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装护装教育(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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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爱装管装教育专题 篇一

(教案格式)

课题名称:爱装管装教育 授课时间:2011年1月14日 授课地点:学习室 授 课 人:郭鹏

教学目的:认真学习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使官兵养成爱装的良好习惯。

教学重点: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 教学方法:集中授课 课 时:2课时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以下简称装备)管理工作,使装备建设适应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装备,是指公安消防部队用于完成执勤训练、灭火救援、战勤保障等任务的消防车辆、消防船艇、消防飞行器、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药剂及其它专用装备与附属设施、设备。

总 则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装备管理工作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遵循装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规程,对装备的研发、推广、采购、仓储、配备、使用、维护、维修、退役、报废等进行全系统、全寿命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装备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装备管理的网络化、动态化和规范化。

第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培训,做好装备技师的选拔、培训、考核、任用等项工作,落实装备技师在士官晋升、享受职务津贴等方面的待遇,保留技术骨干,建设以高、中级装备管理人才和装备技师为骨干的装备管理队伍。

公安部消防局和公安消防总队应当从部队、科研院所、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装备生产企业中聘请具有较高装备专业水平的技术人员,成立消防装备专家组,为装备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章 装备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安部消防局指导公安消防部队的装备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部队装备建设规划制定、评估论证和装备的采购、配置;

(二)制定部队装备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装备质量、性能的监督检查,对部队重大装备事故进行调查;

(三)组织协调跨总队灭火救援行动的应急装备保障;

(四)负责统配装备调拨、装备进口免税管理和装备实力统计;

(五)负责管理公安部消防局消防部队装备质量管理站和消防装备专家组,组织和指导部队装备管理业务培训;

(六)指导部队装备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和指导新装备的研发、引进、生产和推广;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第七条 公安消防总队主要履行以下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一)制定总队装备建设规划,对所属支队装备建设规划进行评估论证;

(二)制定总队装备建设计划,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制定总队装备管理制度,指导所属部队装备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装备质量、性能的监督检查,对所属部队装备事故进行调查;

(四)组织实施跨支队灭火救援行动的装备应急保障;

(五)负责总队统配装备调拨、装备进口免税项目的审核、申报和装备实力统计;

(六)负责管理总队消防装备专家组,对兼职装备质量检验员和装备技师进行业务技能考核,组织开展总队装备管理业务培训;

(七)组织新装备的研发,跟踪装备使用情况;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 公安消防支队主要履行以下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一)制定支队装备建设规划和建设计划,协调政府采购部门组织实施;

(二)制定支队装备管理制度,检查考评所属部队装备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装备质量、性能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支队灭火救援行动的装备应急保障;

(四)负责支队装备调拨、装备进口免税项目的申报和装备实力统计;

(五)负责支队装备技师的选拔编配,组织开展支队装备管理业务培训;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 公安消防大队、中队主要履行以下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一)按照装备管理制度,开展装备存储、检查、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提出装备维修、退役、报废意见;

(二)管理装备器材库、充气站、维修室等装备保障站(室);

(三)建立、管理装备技术档案,维护装备管理信息系统;

(四)开展爱装管装教育和装备业务学习;

(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工作职责。

第十条 战勤保障大队主要履行以下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一)编制装备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开展业务训练和实战演练;

(二)储备装备,遂行灭火救援中的装备补充和技术保障;

(三)组织实施装备日常巡检、维修;

(四)落实装备应急保障的社会联勤机制;

(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装备技师应当在执勤中队干部的领导下,履行组织指导官兵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装备、诊断和排除装备一般故障、遂行装备技术保障、录入维护装备管理信息系统等职责。

第十二条 公安部消防局消防部队装备质量管理站接受委托,具体承担部队装备的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评估论证、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等工作。

(教案格式)

课题名称:爱装管装教育 授课时间:2011年2月18日 授课地点:学习室 授 课 人:桑田光

教学目的:认真学习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使官兵养成爱装的良好习惯。教学重点:装备建设规划 教学方法:集中授课 课 时:2课时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第三章 装备建设规划

第十三条 装备建设规划主要包括装备建设原则、编制依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

装备建设计划应当依据装备建设规划制定,主要包括数量规模、质量性能、经费预算、实施方法、完成时限、职责分工、绩效考核等内容。

第十四条 装备建设规划的核心内容是装备配备,应当遵循立足国内、适量引进、牵引研发、强化功能、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标准配备与实战需求相结合,区域配备与建制配备相统筹,常规配备与攻坚配备相配套,数量增长与性能提升相协调。

第十五条 装备配备应当依据下列内容:

(一)《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二)装备配备现状;

(三)特勤和灭火救援攻坚需求;

(四)近十年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统计数据;

(五)城市或区域重大危险源分布;

(六)城乡消防基础设施现状;

(七)地理、气候特征;

(八)地域经济状况、人口密度;

(九)其他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公安消防支队应当依据本地区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

