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高一上册语文第二课《红烛》教案(精选3篇)

发布时间:

1. 了解诗中比喻、拟人、象征手法的具体寓意,欣赏在诗歌的意象中所创造的艺术效果。下面是差异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3篇《部编版高一上册语文第二课《红烛》教案》,如果能帮助到您,差异网将不胜荣幸。

《红烛》知识点 篇一

一、作者简介

闻一多(1899-1946),名亦多,字友三,亦字友山,家族排行叫家骅。后改名多,又改名一多。民主战士。他致力于研究新诗格律化的理论,在论文《诗的格律》中,他要求新诗具有“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辞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

著有诗集《红烛》(1923)、《死水》(1928)。学术著作有《古典新义》、《楚辞校补》、《神话与诗》、《唐诗杂论》等。闻一多的主要著作收集在《闻一多全集》中,共4册8集,1948年8月由开明书店出版。

1946年7月15日,在悼念李公朴的大会上,斥责国民党暗杀李公朴的罪行,发表了《最后一次讲演》,会后回家,再到民主周刊社主持记者招待会,招待会结束后,闻立鹤接父亲回家,即将到家门时,潜藏的特务开枪射击,闻一多头部中弹身亡。

2009年闻一多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

关于闻一多主要研究资料有:《闻一多纪念文集》(三联书店,1980)、陈凝《闻一多传》(民享出版社,1947)、王康《闻一多传》(湖北人民出版社,1979),梁实秋《谈闻一多》(台北传记文学社,1967),臧克家《闻一多先生的说和做》(人民日报1980年2月12日)

二、写作背景

1922年闻一多赴美国留学,他不堪忍受受到的歧视,写过许多爱国诗篇。1926年从美国归来,但看到的是北洋军阀统治下民不聊生、政治腐 败、经济凋弊的黑暗现实,极为失望。正是这种为现实所冷却了的爱和期望,成为了其诗的深层根基。

《红烛》这首诗写于1923年。诗人准备出版自己的第一部诗集,在回顾自己数年来的理想探索历程和诗作成就时,就写下了这首名诗《红烛》将它作为同名诗集《红烛》的序诗。

三、内容结构

1.引子:李商隐的诗句“蜡炬成灰泪始干”。诗的主体部分就是扣住“灰”与“泪”“自 焚”与“流泪”)来展开抒情的。

2.第一小节:诗人怀着敬慕的心情赞叹荧荧的红烛。

“红”是赤诚的象征。红烛,在诗人眼里,是理想的人格的化身。在这样的红烛面前,他提出了自我要求:“诗人啊/吐出你的心来比比,可是一般颜色?”诗人的心应该也这样的红,否则就不配做诗人。我们可以感受到,诗人的那颗心,真是一颗赤子之心,是那么纯洁率真,晶明透亮,灼灼发热。在这首诗中,可以说红烛就是诗人,诗人就是红烛,“人与物化,意与境融”。一个“吐”字;逼真的描绘了诗人那种火热的爱国情感不吐不快的神态。

3.第二、三节:对红烛自我牺牲精神的讴歌。

这两节诗用设问手法,自问自答,生动的表现了一个思考觉悟的过程。前后两种截然相反的答;表明了诗人的醒悟,同时也更有力的表现了红烛精神的可贵。

诗人运用比喻修辞手法,把蜡比作躯体,把火比做灵魂。作者认为,躯体和灵魂应该是互相存的,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何更须烧蜡成灰,/然后才放光出?”起初觉得这是大惑不解认为红烛自己“一误再误”,诗人认为这真“矛盾”,自相冲突,不可理解。但诗人最终理解了红彻悟了,对先前的认识来了一个彻底的自我否定。诗人理解了红烛,由衷的赞美红烛的奉献精神。

