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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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篇一

一、工作目标

通过配合我镇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全面开展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生产基础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餐饮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餐饮行业重大安全风险,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对象

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类企业和餐饮类个体工商户。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餐饮类企业

1.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是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是否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

4.是否按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

7.是否在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对火源、气源、电源等部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如实做好记录;

8.是否存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9.是否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保证从业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餐饮经营单位将经营场所出租给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的,是否与承租单位(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餐饮类个体工商户

1.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经营人应当对本餐饮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向其雇员明确必要的安全生产规定;

3.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经营人是否掌握并向其雇员告知其经营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处置方法;

5.从业人员是否熟知并掌握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应急处置方法;

6.是否在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对火源、气源、电源等部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7.将经营场所出租给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的,是否与承租单位(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责任分工

(一)镇安监办:负责综合指导各村(社区)开展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生产基础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督促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类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辖区内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二)各村(社区):负责安全检查、指导辖区内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类个体工商户落实餐饮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辖区内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镇安监办上报有关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配合镇安监办开展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本次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生产基础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村(社区)要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全过程。

(一)立即拉网检查。即日起各村(社区)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排查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生产基础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监督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执法清单、问责清单。要结合实际,分级分类精准检查,明确检查频次,定准对策措施,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

(二)严格监管执法。要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基础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执法措施,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全面落实整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要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对查出的隐患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对安全风险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闭环管理。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协调推进本地区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抓好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督促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发展。

(三)抓好督导服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村(社区)要根据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进展,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四)严肃追责问责。要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查暗访开展“回头看”,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篇二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成立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农业农村局元旦春节期间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排查整治重点、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在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中,进一步强化了“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不处理就要追责”意识,切实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严格排查。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对农机、农药、饲料、畜禽屠宰等领域实施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在组织、指导、督促各有关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农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乡村道路、棚库、农机大户等场所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清理排查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共检查农药生产经营单位4家、饲料生产经营单位7家、屠宰场8家、农机经销单位2家、农机大户5家,检查销售的拖拉机、收割机共计20台;检查检查农机配件50件,共排查出一般问题隐患2个,均以整改完毕。

三、强化措施,整改到位。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篇三

今年和,、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省政府召开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认真汲取中铁十八局引水工程施工工地生产安全火灾事故教训指示精神,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打赢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开始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

至,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且有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县政府将挂牌督办;在隐患整改之前,要督促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前,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完成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大排查大整治,至,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于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和本行业火灾特点,要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三、职责分工

本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县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大排查大整治,实行“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由住建部门牵头开展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济发展、交通、水利、公安等单位参与。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开展对道路运输单位、公路养护施工企业、车站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公路等单位与。

由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经济发展、公安等单位参与。

由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中重点单位以及“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由工商部门牵头开展对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的检查整治工作,质监、公安消防等单位参与。

由林业公安部门开展对林业所属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突出重点,群防群治。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要组织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大力推行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单位消防管理人、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强化措施,整改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严格执行“五个”一律硬措施: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不达标,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活动板房等临时建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停止使用;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地下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广电部门要把本次行动与目前正在开展的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主流媒体,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篇四

一、明确目标,精心部署

二、明确重点,强化措施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总结 篇五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

篇1: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锦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锦安委字XX7号)要求,扎实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市安委会6号、7号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制发了《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6日,召开了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阶段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区管委会副主任周立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 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式的排查。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未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经营场所未进行安全评价等重大安全隐患的4家氧气乙炔经销站责令其储销分离,禁止在经营场所储存氧气乙炔重瓶;二是责令区内正在经营的锦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第一冷冻厂等6家冷库企业进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活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山6家,责令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3份,停产整顿2家。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区交警大队、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雨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下雨天气的交通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区安监局、规划局对全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此外,我区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冶金、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电力、港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区安委将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3、要切实加强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篇2: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史各庄镇第二中心小学 XX年8月29日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为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宝坻区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于8月27、28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由丰校长带头,各处室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我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