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灭火救援实战需求,在对装备现状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编制装备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公安消防总队应当依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公共消防安全需求,综合所属支队的装备建设规划编制装备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 装备建设规划评估论证的专家应当从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总队消防装备专家组中选取。

第四章 装备研发与推广

第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与公安部消防研究所及其他科研机构、装备生产企业的沟通、协作,通过自主创新、技术集成或引进、吸收先进技术,引导装备的研发和改进工作。第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广大官兵积极开展装备技术革新和发明。装备技术革新和发明成果的鉴定和推广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条 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总队应当积极推广应用装备科研成果,通过召开技术推广会、举办培训班和配备新型装备等方式,使装备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部队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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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爱装管装教育 授课时间:2011年3月24日 授课地点:学习室 授 课 人:明鹏鹏

教学目的:认真学习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使官兵养成爱装的良好习惯。教学重点:装备采购 教学方法:集中授课 课 时:2课时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第五章 装备采购

第二十一条 装备采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产品。装备采购可由政府采购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或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委托采购。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向政府采购部门提供装备采购计划和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 装备采购应当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加强装备统型建设的要求,逐步减少用途、性能相近装备的品种、型号,发挥规模优势,提高装备统型效能。

第二十三条 公安消防总队应当协调省级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消防车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等具有统型要求的装备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十四条 公安消防总队应当协调政府采购部门,将装备专业技术人员纳入政府采购专家库,以满足装备采购专业化要求和灭火救援实战化需求。

第二十五条 装备采购计划依据消防装备建设规划和计划,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防护优先、急用先配的原则制定。

第二十六条 加强装备采购合同技术文本的起草工作。采购装备的技术要求应当按照依据标准、满足实战、安全可靠、便于维护、适度超前的原则提出。

技术要求中不得设置无关的附加条件,不得将非同类消防装备的技术要求打包提出。

第二十七条 装备采购合同应当设立验收技术要求、技术培训要求、售后服务内容、零部件供应方式、违约责任追究等专门条款。

第二十八条 对采购的装备应当组织具备装备质量检验资格的检验员,依据采购合同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采购同型号装备数量较大或对质量有异议的,应当由采购单位抽样送相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对不符合装备采购合同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应当拒绝接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凡没有验收报告的新购消防车辆,不予核发车辆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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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爱装管装教育 授课时间:2011年4月24日 授课地点:学习室 授 课 人:郭鹏

教学目的:认真学习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使官兵养成爱装的良好习惯。教学重点:装备日常管理 教学方法:集中授课 课 时:2课时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第六章 装备日常管理

第二十九条 装备日常管理包括装备的储存、交接、使用、维护保养、维修、登(统)计、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退役、报废、检查评比等工作。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装备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抓好落实。

第三十条 装备储存管理应当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按照装备的种类和状况分类、分级管理,做到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

装备的隶属关系变更时,装备的移交与接收单位应当办理相关审批、登记和档案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和落实装备维护保养制度,加强装备检查、校验、测试、标定等工作,掌握装备技术状况,指导和督促装备使用、维护人员做好装备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二条 装备维修应当采取社会保障和自我保障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由装备生产企业、地方维修企业、公安消防部队区域性维修中心和总队、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共同实施的维修机制,改进装备维修方法,提高装备维修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十三条 装备管理单位(人员)应当及时将装备型号、数量、技术性能、质量状况等信息录入装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装备实力统计分析,为装备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分级、分专业、分岗位的装备业务培训体系,完善培训教材、充实师资队伍,定期组织开展装备培训。

从事特种装备和技术要求较高装备维护保养、检查标定、维修的人员,应当由装备生产企业或专门机构组织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第三十五条 装备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装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定期检查部队装备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装备事故应当及时查明原因,认定责任,作出处理。第三十六条 执勤中队应当加强随车器材管理,定期检查保养,严禁擅自外借、调换、挪用。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装备,应当退役:

(一)达到设计使用寿命的;

(二)同型号产品因设计缺陷导致事故的;

(三)安全性能无法判定或经检验达不到安全要求的;

(四)无法修复或维修费用超过新产品价格百分之五十的;

(五)因其他原因应当退役的。

退役装备可以用于训练、静态教学或展示;不能确保训练安全的退役个人防护装备和配备有动力装置的退役装备不得用于训练。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装备,必须报废:

(一)已不具备训练、教学、展示价值的退役装备;

(二)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的退役装备;

(三)因其他原因应当报废的。报废装备应当由专门部门回收或销毁。

第三十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定期对装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组织开展装备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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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爱装管装教育

授课时间:2011年5月18日 授课地点:学习室 授 课 人:桑田光

教学目的:认真学习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使官兵养成爱装的良好习惯。教学重点:装备应急保障 教学方法:集中授课 课 时:2课时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第七章 装备应急保障

第四十条 装备应急保障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灭火救援中的装备补充和装备技术保障,包括装备应急储备、装备应急筹措和供应、装备抢修以及装备应急保障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等内容。

