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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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范文 篇一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留守儿童;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G522 【文献标识码】A

引 言

在我国城乡之间,每天流动着上亿农民,而农民工这一大社会群体,已经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存在于我国大中小城市的角角落落,他们是现代城市的建设者。但是伴随着农民工不断地发展与壮大,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在这一突出的问题中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尤为令人关注。

一、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从农村与农业中脱离出来,走向城镇从事工业生产作业,逐渐产生了“农民工”现象与问题。而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扩大和民工潮的不断涌现,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越发凸显。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机会不平等,就学过程不平等,留守儿童辍学等等一系列问题无不显示出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忽视和排挤。

1.农民工子女辍学现象严重

到目前为止,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状况不容乐观,有的得不到相应的受教育的机会,有的则是被迫放弃义务教育。

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全国流动人口超过2.6亿,在这2.6亿背后,有7000多万他们的孩子,其中随父母在他乡的随迁子女有1400多万,留守儿童有5800多万[1]。其中农民工子女入托与学前教育比例明显低于城市儿童入托与学前教育的比例;超龄现象也较严重;另外,农民工子女的“童工”问题也较突出,皆使农民工子女辍学问题愈加凸显。

2.在外就读农民工子女就读困难重重

在外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亦频繁出现,最为常见的就是“农民工子弟学校”问题、“教育公平”问题。

农民工子弟学校生源问题很是严重,这些学校学生生源的流动性,使其招生变得十分困难。加之观念上对子女教育的不重视,多数农民工子女丧失受教育的机会。同时,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学费拖欠现象严重。限于经费问题,这些学校师资力量薄弱,导致其与公办学校教学效果相差甚远。就读于公办学校的农民工子女亦面临诸多问题。一方面子女的教育经费让农民工们苦不堪言。对于“借读费”、“赞助费”之类的教育乱收费现象虽然已被教育部勒令取消,但是各种渠道的高额入学费用仍阻碍着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2]。另一方面,隶属于公办学校的农民工子女身心上都受着很大的压力,往往会因缺乏安全感形成极强的自卑心理,不愿主动与老师、同学交流,不利于其健康发展。

3.留守儿童受教育境况堪忧

“留守儿童”就是父母远在城市打工,被动地留守于家乡的儿童,相比较于“流动儿童”,这一部分“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关怀庇护,自小与祖父母住在一起,心灵上比较孤单,又因与祖父母有一定的隔阂代沟,使得他们不服长辈管教,对待知识不重视,对待学习不甚关心。

不仅如此,这些儿童所在的农村学校一般比较简易,由于缺乏资金、地处偏远贫困地区,校舍破旧,教学设施落后,教学人员纷杂,使得学生的安全和办学质量都很难得到保障。更有一些手续不健全,校舍不合格,师资落后,教学环境恶劣的民办学校的兴起,使得农村孩子的教育显得纷杂混乱。

二、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难的原因

对于以上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难的问题,究其原因不是单方面,而是从国家政府到社会和学校,是从经济基础到情感态度的方方面面的因素综合导致的,可谓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

1.国家政府方面

在中国,农民工子女这样的弱势群很庞大,国家未使其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的待遇和福利,未平等享有和城里孩子一样的入学条件,这些都和我国的教育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教育制度漏洞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直接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教育主流模式是基础教育机构设置依赖行政设置。而教育机构设置严重依赖行政设置,导致人们形成这样理所当然的认识:即户口在哪里,人才有到哪里上学的合法性,甚至连农民工自己也觉得城市学校不收留他们具有合理性,而放弃争取其子女应有的教育权利[3]。

教育隶属于公共产品,理应由政府出面提供。因此当面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时,政府要负主要责任。但是目前的政府在很多方面的政策措施限制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剥夺其受教育的机会。第一, 现行政策存在失误。在财政方面,地方政府其实是实施义务教育资金筹集的主体。但对于公办学校招收的农民工子女,政府几乎没有任何经费支持。在户籍制度方面,虽然户籍概念有所淡化,但涉及到农民工能否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时,户籍制度的限制作用又显现出来。第二, 政策执行存在不足之处。自从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实施以来,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但是这离政策的要求还是有一段距离。部分城市政府在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的划拨问题上还存在推诿,一系列跟户籍挂钩的制度和规章还需要改进,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在管理上存在一系列问题。第三, 教育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在供给方面存在地区性差异。目前许多农民工通过教育部门入学的很少, 由学校主动联系的就更少之又少了。另外教育资源的地区性差异现象十分明显, 在有些城市学校已处于饱和状态,入学机会很少,而在有些地方情况却恰恰相反。第四, 农民工流入地政府的一些做法有待改善。流入地政府认为把农民工纳入本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估,同时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归入城市就势必影响到地方的政绩。另外也是出于对农民工进城数量增加的担忧,因而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关心甚少。

2.社会和学校方面

对农民工经济作用的肯定和对其社会地位的否定现象在社会上还是广泛存在的,社会对农民工的偏见与排斥使得农民工子女在社会中亦显得低人一等。一些城市中有的市民甚至是决策者,都对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受教育的问题有着不正确的认识。这些人士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行为上有所表现,如行为上甚至政策上的歧视,从而增加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受教育的阻力和困难[4]。现在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完整地复制了中国城乡之间不平等的关系,也损害了基础教育的义务性、公平性、完整性的原则[5]。

同时入学费用也使得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凸显。目前我国大学学费大约5000元到1万元不等,比起1989年,增加了25-50倍,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只增长了4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了2.3倍,大学学费的涨幅几乎10倍于居民收入的增长。2005年,中国扶贫基金会一项对在校贫困大学生家境的调查显示,如果按照每名贫困大学生每年平均支出7000元计算(含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 ,一个人本科4年最少花费2.8万元相当于贫困县一个农民35年的纯收入[6] 。

可见不仅社会方面,学校方面亦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凸显的原因。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教师及校方的态度对这些就读的孩子们影响很大,很多城市的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有着排斥的心态,入学前积极促成其就读的失败,入学后在各个方面排挤他们,甚至对他们的学习状态与学习结果不甚关心。

3.农村经济落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状况是由农村薄弱的经济发展所决定的,这是根本原因。城乡二元机构的长期存在与发展及国家政策上的倾斜,导致城市与乡村的发展极不平衡。最终形成:大都市极具国际化,小乡村极具拉美化。而这种结果恰恰是在我国特殊的国情下和特殊的政策下,牺牲农村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代价而换来的。如2011年中国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2001年的2.81:1扩大到3.13:1,整体收入的基尼系数处于0.415,已超过国际工人的警戒线(0.4)[7]。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引起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涌入,也导致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发生。

农村经济的不发达、落后带来农村学校或教育机构的不健全,学校设施落后,优秀教职员工紧缺。不仅如此,落后的农村经济不能给农民工带来坚实的经济支持,迫使他们背井离乡寻找物质支撑,进而使得农村的发展更加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同时在外务工的农民工们在无经济支撑的境况下更加不会考虑子女的教育问题。

4.农民工自身原因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中国自古是个文明古国,但是教育观念却是比较落后保守的,男子读书多数以进入官场为目的。对于女子来说,更是以“无才是德”来规劝女子多务女工。正是这种教育观自始至终地影响着中国农村教育。

同时农民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这样一个特殊群体,其对于子女的教育问题关注甚少。且与观念上的差别相比,实际的经济状况更是限制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障碍。

在外务工的农民工们,生活上是苦之又苦,整天埋头苦干为的就是能将生活水平提高上去,让孩子与老人在吃住方面无忧,而忽视了在这高速变化的世界里,知识是经济,知识也是生活的艺术,人类现在不止拥有物质世界,更拥有精神世界。