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一)排查整治情况

1.校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地、围墙等建筑物。2.设施设备检查。我们逐一检查了学校水、电、油、气等管线,以及道路(井盖)、灯具、监控头、灶具、排油烟系统、电风扇等设施设备,特别要对变配电室、宿舍限电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

3.食品安全检查。我们检查了食堂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容器、餐具清洗保洁和加工场所的卫生清洗情况;生活饮用水方式及消毒防护等情况。

4.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我们对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学校领导干部值班、学生集体活动等管理制度逐一落实。对安全防护装备配置、保管和使用情况;校内交通限速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学校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做了详尽查看。

5.消防安全。学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完好、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活动开展良好。(二)排查方式方法

1.严格自查。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全方位、拉式、地毯式自查,特别要对事故隐患和暴露出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

查。

2.严格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梳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切实做到整改任务、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六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我们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深入到现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切实履行职责,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史各庄镇第二中心小学 XX年8月29日

篇3: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

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东升大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 6月7日以来,我大队积极推动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了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东升大队每日共分三个组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检查单位288家,发现火灾隐患171处,整改火灾隐患171处,责令三停3家,拘留1人,罚款60000元,确保了辖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一、紧抓“五个落实”着力提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切实做好“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提高社会整体防御火灾能力,东升大队紧抓重点单位五个落实,及时纠正日常消防管理中存在的制度落实不到位、档案建立

不完善、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等问题,确保实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一是落实岗位消防职责。大队要求辖区各重点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值班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及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等各项制度。

二是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大队积极结合当前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求重点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确定整改的人员、措施、期限、资金及负责整改的部门,并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上报消防大队。

三是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在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大队要求各重点单位要积极结合户籍化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每月和每日巡查制度,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做到公共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应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同时要加强夜间巡查,巡查用火、用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岗位人员值班等情况。

四是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大队要求新增加的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每月要对灭火器、应急照明、水带、水枪等可移动

式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喷淋、防排烟等固定式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测试,确保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进一步提升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落实灭火疏散演练和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大队要求各重点单位要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充分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对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身整体消防安全素质,确保新上岗和转岗的员工上岗前得到培训

二、格员消防志愿者为大排查大整治增添“新战力”。为积极响应部局和总队关于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的号

召,提高社会各界对此项活动的关注度,进一步延伸社会化消防宣传覆盖面,我大队先后组织成立15类场所格员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市场格员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和流管格员消防志愿者服务队。

经过前期积极筹备策划,东升大队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从东升镇桑拿按摩、沐足、美容美发、茶艺馆、棋牌室、电子游戏机室、吧、旅店等15类场所负责人代表中组建一支20人队伍的格员消防志愿者服务队,每月在自身负责场所开展2至3次消防检查和宣传活动。服务队从东升镇地域

特色和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和大排查大整治方案,采取活泼多样的形式,进企业开展消防培训,走进街头巷尾宣讲消防知识,进行高密度、大力度的15类场所消防主题宣传,充分发挥15类场所消防志愿者的消防工作能力,掀起消防工作热潮,增强了群众安全意识。三、“五个严查”再掀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热潮。

自“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大队防火监督执法人员顶着高温酷暑,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五个严查”强力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患,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

结合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实际,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对每个单位、每处场所进行了“五个严查”:一是严查消防安全管理,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二是严查安全疏散设施。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数量是否不少于2个;厂房内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是否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三是严查防火分隔措施。不同防火分区之间是否采用防火墙分隔,工艺流程各个环节之间是否采取有效的封堵、分隔措施;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是否采用相应耐火极限的分隔。四是严查危

险化学品管控。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部位,是否设置泄压设施;有爆炸危险的设备要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五是严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配备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

此次排查整治行动,有效地净化了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环境,巩固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效,维护了社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局面 四、签订不同场所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

为确保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

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拟定不同场所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辖区200余家十五类场所、100家重点单位责任人对消防安全作出慎重承诺。