第四十一条 装备应急储备应当遵循分级互补、规模适度、品种匹配、模块存储的原则。对于消防药剂、通用工具等消耗大、社会资源丰富的装备,可依托社会联勤保障单位实施动态储备。

第四十二条 战勤保障大队应当根据灭火救援任务需要,及时调集、运送、补充、更换装备,必要时应当进行应急筹措。

第四十三条 战勤保障大队应当在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装备技术保障,可动员、协调装备生产企业或相关社会联勤单位给予技术支持。

战勤保障大队应当做好装备抢修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第四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结合实际编制装备应急保障预案,定期组织装备应急保障人员或社会联勤保障力量进行演练,提高装备应急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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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爱装管装教育 授课时间:2011年6月18日 授课地点:学习室 授 课 人:明鹏鹏

教学目的:认真学习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使官兵养成爱装的良好习惯。教学重点:装备经费管理 教学方法:集中授课 课 时:2课时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第九章 装备经费管理

第四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装备经费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装备经费预算、组织装备经费供应,加强支出控制、会计核算和财

务监督与检查工作,保障各项装备建设计划顺利实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装备建设规划和计划,编报装备经费预算,并及时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相关经费。编报装备经费预算时,应当将装备维修管理费纳入其中。

第五十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经费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做好装备经费绩效考核工作,提高装备经费使用效益。

第十章 奖励与处分

第五十一条 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公安部消防局表彰奖励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在装备建设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成效的;

(二)在装备建设规划、装备采购、质量监督等工作中,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成绩显著的;

(三)取得的装备技术革新、发明成果对部队战斗力提高有明显作用的;

(四)装备管理工作严格,装备业务技术突出,成绩显著的;

(五)在装备建设管理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馈赠、出售、交换装备的;

(二)在装备采购、分配等工作中违反廉政要求的;

(三)擅自动用装备或改变装备编配用途、性能结构,造成损失的;

(四)违反装备管理规定或操作规程,造成装备责任事故或性能状况严重下降的;

(五)在装备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对装备事故隐瞒不报的;

(六)盗窃、私藏、故意损坏装备的;

(七)挪用、截留装备经费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规定,妨害装备工作的。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各公安消防总队可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的实施细则。

第五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院校和警官培训基地装备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管装爱装 篇二

管好用好武器装备

根据支队安排,现将中队在管好用好武器装备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养成爱装自觉

武器装备是战士的第二生命,爱护武器胜于爱护自己的生命,是我军的优良传统的重要内容。战争年代是这样,和平时期也应该是这样。

武器装备是军人完成战备训练任务的重要保证。和平时期,军队的主要任务是练兵备战。平时注重要求官兵熟练掌握武器装备,使大家知道训练所使用的工具是武器装备,训练效果的检验也要依靠武器装备。离开了武器装备,训练就无法进行,战斗力就无法保持和提高。战备执勤也离不开武器装备,拿我们部队来讲,平时担负应急救援任务,没有武器装备,即使素质再好,能力再强,也是无法完成任务的。通过教育引导官兵懂得了这些道理,培养爱护武器装备的自觉性。

二、遵守操作规范,科学操作手中装备

正确使用武器装备首先要熟悉武器装备。要是对手中装备不熟悉,就会影响操作质量,影响战斗性能,甚至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坏。因此,每个军人都应该象熟悉自己的肢体那样熟悉手中的装备,既要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更要有科学的头脑。这样才能用之得当,使之得法,克服盲目蛮干的现象,避免损坏装备和发生事故,为此,加强官兵理论知识学习,尽快了解和熟悉所配装备的构造、性能及原理,掌握主要技术参数和使用方法。通过开展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把岗位练兵纳入军事训练的轨道之中,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标准化,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熟练掌握和驾驭手中武器装备

严格规章制度,增强法规意识。随着高技术在军事领域中的广泛运用,武器装备的使用技术更加复杂化,迫切需要用法规制度来维护使用过程中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我们部队作为技专业军种具有不同于其他军种的特殊性,装备使用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又显得更为突出。为此,使用过程中要突出强调以下三点:一是增强法规意识。这既要靠教育引导,又要靠“违者必究”,的威慑力。要学好条例条令,熟记有关条款,防止随心所欲和读职行为。二是严格操作规程。操作规程是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结晶,违背它,必然受到惩罚,因此必须严格遵守,不能有半点马虎。所有专业,都有一套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防止投机取巧,走捷径。要遵守操作条件,包括气候条件、环境条件、技术条件、身体条件等,防止盲目蛮干而损坏装备。三是强调管用一致。我们的装备有很多特殊性。这就要求我们的官兵技能熟练掌握手中装备,又必须掌握必要的维修保养技能。同时加强沟通,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即使上报大队修理班,做到所用装备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三、严格装备管理,管好手中装备

我们手中的武器装备,不仅对服务国防,抢险救援有重大意义,而且有些装备的经济价值昂贵。有的价值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丢失损坏,在政治上、经济上都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必须倍加珍惜和爱护。

