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论文格式(精选8篇)

发布时间:

民法案例分析方法初探民法论文 篇一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论文

摘要:最近几年来,在对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作中,我收集了一些典型的工程质量事故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供应以及质量检测等各方面。现列举一部分,供大家 参考 。

关键词:质量事故 实例

案例一

某工厂新建一生活区,共14 幢七层砖混结构住宅(其中10幢为条形建筑,4幢为点式建筑)。在工程建设前,厂方委托一家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按要求对建筑地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工程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继开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继建成完工。一年后在未曾使用之前,相继发现10幢条形建筑中的6幢建筑的部分墙体开裂,裂缝多为斜向裂缝,从一楼到七楼均有出现,且部分有呈外倾之势;3幢点式住宅发生整体倾斜。后来经仔细观察 分析 ,出现 问题 的9幢建筑均产生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差达160mm以上。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质量事故进行了鉴定,审查了工程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资料,对工程地质又进行了详细的补勘。经查明,在该厂修建生活区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过,古河道沟谷内沉积了淤泥层,该淤泥层系新近沉积物,土质特别柔软,属于高压缩性、低承载力土层,且厚度较大,在建筑基底附加压力作用下,产生较大的沉降。凡古河道通过的9栋建筑物均产生了严重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均需要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生活区内其它建筑物(古河道未通过)均未出现类似情况。该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对工程地质进行详勘时,对所勘察的数据(如淤泥质土的标准贯入度仅为3,而其它地方为 7~12)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地下土层出现了较低承载力的现象未引起重视,轻易的对地基土进行分类判定,将淤泥定为淤泥质粉土,提出其承载力为 100kN, Es为4Mpa.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基础为浅基础,宽度为2800mm,每延米设计荷载为270kN,其埋深为- 1.4m~2m左右。该工程后经地基加固处理后投入正常使用,但造成了较大的 经济 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向厂方赔偿经济损失329万元。

案例二

某市一商品房开发商拟建10 栋商品房,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采用振动沉管灌注桩,桩尖深入沙夹卵石层500以上,按地勘报告桩长应在9~10米以上。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施工完后,由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用低应变动测方式对该批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并出具了相应的检测报告。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主体施工,个别栋号在施工进行到3层左右时,由于当地质量监督人员对检测报告有争议,故经 研究 决定又从外地请了两家检测机构对部分桩进行了抽检。这两家检测机构由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未及时发现问题。后经省建筑 科学 研究院对其检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在现场对部分桩进行了高、低应变检测,发现该工程振动沉管灌注桩存在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有的`桩身未能进入持力层,有的桩身严重缩颈,有的桩甚至是断桩。后经查证该工程地质报告显示,在 自然 地坪以下4~6m深处,有淤泥层,在此施工振动沉管灌注桩由于工艺方面的问题,容易发生缩颈和断桩。该市检测机构个别检测人员思想素质差,一味地迎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桩长(施工单位由于单方造价报的低,经常利用多报桩长的 方法 来弥补造价),将砼测试波速由3600米/秒左右调整到4700~4800米/秒,个别桩身经实测波速推定桩身测试长度为 5.8m,而当时测试桩长为9.4m,两者相差达3.6m.这样一来,原本未进入持力层的桩,严重缩颈桩和断桩就成为了与施工单位记录桩长一样的完整桩。该工程后经加固处理达到了要求,但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案例三

某市一开发商修建一商品房,为了追求较多的利润,要求设计、施工等单位按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设计上采用底层框架(局部为二层框架)上面砌筑九层砖混结构,总高度最高达33.3m,严重违反国家现行规范〈建筑抗 设计规范〉GBJ11-89和地方标准〈四川省建筑结构设计统一规定〉DB51/5001-92的要求,框架顶层未采用现浇结构,平面布置不规则、对称,质量和刚度不均匀,在较大洞口两侧未设置构造柱。在施工过程中六至十一层采用灰砂砖墙体。住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内墙体产生较多的裂缝,经检查有正八字、倒八字裂缝;竖向裂缝;局部墙面出现水平裂缝,以及大量的界面裂缝,引起住户强烈不满,多次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产生了极坏的 影响 。

