农村经济发展各个领域中来,农机作业市场的扩张,技术装备更新,作业模式的创新都将成为农民增收的新的增长点,农机专业合社将不断为农民搭建更加广阔的增收舞台。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行模式

按照“立足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机械”要求,该社实行股份制管理,开展集约化经营和积极探索现代农业的发展路子,并面向全市及相邻县市,为农民提供农作物产前、产中、产后农机专业服务。其经营涉及机耕、机播、机收、运输作业、农机修理、信息技术咨询、小型农机具销售等。其利润分配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按股金比例(包括入社股金和拖拉机折价股金)进行分配;二是按出勤作业率和工作效益进行分配,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和作业金提成,实行单人单机核算,作业收入按10%上交为集体积金,扣除平常正常开支外,其余部分年终按股份进行分红。在管理上,先后制定了《合作社章程》《合作社服务纲要》《合作社纲要》《合作社社员管理办法》《合作社机具维修维护细则》《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等5个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合作社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农机服务助民富,互帮互助促发展”为主题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结对共建”活动。一是推行价格公开制,向服务对象公开承诺耕地100元/亩,收割100-120元/亩,价格低于市场价,使广大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二是开展帮扶互助活动。党员社员主动与家庭劳动力不足的困难户结对子,通过“一对一”和“多对一”的方式为困难农户免费提供农机服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发展数量少、影响带动小。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到目前还只有2家,影响力和带动力明显不足。

二是主体结构单一、服务领域不宽。农机合作社大都由青一色的农机大户组成,主体结构单一,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专业的管理人员、专职的信息人员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方面的人员,且以从事单一的机收服务居多,机插、机耕、机烘等各个作业环节的服务明显不足。

三是管理制度有待规范、运作机制有待完善。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规定,农机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工商登记、民主管理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合作社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偏低,发展内在动力不足。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扶持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存放高性能、大型农机具的厂库棚建设用地短缺,农机维修服务组织建设滞后,农机服务组织在享受工商登记、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用地安排、用电用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仍未能得到落实,或难以执行到位。

四、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今后农机化发展与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明确农机化发展的组织模式以合作社为主,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主体,在财政、税收、信贷、政策性保险、用电、用油,特别是用地上给予支持,协调各部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是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场库棚设施建设,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目前,农机具场库棚建设严重制约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机具损失浪费现象严重,亟待各级财政的扶持与投入。

三是依法发展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做好典型示范、推广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稳定发展。按照“先发展、后规范”的工作思路和“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的原则,逐步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使其有序健康发展。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由初级阶段向规范的高级阶段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宗旨是“民办、民营、民受益”,农机专业合作社隶属于现代农业企业行列,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组成部分。内部管理水平高低,代表着一个专业合作社的成熟规范程度。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制定内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每年利用农闲季节定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管理水平、操作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建议市级财政将培训经费纳入计划,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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