首先,要认真维护保养。严格落实车场日制度,维护保养包括擦拭、紧定、调整、测试、注油、润滑、充气、蓄电以及排除故障等,都要按规定进行。要克服厌烦情绪,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要克服懒惰行为和拖拉作风,做到及时保养,特别是装备使用以后,要立即保养,防止锈蚀;要克服应付心理,做到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不得有半点马虎。要讲究科学保养,不同地区要突出不同重点,如亚热带地区,要特别加强防霉烂变质;低温地区,特别要注意防冻裂;我中队地处沿海地区,这就特别要注意防潮防碱;沙漠地区,特别要注意防风防沙。

其次,要妥善保管。保管中要遵循符合战备、安全可靠、便于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实行“三分四定”,按建制序列定位,做到配套放置、门窗牢靠、归类存放、对号入座、取存方便、消防设备完善。要求每名官兵,一定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登记和交接制度。要健全登记统计制度,武器装备的领交、送修和出入,要严格手续,及时登记统计。无论什么人,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怎样忙,只要装备出入,都要及时认真登记,养成工作认真、办事仔细、坚持原则的良好习惯。要严格交接手续。工作、训练换班时,要交清使用情况,技术状况和装备的异常情况;人员调动时,要全面交接,要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做到帐物相符,手续完备,责任明确。发生危及武器装备的情况要舍身救护。这是视其为第二生命的具体体现。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下要挺身而出,奋勇救护:一是发现用途不当,危及装备寿命时,要坚持原则,坚决纠正。二是当遇到恶劣气候,导致装备损坏时,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想方设法避免对装备的损害。三是发现违章操作危及装备安全时,要铁面无私设卡把关。只有这样去爱护武器装备,才能使其成为军人生命的组成部分。

道路八中队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

爱装管装教育 篇三

做爱装管装的好战士

一、爱装管装的内容

(一)、装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修理人员履行的职责:

1、遵守装备管理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具体管理工作;

2、按照各类装备的性能搞好维护修养,确保装备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熟练掌握配发或者分管的装备,做到会操作使用、会检查、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4、保守装备秘密,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5、装备维护修理人员还应当对所属或者分管的维修保障设备会使用,对所保障的装备会检测、会调试、会维护、会修理。

(二)、保管与保养

1、装备保管应当符合技术标准、战备和安全要求,责任到人,做到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

2、装备应当入库保管,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静电、防雷击等保管要求;易燃、易爆装备器材,应当专库存放。

3、库存装备应当按照规定区分携行、运行、后留,分类存放,严格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做到账、物、卡相符。

4、携行装备应当定人、定物、定车、定位。

5、装备需要集中停(存)放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停(存)放场所;停(存)放场所的设置,应当便于装备的隐蔽、机动、保管和保养。

6、停用、禁用、限用的装备,应当与其他装备分开保管,标识清楚。

7、装备的隶属关系或者掌管装备的人员变更时,上级装备部门或者首长应当组织装备交接,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8、兵器室、车场、炮场、机械场、码头、机场、装备仓库等场所应当建立装备登记簿,对装备器材的数量、质量、动用、维护保养、修理、技术检查、出入库和附件、资料等情况进行登记;装备器材登记簿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9、装备部门和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应当建立主要装备的履历档案。

(三)、爱装管装教育与装备训练

1、部队应当将爱装管装教育列入政治教育计划,进行经常性的爱装管装教育。新兵入伍、部队改(换)装、执行重大任务、野外训练(演习)、装备普查时,应当进行爱装管装教育。

2、支队(团)每半年、大队(营)每季、中队(连)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爱装管装教育。

3、部队补充新兵、配发新装备时,应当举行授装、接装仪式(见附录3)。

4、部队应当根据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统一部署和安排装备训练。每年应当有计划地对各级警官进行装备培训、集训或者在职训练,着重提高装备的组织指挥和使用管理能力。新型装备首次配发部队时,装备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对操作使用、维护修理等人员进行培训。

二、爱装管装的重要性

(一)、只有管好、用好武器装备,才能提高部队战斗力。对于军队来说,武器装备是作战双方用于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基本物质条件。从一定意义讲,一部人类战争演进的历史,也是一部武器装备不断更新、发展的历史。武器装备的每一次更新换代,都会引起战争样式的深刻变化,使军队的战斗力产生一次新的飞跃,离开武器装备,任何军队都不可能形成现实的战斗力,更不可能赢得战争的胜利。正如列宁所指出的:用人群抵挡大炮,用左轮手枪防御街垒是愚蠢的事情。武器装备只有通过人的维护和保养,才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打起仗来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武器装备管理的优劣程度,直接影响着战斗力的生成和提高,两军交战,不单单是人的素质一个方面的较量,更是武器装备的较量,而武器装备所处的状态,是反映武器装备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大家也知道,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把提高战斗力作为衡量军队工作的根本标准,而要提高战斗力就必须加强武器装备建设,必须管好、用好我们手中的武器装备。

