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总结(精彩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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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悄无声息的,转眼间,岁月匆匆,一段时间的的工作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了许多,也知道了不足,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自查报告怎么写吗?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6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总结》,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营养改善计划 篇一

一、投入

(1)项目立项

霍邱县人民政府已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省市下发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 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财务方面配备一名主管会计和一名出纳会计,还有两名核算会计,办公条件优越,工作经费有保障。《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并符合省级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霍邱县教育局年终对乡镇中心学校的营养餐工作开展民生工程工作考评。

(2)资金落实

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达100%。中央膳食补助资金6890万元(财教〔20xx〕1514号和财教〔20xx〕351号)及地方配套运转经费1500万元均已到位(财预函〔20xx〕8号)。

二、过程

(1)项目管理

1.目标任务。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政府与教育局签订了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的要求已全面得到落实。乡镇中心学校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均有供货合同书,合同书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政策宣传。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20xx年在六安市和霍邱县民生工程信息网的工作动态、基层话民生、图看民生等专栏多次发表营养餐内容,如《霍邱县多举措聚焦教育民生 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生态》、《霍邱县全面确保营养餐民生工程安全开展》、《霍邱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专辑》、《霍邱县落实“四保障”护航学生营养餐》、等。20xx年4月和10月县教育局参加了由县民生办组织,在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开展民生工程街头政策宣传活动,并制作了霍邱县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展板,宣传政策明白纸及宣传品。霍邱县、学校、班级、家长分层建立微信工作群,实现宣传营养餐全覆盖。

3.信息公开。我县在政务公开网公示营养餐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营养餐受益学校严格按照《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xx〕208号)要求的“五统一”中的统一食谱,即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进行全镇统一食谱,食谱带量带价,学校将每天的食谱公示张贴在食堂门口或学校营养餐公示栏处(公示栏和六色台账由县区统一制作),每日公示内容包含就餐人数、食材份量以及价格等内容。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粮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企业在霍邱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供货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荤菜、预包装食品、素菜和调味品由各中心学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待招投标程序结束后,招标情况由县教育局备案,新鲜食材实行“一日一供”,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霍邱县教育局制定了学校《食品原料采购与质量查验制度》,落实“三人小组”验收制度,并建立和落实食材采购询价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霍邱县教育局营养办负责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逐级逐校都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县教育局统一印制了六色台账和营养餐数据类各种表格,包括基础数据和财务两种;我县按照要求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校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校当天的值日领导组成,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费用自理。陪餐人员每天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饭菜质量,做到一看,二闻,三尝,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供餐,在“食堂供餐日志”中作好记录。建立了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做了食品安全自查表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县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8月18日,全县20xx年秋学期开学工作部署会召开,就学校食堂管理及新学期食堂供餐前准备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要求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消毒,进行仓储食材及调味料安全检查,食堂用水安全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做好食材采购计划和安排,通过多层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工作,有效促进学校食堂供餐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运行,巩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果。今年9月底,食品安全督查由县政府督察考核室、县食安办统筹组织实施,从县督察考核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分6个组对全县食品安全进行督查。我县积极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市级“示范食堂”活动,今年有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示范食堂”,并在市级“示范食堂”学校中积极推进学生网络版电子营养师工作。

6.劳务用工。我县在20xx年秋学期全部实行劳务派遣或承包方式管理和使用食堂从业人员,县统一制作规范合同,由中心学校和劳务承包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劳务公司也与聘用工人签订了合同。

7.信息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在每学期初都上报营养餐受益学生数,由教育局营养办审核、汇总,并且结合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做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学校的学生数如有变动每月底都按时上报《学生异动表》,来反映出学生的增减情况。

8.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县教育局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霍邱县学生营养办每季度制定了工作简报,以便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2)财务管理

1.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了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出台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霍邱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全县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20xx〕38号)等。霍邱县已全面实行网络版会计核算系统管理营养餐财务,并于每年暑期进行会计业务培训。县教育局春秋学期分别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资金检查。