三、改变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的对策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是我国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等特点,政府和社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必须把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目标中加以考虑,以制度化形式将其固定,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1.发挥社会主义国家优势推进教育

我国应发挥社会主义国家优势给予农民工子女关怀与保护,充分利用国家优势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管理体制。破除城乡分割,维护教育公平,整合资源,增加投入,降低成本,提供援助,为农民工子女创造平等、宽松、优越的教育环境。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教学资源,减免学费和取消公办学校的“借读费”“赞助费”。

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采取措施解决影响农民工子女上学所面临的紧迫问题。应看到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我国当前农民工问题的一个方面,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有赖于国家推行更有利的改革,如城乡就业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以及教育体制改革,从根本上取消对农民的歧视,保证农民工子女能够同其他同龄人享有一个平等的人生起点[8]。

同时政府部门通过宏观调控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具体说来:切实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同时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加大对经济困难地区的教育专项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农村教育的保障水平[9]。

2.学校与社会方面更加注重农民工子女教育

首先,各地公办学校应规范办学方式,使农民工子女平等地拥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各农民工子弟学校应广泛吸收社会援助资金,在政府的安排下,有条理地规范教学机制,改善教学环境,促使农民工子女享受更加优越的教学环境,接受更加全面的教育教学。

其次,社区应承担起相应的教育责任,应倡导和发扬我国邻里互助的道德风尚,净化社区的文化环境,形成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氛围,让他们在文明的社区中受到良好的熏陶。特别对于身处城市的流动儿童,要杜绝对于他们的歧视态度。

再者,社会也该加大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宣传,社会中的各种弱势群体协会等应该声援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关注,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关注教育,关注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设立多种形式捐助基金,开展资助活动[10]。

3.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来推进教育

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城乡这两大机制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来加大对农村经济的重视和发展,以经济的发展来带动教育的发展。政府可以通过加大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农村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配套政策来强化农村经济的发展。

与此同时,要切实重视农民权益保障,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在保障农民工收入的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可以通过对农民工基金上的倾斜,加强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提高其素质,来更好地发展家乡,在推动农村发展的同时带动教育的进步。

此外,还应增加农村乡镇地区的产业引入,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在家乡就业的机会,促使农民工留在自己的家乡,发展自己的家乡,通过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来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4.转变农民工对教育的观念与态度

当前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部分产生于农民工的“畏难”情绪,送子女入学不积极。对此,努力改善农民工子女入学环境的同时,要加大对教育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工千方百计增加收入,依法送子女入学,切实维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

这里就要求农民工正确认识子女教育问题,首先,认识知识在新兴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知道现在的社会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未来亦是属于知识及科技的时代;其次,认识到子女受教育不仅仅是一项权利还是一种义务,自己的子女在享受这项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义务;最后,了解教育使人进步,教育使人发展,不管在物质世界还是精神世界里,教育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

四、结束语

农民工子女是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直接关系到这个群体的稳定性和这个群体的未来发展,为三农问题解决之关键所在,并成为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重要问题。所以我们应看到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在21世纪这个飞速发展与更加注重公平的时代,要切实了解农民工子女这一群体的受教育问题,深入研究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找到解决方法,来达到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http:///history/phtv/tfzg/detail_2010_03/26/406817_0.shtml.

[2]邱云慧。有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思考[J].社科纵横,2006(9).

[3]秦玉友,齐海鹏,齐倩楠。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与应对策略探究[J].教育科学,2007(6).

[4]范小西。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受教育遭遇的问题及原因透视[J].教育导刊,2006(7).

[5]金焕玲,崔子修。对农民工不公平境遇的社会伦理回应[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

[6]赵勇。新“读书无用论”;一个沉痛的话题[J].中国社会导刊,2006(17).

[7]Paul Pacheco.Inequality-adjusted Human Development Index.United Nations Statistics Division,2011.

[8]李强,雒建江。机会平等与代际公平——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社会学分析[J].沈阳大学学报,2007(4).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篇二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产生并遍布城市的各个角落,进城农民工数量已经超过了2亿人,而7 000多万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成为现时期党和政府、社会关注的一大难点。要解决这一课题,就需要全面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并深刻剖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科学的解决对策。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机会存有不公

第一,不能平等地就读入学。随父母来到城市打拼的农民工子女,由于户籍的限制,不能同城市的孩子一样平等地接受教育,很多农民工表示,孩子在选择进入学校时,多数会遭到拒绝,甚至很多学校以优生优先为借口;此外,就算能够入读,也要缴纳比城市孩子更多的借读费。第二,不能平等享受公办学校的教学资源。接受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公立学校,大多数是教育资源有限的学校,农民工子女以插班生的身份就读,由于户口不在当地以及没有建立学籍,很多孩子无法享受学校举办的参与评选的活动。第三,不能优质利用民办学校的教学设施。尽管很多农民工子女进入民办学校就读,但不少民办学校以盈利为理念,在教学设施方面存在设备短缺、师资有限等问题。

(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生活环境存有歧视

在新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对于农民工子女一定程度上可以融入城市,但同时也引发很多心理问题。第一,对多数城市居民而言。他们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和农民工子女在一个集体生活和学习,认为农民工子女没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思想教养,会告诫孩子远离农民工子女,有的甚至会给自己的孩子另外择校。第二,对城市学生而言。他们大多数不喜欢和农民工子女在一起生活和沟通,认为他们不讲卫生,满口乡音,难以沟通。第三,对农民工子女而言。传统的农村生活习俗与繁华都市的这种巨大落差,再加上生活和学习环境的难以融合,他们普遍自我认知不高,存在自卑、怯懦的心理特征。

(三)教育管理服务机制有待完善

近年来,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虽然政府和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成效甚微。第一,衡量一个地方的政绩表现,大多是以本地常住人口作为基数。在教育这一方面,随着农民工子女教育人数的增加,相应的财政投入就会上升,此外在衡量教育标准的时候往往也会呈现下降趋势,所以很多部门对此就会采取避之不理的办法。第二,农民工数量的增加会加大对政府管理服务机制的压力。农民工对城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尽管如此,很多人认为随着子女和家庭的整体迁入,政府要解决的就不仅仅是子女的教育问题,相应还有住宿、社保、就业、医疗等的压力。第三,农民工子女教育也会关系到义务教育体制的问题。中央文件曾表明农民工子女教育属于九年义务教育,而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所缴纳的教育统筹费用并没有划入新迁入的地区,在其迁入的地区财政体制中的义务教育支出中也并不包含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所以在此就出现了义务教育体制的缺口。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成因

(一)农民工自身原因

第一,农民工收入水平不高。在城镇化进程中,处处可见农民工的身影,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实际情况是,只能以廉价劳动力换取微薄收入,甚至还常常遭遇待遇不公、拖欠工资等现象;进城务工的他们大多生活在贫困区,随迁的子女在城市高昂的教育费用面前,有的甚至选择弃学,部分孩子进入学校也会遭遇不公正待遇。第二,农民工家庭流动性大,影响教育的连续性。为了生活,农民工家庭流动性大,有的农民工家庭会随着务工多城市流动,就算在城市定居,也会多次租换居住环境,这在客观上使适龄孩子缺乏学习的稳定性,间接影响教育的连续性。第三,农民工自身的原因。农民工大多数生活在农村,并没有系统地接受教育,但很多农民工家长在面对孩子的教育问题表现积极,顺应时展,望子成龙。也有部分农民工家长面对子女的教育问题,会持“读书也没多大用”,更以下岗、就业难为理由,觉得上学就是浪费时间和金钱,不如早早进入社会,早当家。也有的农民工家长看到孩子在学校面对不公正待遇,会选择回乡教育。