(二)、只有管好、用好武器装备才能提高部队的战备水平。军队是要准备打仗的,要打仗就离不开武器装备,在相对和平的时期,军队所从事的一切活动,归根结底是为了应付战争、打赢战争做准备,而加强武器装备管理是做好战备工作的必然要求。一个部队的战备水平,不仅表现在全体官兵准备打仗的思想意识和应付战争的军事技能,也表现在武器装备的管理水平上。武器装备管理得好,状况就好,部队的战备水平就高,部队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就强,战事来临时,部队就能拉得出、开得动、联得上、打得准,完成作战任务就有保障。所以说武器装备管理的好与坏与我们军人的命运息息相关,特别是在现代战争的条件下,武器装备都朝着高、精的技术方向发展,精心做好管理工作,把这些武器管得更精、更细、更系统是我们每个军人的重要职责。

(三)、只有管好、用好武器装备,才能保证战争的胜利。“爱装就是爱生命,保装就是保胜利”,我们的军队历来就有爱护武器装备的优良传统。战争年代,前辈们深知一枪一弹来之不易,因此特别珍惜和爱护,并提出了“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武器装备,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武器装备”的口号,所以武器装备在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在,我军的武器装备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较为先进的武器,由于品种质量数量的发展变化,对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平时,只要我们对武器装备多一份爱护,战时就会多一份胜利的把握,武器装备是军人无言的伴侣,我们一定不惜代价的去维护、保养它,为赢得战争的胜利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做爱装管装的模范

(一)、管好、用好武器装备,必须自觉按规章制度办事。经过长期的实践摸索,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具有我军特色的武器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如岗位制度、交接制度、保管制度、检查点验制度、登记制度、维护保养制度、评比奖惩制度等。作为军队的一名革命战士,平时,我们一定要坚决按各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去做,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武器装备管理有一个良好的管理秩序。作为革命战士,我们首先要做到爱护我们手中的武器装备,要像爱护我们的眼睛一样去爱护它,及时地擦拭、保养,使我们手中的武器装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其次,做到不违章违纪操作,一定要按正确的操作规程来操作,发现武器装备出现故障及时处理并上报,以防对武器装备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坏。

(二)、管好、用好武器装备必须不断提高管装用装的过硬本领。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武器装备也越来越先进,造价也越来越高,国家花大量的资金来为我们提供武器装备,每一件装备都凝结着劳动人民的血汗,我们更应该全心全意地爱护珍惜;武器装备越先进,结构就越复杂,所以对我们管理的要求也就越高,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做到“四会”、“三熟悉”,即:会操作使用、会检查、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熟悉武器装备的基本性能、数质量情况和日常管理。每一名同志还应在熟悉武器装备的基础上,努力钻研,力求达到精通的程度,做管装爱装的行家。

(三)、管好、用好武器装备必须勇于同损害武器装备的行为作斗争。

武器装备是国家的、部队的,也是我们每一名革命军人的。我们有权利更有义务去保护它、爱护它,勇于同一切损害武器装备的行为作斗争。遇到有坏人破坏或者盗窃武器装备时,要挺身而出,全力保护武器装备不受任何损失。《中国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在紧急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保护抢救武器装备与损害武器装备的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作斗争的要予以奖励。”可见部队对武器装备工作的重视。作为军人、革命战士,我们要以对国家、军队和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把我们的武器装备管好、用好,自觉做管装爱装的模范。

爱装护装教育 篇四

爱装护装教育

强化法规意识

坚持依法管装

【时 间】:2014年3月19日 【地 点】:学习室 【授 课 人】:丁盛昌 【教学要点】:

(一)要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学习装备管理法规的重要性

(二)牢固树立依法管装的观念

(三)自觉运用法规规范管装用装行为 【教学方法】:

课前调查、课堂讲授、结合实例、问题高疑、讨论分析、归纳总结。【教学内容】:

装备管理法规属于军事法规,它具有军事法规的基本特征,同时又有其自身的特点。我军装备管理法规、规章,主要由条令、条例、概则、规定、规则等构成。装备管理法规是装备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它是随着军队正规化建设的不断加强和部队装备的发展逐步建立完善的。《装备条例》的颁布和贯彻,是加强我军装备管理的重大措施,它确立了装备管理的法律地位和在部队军事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标志着我军装备管理跨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全军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装备条例》,广泛开展装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达标活动,装备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各类装备的完好率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较好地保证了战备、训练等各项工作的完成,有力地促进了部队战斗力的提高。但是,装备管理工作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同志受传统管理方式的影响,对装备管理、使用的随意性较大;少数官兵爱装意识淡薄,规章制度不落实;还有的人员业务不熟悉,管装技能较差;重大轻小、重用轻管、重突击轻经常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治;装备管理上的事故也时有发生。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军装备管理水平,必须认清新形势下依法管装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学习法规,熟悉法规,自觉运用法规管好用好装备。