2.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餐伙食,县政府配套的食堂从业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及教师看护补助均已到位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学生膳食资金实行县校“双审核制”管理,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寄宿制学校食堂早晚餐财务纳入全县统一管理,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没有白条抵账、不合规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学生、教职工自缴餐费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并存入县级专户,实行报账制结算。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均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广泛开展营养餐督查和调研活动,全年开展营养餐专项督查3次,范围覆盖了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以及教学点各级各类学校,并在霍邱教育网进行了专题报道,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教育局每年都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营养餐财务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乡镇学校均真正发挥了膳食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三、项目产出

1.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截止10月底进展的简要情况》(皖教秘[20xx]418号),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食堂供餐面达100%。

2.各学校建立和落实严格的食材质量验收制度,实行“三人小组”验收,验收手续完整。今年11月份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抽检县级招标的食材大米,目前正在等待CMA检测报告。教育局营养办经随机突击查看供餐单位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

四、项目效益

通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监测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看,我县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和身心健康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营养结构得到优化,学生身高和健康状况等各项指标均有改善,营养餐不断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认同。我县在今年9月份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和 “光盘行动”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全县调查对象对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非常满意。

五、工作创新方面。

我县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各类创新模式。创新一:我县各乡镇中心学校新鲜食材招标采购(米、油除外)----通过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创新二:全县民办学校营养餐食材纳入中心学校统一招标采购。创新三:全县公办寄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纳入统一招标采购。

六、自评结果

教育局营养办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食品加工要求 篇二

学生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材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败坏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学生用餐必须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败坏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发放给学生。

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和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防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篇三

(一)加强资金监管

学校设立营养餐专帐,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确保不截留、挤占和挪用营养改善资金。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四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学生营养办于20xx年12月对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堂建设情况

中央财政从20xx年起连续三年累计安排资金35.31亿元支持我省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三年省级财政配套资金5.27亿元,其中分配到26个国家试点县20.37亿元。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全省共规划食堂7918所,截止到20xx年11月底,竣工7478所,占总规划数的94.44%;在建119所,占总规划数的1.51%;未开工321所,占总规划数的4.05%。国家试点县共规划食堂5187所,竣工4879所,占规划数的94.06%;在建41所,占规划数的0.79%;未开工267所,占规划数的5.15%,仅剩新蔡县160所、兰考县107所未开工建设。

二、供餐情况

目前,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为课间加餐与食堂供餐并存。截止到20xx年11月底,受益的9528所学校中,有5148所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完整午餐,占比为54.03%,这一比例距全国的平均比例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中淮阳县、汝阳县、兰考县、新蔡县、光山县食堂供餐比例过低,影响全省工作的进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等文件要求,地方政府要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等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大部分试点县没有严格按文件要求,解决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还有存在挤占学校公用经费的现象。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试点县有关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宣传教育、效果监测评估等缺乏地方政府相应的专项经费支持,影响了试点县工作开展。一些试点县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县营养办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有些县甚至没有专职人员。目前,沈丘县为本县营养办申请到9个人的编制,鲁山、内乡、固始等县为县营养办配备了专职人员,但其他试点县营养办人员多为兼职,甚至部分试点县兼职人员数量还在3人以下,严重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

2、食堂供餐比例仍较低。20xx年底我省试点县学校食堂供餐率排名全国第24位,仍处倒数第二。试点县中淮阳县、汝阳县、兰考县、新蔡县、光山县食堂供餐比例过低,未能拿出有效办法改变落后的状况。

3、已建好食堂使用率低。我省试点县规划建成的7478所学校食堂中,投入使用的比例只有65.01%,直接影响到整体的食堂供餐比例。主要问题:一是学校存在观望状态,不主动克服困难为学生提供完整午餐;二是食堂配套设施不到位;三是招标程序繁琐、复杂、不够规范。

4、新蔡县、兰考县食堂建设滞后。在26个试点县中,学校食堂建设未开工项目还有267所,其中兰考县有107所,新蔡县有160所,两个县因食堂建设资金规划的问题导致未开工建设。

