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工作总结(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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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3篇《法务工作总结》,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法务工作总结 篇一

一、2014年度主要工作及成绩

1、法律清欠工作稳中有升。成立清欠工作小组,细化清欠工作范围,合理分配清欠任务,有效总结清欠经验,集思广益,推动清欠工作稳步开展。年度完成清欠接近1000万,在成员减少的状况下与去年基本持平。

2、合同法律风险管控紧抓不懈。继续完善合同风险管控制度,优化合同审批流程,加强合同审查,全年完成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审查合计600余份,提出修改意见50余条;协助处理公司重大产品质量纠纷索赔案件5件,压缩对方索赔金额近百万元。

3、常抓内部审计,坚持依法治企。全年开展了人力资源配置、外协外包、采购合同适用、销售合同风险等专项审计5次,出具审查报告5份,就公司涉及的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化推荐,以供公司领导决策。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1、清欠任务与日常管理职能之间的矛盾,因领导布置的清欠任务较重,部门的管理职能就相应变弱,造成一些日常管理工作无暇顾及。

2、调动清欠人员主观能动性的问题,清欠是一项技术活,需要体力、脑力的有效结合,更要懂得人情世故,所以要理解清欠人员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三、2015年工作思路及计划

1、继续加大旧款催收力度,完善内部激励制度。公司要发展,现金为王,应收账款居高不下,每一天都是损失。所以,要加大旧款催收力度,加快旧款资金回笼,防范公司旧款资金风险,减少公司坏账核销,增加公司当期利润。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奖惩结合,发挥清欠人员主观能动性。

2、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谈判,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协助处理公司运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出各类合理化推荐,参与问题的处理和协调,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同时,根据公司出现的问题,推荐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的各项运转行为,做到依法治企。

3、跟踪关注重大合同的履行,为重大合同履行全程带给法律支持。重大合同的履行好坏影响着公司主要指标的实现,不管交付还是回款,都至关重要,只有把握合同的主要风险条款和时间节点,有理有据,依法保证重大合同的履行。

4、注重公司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的风险意识培养,共同铸就企业风险防范城墙。从近两年看,公司有些人员法律风险意识不强,公章管理不规范、出具的法律文书不严谨、有些重大的函件未经法务部审查就加盖公章,在处理纠纷时使公司处于不利地位。

法务部工作总结 篇二

xx年又是公司迅猛发展的一年,无论是内部战斗力,还是外部影响力,均有很大提升。

一、全面参与集团重大决策、经营活动

(一)、全程参与集团重大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

1、参加江苏中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过程,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尽责调查,适时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2、参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两个组件公司并购,审查并购文件。

3、参与股份公司营销政策的制定,审查制度合法性;评估、修订变压器销售合同文本,审查修改于制度配套使用的《代理商协议》等合同文本。

4、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南京南站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合作协议审查、修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5、参与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通化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前期考察、调研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6、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的工作,对合作协议、公司章程进行草拟、审查,办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事务。

(二)、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法律风险提交评估报告,供管理层参考。

1、1月向相关部门提交《企业劳动管理法律指引》,对企业常见的《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与指导。

2、2月向集团领导提交《关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3、6月向集团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提交《20xx年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评估报告》,对因公司不规范行为引发的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原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检查异地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

1、为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建德三师水泥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拟定和解方案。

2、调查、处理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大唐漳州风电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出了可行的处理方案、建议。

3、协助企管部处理临时用工陶纪明的工伤补偿事宜,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

4、对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草拟书面函件与客户协商;对客户违约,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合同,指导销售员从客户处取得违约证据,如kunye c0,limited公司推迟交货,指导销售员取得对方书面认可手续。全年共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各类法务服务60余次。

通过上述工作,化解纠纷,弱化矛盾,避免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形象。

(四)、检查、监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工作开展:保持与外聘驻公司律师的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2、 要求江西法务对全部涉外采购合同进行梳理,对未履行完毕的每份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给予说明并给出法律意见。

3、 监督合同履行,及时处理纠纷:对因付款延迟导致大量供应商不满引起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调,提供解决方案;对于供气公司要求涨价引起的重大纠纷,适时指导、草拟函件,提出法律建议等。