一、要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学习装备管理法规的重要性

在新的历史时期,认真学好装备管理法规,增强法规意识,坚持依法管装显得特别重要。

一是相对和平的环境,淡化了一些官兵管装爱装的朴素感情。战火纷飞的年代,广大干部战士亲身体验到武器在夺得战斗胜利中的重要作用,亲眼目睹战友们为夺取敌人武器而付出的生命代价,对手中的武器有一份特殊的感情,把武器当作自己的“第二生命”,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它。和平时期,血与火殊死搏斗的场面仅仅是电影、电视中的画面,是文学作品中的描述,远离了我们,成为辉煌的历史。有些同志由此淡化了对装备的感情。所以,要通过装备管理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增强管装爱装的自觉性。

二是装备建设的不断发展,需要熟悉掌握装备管理法规。随着装备的发展,军委、总部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装备管理的法规制度,其中有装备工作的基本法规,如《装备条例》;有装备管理工作的综合性法规,如《装备管理工作条例》、《部队装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标准》等;有装备管理相关的法规条文,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等;有装备专业技术管理规章,如《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管理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技术工作条令》、《工程装备管理条例》、《军事技术管理规定》、《防化装备管理规定》、《气象装备管理规定》、《机要装备管理规定》、《航空装备管理条例》、《陆军舰艇管理条例》等等。必须下大功夫狠功夫,熟悉和掌握这些法规制度。

三是提高装备管理水平,需要加强装备法规学习。当前装备管理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不按条例维护保养,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装备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装备管理事故尚未杜绝等。主要原因就是少数官兵淡薄了装备管理的法规意识。个别人甚至以破坏装备来泄私愤、搞报复。如某部战士程某,因受到连长的批评而不满,就偷用石头砸坏11门高炮的23根概率水准仪和7辆汽车的前挡风玻璃,受到劳动教养两年的处理;还有的军人因不懂法而引起车辆事故、爆炸事故和枪支丢失、被盗案件等;有的因为“一念之差”而造成千古遗恨。因此,加强对装备管理法规学习,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管好、用好装备,引导战士走出不懂法、懂法不守法用法的盲区,对加强装备的正规化、经常化和制度化管理尤为重要。

二、牢固树立依法管装的观念

坚持依法管装用装是提高正规化管理水平的需要。军队是高度集中的武装集团,没有统一的意志、铁一般的纪律,就不会有正规化、就不会有战斗力。依法用装是正规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军历来都重视正规化管理、重视法规建设。我军几十年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军事法规是正规化的核心,是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坚持依法治军,用条令条例来规范工作,反映了军队建设的客观要求。外国军队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军队,在正规化建设中,也十分重视装备管理的法规建设。美军涉及部队装备管理的法律、条令有数十种。德军军事法规有250多种,其中不少是关于装备管理的。由此可见,依照条例法规,认真管好手中的装备,使其保持较高的完好率,保证战备、执勤、军事训练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就能够大大提高部队的正规化建设水平。

坚持依法管装用装是适应现代战争的需要。随着微电子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航天技术等新技术的飞速发展,部队装备发生了质的变化。随着装备的不断发展,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对装备管理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只有管好了,才能发挥装备的最大效益,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事实上,任何一种先进装备的效能,不仅取决于它的性能,而且取决于它是否保持良好的战技术状态,取决于对它的维护保养程度,以及使用者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我军有着向装备管理要效益、要战斗力,把最大限度地发挥装备的技术性能和官兵的聪明才智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战场上不断创造出以劣势装备打败优势装备之敌的战争奇迹的优良传统。因此只要我们在依法管装、用装上做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就能多出效益,就能以长补短、以优补劣,使装备发挥更大战斗力,从而取得未来战争的胜利。

(一)认真学习装备管理法规,树立法规意识。装备管理法规,作为我军军事法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正在形成一个门类齐全、层次分明、系统完整、覆盖全面的法规体系,是我军正规化建设中,实施依法管装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准则。只有不断加强装备管理法规的学习,在思想上树立法规意识,才能按规定要求操作。

(二)认真研究新装备,在弄通弄懂上下功夫。了解和掌握装备的结构、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的要求,是正确处理好管装用装的重要条件。离开这个条件,不懂装备,不仅不能提高管装的质量、而且在使用和管理装备的过程中有可能损坏装备,造成不可预见的损失甚至酿成严重事故,带来不必要的危害。所以,对广大官兵来讲,学习研究新装备是新时期的客观要求。只有真正弄通弄懂新装备的各项性能,才能做管装爱装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

(三)自觉依法管好装备,是条令条例赋予官兵的职责。爱护和管理装备不光是各机关的事,也不光是业务部门的事,而是每个官兵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官兵都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在认真学习贯彻装备管理法规的基础上,尽心尽力做好管装爱装的各项工作,实现装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进一步提高装备管理的水平,保证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三、自觉运用法规规范管装用装行为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制定颁布装备管理法规,学习并掌握这些法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要落到运用这些规章制度、管好用好装备、提高部队的战斗力上。运用法规规范管装用装行为,就是按照条例的规定正确管理、使用统配的装备,使装备管理法规制度变为我们每个军人的自觉行动,人人争做依法管装用装的模范。