案例四

某县一机关修建职工住宅楼,共六栋,设计均为七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0001平方米,主体完工后进行墙面抹灰,采用某水泥厂生产的325水泥。抹灰后在两个月内相继发现该工程墙面抹灰出现开裂,并迅速 发展 。开始由墙面一点产生膨胀变形,形成不规则的放射状裂缝,多点裂缝相继贯通,成为典型的龟状裂缝,并且空鼓,实际上此时抹灰与墙体已产生剥离。后经查证,该工程所用水泥中氧化镁含量严重超高,致使水泥安定性不合格,施工单位未对水泥进行进场检验就直接使用,因此产生大面积的空鼓开裂。最后该工程墙面抹灰全面返工,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案例五

某县级市一乡村修建小学教学楼和教师办公住宿综合楼,乡上个别领导不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自行决定由一 农村 工匠承揽该工程建设。工程无地质勘察报告,无设计图纸(抄袭其它学校的图纸),原材未经检验,施工无任何质量保证措施,无水无电,砼和砂浆全部人工拌和,钢筋砼大梁、柱子人工浇注振捣,密实度和强度无法得到保证。工程投入使用后,综合楼和教学由于多处大梁和墙面发生较严重的裂缝,致使学校被迫停课。经检查,该综合楼基础一半置于风化页岩上,一半置于回填土上(未按规定进行夯实),地基已发生严重不均匀沉降,导致墙体出现严重裂缝;教学楼大梁砼存在严重的空洞受力钢筋已严重锈蚀,两栋楼的砌体砂浆强度几乎为零(更有甚者个别地方砂浆中还夹着黄泥),楼梯横梁搁置长度仅50mm,梁下砌体已出现压碎现象。经鉴定该工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失去了加固补强的意义,被有关部门强行拆除,有关责任人受到了 法律 的惩办。

案例六

某县有关部门为教师建一广厦工程,位于河边,其上游数百米为电站大坝。该工程于1995 年11于月开工建设,元月竣工。具有关资料表明,该工程所在地一遇洪水水位313.50(绝对标高),但建设、施工单位擅自将该工程± 0.00标高由314.40m降到308.16m.致使该工程自19投入使用以来,遭遇洪水淹没五次,洪水水位高出二楼地面约70cm(相当于绝对标高312m),底楼地面受洪水冲刷已多处出现直径约1m~2m、深约0.5m~1m的管涌坑,直接危及地基基础的长期稳定和上部结构的安全。受电站卸洪浪涌冲击压力 影响 ,二楼楼面板向上反拱(据住户反应由二楼板缝冒出的水柱高达70cm),室内瓜米石地坪多处破损并与空心板剥离,二楼部分楼面板已不满足建筑构件安全使用要求。工程设计二个单元九层,实际建造四个单元十层,顶层部分住户擅自加建到十一层,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 88》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要求。该工程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不合格工程。

案例七

四川省某市玻璃厂 年4月为增加生产规模扩建厂房,在原来天然坡度约22°的岩石地表平整场地,即在原地表向下开挖近5m,并距水厂原蓄水池3m左右,该蓄水池长12m、宽 9m、深8.2m,容水约900m3.玻璃厂及水厂厂方为安全起见,通过熟人介绍,请了一高级工程师对玻璃厂扩建开挖坡角是否会影响水厂蓄水池安全作一技术鉴定。该高工在其出具的书面技术鉴定中认定:“该水池地基基础稳定,不可能产生滑移形成滑坡影响安全;可以从距水池3m处按5%开挖放坡,开挖时沿水池边先打槽隔开,用小药量浅孔爆破,只要施工得当,不会影响水池安全;平整场地后,沿陡坡砌筑条石护坡;……本人负该鉴定的技术法律责任”。最后还盖了县勘察设计室的“图纸专用章”予以认可。

工程于7月初按此方案平基结束后,就开始厂房工程施工,至9月6日建成完工。然而,就在9月7日下午5时许,边坡岩体突然崩塌,岩体及水流砸毁新建厂房两榀屋架,其中的工人3死5伤,酿成了一起重大伤亡事故。