4、与其它部门合作,参与公司项目的决算工作。

(五)、积极维护和拓展外部司法关系,为解决集团法律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维护与扬中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关系;拓展与省高院、镇江中院、江宁法院、江宁公安的联系沟通,与两地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

二、基础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一)、清收应收账款,维护资金安全。

1、工作业绩:

⑴ 超期货款:全年共处理超期货款4253.6万元,其中20xx年遗留2088.8余万元,20xx年新移交2164.4万元。截至20xx年11月底,共回笼超期货款2370万元,清户169户。

⑵ 离职销售员欠款清理:经过一年时间的诉讼,第一批诉讼的25件离职销售员欠款案件一审已全部结案,回笼欠款15万元。

2、工作措施:

⑴ 超期货款方面加强诉讼力度。为加快超期货款清收速度,重点通过诉讼方式清收。积极协调各方,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共诉讼案件29起,结案23起,结案率80%,另有2起案件已冻结金额73万余元。全年通过诉讼而回笼货款621万元。

⑵ 坚持出差,深入每个客户实地了解货款逾期支付情况,对客户提出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回笼货款。

(二)、严格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评审全集团对外经济合同。

1、审查、草拟重大合同:参与谈判、审查与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与人民电器厂、华达物资公司、正泰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德国海德里希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的重大合同,提出法律意见;起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与上海地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许可、技术合作开发协议 chayi5.co chayi5.com m等重要合同。

2、严格按责任状要求做好日常合同评审工作:今年面对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加的问题,法务部发扬团队精神,精诚团结,加强合作,克服困难,保障合同评审日常工作按时完成。

⑴ 截止至11月底,评审变压器销售合同2800余份,重点审查客户资信,识别安装公司、皮包公司等履行能力不能保障的客户,预防法律风险。

⑵ 对非标产品库存,逐份审查合同,向运营计划中心核实履行情况,分析法律风险,对每台产品给出处理意见。

⑶ 对在评审中发现的未签订合同先发货、预付款(全款)未到先发货引起的法律风险予以汇报,指出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3、评审集团及股份公司采购合同2900余份;基建及其他合同193份。对此类合同,重点审查合同是否与招标结论一致;对采购特殊产品如危险品、劳保用品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特殊生产许可的,严把资质关,审查供应商相关证照;对生产、质检用设备要求留质保金;根据运输公司人员协助卸货受伤事故,提示完善采购合同文本,预防将来再发生卸货人身损害风险。

法务工作总结 篇三

一、合同管理

(一)审查、起草新签合同数量

截止20xx年6月31日,法务部共审查、修改合同260份,其中销售合同86份,原材料采购合同55份;车辆配件、车辆维修、车辆辅助用油、机械设备、基建类合同53份;设备租赁合同(泵车、罐车、铲车租赁合同)35份;其他合同(办公用品采购、软件维护、清理外包、皮带外包等)31份。

(二)重大合同(标的额100万以上)履行情况分析

1、20xx年新签重大销售合同履行情况分下

2、原材料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分析

为缓解中心资金紧张,并降低采购成本,20xx年上半年中心以商承方式采购水泥,商承到期如未进行付款届时将面临巨大资金压力与诉讼风险。为防范风险,法务部一方面将配合销售部门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另一方面配合采购部与水泥厂家进行洽谈,必要时达成还款协议延长付款期限。

3、搅拌站机组改造合同履行情况分析

(1)合同履行阶段:

顺义搅拌站机组改造目前正在进行基建工程,因地质原因导致基建施工中增加打桩降水工程量,加之一带一路、降水天气等不可抗因素的影响,机组改造工程工期延误较长时间。

(2)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数额较低,逾期一天按照合同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对方违约成本较低,对其约束力不强,导致工期一再延误;

二是总承包方对基建分包方监督力度小,致使分包方施工进度慢,时工期延误的重要因素。

(3)应对工期延误采取的措施:一是发工作联系函、律师函要求总承包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追究其违约责任;二是要求总承包方派驻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监督管理;三是要求总承包方更换基建队伍,抢抓工期。