上一节说“一误再误”,错怪红烛的语气很强烈,又包含着自作聪明的意味;下一节说“不不误”用了反复手法,否定语气更加强烈。一反一正两种回答,相形之下,更强烈的表现了认识根本转变,包含着对先前自作聪明的惭愧,由顿悟而对红烛产生了深为敬仰的感情。诗人悟彻了光是要“烧”出来的,只有自我燃烧,只有无私奉献,才能放出光芒。这正是与利已主义哲学完对立的一种新的人生观。

诗人的思考,实际上反映了那个时代进步青年在探索人生真谛的思想历程中所遇到的矛盾和得的觉悟。

4.第四节:诗人对红烛的殷殷寄语,也是诗人的自勉自励。

“既制了,便烧着”,便要燃烧不息,“有一分热,发一分光”。人生的天职也在于奉献,活着就要让生命之火熊熊燃烧,让智慧和才能放出灿烂的火光。诗人借着红烛的形象激励自己,表达自己的信念和心愿。

“烧罢!烧罢!...监狱!”当时,民众深受封建主义帝国主义思想文化的毒害,如沉睡梦中尚未觉醒,血性犹存然而麻木不仁,有如身陷囵圄受着禁锢。诗人认为:自己的职责,就在于从梦中唤醒世人、救治世人的灵魂。使民众觉悟,使民众奋起,使民众热血沸腾,使民众走向光明,从封建主义帝国主义所设置的精神监狱中解放出来。

诗人爱国的赤诚之心是与祖国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

使用拟人手法,一开始,首先揭示了一种很矛盾的现象:“你心火发光之期,正是泪流开始之日。”

诗人的注意力转到烛泪上面,矛盾的现象已经包含着疑问。这一节开头的呼唤,是同情的呼唤,是惊疑的呼唤。

第六节诗人驰骋想象,亲切的问讯红烛:“何苦伤心流泪?”诗人同情,惊疑,思索。这里抒发的正是诗人在现实生活的游涡中,内心所涌现的矛盾,痛苦和挣扎。诗人经过一番求索,他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他寻求到的答案,是还有“残风”的存在。红烛“心火发光”,自身“烧蜡成灰”,世上并非都像诗人自己那样怀着敬意,那种邪 恶的势力不但毫无敬意,相反“来侵你的光芒”。

红烛流泪,是为烧得不稳而急得流泪。红烛不怕牺牲自己,相反,他要充分的牺牲自己,为世人创造光明,他“急”的只是不能给世人带来更多的光明。

诗人自己怀着拯救祖国文明的美好意愿,不是同样受到黑暗丑恶势力的干扰和阻挠,感到壮志难酬,为此而痛哭流涕么?冷酷的现实就是这样,你要创造光明,不但要牺牲了自己,还要“流一滴泪,灰一分心”。

《红烛》教学反思 篇二

《红烛》是必修上册第一单元的一首现代诗歌,这个单元的主题是青春的价值青春的思考,由诗歌和小说组成。由于只有教材没有参考书,一切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自己弄,刚开始觉得好难呀,它到底说的什么,看不懂,也不知道从哪个角度入手,办公室里的同事说诗歌抓住意象、情感、手法、语言这几个角度,我一想也对,这也是高考考查诗歌的角度。

导入选用的是《七子之歌》,这是一首歌曲,曲调优美,为什么用它?它和作者有关呀,还能缓解我的紧张,仅此而已,闫老师的导入是闻一多的《最后一次演讲》,她的导入很震撼,一下子就抓住了闻一多思想性格的精髓,容易让学生进入情境。

作者介绍我只是介绍了作者的生平以及代表作,闫老师还介绍了闻一多归国的情景,以及他的诗歌主张,这对理解诗歌情感很有帮助。

研读文本的环节我们大致是相同的,但在细节方面我存在很大的不足,明显的缺点。

首先问题的设计不明确,有问题,但是问了之后学生不知道怎么回答。我请学生大声朗诵自己最喜欢的章节品味鉴赏,闫老师要求学生写出诗人的情感变化,我的问题大而空,闫老师的问题让学生有话可说。