(二)农民工子女原因

第一,强烈的厌学情绪。随迁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生活后,由于生活方式的转变和价值观念的冲击,再加上社会和学校的不公正待遇,使得农民工子女觉得个人尊严得不到尊重,其次,由于农民工子女教育基础差,部分教师对其学习放任不管,造成学习的两极分化,很多孩子无力改变,便消极对待自己的学习,无论学习还是生活,这种巨大的落差使得他们产生强烈的厌学情绪;第二,社会的歧视。前面已经提过,农民工子女不能平等地进入学校及时入读,很多城市家长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和农民工子女在一个集体生活和学习,会告诫孩子远离农民工子女,有的甚至会给自己的孩子另外择校。对城市学生而言,他们大多数不喜欢和农民工子女在一起生活和沟通。农民工子女无形中仿佛被贴了标签,作为一群异类存在于城市中,引发了很多心理问题,如自卑、自闭等。

(三)制度和管理不到位

第一,现行的户籍制度。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实行的是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而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决定户口与教育是成一体的,即只有本地户口的孩子才可享受义务教育。在这种户籍管理制度下,农民工子女随迁到城市就意味着无法享受城市的义务教育资源,正是这种户籍制度造就了农民工子女教育的边缘化。第二,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正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决定了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彼此相捆绑,以户口为门票,随着农民工子女人数的大幅攀升,这种相分割的教育财政体制不能适应,致使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愈演愈烈。第三,相关部门的管理。部分教育主管部门不但将国家政策置之不理,还坚持利益至上的原则,甚至还以莫须有的借口不支持其民办学校的合法性。

三、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增加农民工收入,增强对子女教育问题的正确认识

第一,农民工家长要转变观念。鉴于一方面当前农民工子女就读较难,不仅入学门槛苛刻而且面临高昂的借读及择校费,另一方面部分农民工家长认为读书不如打工,所以很多农民工家长对送子女入学采取知难而退和弃之不顾的做法,就要积极鼓励并且通过协调和采取相关辅助措施,使农民工家长意识到知识能够改变命运,教育至上的观念,积极支持孩子接受教育。

第二,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收入的管理力度。对劳动力的市场定位及工资调控和指导,政府要加大干预,保障农民工工资稳定增长,监督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改善农民工的不公正待遇。此外,还应为农民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扩宽信息和创业渠道,搭建服务信息平台。

第三,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土地权益。完善土地流转制度的落实及管理,并宣传学习关于土地征用的制度法规,使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制度和法律的保障。

(二)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环境

第一,注重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首先学校应开设相关的心理教育课程,并聘请专业心理医生,积极关注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变化,适时指导;其次,老师不应划等级看待,应一视同仁,积极号召同学们一起关爱农民工子女,帮助他们学习,关心他们生活,在精神上鼓励和支持,更好地使农民工子女心理健康发展。

第二,家长和社会更要积极参与。首先,农民工家长应该多和子女进行沟通,倾听他们的心声,并且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问题,学校也应该多开展家长宣传教育活动,使得农民工家长了解教育的重要性,通过教育宣传,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偏见,形成互助友爱的社会氛围。

第三,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政府应大力支持民办学校的建设,并且响应中央号召,采取措施,制定政策,引入社会资金,支持并承认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合法地位。其次,学校应注重教育的质量,改善办学的条件,提高教师的素质。此外,相关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完善相应的监督体系,为农民工子女创设平等的就学条件。

(三)进一步完善教育和管理体制

第一,建立“就地入学”的管理服务机制。各级政府应把农民工子女教育作为全民教育的一部分,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加强政府规划,为农民工子女创设平等、宽和的教育环境。将农民工子女纳入招生计划,消除与城市生的差距并制定相关的鼓励政策。

第二,改革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补上过去“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户籍和财政管理机制造成的义务教育缺口,改革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变为“城乡统筹,协同发展”,消除城乡分割的局面,既要保障教育投入也要保障教育公平。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篇三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 家庭教育问题 解决方案

从目前来看,农民工子女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家的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外出打工,将他们留给家中的老人代为照顾。另一类则是子女跟随父母一起进城,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我国农民工人数已达到2亿,农民工子女从数量上看也已接近1500万,而其中未能和父母一起进城,被迫留在家乡的留守儿童比例最大。一般而言,农民工具有流动性、暂时性和季节性。绝大多数的农民工的工作场所都是不固定的,有可能是在南方,也有可能是在北方,每年和每年也可能不一样。再加上城市房价较贵,使得很多农民工在城市里买不起房。所以,大部分农民工都采取集体租房住宿的形式。客观地讲,这种集体居住的方式使得许多农民工根本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把子女接到自己的身边共同生活,从而造成了子女家庭教育严重缺失的情况。

一、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工的家庭教育意识薄弱

这主要是由于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造成的。虽然,国家对教育越来越重视,且从总体上看,年轻的农民工文化水平比年纪大的农民工文化水平要高,但是他们的受教育程度依旧很低。大部分农民工是初中生,只有极少一部分的农民工是高中生或是高中以上学历。一般来说,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工对其子女的教育比受教育程度低的要更加合理一些,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更加有效一些。

(二)农民工的家庭收入较低,生存环境较差

对农民工而言,提高家庭收入是外出务工的主要目的,使得他们的基本信念是“生存永远是第一位的”。和他们外出务工前相比较,他们的家庭收入有了明显增长。但是一些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相比较,他们的收入依然很低,其中许多家庭的生活水平依旧在贫困线以下。在低收入的情况下,农民工对子女教育的投资明显下降,同时也使得其子女的生活环境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

(三)老人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城打工。但是由于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不是每个农民工都能带着自己的孩子去打工。所以,大量的农民工只能撇下自己的子女去进城打工。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中国有超过1亿的农民工,且这个数字每年将会新增3000万左右。而被父母带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只有近2000万。这就意味着大量的农民工子女只能委托给爷爷奶奶等长辈来照料他们的生活起居。因此,这部分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也只能依赖其祖辈。但由于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祖辈对孙辈的教育以及管理往往容易走向溺爱和宠爱的极端,从而产生了祖辈对孙辈不敢严管的社会现象。再加上大多数祖辈其自身文化程度也很低,根本无法承担现代家庭教育的重任,很容易就导致出现祖辈对孙辈管不了的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留守在家的农民工子女便成了放养的羊,家庭教育严重缺失。

(四)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时间少

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农民工回家的次数很少。有的农民工工作地离家比较远,甚至好几年才回一次家。所以,很多农民工子女在家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生活,甚至有的孩子只能寄宿在亲友家中。调查发现,农民工子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料的占总数的一半以上。而且,很多农民工多用电话与家里联系,时间不固定,多数为半年联系一次,通话时间也很短。这种情况导致农民工子女缺乏与父母的亲情沟通,家庭教育比较少。

二、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对策

(一)改善农民工的生存环境

虽然,我国已经对户籍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户籍问题仍然是城乡居民的一大障碍。现在,农民工仍被视为流动人口,而农民工子女则被称为城市流动人口家庭子女。因此,户籍制度的改革就变得极为重要。公安部门应认识到改革户籍制度的必要性,建立合理的户籍管理体制,使农民工子女尽早享受和城市适龄青少年同等的权利。政府也应出台一些对农民工有利的政策,如保障经济利益、改善工生存环境、提高经济收入、保障其合理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等。