(一)严格执行装备使用的规定,按照编配用途和技术性能使用各种装备。《内务条令》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拆卸、转借、交换装备器材”、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严禁动用在编装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然而,在这个问题上,一些单位和人员主观随意性比较大,把装备当作可以任意支配的对象。有的随便改变装备用途,如将炮车、通信电台车、救护车等专业用车改作乘坐车使用;有的将轻武器附件当作装饰品等等。“依法用装”就必须坚决纠正上述问题,克服以权代法的“长官”意识,废止违背法规原则的“土政策”、“土规定”,杜绝以“集体理财”、“方便工作”为名改变装备的用途,处理好“理财”、“方便工作”与遵守装备管理法规的关系,真正做到专项装备专项使用。

(二)严格执行装备日常管理的规定,自觉从我做起,认真抓好落实。装备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时效性强,标准又高,做好装备管理,决不是个别领导、个别业务部门和少数官兵的事,而是各级领导、各个部门、每个官兵共同的职责。决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而要齐心协力,形成合力。对广大基层官兵来说,我们天天要和装备打交道,就务必要确立从我做起的思想,按照装备管理法规,把管装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来。做到管装爱装人人参与,人人动手,不失时机,不留死角。每位官兵必须将装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牢记心上,使这一日常工作经常起来。在训练、执勤归来和执行急难险重任务过程中,宁可少休息、多流汗,也要严格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特别是各级干部要比士兵做得更好、更严格、更自觉,成为士兵的表率和楷模。只有人人心系装备,时时不忘管装、时时不忘爱装,才能真正做到装备管理的时间落实、人员落实、效果落实,使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严格执行装备管理的奖惩规定,做到赏罚分明。《装备条例》第九条规定:对在装备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违反本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给装备工作造成危害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好装备管理工作,关键在于调动和发挥广大官兵的积极性。为了增强部队管装的责任感,努力创造更加有利于依法管装用装的良好环境,条令条例还明确了装备管理的奖惩方法。正确地实施奖励与惩戒,是依法管装的重要方面,必须坚决落实。该奖的一定要奖,该罚的一定要罚,决不搞下不为例。真正形成在装备管理工作中的“好人好事有人夸,不良行为有人抓”的良好环境和风气,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官兵管装爱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我军装备管理工作再攀高峰,再铸辉煌。

爱装管装 篇五

关于爱装管装

武器装备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作战训练等任务的重要物质基础。作为军人,应把武器装备视为自己的第二生命,无论平时训练,还是战时打仗,没有武器装备就无法顺利去完成任务。这就是爱装管装的目的。现在这个时代虽然战争不多,但是也应该要强化全体官兵的管装爱装意识,规范军械装备管理的内容和秩序,提高新形势下广大官兵对军械装备管理和运用的能力。武器装备的管理更是涉及军队建设全局的一项不容忽视的重要工作,不仅直接影响武 器装备的效能,而且影响战斗力的生成和提高,影响部队各项任务的完成,影响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进程。因此,我们必须加强部队武器装备的管理。

一、武器装备是战士的第二生命

军队是人和武器相结合的战斗集体,武器装备是军人的第二生命。所谓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的统称,大家经常接触的各种枪械、火炮弹药、通信指挥器材、军用车辆等都属于武器装备的范畴。

1、只有管好、用好武器装备,才能提高部队战斗力。对于军队来说,武器装备是作战双方用于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基本物质条件。从一定意义讲,一部人类战争演进的历史,也是一部武器装备不断更新、发展的历史。武器装备的每一次更新换代,都会引起战争样式的深刻变化,使军队的战斗力产生一次新的飞跃,离开武器装备,任何军队都不可能形成现实的战斗力,更不可能赢得战争的胜利。正如列宁所指出的:用人群抵挡大炮,用左轮手枪防御街垒是愚蠢的事情。武器装备只有通过人的维护和保养,才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打起仗来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武器装备管理的优劣程度,直接影响着战斗力的生成和提高,两军交战,不单单是人的素质一个方面的较量,更是武器装备的较量,而武器装备所处的状态,是反映武器装备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大家也知道,在新的历史时期,提高战斗力是衡量军队工作的根本标准,而要提高战斗力就必须加强武器装备建设。

2、只有管好、用好武器装备才能提高部队的战备水平。军队是要准备打仗的,要打仗就离不开武器装备,在相对和平的时期,军队所从事的一切活动,归根结底是为了应付战争、打赢战争做准备,而加强武器装备管理是做好战备工作的必然要求。一个部队的战备水平,不仅表现在全体官兵准备打仗的思想意识和应付战争的军事技能,也表现在武器装备的管理水平上。武器装备管理得好,状况就好,部队的战备水平就高,部队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就强,战事来临时,部队就能拉得出、开得动、联得上、打得准,完成作战任务就有保障。所以说武器装备管理的好与坏与军人的命运息息相关,特别是在现代战争的条件下,武器装备都朝着高、精的技术方向发展,精心做好管理工作,把这些武器管得更精、更细、更系统是相当重要的。