5、食品卫生安全和资金安全仍有风险。资金安全方面,一是有些学校补助资金不能足额用于完整午餐和课间加餐,企业供餐食品品种单一;二是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中,个别县、学校仍存在虚报情况,造成资金的大量节余;三是有些县在招标过程中未按照国家及省级文件执行,屡次导致废标,从而影响到学生用餐;四是部分学校食堂采取企业托管方式经营,供餐所需的水电、燃料费用还是由企业承担,不能保证每天4元钱全部吃进学生嘴里。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缺乏对采购、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部分学校食堂存在设备匮乏落后、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等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落实好地方责任。各试点县要设法解决好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的问题。在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宣传教育等环节加大经费的投入和支持。

2、抓紧完成食堂规划调整。食堂建设任务未完成的,希望当地政府尽快拿出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抓紧完成任务;规划需调整的,要尽快上报调整规划报告,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上报全国营养办备案。

3、尽快实现提供完整午餐。各试点县要积极督促学校认真总结、查找问题、相互借鉴、克服困难,不断改进,按照要求,为建成的食堂尽快配备配套设施,尽快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

4、确保膳食资金安全足额使用。各试点县要通盘考虑,探索创新的管理方法,不断总结经验,统一核算,降低成本,保证资金足额用于完整午餐;要规范招标程序,避免因招标不及时导致供餐延误,甚至停止供餐的现象发生。

5、要规范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各试点县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明确各级职责,层层鉴订目标责任书;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把食品安全作为首要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 篇五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德政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了很好的落实此项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蔡川小学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精心组织,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启动“计划”的实施。

一、基本情况

蔡川小学位于寨科乡东南,是一所村级完全小学。一九九九年被列为“义教项目工程”改造学校。

新淌村是一个纯回族行政村,总人口1463人,下辖11个自然村,服务半径2公里,适龄儿童138名,其中女童61名,入学率100,女童入学率100%。蔡川小学占地1369平方米,建筑面积809平方米,全校有教学班4个,在校学生20名,其中女生9名,教师5名,专任教师4名,特岗教师1名,曾获县级优秀教师有3名。学生的学历合格率100,15周岁少年完成率100,文盲率0。

二、主要做法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在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校长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总务主任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小组,组建了由家长、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的营养餐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制定了《蔡川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方案,监督小组监督方案的落实,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㈡建章立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在实处,我校结合校情,研究制定了营养餐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及措施。一是以学籍管理为平台的学生营养餐供餐实名制制度。二是建立了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三是制定了饮食卫生、仓库保管、烹调、食品卫生检查、从业人员体检及培训,食品进货采购等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食堂、食品、卫生制度。明确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职责、管理人员职责、加工人员职责、督查人员职责。五是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由于建立完善了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保障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㈢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为规范管理,确保供餐质量,一是学校注重强化过程管理,落实营养食物供应。通过市场调研,确定供货点,由实施小组购物后交由食堂仓库保管小组签名验收,再分发给加工小组按操作程序进行加工,再由监督小组品偿并取样、留样、保存、登记签名。二是实行张榜公示,接受监督。以学籍管理为平台、动态公示当月享受学生营养餐人数;在食堂外公示“今日营养食谱”;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公示资金支付情况及学生消费信息;公示县教育局及镇中心学校监督举报电话。三是学校自检自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专业机构监督等对“计划”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公示检查结果,确保“计划”实

施透明、公开。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完善“计划”实施工作通报、目标责任考评、信息公开等机制,对“计划”实施过程中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取得的工作成效

1、自实施学生营养餐以来,我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正在逐步形成。

2、减轻了家长负担,对控辍保学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饱,吃得营养,学得乐、学得好。

3、有效调动了学生读书的积极性,教育教学秩序良好,学生成绩呈明显上升趋势。

4、改善了学生的生活质量,优化了营养结构,增强了学生的体质,促进了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营养改善计划 篇六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定背景目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文件精神,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是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政府、家庭、社会力量共同承担膳食费用机制,有效提高供餐质量、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大力推进食堂供餐,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完善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学生就餐需求、进一步提高食堂供餐比例。

2、项目立项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

(2)《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2〕7号

(3)《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元政办发〔2012〕12号);

(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元政办发〔2012〕63号);