(二)提高农民工的基本素质,增强家庭教育水平

社会应帮助农民工通过各种途径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理念与技能,提高他们的基本素质,增强他们的家庭教育水平。在家庭教育方面,农民工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经常与子女沟通,使子女感受到父母对他们的关心,从而与子女建立融洽的关系。第二,应学会平等对待子女。第三,要有意识地改善家庭环境,让子女拥有自己学习的地方。

(三)加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联系

学校教育是主导,而家庭教育是基础,二者应相互配合与协调,才能使孩子获得更全面的发展。因此,学校应该定期向家长汇报子女学习情况,以便家长与学校进行及时的交流。在与家长进行沟通的过程中,学校要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教育态度,改善他们的教育观念及教育方法,使他们能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而家长则应积极主动与学校进行联系,形成较好的沟通机制。农民工应主动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有的农民工只顾外出赚钱,没时间照顾子女,就把教育子女的责任推给学校的教师或自己的长辈,这种做法使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农民工在外出打工时,也应努力创造条件来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

(四)改变老人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观念

许多农民工外出务工时不能够携带子女,就把子女托付给家里的老人看管。所以,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重任就落到了祖辈们的肩上。因此,祖辈们就应该尽力承担起这个责任,使孩子获得良好的家庭教育,从而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沈茹。城市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问题及对策。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2]中央教科所教育发展研究部课题组。中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

[3]德国之声电台网站。农民工离乡进城打拼不轻松――德国记者探访中国农民工现状。参考消息,2009(9).

[4]周宗奎,孙晓军。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1).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范文 篇四

一、问题的提出

我们学校地处近郊农村,6所学校分布于新城子现代副城周边。事实上,已成为大量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小学。我们学校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体现,不是简单的城乡差异,而是本地学生与外地学生间的差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更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二、调查方法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全校所有的农民工子女的问卷和统计资料进行了分析。

三、结果分析

农民工子女实际上包括了两个群体,一个是流动儿童,一个是留守儿童。从这样一个整体的概念出发,这两个群体都是我们所要关注的。这两个群体之间,从整个变化态势来讲,是动态的,今天的流动儿童可能会成为明天的留守儿童,今天的留守儿童也可能成为明天的流动儿童。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加之城市劳动力的缺乏,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1.心理问题突出。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 农民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且农民工子女都是从农村的学校直接进入本地,他们和真正的农民并不相同,而是介于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绩较本地孩子差,使农民工子女极易产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歧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也让农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

2.安全无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工作大多不稳定,工作变动导致了居住场所的不固定,而且流动人口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租住房往往都是在环境较差、出行不便、租金低廉的地方。这样一来,学校和家庭无法建立稳定的联络方式,致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无法有机结合起来,学生脱离家长监护问题非常突出,而且导致学生的出行安全无法保障。

3.教学内容相异。一般来说, 农民工子女大多是从偏远农村的学校转入我校。他们的文化基础较差,所采用的教材版本往往不同(尤其是英语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及不同的学习环境导致流动儿童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都出现了不能适应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学习热情,缺乏成就感,情绪不稳定,如忍受性低、孤独感强等;二是缺乏团体归属感,易产生不良情绪如反抗倾向、被压迫感等。同时, 农民工子女还普遍存在自信心不足、自我评价偏低、自卑、自闭、压抑等心理特征。这些原因导致流动儿童产生厌学态度。

4.家长思想观念落后。家庭能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上的帮助对学生适应性有显着影响。调查表明,大多数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还是非常关注的,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家长不能对子女的学习进行有效的辅导。流动人口多半来自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农村,较低的文化程度和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让他们没有能力、时间和精力来科学合理的教育孩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严重脱节,家里根本没有读书学习的氛围,以致流动儿童在学习心理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三)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对农民工子女权益的尊重,更关乎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因此全社会应一起来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让所有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在共同的蓝天下一起成长。

1.制度创新问题。我们国家已逐渐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国家已经规定了两个为主的原则,就是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以政府为主,这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价值,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是要改变当前以户籍人口为准的教育管理体制。我们管理模式是以户籍为主的,要适应流动人口的现实,就要改成以常驻人口为准,把常驻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纳入政府的教育的日常管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篇五

一、我国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权利平等问题

教育平等权既然是一种人权和公民权,是一种权利,那么公民做为一个公民主体就应要求政府采取积极的作为来保障其公平受到教育,即要求为公民能获得教育平等权的实现而提供必要的物质和制度保障。 但在九年义务教育问题上,正是由于现行的户籍制度所造成城乡户籍壁垒的存在,使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在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是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模式,由此以来,义务教育的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所承担 。农民工子女上学仅依靠地方政府来筹措资金压力沉重,国家的拨款并不能满足实际的教育投资,学校要生存必须白筹经费,这样以来就会把费用平摊到每位学生身上,农民工的经济来源渠道狭窄,生活水平较低。最终必然导致部分农民工子女失学、辍学。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机会均等问题

社会公平的内容的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教育机会均等,教育民主是一国民主政治成熟的表现,教育民主化的核心内容就是教育机会均等。一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上,城市和农村配置失调,大部分农民工子女就读于民工子弟学校,同时城市公办中小学不愿接受户口在外地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各种额外的费用同样为农民工随迁子女迈进公立学校的大门设置了门槛,成为他们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经济屏障。二是从主观方面来讲,欠发达地区学校教师的基本收入和待遇不高,受到外来的诱惑机率增大,时常出现教师对不同家庭环境的学生区别对待的现象,这一点人为的使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教育公平失去了基本的保障。

二、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户籍、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制度,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

有关政府部门有责任帮助其子女解决好教育问题。一方面要建立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比较可行。登记卡在各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都要有,家长也有,当人口流动时,登记卡连同流动人口的三证(暂住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一起经有关部门检查登记,作为随时入学的依据,减少入学手续上的繁琐,避免政策不健全造成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和剥夺教育权现象发生。另一方面要按照“高中向城区和县城集聚、初中向建制镇集聚、小学向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集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新一轮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合理调整城乡中小学布局。把他们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一部分,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内 。

(二)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管理体制

明确政府在农民工子女教育中的责任,首先要加强流入地、流出地教育部门之间的沟通,明确各自在流动儿童少年教育管理中的职责,将其就学管理落到实处;其次,要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并且密切联系、通力合作。公安部门做好本地区流进、流出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有关情况,人事、劳动部门应禁止经商办厂或从事其他劳动的组织或个人使用童工,物价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学校收费情况等。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篇六

关键词: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呼和浩特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是全区农民工子女就学最为集中的地方。呼和浩特的农民工子女教育呈现这些特点:人数多、比重大、主要就读民办学校。近年来,呼和浩特政府和教育部门为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作出了很多努力。取得了很大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

一、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

(一)就学情况。2005年全市有57021名外来人员子女就读,占城区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26.4%。部分公办学校,占总人数的55.8%;民办学校,占总数的33%;教育部门指定的接收进城农民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占总数的11.2%。

(二)构成情况。呼和浩特市城区的外来人员主要以农民工为主,其子女占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的57.4%,工作经商人员的子女占18.7%,外来求学的人员占19.6%,其他人员子女占4.3%。

(三)城区分布情况。玉泉区外来人员子女占区内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较大,占到34.7%,其余三区比例相当,分别约占22%左右。这说明各区都承担了很大比重的外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责任。

目前是这样一个现状:农民工子女就学依然困难。呼和浩特的农民工在不断增加,关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依旧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呼和浩特教育部门来看,存在办学条件不足的问题。接受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机构主要分这三类: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教育部门指定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而主要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学校是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的教育条件是有限的,学校面积、基础设施、师资力量、资金储备都是存在一定局限的,民办学校的教育是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需要的。

(二)从国家政策来看,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执行系统、社会支持系统、资金支持系统,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可忽略的,但这些却没能很好落实贯彻。国家颁布的一些关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的相关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就出现了歪曲的现象。社会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关注度夜是不高的,支持是不够的,社会部分人士对农民工和其子女存在一定的歧视。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受政府重视又怎么会有发展呢?