承诺书的内容都是各单位需要的履行的职责和应当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它既是一份承诺书,也是一份消防工作指南。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篇六

兴县瓦塘电解铝厂公路及隧道工程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山西长城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兴县瓦塘电解铝厂公路及隧道工程项目部

二0一七年五月十日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专项行动,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监管、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大投入、强化措施、整治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兴县瓦塘电解铝厂公路及隧道工程项目部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突出重点,全面治理隐患,我项目部特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组:

由项目经理葛强领导组组长、安全负责人芦建文、总工程师张进军为副组长,成员:许保田 李秉诚 郭贵珍 赵俊生 刘彦东 任丽君。

办公室值班电话:***

三、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本工程为兴县瓦塘电解铝厂公路及隧道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兴县瓦塘镇杨塔沟村。路线全长3.576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全线共设置隧道一座,桥梁一座,涵洞15道。

目前,我项目部施工的兴汉隧道,明洞已开挖,为确保施工安全,项目部在作业前对作业工人进行隧道施工专项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告知危险源和防控措施,要求进洞工人必须穿戴反光作业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下一阶段,项目部将做好进洞人员的登记管理,按标准化要求建好值班房和门禁系统,按规定设置逃生通道等。

四、具体措施

(一)完善安全工作保障体系

1、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机构。

2、分解并落实安全目标责任。与各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各施工队。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应急工作保障机构,确保安全管理各环节监管到位。将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与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的范围,谁负责”全面落实项目部内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安全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隐患排查整改

1、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由项目部组织3次安全大检查,我部坚持对主要安全风险、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各作业班组要坚持开展岗位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坚决遏制、防范事故的发生。

2、结合项目部工程实际情况,加强对道路保通,泥泞路段安全通行、山体防垮塌,设备设施,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隧道施工以及

等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能执行的当场执行,不能立即整改的限定期限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3、做好防洪和灾害天气应对和关键时段安全稳定工作。

4、自觉地经常性地根据自身施工特点和面临安全风险,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安全稳定。

(三)切实加强安全教育

1、组织学习、宣传安全法律 及安全常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组织、宣传安全法规政策、发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技能培训、讲解安全设施设置标准以及反习惯性违章工作等,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意识,提高施工人员防范技能。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31日)

召开安全会议,学习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二)整治排查阶段(2017年6月1日~2016年7月31日)

1、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把存在的隐患和需要改善的地方进行整改。

2、分解安全目标责任,与各部门、各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31日)

1.总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对不足之处,加以自

省,加以改善。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篇七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意识,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标本兼治,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大力推动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全县所有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单位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三、排查整治工作步骤

时间安排:从2014年6月22日至10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6月22日至6月30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30日至7月20日)。动员督促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全面排查整治(7月20日至9月20日)。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细致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扎扎实实的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积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制定可行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9月20日至10月10日)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迎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要以这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严格按照排查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本着不论问题大小、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步骤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要充分运用公共媒体和各种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服务对象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大力普及夏季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切实提高服务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各镇(街道)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等单位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注意借鉴好的做法,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学校大排查大整治总结 篇八

学校冬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

根据《高新区社区公益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冬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校园冬季安全工作,我校认真开展了校园冬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

学校根据文件精神迅速成立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陈红卫(校长)副组长:王

成员:郭明亮

张晓林

领导小组带领相关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改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大排查、大整治内容

1、学生上学、放学骑车、乘坐车辆交通安全排查、整治情况。学生离校前都要由班主任就乘车交通安全和其它方面安全事项对学生进行教育。大部分学生往返学校是学生家长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学校再次与这些学生家长沟通,要求他们接送孩子时,首先检查车况,小心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学校食品及学生饮食饮水卫生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禁止学生带零食入校并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一经发现,严厉批评教育;学生饮水均自带,从而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3、学校消防(供电、取暖、防火、防煤气中毒)安全工作情况排查、整治情况。