(5)《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教〔20xx〕24号)、《元谋县财政局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教〔20xx〕92号)、《元谋县财政局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教〔20xx〕95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中央奖补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元财教〔20xx〕107号),元谋县教体局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预算资金为19,552,400.00元,根据提供收支明细表及相关支出凭证,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共计支付相关费用15,080,200.00元,结余4,472,100.00元(其中:州级资金999,000.00元,省级资金3,473,100.00元)。结余资金过大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学生错峰开学,中学最多在校天数为185天,小学最少在校天数为157天,资金下达是按每生每年在校200天,每天4元计算,因学生在校天数不足200天,所以造成资金结余过多。州级资金结余999,000.00元在县财政局,资金在下一年度中继续使用支出;省级资金结余3,473,100.00元在教体局账户上,已在20xx年春季学期做省级配套拨给各学校使用,已全部使用无结余。

(三)项目实施内容

20xx年春季学期共有69所学校的。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小学58所、初级中学11所,惠及学生20xx3人(小学13415人、中学6738人);

20xx年秋季学期共有69所学校的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小学58所、初级中学11所,惠及学生19998人(小学13797人、中学6432人)。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教体局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未进行预算申报,使用的是资金下达文件所附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补助人数覆盖率100%;补助学生人数大于≥20xx3人;补助资金到位率100%,人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800元。

教体局根据上述绩效目标设定了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系统中实际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学生人数为依据,按时、足额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专项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拨款标准按照每生每天4元、全年800元的标准执行,确保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状况,逐步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全县各中小学,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

2、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部门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3、资金安排程序。

资金通过调度,由各地财政局将省级资金纳入专项资金设定的专户,并根据学校实际学生人数,由财政直接拨至各乡(镇)中学、小学设立的“义务教育经费专户”上。

4、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

项目资金安排有明确的标准,在对实施的工作做了较为充分的考虑并结合财务开支标准,同时参照2019年项目决算情况进行了资金安排。

5、财务管理。

根据《元谋县教育局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元财教〔2012〕13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对20xx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元财绩〔20xx〕7号)文件的规定,教体局成立了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组,并于20xx年10月形成了《元谋县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教体局提供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教体局20xx年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9分,自评结果为“优”。

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通过实施此项目,元谋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效显著。学生身体素质全面提高,有效促进了学生的学习能力。

同时,绩效自评提出以下问题:一是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管理的难度和食品安全的压力较大,影响学校教学和管理的精力,新增食堂工作人员聘用难,建议上级核给一定的正式人员编制,保障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普遍不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不规范性,加工的膳食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xx〕295号);

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云发〔2019〕11号);

4、《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xx〕11号);

5、《元谋县教育局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元财教〔2012〕13号);

6、《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xx〕7号);

7、《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元财绩〔20xx〕4号);

8、《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财政预算安排学生营养餐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xx〕10号);

9、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中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实施了审阅自评、实地评价、交换和反馈意见等程序。通过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评价。对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查阅,结合现场核实情况和资金到位使用及结余情况的分析,进行数据分析和取证。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设项目决策、项目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19%、20%、30%、31%。在此基础上设定12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性、满意度),设21个三级指标。

2、评价标准

(1)项目整体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2)由审计评价组根据评价情况,对各单项指标分别进行独立打分。

(3)总评价分为各单项指标得分总和。

(4)评价结果: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具体方法可以采用以下5种方法中的一种,也可多种评价方法并用:目标比较法、成本效益法、历史比较法、专家评价法、问卷调查法、横向比较法。

3、数据来源

绩效评价评分数据来源于由教体局提供的资料。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92.54分,评价等级“优”。综合评价结论: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效果良好,改善了学生食堂设施,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得到学生及家长的高度认可。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综合结论:项目主要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显著,可持续性影响认可率高,年度目标完成率及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

(三)绩效自评与绩效评价差异分析

一是评价程序存在差异。绩效自评由教体局汇总相关资料,得出自评结论,未进行现场抽查。绩效评价通过收集与项目相关资料、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实地评价、数据汇总分析、撰写报告的方式开展。二是绩效评价完善了绩效指标,提高了量化指标的比例,评价指标将自评的定性指标设置为定量指标,使评价的范围、尺度更加明确。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9分,评价综合评分17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9.4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

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基本能够与元谋县教育局部门职能职责相匹配适应,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立项程序

