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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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7篇《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篇一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精选3篇)

【第1篇】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们法律服务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总要求,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狠抓队伍建设。

为认真贯彻市、区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

三、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

四、业务实力强,社会效益显著。

我们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

2 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共接受来电260余次,办案30余件。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我们经常深入基层,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调处民事纠纷,共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20余起,受到了上级的好评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第2篇】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按照省厅的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在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依法开展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上级的认可,被省厅推荐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抓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针对人员素质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制度,做到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并深入开展政治信念与服务教育,执法为民与依法执业教育,忠于职守与诚实守信教育,服务大局与形势任务教育,遵守纪律与严格管理教育,通过学习和集中整理教育我所执业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都有很大的提高。

二、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篇二

我们在xx区域偏小,案源不足的情况下,办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件,业务收费余万元,为企业和个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多万元,同时,我们因xx开发拆迁所引起的家庭之间、邻里之间的纠纷做了大量的非诉讼工作,还耐心说服为在征地拆迁中多得到赔偿的假离婚,假负债的案件的当事人,积极配合xx的开发建设,为xx的社会稳定贡献了我们的一份力量。

在历年的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齐全各项制度、严肃执业纪律、提高执业道德水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

我们还应该加强所内同志进行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业务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政治强、道德好、纪律严、业务精、形象好、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

我所在年一年中来市局、区局、西门街道政法办的正确领导和督促下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力争维护索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在办案过程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二、全所全年立案件办结件,其中:民一件、民件、业务收入元,顾问单位三家。

三、在西门街道大力支持下,我所做到法律服务进社区与四个社区订立了讲课咨询等协议,同时参加过二次大型咨询活动。

四、我所从业人员能善于相互学习共用提高探讨各种疑难案件,对案件善于做庭外调解工作。

五、存在问题:因为我所退休同志多,缺乏求上进有点烙守陈规,因而今后我们决心提高思想认识,多参加政治学习,充浦新鲜空气,增加活力。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篇三

今年上半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件。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镇村、军营场次,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江苏省妇女维权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县局被评为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受援人赠送的锦旗面、感该信封,现将我县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今年月日——月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八个镇、驻溧部队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_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xxxx益保障法》、《未成年xxxx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受理援助案件件。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利用法律进社区、市民热点连线、“”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同时,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县法律援助新领域,我们一是注重各镇援助工作站作用,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召开联席会形式探讨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形成全县联动的整体合力。二是积极开展了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军营、到社区、到工厂、到镇村。上半年全县共承办妇女援助案件件,老年人援助案件件。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法律援助案源不断拓展,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上半年全县共承办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_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件民事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_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工作;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县委、县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

通过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我县法律援助已成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增长点,开辟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窗口。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四

一、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共3人,其中大专1人,并专人专职。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制订了《司法所的职责及规章制度》;2、司法调解中心成员15人,其中大专15人。今年上半年以来,调解纠纷4起,调处率达100%。处结率成功率达98%,减少了矛盾纠纷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3、安置帮教工作。XX年和XX年刑满释放人员9人,我们对他们进行摸底排查,规范档案。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我所制订了《**镇二OO六年普法工作计划》,并以党委文件发至各村、各单位,对全镇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并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印发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充分利用在校学生带回家庭,带给邻居的形式,发至各户,教育面达80%,制作普法宣传版面150余块;利用通俗、顺口的语言向群众宣传各种法律。

2、“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据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联合下发的棣司发[XX]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泊发[XX]22号文件“关于**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泊发[XX]21号文件“关于成立**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本着九个标准,对全镇52个村一一核查,凡基本符合标准的,向领导汇报后,民政所、司法所联合一一自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觉得符合标准的,写成汇报材料,上报司法局。

三、“148”法律服务建设

1、“6427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在不断完善办公设施和提高值班人员素质的基础上,开展了各项业务工作。一年来,共接到咨询电话52个,当场解答52个。“6427148”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大大避免和减少了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2、基层调委会工作。我镇共有52各行政村,村村建立了调委会组织,并办理了调解员证,并达到“四落实”,坚持纠纷排查制度,对派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建立了台帐,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解决。上半年共调处民间纠纷32起,调处率达100%,处结率达98%以上。

3、发挥公正工作在经济建设忠的“服务、沟通、公正、监督”的作用。我所上半年共办理公证业务8件。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我们将严格按上级要求干好一切工作,不断树立好自己的形象。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篇五

一、打造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

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制定了专线咨询电话,24小时开机,有力推进了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通过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农民解答法律80多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8起,请求劳动报酬10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1起,婚姻家庭50起,其他16起。