(三)从农民工自身方面来看,农民工子女存在心理问题。调查发现,一些农民工的子女的交际能力差,表现较为孤僻。学校是个小社会,农民工的子女在学校,就跟他们的父母在社会中一样,可能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歧视,这对孩子来说,心理承受力和解决的方式方法都存在局限。这很多问题根源都是环境。

三、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现行户籍制度的影响。现行户籍制度在教育方面是存在排外性和分割性的,呼和浩特的农民工子女要想进入当地学校,阻力重重。

(二)政府部门的失职。呼和浩特市对农民工教育的资金投入不足,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

(三)学校教育的不足。学校在农民工教育方面硬件和软件设备都存在局限,对农民工子女的心理问题的辅导不足。

(四)农民工自身素质低。部分父母对子女的教育重视不够,以及自身知识的缺陷,不能很好地辅导孩子的学业,另外由于工作繁忙,也少有关心孩子的心理,少有与孩子的沟通。

(五)社会舆论的不重视。呼和浩特的各种社会媒体对农民工的教育问题关注不够,社会舆论的不重视,没能在社会中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没能在市民中营造一种共同支持,共同发展的意识。

四、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解决的策略

解决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事关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因此要备受重视。

(一)建立健全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一套完整的、系统的法律法规,规范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环境,让在处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时有章可循。在制度中明确社会各界的责任和义务,共同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二)政府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其一,政府从学校的教育资源方面入手,整合教育资源,组织教师培训,完善学校的教育设备。其二,是加强引导与监督,保证各方面都能按要求办事。其三、保障农民工子女顺利入学,并且还是就近入学。

(三)学校教育要有针对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作为老师,不仅要教书还要育人。学校的教育是大众化的教育,但也要有针对性。重视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家长等各各方面的沟通。

(四)社会要广为关注和支持。这主要体现在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关注,而不是带着歧视的心态去看农民工和他们的子女,生活在这个世界,都是兄弟姐妹,应该相互扶持,共同发展。

(五)企业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意识。农民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效益,企业也应该实行人性化的管理,以人为本,增加农民工的休假,增加他们与孩子的沟通,这也有利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的解决。

五、结束语

解决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同时呼和浩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存在,也是社会普遍的存在,以个体事例为出发点,解决社会中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高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新思路[J].思想理论教育.2008,(24).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篇七

引言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迅速转型,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适应市场对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需求,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市,由欠发达地区涌向发达地区,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波涛汹涌的“民工潮”。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人口流动中家庭迁移的比重越来越大,大批学龄儿童随父母流入城市,数量急剧增加,流动儿童问题越来越突出,最突出的是在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上,城乡分割旧体制的弊端暴露得越加清晰,越加变得令人不能容忍。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胡锦涛总书记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执政理念充满了人文关爱,让人不禁对社会、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希望和美好的期待。

目前,我国流动儿童的数量约为1982万,占全部流动人口的19.37%。在全部流动儿童中,户口类型为农业户口的占74%。 也就是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从数量上看已将近1500万。他们不能接受或不能良好地接受义务教育,这不仅仅会影响儿童个体的发展,同时也影响我国“普九”工作的深入进行,影响社会公平体系的建立,以及我国公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必将对我国的社会发展带来隐患。解决这一庞大群体的教育问题刻不容缓。

一、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分析

关于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早在2003年9月,国务院就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流入地政府应采取措施,切实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费用负担。2004年3月份,国家又出台规定,从2004年秋季开始,农民工子女入学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或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及摊派其他费用。实际中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地政府都对教育资源进行了整合,公办学校资源紧张,而且各地教育局又是按照学校学区内常住人口的数量设置班级容量,根本没有为流动人口预留容量,加上公办学校的高消费超出农民工家庭的承受能力,城市农民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困难。当前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方式主要是农民工子弟学校和家庭教育。

(一)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现状

目前,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公办学校借读,仍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借读费或赞助费,这对于广大处于社会低收入阶层的农民工家庭来说,能够承受的不在多数。另外,文化背景的差异、教学环境的改变、使用教材的迥异、课程进度和难度的不同也都会影响其选择借读。同时,农民工身份遭受的社会歧视也会给其子女心理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有些家庭即使具备经济实力,最终还是把孩子送到了农民工子弟学校。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相对低下的农民工子女,除了一部分在公立学校借读外(具体数字不详),很多家庭只好将子女送入外来人开办的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简易学校就读。这类学校或被称为“棚户学校”,“打工子弟学校”。有人认为,它们根本不能被称为是学校,因为多数连基本的办学条件都不具备,充其量只能算作“民上自发办学点”。但这类学校在城市发展十分迅速,数量增长快,学生人数增加也十分迅速。

总体上看,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特点是投资来源以个人投资办学为主,办学层次以小学教育为主;学校多设立在城乡结合部,农民工广泛聚居的地区;达到正规办学水平标准的寥寥无几,学校收费低廉,教学环境差,办学条件简陋,很多学校没有正规的教室、课桌椅、教学用具,更不要提活动场地;学校规模差异也很大,从十几人者到几百人者均有学校的师资水平良芳不齐,许多管理者与教师根本没有教育教学经历,状况令人担忧。

第一,农民工子弟学校硬件设施落后。从学校规模来看,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特点之一是规模大小不等,有的学校学生人数几十人、几百人,有的学校则有上千学生。学校的规模过大或过小,对教学安排都将带来一定困难,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从基本设施来看,由于农民工子弟学校多属于个人投资,基本设施依靠个人解决,经费来源大都来自学生学费,招生对象又是流动人口中的低收入阶层,这就决定了学校基本设施状况的紧张与简陋。由于经费有限,学校的教学设施相当简陋,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第二,农民工子弟学校软件建设滞后。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制,但真正签合同的为数极少,学校的人员管理比较松散,教师的流动性人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不利于教学连贯性与完整性的。由于农民工子弟学校运作的特殊环境,师资水平与公办学校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第三,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质量不高。由于受到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制约,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素质教育的今天,这类学校教学中还只是偏重知识的传授,忽视学生能力培养。学校缺乏教学设施,加之教师水平有限,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薄弱,年级越高,表现越明显。

(二)城市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现状

家庭教育对子女的人格、个性、智力、自我观念、学习成就感都有密切关系,但凡父母参与子女的教育活动越多,给子女的指导与鼓励、肯定越多,子女的发展就更为健全。学校的教育,如果缺乏家庭的配合,其教育功能有多大,令人怀疑。由于特殊的生存状态与生活方式,农民工在对其子女教育观念、态度、行为等方面,与城市居民相比,表现出许多不同,而且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与家长的文化素质、社会地位有关,一方面与其群体特征、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有关。

第一,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方法落后。农民工家庭在对子女的教育方法上,有以下特点:一是重言传,轻身教。许多家长对子女提出合理要求,但在日常行为中自己却不拘小节,难让孩子信服;二是训斥多,表扬少。农民工家长工作繁忙,自身素质不高,往往以命令指责的形式教育子女,希望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其实简单粗暴的方式不但难于收效,往往适得其反。

第二,家长与子女缺少沟通。由于家长工作忙碌,常常早出晚归,很少有时间辅导子女功课,加上他们自身文化水平不高,也难以在学习上为子女提供很多帮助,协助他们解决课业上的疑难。有些家长对子女的考试成绩比较关心,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在行动上具体指导。其次,家长很少为子女购买课外读物。一方面家长缺乏经济实力为子女购置学习图书。此外由于时间和经济等原因,家长很少陪子女外出活动。