(三)合同审查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风险

1、合同审查中的不足

(1)合同审批部门将拟签订合同报法务部审核时,因合同相对方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原因,相关部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证明对方合同履行能力情况的文件和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因此,在合同审查中,法务部仅通过网上查询合同主体资质等情况对主体的合法性做初步判断,对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对方资信等无法确信,有可能因为相对方不具有主体资格、代理人为无权、越权代理、缺乏履行能力等情形,从而影响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2)审查合同时遇格式合同文本、或权利义务内容简单、风险较小的合同,仅是口头告知合同经办人需修改的地方或在拟签订的合同中直接修改,而未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使合同审核阶段出现漏洞。

(3)审核新类型的合同或涉及专业领域合同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存在一些专业条款理解不到位、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违约条款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合同履行中难以限定对方违约行为,无法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2、合同签订时的问题

合同订立因存在一方先签字盖章,另一方再签字盖章的情况,此种情况下往往对方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盖章合同送达合同主管部门,合同上缺少对方的签字及日期。合同中往往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或因越缺少签字而使合同未生效,或因缺少签字盖章日期,而无法确定合同生效日期。因合同未生效,无合同履行及违约的限定,可能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而无法弥补。

3、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1)合同相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经催告,对方同意及时付款或出具还款协议,但常借故拖延付款或签订还款协议,最终因无书面付款协议而成功拖延付款。

(2)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中付款条款常与结构封顶、办理完毕结算有关,如工程结构封顶,办理完毕最终结算后三个月内付清余款。合同中因未约定结构封顶时间、结构封顶后办理完结算时间,对方常因此而拖延办理结算,从而拖延付款。

(四)合同管理中的工作改进

1、合同审查时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相关审查资料;仔细审查每一份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遇新领域合同有疑问时,一方面要自学,查找相关资料,另一方面向上级法务、顾问律师请教,切不可闭门造车。

3、合同盖章时,要求经办人签字、写明日期;如对方未签字的,告知经办人员通知对方补齐签字、合同签订日期。

4、还款承诺、协议严格落实到书面上;对合同条款仔细斟酌、约定办理结算、付清尾款的期限,保障条款具有现实可操作性。

二、诉讼案件

(一)20xx年诉讼案件情况(详见附件3)

截止到20xx年6月31日,法务部接收债权共计23167047.93元,已通过诉讼和非诉相结合方式回收债权18571184.5元,其中诉讼案件为建工“润世中心二期工程”、建工“动力增容工程”、通利达“百子湾公租房一标工程”,共回收债权18151022元;非诉案件中铁遂“地铁7号线3标”工程通过多次与对方洽商,结清债权420162.5元。

未结涉诉案件金额为5421995.93元,分别为:中建六局“奥林匹克花园二期(A)地块工程”、大洋“A区地下车库”、城建四“第五广场”、总参四部“益泰恒生”。

(二)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诉讼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

(1)立案时因对诉的合并情况理解不到位,而被裁定不予立案,造成时间耽搁。将合同相对方一致的两个独立的买卖合同作为一个诉讼案件申请立案,被告知两个案件应分别立案。上述情况属于诉的客体合并的情形,应当分别立案,法官视情况可以合并审理、分别判决。

(2)诉讼程序战,时间长,效率低。开庭前,被告为拖延开庭,于答辩期最后一天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作出驳回裁定后,对方又提起上诉至二审法院作出裁定之日一般为3个月时间,此段时间不计入审限,此种情况下简易案件审结完毕至少半年以上。一审判决后,对方亦可能提起上诉,自立案至判决生效至少3个月至6个月。一个案件从一审到二审可能要经历一年时间,这就体现出以诉讼方式收回债权效率之低。

(3)证据保全意识低。接收以及发出函件没有保留快递单号,无法查询邮寄、送达时间,难以证明诉讼中对方或是法院程序上是否违法。

(4)获得胜诉判决后,执行难。一般情况下,如对方有履行能力,仅为拖延付款的,立案后开庭前或开庭时双方便能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对方亦能按照和解、调解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如对方确实无履行能力,即便获得生效的胜诉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对方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无法执行回欠款。

2、应对措施

(1)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立案前,做好充分的论证,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详尽分析,对从立案到案件审结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演并制定出应对措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2)如对方准备程序战,一是尽可能通过己方诉讼行为在程序上缩短时间,比如收到对方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后立即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可以节省5天时间;收到对方上诉状立即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可以节省15天。虽然这些时间微不足道,但应尽最大的努力争取早日获得胜诉判决。二是加强与书记员、法官沟通,尽快安排开庭审理。三是加强与对方沟通,尽可能达成和解,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欠款,申请撤诉。

