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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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那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有哪些呢?差异网为您精心收集了8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篇一

近期国家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以及国家对教育惩戒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祖国下一代的精心呵护,也是国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教育改革的新举措。

通过认真学习《规则》相关条款内容,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也是其履行义务的充分体现。惩戒不是目的,本着教书育人的大原则,要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

我们作为学生家长充分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对规范内容的限定性、可操作性和合法性没有异议。在《规则》规定和授权范围内,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配合制定适合学生发展教育规律的班规或班级公约,明确教育惩治范围和分类,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使教师教育惩戒学生有章可循,并对家长和学生公开公示,也可起到警示提示的效果,解决了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学校、老师开展相关工作,为更好的实施相关规则做好心理准备,共同努力创造和谐、人性化和法制化的教育生态。

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

每一位教师也是某个孩子的家长,希望家长和校方相互信任、配合共同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篇二

2021年的寒假,我把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从头到尾认真地读了一遍,感想颇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不仅为教育惩戒提供了法律依据,还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学校根据规则依法履行教育教学义务和管理职责,同时也维护了我们学生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之所以称为教育惩戒规则,是指学校等教育场所,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管教、训导等让学生引以为戒,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规则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条款有很多:

规则第七条,如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其中第三条: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我觉得身为一名学生,不该有违反学生基本守则的行为。这样不仅伤害了自己,可能还伤害了别人,百害而无一利。第五条: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既然是一名学生,就不该有打骂学生、老师的行为,这样不配当一名学生,我们不但不能打骂学生,还要保护比我们弱小的同学,乐于助人,这是我们新时代小学生该有的一项基本品德。

规则第十二条,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的行为。其中第一条是“以击打、刺伤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我想说,虽然学生犯了错误,但不能对其造成身体痛苦,这样不仅会给我们学生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有可能造成心理伤害。第五条: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我觉得成绩不代表一切,一个人最重要的应该是品德,成绩不是主要的,如果要我排列,我一定会是品德第一,成绩第二。所以,我赞成老师不能因为学生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以上是我读了规则以后的几点的感想,我觉得规则实施以后,学校、社会以及家庭会更加重视我们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为我们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学习氛围,让我们能更好的主动学习、爱上学习。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700字 篇三

寒假,我把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从头到尾认真地读了一遍,感想颇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不仅为教育惩戒提供了法律依据,还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学校根据规则依法履行教育教学义务和管理职责,同时也维护了我们学生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之所以称为教育惩戒规则,是指学校等教育场所,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管教、训导等让学生引以为戒,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规则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条款有很多:

规则第七条,如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其中第三条: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我觉得身为一名学生,不该有违反学生基本守则的行为。这样不仅伤害了自己,可能还伤害了别人,百害而无一利。第五条: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既然是一名学生,就不该有打骂学生、老师的行为,这样不配当一名学生,我们不但不能打骂学生,还要保护比我们弱小的同学,乐于助人,这是我们新时代小学生该有的一项基本品德。

规则第十二条,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的行为。其中第一条是“以击打、刺伤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我想说,虽然学生犯了错误,但不能对其造成身体痛苦,这样不仅会给我们学生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有可能造成心理伤害。第五条: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我觉得成绩不代表一切,一个人最重要的应该是品德,成绩不是主要的,如果要我排列,我一定会是品德第一,成绩第二。所以,我赞成老师不能因为学生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以上是我读了规则以后的几点的感想,我觉得规则实施以后,学校、社会以及家庭会更加重视我们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为我们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学习氛围,让我们能更好的主动学习、爱上学习。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200字 篇四

一场球赛要想精彩绝伦,除了运动员精湛的球技、观众的文明观战,还需要裁判的准确执法。正是裁判对比赛规则的严格执行,才能保证场上运动员最佳状态的发挥,该吹哨时就吹哨,该亮牌时就亮牌,甚至可以罚下场去。惩戒恰恰是为了让比赛更精彩。

人生如赛场,既有硝烟弥漫的竞争,也不乏波涛汹涌的暗战,虽不说是头破血流、你死我活,但也是你争我抢、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越是充满竞争的地方,越需要惩戒的存在,没有了规则的参与,一盘散沙,甚至是乌烟瘴气都在所难免。

曾几何时,随着国门的打开,西方的许多教育方法蜂拥而入,不仅冲击了几千年的传统教育,而且也带来了社会思想的不断发展。面对琳琅满目的教育思想,我们的教育界一时间真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错觉,于是赏识教育大行其道,“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标语张扬在校园上空,保护孩子的天性成为纵容娇惯的借口,无私地爱护成为“小皇帝”们的庇护伞,发展的眼光成为学生任性妄为的障眼法。戒尺的悄声消退,恰恰是飞扬跋扈的粉墨登场;惩戒的众人喊打,恰恰是无视规则的肆意生长;教师权威的颜面扫地,恰恰是目空一切的横行无忌。

当我们感慨“巨婴”的横空出世,当我们悲叹“啃老族”的层出不穷,当我们哀伤“精神缺钙”的难以理喻时,是否想过,高悬在教育头顶的那把达摩克利斯剑的陨落,恰恰是许许多多教育怪相诞生的缘由。

环顾我们的周围,蔑视规则者有之,逃脱责任者有之,心理脆弱者有之……尽管不能把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归罪给教育,但是缺失了惩戒的教育变得软弱无力却是不争的事实。今日的问题青年,今日的柔弱中年,今日的蛮不讲理的老年,多年以前,他们可都是在接受教育的少年啊。惩戒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了惩戒的参与,教育成为了苍白的说教,成为了“滥好人”的爱护,成为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混日子。