二、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原因分析

城市农民工在城市阶层中属于弱势群体,对农民工子女来说,实际上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受教育的公平环境,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我国现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缺乏为每个人提供同等教育机会的物质基础,教育机会存在诸多不平等,对于以农民工为主的广大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不平等更为严重。

第一,现行户籍制度的限制。尽管1979年以后,我国的户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动的功能开始不断弱化,农民可以“自由”地进入城市,但是户籍制度依然对农民的身份、就业、教育、生活水平等起到钳制作用,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即是受户籍制度影响的结果。没有城市户籍或离开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不论这些孩子是在家乡出生被父母带到城市,还是在城市出生且生活在城市,在所居城市很难得到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农民工子女基础教育被排斥在城市和乡村的教育体制之外,而被迫以体制外的市场化方式来解决。

第二,现行教育制度的制约。自1985年以来,我国义务教育体制经过三次改革:即“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三次改革,都始终坚持着“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户籍是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依据,实施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财政拨款进行配置地方政府是筹集经费、设置学校的主要部门。农民工子女具有明显的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分离的特点,使其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与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产生矛盾。一方面,流出地政府虽然对其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接受义务教育负有完全责任,但跨地域的流动使流出地政府不便对这些流出本地的适龄儿童的就学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当外来学童随父母流动时,并没有也不可能将户籍所在地应对其投入的教育经费带到流出地流入地政府在法律上也不承担经费等主要责任。这样,流入地政府和流出地政府在对待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均处于“无责任”的境地。相应的教育法规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出现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

(二)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有限

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主要途径仍然是选择农民工子弟学校,造成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狭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公办学校容纳量有限。由于我国教育资源的紧缺,公办学校大都是按照学校学区内常住人口的数量设置班级容量,根本没有为流动人口预留容量,在公办学校辐射不到、流动人口密集的区域,民办(简易)学校的出现不可避免。其难。以汉南区为例,“九五”期间,众多流动人口居住在这些城郊结合部。大量人口的涌入,给这里的公办学校带来巨大入学压力。众多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借读,只好选择农民工子弟学校。

第二,子弟学校发展缓慢。中国义务教育财政分权背景下,流动儿童教育机会的供给主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因此流入地政府财政实力直接影响流动儿童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尽管部分地区在资助辖区流动儿童教育上投入了巨大热情,但长远来看,当越来越多的流动儿童在当地入学时,当地财政将面临巨大压力。无论在民工子弟学校的经费保障、师资配备还是在办学条件改善等方面,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因为财政压力往往都疏于扶持、管理和监督,使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质量长期停滞不前,农民工子女无法接受正常的、良好的义务教育。

(三)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保障制度缺失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要有一定的制度来保障,然而当前相应制度及法律、法规的空白与缺失,造成了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的窘境。

第一,现行《义务教育法》不能适应人口流动趋势发展。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户籍就成了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依据,而城市农民工子女具有明显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分离的特点,这样一方面跨地域的流动使流出地政府不便对这些流出本地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进行监控;另一方面,当外来学童随父母流动时,并没有也不可能将户籍所在地应对其投入的教育经费带到流入地,流入地政府既无义务也不可能投入大笔教育经费完全承担众多外来人口子女就学的责任。这种地方负责的管理体制,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待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上处于一种“无责任”的境地,消解了政府管理、支持和资助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积极性。

第二,相关政策执行不力。虽然各地都对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但是实际中对于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没有明确的全国统一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专门负责,这类学校几乎处于自发办学状态,比较混乱。各地相应的财政拨款也往往被挪用为当地公办学校的发展。 三、解决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随父母流入城市的广大农民工子女如何接受义务教育逐渐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与城市本地儿童一样,农民工子女同样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教育应当受到重视,但是他们作为流动人口中的脆弱人群,权益容易被忽视。再过十多年甚至更短的时间,这些民工子女都将逐渐长大成人,因此,关注他们的教育问题,不仅是对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更是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负责。

(一)加强户籍、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制度,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

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城市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他们是城市的合法纳税人,按照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他们理所当然应该获得城市的公共福利,其中也包括利用城市的教育设施的权利。为此,有关政府部门有责任帮助其子女解决好教育问题,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子女就学与城市长远发展的关系,改变单纯把外来人口儿童入学问题看成包袱的思想,树立人口流动观。一方面要建立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比较可行。登记卡在各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都要有,家长也有,当人口流动时,登记卡连同流动人口的三证(暂住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一起经有关部门检查登记,作为随时入学的依据,减少入学手续上的繁琐,避免政策不健全造成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和剥夺教育权现象发生。另一方面要按照“高中向城区和县城集聚、初中向建制镇集聚、小学向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集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新一轮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合理调整城乡中小学布局。把他们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一部分,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内。

(二)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管理体制

明确政府在农民工子女教育中的责任,首先要加强流入地、流出地教育部门之间的沟通,明确各自在流动儿童少年教育管理中的职责,将其就学管理落到实处;其次,要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并且密切联系、通力合作。公安部门做好本地区流进、流出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有关情况,人事、劳动部门应禁止经商办厂或从事其他劳动的组织或个人使用童工,物价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学校收费情况等;最后在教育经费中专门分类设立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专项拨款,用于资助农民工子弟学校或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改善其办学条件与质量,经费来源依靠财政拨款。

(三)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

拓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给农民工子女选择的余地有利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发展,为此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挖掘办学潜力。

第一,充分利用公办学校资源。公办学校可以利用闲置的教育资源,解决流动儿童入学难的问题。当生源数减少时,可将其实验设备、运动场地、图书、等硬件设施支援给农民工子弟学校。城郊结合部的一些分散的村校被撤消、合并后的教育资源(例如校舍、师资)将可以将其改造为民办公助学校,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并制订政策鼓励和支持公办学校的富余教师流动到民办的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任教。另外,在公办学校还可以成立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班级。

第二,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吸引本地就学。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根本在于实现儿童教育权的平等。我国的义务教育发展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农民工之所以把子女带到城市,就是为了子女能够接受城市的较高质量的教育。这就要求国家应把教育投资重点转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增加教育机会,缩小质量差距,吸引一部分儿童在本地就学。

第三,鼓励社会办学。发挥社会力量,鼓励支持社会团体、个人举办服务于广大农民工子女的民办学校。在土地、办学条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对这些学校的发展进行合理规划,营造此类学校生存和发展的氛围。而且,要采取民办公助或公办民助等形式,壮大办学实力,提高办学质量。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篇八

关键词: 农民工子女 融入城市教育 支持系统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我国的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流入城市。随着在城市工作的日趋稳定,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将自己的子女带到城市里居住、上学,农民工流动从“单个原子型”向“举家迁徙型”转变。调查统计显示:在2亿多的进城农民工背后有他们7000多万的子女,这其中有3000多万跟随他们进城,还有3900多万留守在家。根据是否随同父母流动,可以将农民工子女分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两个部分。人们通常所说的“民工子女”、“外来民工子女”、“民工子弟”、“打工仔子女”指的就是随同父母一起流入城市的“流动儿童”。本文研究的农民工子女是这些跟随父母进城的“流动儿童”。

一、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的重要意义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每八个城镇儿童中就有一个农民工子女,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则达到每三个儿童中就有一个农民工子女,这个规模不小的社会弱势群体在城市中的适应性和社会化问题不容忽视。对于这些农民工子女来说,在城市中公平地接受城市教育,融入城市教育是他们适应城市生活,融入城市生活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走好这一步对于农民工子女改变自身社会地位,对于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对于实现教育公平城乡融合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是改变其自身社会地位的有效途径