二、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

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对各法律援助联系点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加强对法律援助联系点的管理和指导,对各村的法律援助联系人进行培训,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

下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将继续抓好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村的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篇六

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

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20xx年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20x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七

一、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概况

一是队伍稳定,具有较大规模的阵容。司法行政肩负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职能,长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事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也呈较高的发展水平,具有稳定的队伍,并具有较大规模的阵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现有司法行政编制47人(其中,局机关20人,司法所22人,公证处5人),局机关有内设职能科室6个,基层司法所9个,实有工作人员42人。其中:

1、现有工作人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现有工作人员42人(局机关18人;司法所21人;公证处3人)。

2、政治面貌。现有中共党员37人,占总数88%;共青团员4人,占总数10%;无党派1人,占总数2%。

3、年龄结构。35岁以下10人,占总数24%;36至45岁10人,占总数24%;46至55岁21人,占总数50%;56岁以上1人,占总数2%。

4、学历结构。本科以上学历13人,占总数30%;专科学历25人,占总数60%;高中专及以下4人,占总数10%。

法律服务机构有律师事务所2个,律师19人;法律服务所5个,法律服务工作者25人;法医司法鉴定所1个,工作人员3人。并且全市各基层组织、镇村都建立了民调委员会,常年坚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各类调委会主任共有252人。

二是业务精良,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司法行政系统队伍长期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立足社会焦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各方面的素质都得到了大幅度锻炼和提高。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能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并具有扎根基层,直接为广大群众服务,深系群众、紧密团结群众,为群众谋利益而脚踏实地、默默奉献的良好作风;同时,在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之中,又锻造出实事求是、公正处事的好品质。

三是贴近基层,深受群众的关注和信赖。司法行政队伍直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解决的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此深受群众广泛关注。通过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送法下乡”、“和谐使者”、“温暖民心”主题实践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而且也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二、发挥作用和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等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大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建设,完善了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经常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加大了对易激化纠纷的防范、处置力度。从年到年,全市排查调处各类纠纷从1236件下降到825件,调解成功率达98.6%;全市共防止民转刑案件52件167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6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3件2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54件1252人。

二是面向弱势群体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使弱势群体转变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服务弱势群体,采取加大财政投入和面向社会募集资金的办法,强化了援助工作的经费保障,加大了指派案件的督办督办力度,最大限度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年,我市共接待群众法律援助咨询189件350人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派诉讼36件,有力保障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三是系统性开展法制宣传,提高了公民法律素质。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加强了与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宣传学习,提高了群众整体学法的自觉性和用法的水平。

四是开展法律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通过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强化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和自律机制建设,促使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地法律服务,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近3年来,全市法律服务机构担任法律顾问362家,诉讼3030件、非诉讼1215件、刑事辩护132件;办理各类公证1080件,其中,涉外及港澳台公证361件,积极发挥了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是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转变为社会和谐因素。按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主要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会化改造。其工作目标是努力提高矫正质量,确保矫正对象漏管率、脱管率不突破2%,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通过扎实帮教,帮助矫正其不健康心理和行为,促使这类特殊人群尽快转变为社会和谐因素。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具体问题,影响了司法行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偏低。

我局现有42人中,本科以上学历13人,占总数30%;专科学历25人,占总数60%;高中专及以下4人,占总数10%。法律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的只有5人,占12%;专科毕业的4人,占10%;其他专业毕业的专科以上的占68%,以致专业化程度偏低。

(二)司法行政人才队伍年龄老化和后备人才不足。

我局现有人员年龄结构:35岁以下10人,占总数24%;36至45岁10人,占总数24%;46至55岁21人,占总数50%;56岁以上1人,占总数2%。从统计数据来看,45周岁的占了一半以上,结构趋于老化。尽管近几年我们通过公务员招考的方式招录了10名年轻的后备人才,但由于工作需要,对司法行政人员进行了调动交流,造成后备人才的流失,导致司法行政工作缺乏连续性。

四、人才队伍建设展望

(一)加大人才教育培养力度

牢固树立事业发展离不开人才的观念,把人才队伍建设摆上事关司法行政事业兴衰的高度,坚持以培养为主,引进为辅,着眼于开发现有人才资源,加大对现有人才的教育培训,同时鼓励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参加各层次的学历教育,并侧重基本业务技能、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着力打造出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司法行政工作队伍。

(二)重视对各类人才的作风养成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对人才队伍的思想作风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注重培养其爱岗敬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严谨细致、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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