3、只有管好、用好武器装备,才能保证战争的胜利。“爱装就是爱生命,保装就是保胜利”,军队历来历来就有爱护武器装备的优良传统。战争年代,前辈们深知一枪一弹来之不易,因此特别珍惜和爱护,并提出了“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武器装备,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武器装备”的口号,所以武器装备在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在,我军的武器装备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较为先进的武器,由于品种质量数量的发展变化,对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平时,只要对武器装备多一份爱护,战时就会多一份胜利的把握,武器装备是军人无言的伴侣,一定要不惜代价的去维护、保养它,为赢得战争的胜利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损坏武器装备的危害及处罚规定

当前,我们部队由于管理及制度落实方面的原因,存在一些武器装备损坏的现象:玩忽职守或者违章操作造成的武器装备损坏、故意损坏武器装备、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武器装备损坏、其它原因所造成的武器装备损坏。不同情况的武器装备损坏,都会给部队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和影响。一是与条令条例及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相违背。对个人来讲,严重的还会造成违法犯罪。在损坏武器装备上,《条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管理工作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损坏武器装备,视情节轻重应受到相应的处罚。二是武器装备遭到损坏,会影响到部队正常的训练。现在部队练为战,正常训练必不可少,武器装备损坏,就会使部队训练无法正常进行,因此保证不了训练任务的完成。三是武器装备遭到损坏,还会影响到我们的战备情况,按照战备规定,战备状态武器装备的完好率都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如果武器装备遭到损坏,就直接影响装备完好率,使之达不到规定的标准,而不符合战备要求。四是武器装备遭到损坏会影响部队战斗力的生成和提高。武器装备是战斗力的重要因素,离开武器装备,任何部队不可能形成现实的战斗力,它的优劣程度和技术状态,直接影响着战斗力的生成和提高。五是武器装备遭到损坏,国家需要拿出许多经费来维修,因而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由此可见,损坏武器装备,对国家、部队甚至个人危害都是相当大的,所以在装备管理方面,有关部门也都制定了一些必要的奖惩措施和规定。《条令》第四十一条中规定:违反武器装备管理、遗失、损坏装备擅自销售、出借或者私存装备物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降衔、取消志愿兵资格处分。《中国人民解放军管理工作条例》第五章三十六条规定:严格执行武器装备维护保养制度,使武器装备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第八章五十五条规定:对部队武器装备的管理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纪律条令》规定给予奖励。因此,要自觉爱护武器装备。

三、革命战士要争做爱护武器装备的模范

《条例》第八条规定:全军人员都负有爱护和保护武器装备的责任。《条例》中分别规定了首长和士兵的职责,明确了各级在武器装备管理中的任务标准和要求,对军队爱护和保护武器装备的责任进行了法律的规范。因此,爱护和保护武器装备,对于每个军人来说,绝不是可管可不管的事,而是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1、管好、用好武器装备,必须自觉按规章制度办事。经过长期的实践摸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具有我军特色的武器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如岗位制度、交接制度、保管制度、检查点验制度、登记制度、维护保养制度、评比奖惩制度等。作为军队的一名革命战士,平时,一定要坚决按各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去做,只有这样,才能使军人的武器装备管理有一个良好的管理秩序。作为革命战士,首先要做到爱护手中的武器装备,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去爱护它,及时地擦拭、保养,使手中的武器装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其次,做到不违章违纪操作,一定要按正确的操作规程来操作,发现武器装备出现故障及时处理并上报,以防对武器装备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坏。

2、管好、用好武器装备必须不断提高管装用装的过硬本领。随着现代化的发展,武器装备也越来越先进,造价也越来越高,国家花大量的资金来来提供武器装备,每一件装备都凝结着劳动人民的血汗,所以更应该全心全意地爱护珍惜;武器装备越先进,结构就越复杂,管理的要求也就越高,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做到“四会”、“三熟悉”,即:会操作使用、会检查、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熟悉武器装备的基本性能、数质量情况和日常管理。每一名同志还应在熟悉武器装备的基础上,努力钻研,力求达到精通的程度,做管装爱装的行家。

3、管好、用好武器装备必须勇于同损害武器装备的行为作斗争。武器装备是国家的、部队的,也是每一名革命军人的。军人有权利更有义务去保护它、爱护它,勇于同一切损害武器装备的行为作斗争。遇到有坏人破坏或者盗窃武器装备时,要挺身而出,全力保护武器装备不受任何损失。《中国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在紧急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保护抢救武器装备与损害武器装备的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作斗争的要予以奖励。”可见部队对武器装备工作的重视。作为军人、革命战士要以对国家、军队和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把武器装备管好、用好,自觉做管装爱装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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