由于历史原因,农民工子女的父辈尽管为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却仍因知识、文化素质的欠缺导致社会地位低下,“农二代”要想摆脱父辈城市社会底层命运的延续,只能希冀于知识。农民工选择将孩子带进城市的初衷很大成分也是希望孩子在城市接受更加先进的教育,学会更多的知识,将来找个好工作,真正过上城市人的生活。

(二)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是城市化的必然要求

工业化―市场化―流动化―城市化―农民工―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问题,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因果链条。它表明,农民工子女进入城市不是偶然,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必然结果,是工业化、市场化的必然产物,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问题是我国城市化的伴生物,是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及时、全面地解决这一问题是顺利实现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

(三)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表现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我国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教育领域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子女顺利地融入城市教育,按照城市户籍儿童的教育标准来教育这些孩子,使他们与城市户籍儿童共同享受城市的教育资源,包括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同等的考试机会,同等的升学机会,同等地享用城市公共物品的机会,是实现我国教育公平这一伟大使命的重要表现。

二、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面临的问题

1.社会制度上对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的排斥。

农民工子女面临各种社会制度上的排斥。比如:户籍制度、义务教育制度和各种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等,这些制度相互作用,使得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难以顺畅。

由于多年来我国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很多农民工子女的户籍不在城市,按照这个原则流入城市所在地方政府可以不必负责,而且经费下拨也不涉及这些非城市户籍的学生,而作为流出地的地方政府又无法跟踪负责这些外出儿童的教育,导致流入地的各级地方政府处于管理困难、经费不足的窘境。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没有城市户籍的这些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很难像当地户籍的孩子那样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享受公办学校优质的教育,即使现在高额“借读费”问题得到了解决,部分公办学校还是会因为经费不足而采用“班级人数已满”等借口将这些孩子拒之门外。

2.社会文化上对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的排斥。

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冲突让农民工子女无所适从。这种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冲突表现在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儿童在语言交流上、生活习惯上、交往方式上及价值取向上等,基于这些不同,农民工子女常常会觉得自己与城市格格不入,容易被城市的同学嘲讽,从而在心理上抵触,更加难以融入城市教育,其强烈的自尊心在遭受到挫折时便会更加不把自己当做城里学生,更加排斥城市的学习生活方式,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他们在公办学校和民工子弟学校之间更倾向于选择后者来维护自尊心和自信心。

尴尬的身份处境让农民工子女在城市缺乏必要的归属感。一方面是无法融入城市教育,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另一方面又因为自己身处城市已经不是纯粹的农民,他们的户口是农民,却又是编外的市民,他们失去农民的权利,又不能享受市民的待遇。摇摆在城市和农村之间,身份不明,归属感缺乏,这种状态下他们融入城市,融入城市教育,实在困难。

3.社会经济水平上对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的排斥。

繁华的都市生活与拮据的现实条件之间的差距让农民工子女无法轻易融入城市教育。农民工由于自身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欠缺限制了其经济收入和职业方向,导致其子女在城市也很难拥有像城市儿童那样的学习环境和消费水准,即使和城市儿童一样进入公办学校学习也没有平等的家庭学习环境。他们的居所大部分是城乡结合部的简易房或者是一些环境恶劣的“城中村”,面积狭小,缺乏必要的学习条件。父母由于工作原因也无暇与他们积极互动,即使互动也多为强制性的指令。城市儿童也会因其家庭条件而不愿与农民工子女交往,久而久之,导致这些孩子孤独、自卑,不自信,更加不易融入城市教育。

(二)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原因探析

根据上面的种种表现,分析阻碍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的深层原因尤为重要。主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单一局限的户籍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是产生问题的制度根源。

要想让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顺利实现融入城市社会的第一步,让他们不再有“流动”感,我们就必须剖析深层次的制度因素,而传统的城乡二元体制、单一局限的户籍政策和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这一问题的根源所在。

2.僵化的教育管理体制和不公平的教育财政政策是阻碍农民工子女真正融入城市教育的枷锁。

我国的城市化发展与相应的教育结构、教育体制、教育财政政策的改革没有很好地衔接,教育管理体制相对滞后,导致农民工子女无法平等地享受城市化的教育,更无法融入城市教育中。

3.农民工子女及其家庭在城市的生活环境与社会待遇是影响其融入城市教育的重要因素。

一直以来城里人与乡下人、本地人与外地人的身份差别随着各类政策的限制已经深深地烙在了人们的脑海中,形成一种独特的认知。农民工子女及其家庭在城市社会中的处境也是这个烙印最突出的表现,他们渴望被尊重,却又在融入城市教育的过程中一再被提醒自己与城市孩子的不同。

4.对于农民工子女的身份界定消极是导致农民工子女在心理上难以融入城市教育的一个重要原因。

“农民工子女”、“流动儿童”、“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等一系列不平等的身份标签出现在各种报纸杂志甚至一些政策法规中,这无疑是一种歧视和偏见行为,时刻提醒这些孩子注意自己的身份。

三、构建全方位的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支持体系

让农民工子女走出尴尬境地,融入城市教育不仅需要政府、学校、家长的努力,而且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构建全方位的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支持体系。

(一)完善的制度保障

1.完善户籍制度,消除户籍壁垒,进一步改革农民工子女登记管理制度。

由于各地财政体制相对独立,教育经费的投入和社会保障等都是以现有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只有完善户籍制度和农民工子女登记管理制度,消除户籍壁垒,才能减少户籍所承载的附加功能,在城乡平等和城乡统筹的原则上,逐步实现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儿童的同等化,实现“同城待遇”。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及其子女享受城市公民待遇。

农民工及其子女也是城市的主人,应该享受城市公民的待遇,因此需要政府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相应配套措施,研究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其社会地位,从制度上保障其城市公民权利,鼓励其以主人的身份融入城市。

3.完善中央及各省级政府的农民工子女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为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提供物质保障。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确立不同地区义务教育的成本标准,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起地方政府分担义务教育成本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地方政府财政无法承担的采取国家教育经费直接拨款,拨款以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向城市广大农民工子女倾斜。

(二)全面的社会支持

1.撕去标签,转变观念,消除歧视,营设公正、平等的社会氛围。

撕去农民工子女这个“廉价”的身份标签,用“新市民”、“城市第二代”等中性词取而代之。同时消除“城市人和乡下人”的歧视性观念,为他们融入城市教育营造公正平等的社会氛围。

2.开展广泛的尊重“新市民”社会教育活动,尤其是对教师和城市儿童的教育。

媒体和社会各界要积极宣传城市“新市民”的重要性,倡导全社会尊重“新市民”,尤其是与这些“新市民”融入城市教育息息相关的教师和同学。

3.创立各种志愿机构、慈善机构长期有效的干预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

虽然很多民工子女已经进入了公立学校,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留在民办子弟学校学习,这些学校的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更多的志愿者、慈善机构的参与。

(三)正确的家庭引导

家庭、学校和同伴是影响儿童成长的主要因素,家庭又承担着抚养教育儿童的基本职责,所以家庭的引导对于孩子融入城市教育至关重要。农民工父母应尽可能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注意培养孩子的方法,避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和对孩子抱有过高的期望。

同时,家长应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注重沟通交流,推动其子女融入城市教育。家长可以参加一些社区或者学校举办的法律法规、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教育孩子的知识水平,用正确平等的方式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孩子的心理状况,及时有效地为孩子排忧解难,推动其更快更好地融入城市教育。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属于社会公平的范畴,而社会公平历来是人们追求的理想。实现教育公平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的实现。在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新时期,促进教育公平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问题是一个社会教育的合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努力。

参考文献:

[1]崔学华。流动儿童融入城市教育的社会支持研究。社会工作,2010,(12).