其次在解读诗歌意象时,我在黑板上写出了红烛物象本身的特点,原想着最后要写上象征意义与手法,结果由于时间关系,没时间写了,导致整堂课缺少点题的亮点,这是最大的败笔。而闫老师既抓住了物的特点又点出了象征意义,时间安排还很合理。

还有在讲解意象时,我只三言两语说了说意象的定义,而闫老师有一张专门的幻灯片,介绍详细,这点很好,对高一的学生来说,理解意象有难度,必要的理论知识是有益的。

第一单元是诗歌单元有一个教学目标是让学生写作新诗,这个环节我由于时间关系直接省略了,闫老师能有条不紊的进行。另外我的板书设计不够精彩,重点不突出课堂语言不凝炼,调动学生缺少有效措施,评价学生不能因人而异。这一切都是我能力不足准备不充分的原因,在提高讲课水平这方面我要走的路还很长。

通过本次同课异构我对课文的理解更深刻了,对作者的了解更全面了,也充分明白了自己的不足,明确了自己努力的方向,教学相长,是和学生一起进步的过程,也是在工作中向同事学习的过程,未来我会努力改进不足,取长补短,提高教学水平,做一名优秀的语文老师。

《红烛》知识点 篇三

1、作者:

闻一多(1899--1946),原名闻家骅,改名多,字友三,又改名一多。1899年11月24日生于湖北浠水。现代爱国诗人,学者,战士。自幼喜爱古典诗歌、绘画和戏曲。五四运动后开始发表新诗。曾留学美国。先后在中山大学、武汉大学、青岛大学、清华大学、西南联大任教。1946年7月15日发表了著名的《最后的一次演讲》,当日下午,即遭到国民党特务的杀害。   早年参加新月社,提倡新格律体诗。他的诗具有极强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气质。代表作《红烛》、《死水》具有沉郁奇丽的艺术风格,整齐、和谐的艺术表现,影响颇大。闻一多提出了“新诗格律化”的主张,提倡诗歌创作“三美”——“音乐美”“建筑美”“绘画美”。音乐美,指的是音节和旋律的美。建筑美,指的是词藻的运用,要体现出中国象形文字的视觉方面的印象(即富有形象感、色彩感和画面感)。绘画美,指诗的对称和句的整齐。著有诗集《红烛》(1923)、《死水》(1928)。学术著作有《古典新义》《楚辞校补》《神话与诗》《唐诗杂论》等。闻一多的主要著作收集在《闻一多全集》中,共4册8集,1948年8月由开明书店出版。   2.诗集《红烛》:   《红烛》是中国现代著名诗集,闻一多的第一部诗作。1923年9月7日出版。初版本收六十二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收一百零三首。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或抒发诗人的爱国之情,或批判封建统治下的黑暗,或反映劳动人民的苦难,或描绘自然的美景。构思精巧,想象奇新,语言形象生动。

知识点二 写作背景

1922年闻一多赴美国留学,他不堪忍受受到的歧视,写过许多爱国诗篇。1926年从美国归来,但看到的是北洋军阀统治下民不聊生、政治腐败、经济凋弊的黑暗现实,极为失望。正是这种为现实所冷却了的爱和期望,成为了其诗的深层根基。 《红烛》这首诗写于1923年。诗人准备出版自己的第一部诗集,在回顾自己数年来的理想探索历程和诗作成就时,就写下了这首名诗《红烛》将它作为同名诗集《红烛》的序诗。

知识点三 解题

1红烛:红色的蜡烛,多用于喜庆,如寿星像前,洞房内。

这是一首咏物诗。咏物诗是托物言志的诗歌,通过对事物的咏叹体现人文思想。咏物诗中所咏之“物”往往是作者的自况,与诗人的自我形象完全融合在一起,作者在描摹事物中寄托了-定的感情,或流露出自己的人生态度,或寄寓美好的原望,或包涵生活的哲理,或表现作者的生活情趣。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3篇《部编版高一上册语文第二课《红烛》教案》,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305 11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