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等文件,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满分7分,评价综合评分5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满分4分,扣1分,得3分。

项目无绩效目标申报表,使用的为上级部门下达资金文件后所附带的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符合客观实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等。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但根据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的绩效目标不能完整反映项目产出效益和效果。

(2)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满分3分,扣1分,得2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指标将项目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与项目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基本相符,但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

3、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满分4分,得4分。

项目预算依据基本充分、合理,与项目内容相匹配,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

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满分20分,评价综合评分17.54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7.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9.54分。

(1)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指标满分2分,得2分。

20xx年安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预算资金19,552,400.00元,根据教体局提供相关资金文件及下级单位学校收支明细,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9,552,4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指标满分2分,扣0.46分,得1.54分。

项目支出预算依据充分、合理,基本能够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20xx年项目预算收入19,552,400.00元,根据教体局提供相关资金文件及下级单位学校收支明细,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共计支付相关费用15,080,2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77.12%。20xx年项目不存在调整。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满分6分,得6分。

项目预算资金19,552,4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9,552,4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15,080,200.00元。根据检查资金拨付文件,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基本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基本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抽查未发现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情况。

2、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8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项目财务管理执行《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元财教〔2012〕13号)等有关规定,相关制度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满分8分,扣2分,得6分。

项目在业务管理方面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管理制度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执行能力、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项目合同管理基本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基本合法合规等。项目绩效跟踪执行方面不到位,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一般。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指标满分61分,评价综合评分58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5.9%),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0分,评价综合评分30分。

(1)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实际完成率:完成小学阶段应补助人数达到13418人;中学阶段应补助人数达到6738人;营养改善计划覆盖69所学校。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质量达标率:根据教体局及学校提供的营养餐发放人数表,补助人数覆盖率达100%。。

(3)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完成及时性:根据教体局及学校提供的营养餐发放人数表,产出时效完成基本及时。(4)产出成本

产出成本指标满分5分,得5分。

成本节约率: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支出资金未超过批复方案概算,人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800元。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1分,评价综合评分28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得到很好的实施,学生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了学生努力学习的氛围,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实现了良好的各学校都在学校设置意见箱和“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配餐食谱、食品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满分20分,扣3分,得17分。

元谋县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都是实名制认证,各学校都会认真上报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的信息,按时填报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准确掌握学生信息,防止虚报、冒领补助资金行为发生,确保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的信息真实准确,使学生受益人数达到20xx3人以上。

元谋县各中小学校均设有专项公示栏,通过公示专栏及时公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受益人数、就餐情况等。并通过家长会、黑板报、校园广播、营养餐宣传画册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这项惠民政策,确保了补助政策的知晓度达100%,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0xx年未进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生体质改善情况无法判断是否达到要求。

(2)可持续性

可持续性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元谋县教体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满分6分,得6分。

通过对20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服务对象对元谋县教体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开展情况比较满意。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为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到实处,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做好,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各实施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组成的监督小组,以后勤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足额、准确发放,人数统计情况统计上报,组织严密。

(二)大力宣传、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学生会、营养健康、黑板报、宣传标语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做法等,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大力支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三)建立机制、落实责任。为使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预案》以及学生营养食品检验、入库、储存、加工、留样、发放等相关环节的管理制度。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实行实名制管理,明确管理对象,细化管理信息,严格管理规程,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营养改善计划的行为和现象。

(四)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安全。一是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原材料供应、采购、制作加工、储藏、检验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实现规范化操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建立工作预案;三是严格质量检验,确保学生吃的安全;四是建立监督机制;五是加强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在地方课程中安排营养膳食等相关内容,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使其掌握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六是做好跟踪监测。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膳食搭配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营养需求,学生营养状况是否得到了明显改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五)工作人员严格要求,按章操作。食品发放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履职不到位

根据教体局提供的相关资料,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规定不符。

(二)绩效跟踪履职不到位

未提供绩效跟踪相关资料,无法判断是否进行绩效跟踪有关工作。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规定不符。

八、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编制年度绩效目标时,应结合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梳理完善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确定具体的绩效指标,并设定明确可考核的绩效指标值;预算管理部门应加强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

(二)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建立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逐步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以上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提供的6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总结》,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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