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原文及注释翻译(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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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下面是差异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4篇《《孟子》原文及注释翻译》,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原文 篇一

①葛:远古时期的部落名。

②旄倪(máo ní):指被俘虏的老人和幼儿。

当受则受,当辞则辞 篇二

【原文】

陈臻①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②一百③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④,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5);辞 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日:‘闻戒, 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6)。无处而馈之, 是货之(7)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8)

【注释】

(1)陈臻:孟子的学生。②兼金:好金。因其价格双倍于普通金,所以称为“兼金”。③一百:即一百镒(yi)。镒为古代重量单位.一镒为 二十两。④薛:春秋时有薛国,但在孟子的时代已被齐国所灭,所以,这里的薛是指齐国靖郭君田婴的封地,在今山东滕县东南。⑤赆(jin):给远行的人送路费或礼物。(6)戒心:戒备意外发生。根据赵歧的注释,当时有恶人要害孟子,所以孟子有所戒备。(7)未有处:没有出处,引申为 没有理由。(8)货:动词,收买,贿赂。

【译文】

陈臻问道:“以前在齐国的时候,齐王送给您好金一百镒,您不接受;到宋国的时候,家王送给您七十镒,您却接受了;在薛地,薛君送给您五十镒,您也接受了。如果以前的不接受是正确的,那后来的接受便是错误的;如果后来的接受是正确的,那以前的不接受便是错误的。老师您总有一次做错了吧。”

孟子说:“都是正确的。当在宋国的时候,我准备远行,对远行的人理应送些盘缠。所以宋王说:‘送上一些盘缠。’我怎么不接受呢?当在薛地的时候,我听说路上有危险,需要戒备。薛君说:‘听说您需要戒备,所以送上一点买兵器的钱。’我怎么能不接受呢?至于在齐国,则没有任何理由。没有理由却要送给我一些钱,这等于是用钱来收买我。哪里有君子可以拿钱收买的呢?”

【读解】

陈臻的推论看起来似乎有道理,二者必居其一,但实际上却局限于形式逻辑的范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缺乏辨证逻辑的灵活性,不能解决特殊性的问题。

孟子的回答则是跳出了“两难推论”的藩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辩证解决。用孔子、孟子等人的话说,这就叫通权达变。

在《论语·雍也》篇里,我们已经看到,当公西华被孔子派去出使齐国时,冉有替公西华多要一些安家口粮,孔子认为,公西华做大使“乘肥马,衣轻裘”,有的是钱财口粮,所以并没有多 给他安家口粮。(6· 4)可是,当原思做孔子家的总管而自己觉得 俸禄太高时,孔子却劝他不要推辞。(6·5)这与孟子在齐国推辞 而在宋国和薛地却接受一样,都是令一般人不理解。但无论是孔 子还是孟子,他们之所以这样做,都是有自己的一番道理的。总 起来说,就是孔子所说的:“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 之,不处也。”(《论语·里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从思想方法上来说,就是既坚持原则又通权达变。不 仅处理经济问题如此,就是个人的立身处世也是如此。所以孟子 说孔子是‘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 速”(《公孙丑上》)的“圣之时者”。(《万章下》)也就是突出他 通权达变而识时务的一面。甚至包括孔子的名言“用之则行、舍 之则藏”(《论语。述而》和孟子的名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 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下》)等,也无不是这种精种的体现。

今天我们面临市场经济的时代,金钱的受与不受,辞与不辞问题也时常摆在人们的面前。孟子的基本作则是“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不拿不明不白的钱。在这样的原则前提下,当受则受, 当辞则辞。这种处理态度,恐怕对我们是有借鉴意义的罢。

当然,关键是在对那“当”的理解上。理解错误,或者是故意理解错误,把不当接受的作为了当接受的统统接受了下来,那就要出问题,要被人“货取”了。 所以,君子不可不当心啊!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 篇三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注释:(1)畎亩:田间,田地;导读:文章采用举例论证和道理论证相结合的方法,层;舜从田野之中被任用,傅说从筑墙工作中被举用,胶鬲;所以,上天将要降重大使命给这样的人,一定要道先使;人经常犯错误,然后才能改正;内心困苦,思虑阻塞,;在一个国内如果没有坚持法度的世臣和辅佐君主的贤士;这就可以说明,忧愁患害可以使人生存,而安逸享乐使;

注释: (1)畎亩:田间,田地。 (2)举:被推荐。 (3)傅说:殷武丁时人,曾为刑徒。 (4)曾:同 “增” 。 (5)衡:同“横”,指横塞。 (6)征:表征,表现。 (7)法家拂士:有法度的大臣;拂,假借为“弼”。

导读: 文章采用举例论证和道理论证相结合的方法,层层深入地论证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观点。

舜从田野之中被任用,傅说从筑墙工作中被举用,胶鬲从贩卖鱼盐的工作中被举用,管夷吾从刑徒被举用为相,孙叔敖从海边被举用进了朝廷,百里奚从市井中被举用登上了相位。

所以,上天将要降重大使命给这样的人,一定要道先使他的内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劳累,使他经受饥饿,以致肌肤消瘦,使他受贫困之苦,使他做的事颠倒错乱,总不如意,通过那些来使他的内心警觉,使他的性格坚定,增加他不具备的才能。

人经常犯错误,然后才能改正;内心困苦,思虑阻塞,然后才能有所作为;这一切表现到脸色上,抒发到言语中,然后才会被人了解。

在一个国内如果没有坚持法度的世臣和辅佐君主的贤士,在国外如果没有敌对国家和外患,便经常导致灭亡。

这就可以说明,忧愁患害可以使人生存,而安逸享乐使人萎靡死亡。

《孟子》三则 春秋 孟子 篇四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1)得兼:同时获得。 (2)苟得:苟且取得。 (3)患:祸患,灾难。 (4)辟:通“避”,躲避。 (5)如使:假如,假使。 (6)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7)勿丧:不丢掉。 (8)蹴:用脚踢。 (9)何加:有什么益处。 (10)奉:侍奉。 (11)本心:天性,天良。

导读: 作者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 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进而阐述了这样一种观点: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即使在生死关头,也要经受得住各种考验。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祸患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

用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生存然而有人却不用,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有人却不去做。是因为,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本性,每个人都有这种本性,只不过贤人能够不丢弃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走在路上的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走投无路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不合礼仪的高位厚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不合礼仪的高位厚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不合礼仪的高位厚禄。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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