(3)提高证据保全意识,将合同履行过程中、诉讼过程中来往函件挂号、邮寄、电报、电话记录和邮寄凭证等单据都要整理入档。

(4)为保障债权的实现,及时采取诉讼保障措施,如诉前保全(采取诉前保全后30天内向法院起诉)、诉讼中保全及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前的诉讼后保全(应当在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5天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其他工作

1、业务风险评估与规避、往来函件解读与回复。

截止6月31日,法务部共协助客户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出具律师函5份,工作联系函10余份。发函后对方积极还款或签订还款协议,通知回函的期限内未回函的法务人员则采取诉讼手段维护中心合法权益。

2、加强制度建设,并严格落实。

(1)为加强法治国企建设,促进企业风险管控水平的提升,法务部依据集团“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及实业公司的“七五普法”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商混中心的“七五”普法实施细则并严格贯彻落实细则要求。

(2)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及销售、采购、债权转移等不同类型合同的具体实施细则,有效的规范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了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

(3)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将法律培训纳入企业培训内容,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20xx年3月9日,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的方式对中心各系统合同签订及管理人员40余人进行培训,20xx年5月9日,商混中心邀请实业法律合约部经理张忆南对中心领导职工进行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培训,两次培训不仅调动了各岗位人员学法的积极性,提高了相关人员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更有利于加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20xx年法务部工作虽然较20xx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较大的不足,为解决这些问题,法务人员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础上,要不断加强学习。强化理论知识的同时,要学会运用到企业治理中,践行依法治企。

四、下年工作计划

一、提质增效把好合同关

1、巩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核机制,不断完善完善中心合同管理办法及授权制度,严格依照制度进行评审,加强合同审核的有效性。

2、深入调研,根据商混行业的行业规范和商业习惯以及业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修改和制作,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3、保证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审批速度,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和相应的修改。

4、加强合同履行中的全方位管控,对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并制定可行的解决办法,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二、攻坚克难降低应收账款

1、协助业务部门对中心债权进行清理和催收,对存在风险的工程进行跟踪。落实中心“三色预警”制度,对债权进行直观分类并提出建议。

2、建立健全的诉讼管理制度。一是做好已发生的案件统计工作,建立大案台账、分析研究机制;二是在面临可能发生的纠纷时,应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应对;三是建立纠纷化解机制,做好诉讼前与对方当事人的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四是坚持诉前案件尽职调查、法律纠纷案件诉前、诉中法律论证、诉讼调解机制等诉讼管理机制;五是定期对已发生案件进行总结,把握案件发生规律和诉讼技巧。

3、对中心老债权(北京城建四集团第五广场项目、总参四部、天津滨海新区案)进行持续跟踪,探究可行性解决方案寻找新的突破点。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采取多种途径推进历史积案解决。

三、宣贯落实“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1、强化依法合规,完善制度建设。结合中心发展需要,不断完善中心的制度体系,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做到依法治企。

2、主动适应发展,提升法律管理水平。做好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切实将法律风险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全程深入参与企业改制改革、业务谈判、重大经营事项决策、投资融资、合同审核、纠纷案件、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法务人员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解决”的重要作用。

3、丰富普法载体,加大普法力度。深入学习宣传法治国企建设系列文件和要求,推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丰富普法载体,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客户端等传播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普法工作的热情,调动全体员工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把法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法律法规与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培训相结合,促进各项工作依法合规进行。

四、提高自身素质

1、提升专业能力和企业管理能力,特别是要与企业发展相结合,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关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加强学习新知识,吸收新知识,提高专业素质。

2、安排好自身工作,密切关注公司法务实务培训信息、定期参加培新,提升法务实践经验;通过法院网站掌握法院开庭信息,合理挑选与自身工作相关的典型案件,定期参加法院旁听,一方面学习法律理论,一方面掌握庭审技巧,同时能了解相关法官审判特点,从而增强庭审技能。

以上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提供的3篇《法务工作总结》,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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