曾经,我们是那么厌恶“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粗暴式教育思想,我们是那么厌恶“道貌岸然”的学究式的师道尊严,我们是那么厌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等级森严的依附关系。于是我们迫切地希望打倒这一切,希望引入西方的教育思想,希望用国外的教育方法改造我们的教育,希望在教育上的“不破不立”。然而,你方唱罢我登场,看似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教育,如果眼中无“人”,那终将是一种失败的教育。“过犹不及”的古训恰恰在说明任何事物都应“有度”,将所有的惩戒视为“封建余孽”,直接导致的就是“斯文扫地”“规则殆失”。

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的唯一手段,更不是教育的万能法宝,它只是教育方式的一种,我们在承认它的价值和功能时,也没有必要将其推崇到无上的地位。适度是惩戒的必备条件,失去了这个条件,惩戒就可能沦落为“滥施暴力”,成为“丧心病狂”的代名词。

理想的教育惩戒应该是什么模样呢?不由得想起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先生,想起他手中的那把戒尺,“有,但不常用”,“有”说明了惩戒的存在,“不常用”说明了适度的必须。归根结底,教育惩戒的目的不在惩罚,而在引以为戒,而在教书育人。

给我那把戒尺吧,我会把它轻轻打在犯规学生的手掌,然后师生会心地相视一笑,有真诚的关爱,更有严厉的督导。

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篇五

教育惩戒权在社会、学校、教师、家长的争论、呼唤、讨论中在20xx年x月x日和大家见面了。

最近一段时间,围绕教师体罚学生的争论也是一浪又一浪。《规则》将对教师惩戒权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作了详细的规定,对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我们每一位老师要好好学习,慎用、敢用、会用教育惩戒,教育学生不让位,家长也应该学习规则,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育孩子不越位。

《规则》让学校、老师有了惩戒权,但我们教师一定要谨记,教育惩戒的初衷是"育",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成人、成才。惩戒不仅仅是赋予学校和教师的权力,更应该是一种教育方式,通过“惩戒”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一切不以教育为目的的惩戒都是一种流氓行为。

我们提倡有温度的惩戒。作为教育工作者,不管什么教育手段,保护好孩子身心健康是前提,健康是“1”,其余为“0”,有了“1”,“0”才有意义。因此我们的惩戒,一定要关注学生的身心,要因人而惩,要尊重学生,不能侮辱到学生的人格。细看《规则》有明确的规定,不得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惩戒只能使用在学生不良行为上。学习上的后进生是不可避免的,对学习不好的学生,老师还是要多多鼓励,花一点时间为孩子补缺补差。调皮捣蛋,不愿学习的孩子,老师在惩戒时,一定要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给孩子申辩的机会。社会很复杂,孩子很脆弱,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留守儿童、贫困家庭等对孩子的影响是无形的,教师的惩戒更多的要让“爱”挽救的往往不是一个孩子而是几个家庭。

教育要家校合力,校闹是一种病态,家长要理解并配合学校一起教育孩子。知识的学习学校教育大于家庭,但对孩子品行的影响,家庭教育十分重要。模仿是孩子的天性,行为习惯的养成,大部分就是模仿得来。《规则》中对惩戒权的适用范围就是在学生的行为上,要让孩子改掉不良的行为习惯,是长期的过程,需要学校、家庭的共同引导,长期督促。孩子受到适当的'惩戒,家长也不必要心痛,成长的过程,不可能只有鲜花,你不可能为孩子挡住所以的风雨。教育只有宽严相济,有奖有惩,孩子才能在人生的路上不偏不倚,健康向前。家校良好的合作才是教育最美的风景。

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篇六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篇七

学生不服从管理、扰乱课堂秩序,甚至吸烟饮酒、欺凌同学,学校、老师能不能管?怎么管?日前,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等等,那么这样的规则,家长、学校、专家们都怎么看呢?

规则明确,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根据程度轻重,教育惩戒被分为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学生家长杨先生说:“我觉得这样挺好的,以前站在学校的角度,他不好管或者是不敢管,现在有这个细则出台,学校可以把自己该做的这块做好 。”

学生家长乐女士表示:“对于一些调皮捣蛋的这些孩子,有一个条条框框的规则去把他们约束起来,其实这种约束对于孩子来说也是好事,我们家长的话也会更加放心一些。”

此外,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一是身体伤害,如击打、刺扎等;二是超限度惩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三是言行侮辱贬损,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四是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五是因学生个人的学习成绩而惩罚学生;六是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七是指派学生代替自己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南京市第九中学教务处副主任金玉明说:“前面没有规则可循,所以老师在做事的过程中也是畏首畏尾,甚至是做得不好,有了这样的规则可循以后,在今后教育的过程中,肯定会遵循这样的规则去办事 。”

南京市委党校副教授惠天表示:“我觉得今后学校在进行一些必要惩戒的时候,也应该和家长之间讲清楚,做好相关的沟通,甚至现在就可以通过家长会的方式,跟家长明确好相关的规矩。”据了解,《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拟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教育惩戒新规实施内容 篇八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中所称的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哪些行为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规则指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其(差异网★www.chayi5.com)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校、教师可以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点名批评;

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课后教导;

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哪些不当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

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8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更多实用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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