[2]聂洪辉。新生代农民工及流动儿童的城市融入探析。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7,(06).

[3]谢志强,潘嘉。游走在城乡夹缝中得流动儿童,精神文明导刊,2008,(01).

[4]白文飞,徐玲。流动儿童社会学研究综述。教育导刊,2008,(05).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范文 篇九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现状,对策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总数已达到2.1亿,堪称和平时期人类规模最大的人口流动。这种人口流动是正常的社会结构的调整环节,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但是,由此带来的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现状却成为一个涉及公平的“问题”愈演愈烈。

1.农民工及其农民工子女的身份

“农民工”愈来愈被作为一种身份制度化。目前,在大、中城市中出现的大量的“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但仍然保留农民身份”“干着工人的劳动却得不到工人身份”的农民工群体。在本质上来说,农民工群体的出现恰恰是城乡二元体制在城市内部的再次复制,而复制的结果就是形成了“农民工体制”,他们处于城市的集体排斥之中,生活质量低下,工作没有保障,权利受损是一种常态。[1] 2004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指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国务院通过《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认为农民工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全局和长远发展,要求解决农民工问题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但实质上,“农民工”这种人为的以制造差别来界定身份的做法,是以忽视公民基本资格权利为基础的,他忽视了农民工作为公民的平等性要求。

“农民工子女”大致有几种称谓:“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流动儿童少年”、“农民工子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农村留守儿童”。[2] 2003年国家政策中开始提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农民工子女”概念,2007年提出的“农村流动儿童”的概念更加明了地表述了农民进城后其子女随之进程抑或留守的两种生存状态。

2.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现状

2.1受教育机会不平等

受教育机会是衡量教育公平的最重要指标。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机会不平等具体反映在农民工子女的就学渠道方面。就学渠道主要有:[3]第一,在公立中小学借读。第二,就读于流出地政府在流入地所办的学校。第三,进入民助公立(或公助私立)学校学习。。第四,就读于民工子弟学校。。第五,在家乡学校接受教育。抽样调查显示有65%的适龄儿童在家乡接受教育,他们的父母亲一方或双方不在身边,处在教育的边缘地位。[3]第六,部分农民工子女失学或辍学。

2.2受教育过程不平等

一方面,由于户籍的限制,农民工子女必须比城市孩子多缴纳高昂的赞助费和借读费,尽管他们生活的经济条件比城市孩子要低很多。。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城市公立学校目前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类是城市中基础薄弱的学校,二是城郊的乡镇学校。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经常是“插班”或者是被&ld-差异网§www.chayi5.com quo;单独编班”。由于户口不在当地,经济条件薄弱,常被公办学校的城市学生排斥;由于父母工作流动性大,学校有时会疏于管理;由于没有学籍,成绩因此不计入教学考评,甚至无机会参加学校或当地各级政府举办的各种活动,以及“三好学生”的评选和一些体育竞赛;部分教师素质不高,往往歧视农民工子女学生,甚至剥夺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4]另一方面,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由于资金短缺,且不少学校办学以赢利为目的,办学条件被降到最低,因此存在很多问题,如教学设备奇缺、管理水平低、师资力量弱以及存在安全方面的隐患等。所以农民工子女尽管有学可上,享受的依然是比公办学校低得多的待遇;而且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还有比较严重的城市本位观念,不但不落实国家的政策,对这些学校进行财政补贴,改善教学环境,反而以地区、部门利益为重,动辄以办学规模太小、条件太差等不合规范为理由将学校关闭,不给予其合法的办学地位,全然不顾流离失所的学生。[5]

3.导致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产生的制度性障碍

3.1二元对立的户籍管理制度

导致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不平等的直接原因是:没有流入地城市的户籍。自1958年《户口管理条例》的颁行,城市与农村被制度地二元分割开来:公民被分成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两大身份不同、待遇不同的利益群体。这样“农民”从原来的职业概念变成了一种身份界定,农民不能随意流动,更无法享有城里人的各种资源和福利待遇。[1]义务教育法规定由于各地的义务教育经费由各地的政府财政支付,因此,义务教育这项由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的公共产品,成为各地政府只能提供给当地户籍居民的公共产品。[4]农民工虽然居住在城市,也在所在城市缴纳了相关税费户籍却在农村。却没有该城市的户籍,其子女就不能同样享受该城市的义务教育这项由法律和制度规定的、以税收为基础的公共产品。

3.2义务教育投入体制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过度分权。《义务教育法》第八条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第十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这个教育法则明确了流入地政府对流动人口学龄儿童的入学并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作为城市边缘人口,农民工子女无法享受流出地政府带给他们的教育补助。因此,义务教育的过度分权是造成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主要原因。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想要地方采取措施,强化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但是这种中央出政策,地方出资金的方式在现实实践中并未奏效。如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以下简称“两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决定》对如何落实保障“两为主”并无明确的规定或办法。此后一些地方出台的关于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政策与《暂行办法》也无明显的区别。[5] 但是,政策的出台并不等于问题的解决,尤其是在中央政府出政策、地方政府出钱的情况下,政策与其目标实现之间还有一段相当长的距离。把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被制度地定性为一个地方性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4.解决对策

4.1确立农民工子女以公民身份的资格

农民工是以差别对待的方式形成的一种制度身份,这种身份建构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权益受损的过程。因为在社会利益的分配过程中,忽视了农民工作为公民的基本的平等权利。公民身份是作为社会的个体一切权利享有与义务承担的基础。从宪政意义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每一个公民在一些最基本的社会、政治、经济方面都享有同等的国民待遇,不因民族、种族、职业、家庭住址、户籍和其他身份的差异,在宪法法律地位上有所不同。因此对待农民工问题首先要以“公民权利”为衡量标准和优先价值选择,创设条件,满足农民工子女教育中的实际需求,不能因陋就简,降低标准。所以,要确立尊重农民工子女的公民资格,首先要通过法律来确保公民的身份是平等的。可现实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作为一个阶层的农民和民工,受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方面与城市居民有重大差别,大量的法律文件则体现、贯彻了这种二元结构,从立法上确定了这种基本阶层的差别对待,这种差别对待构成了法律上的不平等”[6]。因此,要进行立法层面的考察,对于侵犯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废止,创设一个有利于农民工子女教育实现的法律环境,真正使“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4.2政府调整现有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格局

要把义务教育管理体要由“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以县为主”调整到“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要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加大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使教育资金跟着孩子走”。从而,全方位地把农民工子女教育从体制外纳入到体制内。入学渠道应该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教育为辅,调整现有教育资源的分布,实现现有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明确、具体规定相关各部门的职责。并建立健全捐赠机制,完善捐赠立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各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督查各地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并加强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热线(举报信箱)以及强化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完善系统严格的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可设立一系列的指标进行检查与考核,以作为各校领导晋降、任免的依据。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厉查处和惩处责任人。

【参考文献】

[1]曲正伟,周小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基于公民身份缺失的归因[J].教育科学,2008,4:2.

[2]吕少蓉。1996年~2007年国家关于农村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政策的变迁[J].教育导刊,2008,6:20-22.

[3]林茜彬。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现状及对策[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学科版),2008,2.

[4]孙坚烽。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看我国相关公共政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农村经济,2008,9.

[5]郭建鑫。教育公平、公共财政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J].农村经济,2007,1:96-100.

[6]冉井富。农民、民工与权利保护——法律与平等的一个视角[J].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4,2:8.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9篇《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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