教室供电由校长控制,由于学校取暖用电量大,线路承载的负荷较大,所以每天对校舍线路进行检查。

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教育全体教职工做好冬季取暖、防煤气中毒的预防工作,做好家庭安全排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预防冰、冻、雪灾准备排查、整改情况 为有效预防冰、冻、雪灾等极端天气对师生造成伤害,学校制定极端天气应急预案,一旦出现上述极端天气,启动应急预案。

5、校舍安全排查、整改情况。

学校东围墙,年久失修,存在多处裂缝,以检测多年,未发现新迹象。由于学校财力问题,没有能力进行大范围的整修,就这个问题学校多次向公益局打报告请示给予资金支持未果。

6、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排查、整改情况。

加大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强与属地派出所、村委会的沟通与联系。

7、对师生安全教育排查、整改情况。

凡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的文件发放到学校后,学校会在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会、全体教职工会和学生会传达文件精神,学校还充分利用周一升国旗国旗下讲话、课间操集会、黑板报、宣传栏对安全知识进行宣教。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逃生演练。

三、落实制度,强化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汇报,研究整治方案,对学校有能力解决的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又无力单独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区公益局作出书面报告,杜绝压而不报、瞒而不报、推责上报的现象发生。

贤台乡北于家庄小学

2015年2月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篇九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消安委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指导。

四、工作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年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期四个月,共分四个阶段。

(二)集中排查阶段(年月11日至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制订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采取检查指导、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行政强制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排查过的社会单位要建立台帐,掌握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

五、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市、县二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托)老院、福利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层和地下建筑。

(二)重点内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社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使用情况;建筑室内及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情况;“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六、主要任务

(一)确保完成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市、县二级政府公布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县政府牵头,相关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要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和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火灾的消防安全措施;对无法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关停;对已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火灾隐患不“回潮”。年12月31日前,确保所有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到位。

(二)严格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经贸部门负责排查直属商贸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规范商贸企业消防安全行为规则;工商部门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排查市场、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安全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规范有消防前置审批条件的单位营业执照核发行为;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等场所的检查;教育部门要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及托儿所等教育行业的检查;卫生部门要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单位的检查;文化部门要开展对歌舞娱乐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民政部门要开展对养(托)老院、福利院的检查。各单位在检查中,要针对社会单位是否办理相应的行业手续,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制度,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及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培训及开展应急演练,是否通过消防部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必要的情况下,政府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切实督促各行业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此外,消防大队要结合实际出台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并按要求督促指导上述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自身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三)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外墙装饰材料及外立面改造)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设规划部门要联合消防大队部署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检查工作,月底前,部署开展对有外保温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边施工、边生活、边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在建施工工地工程是否办理各项施工许可;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立面改造工程是否落实安全措施;电、气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操作现场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与员工住宿部位是否分开;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含自行组织培训和参加统一培训的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演练工作;施工现场的防火巡查情况。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四)确保“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不反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要求开展排摸工作,对排摸出的“三合一”场所,要以表格花名册(详见附件2)的形式归档,月28日之前,将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及时报县消安委办公室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并以《“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重点县域,要上报当地政府,并开展联合整治工作。整治完毕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县政府将视情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五)继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4号)要求,做好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联合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协助并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治安巡防队、安全监管站等基层单位和村(居)委会,应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等队伍的作用,全面排查辖县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并以表格花名册(详见附件4)的形式归档,月28日之前,对排查出的居住出租房屋,及时报当地政府、消防大队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在排查整治中,要求居住出租房屋双方签订责任书,责任书中要明确载明使用人消防安全责任、不得随意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及随意改变居住出租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并严格按照《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5)开展,对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依法开展综合整治。县政府将对本地县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并及时公布检查验收结果。

(六)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设规划、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对本地县高层和地下建筑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多业主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率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情况。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强制执行,并督促高层和地下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七、工作要求

(二)加强指导,及时督查。县政府将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各地做好消防安全隐患预防、排查、整改工作,促进全社会消防安全的长治久安。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将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及时帮助解决;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凡是今后发生亡人火灾的地方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行政许可,进一步强化建筑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要大力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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