该工程边坡岩体属于裂隙发育、遇水可以软化的软质岩石,虽然属于中小型工程,但环境条件复杂,施工爆破、水池渗漏、坡体卸荷变形等不确定的不利影响因素甚多,在没有基本的勘察设计资料的前提下采用直立边坡,破坏了原边坡的稳定坡角,而且未采用任何有效的支挡结构措施,该边坡失稳是必然会发生的。若有正确的工程鉴定,并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采用经过勘察设计的岩石锚桩(或锚杆)挡墙和做好水池防渗处理措施则是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边坡安全的。

该高工的“技术鉴定” 内容 过于简略, 分析 评价肤浅、武断,未明确指出及贯彻执行现行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原则及技术 方法 ,主要结论建议缺乏技术依据,尽管其中有关地基施工中关于松动爆破和开槽减震的建议是正确的,也是有针对性的,但未经设计 计算 的有关边坡稳定的结论是不恰当的。有关用条石挡墙护坡的建议也不是该工程边坡条件下能确保边坡安全的有效支挡结构技术措施,而有关采用坡度为1:0.05的放坡建议,则更是没有贯彻现行规范的基本规定,缺少相应的论证分析,它的误导为该工程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该“技术鉴定”虽然盖有县勘察设计室的“图纸专用章”,但却无一般勘察、设计单位通常执行的“审核”、“批准” 等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从技术鉴定的内容到形式都缺乏严肃性;而且这种技术鉴定缺乏委托方与承担方之间的有关目的、任务、质量要求等基本的书面约定,这就从根本上影响了技术鉴定工作的深度和技术质量。

平基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前后所发现的漏水等边坡岩体不稳定因素的征兆,虽然有关各方曾予以一定程度的重视与 研究 ,但由于缺乏岩土工程及支挡结构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与经验,对隐患认识不足,未能采取相应措施,而继续盲目施工至全部工程(人工边坡及厂房扩建)结束和水池继续运行,并在7月3日决定将水池蓄水至7m水深,使整个工程的安危事实上依赖于个人狭隘的专业技术知识与经验上。

综上所述,此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经济 损失巨大,以及负面 社会 影响,主要是由于违章进行工程鉴定、处理方案错误所至。从事工程鉴定的技术人员以及管理者应从此次事故中汲取经验教训,严格按照国家的统一鉴定方法与标准进行工程鉴定,即按照:客户委托,确定鉴定目的、范围和内容;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检测验算;安全性、使用性鉴定评级;可靠性评级;出具鉴定报告及处理意见的基本鉴定程序规范、标准地进行工程鉴定。

合同法案例分析论文 篇二

【摘要】从近期发生的英国ATM机取款事件到几年前我国发生的许霆案,两种截然相反的处理方式显示了两国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

本文从合同法的角度出发,着重分析了在ATM机取款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反思两国不同做法的利弊,为银行ATM机的长远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合同法;许霆案;ATM法律关系

据英国媒体的报道,英国汇丰银行的一台ATM机发生故障,顾客取款时会吐出双倍数额的现金。

此消息不胫而走之后,很多人赶来提款。

故障持续两个多小时,两百多名顾客取走现金。

事后银行称错在自己,顾客不必为银行工作失误负责不用归还多余的钱。

在英国发生的这个因ATM里的错误导致的多取款事件可以说在中国一经报道立即引起了轩然大波。

追根溯源是因为发生在的许霆案。

中国的许霆最终被判5年有期徒刑,英国的这两百多位“幸运儿”不但未被追究责任甚至不用还款。

究其原因,中西方法律的差异是一方面,但个人认为最重要的方面是国内普遍存在的对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狭隘理解。

下面我将就ATM机错误操作导致的取款案件用合同法的理论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英国情况的介绍

在英国有一个《银行业惯例守则》来对ATM里的机操作进行调整。

对银行的具体要求有:保障ATM机正常运行和能正确回复指令,保证ATM机提供准确的信息等等。

应该说,英国的这个惯例守则很充分的保护了持卡人的利益[1]。

其原因在于ATM机的硬件和软件设备都是由银行提供,与之相比持卡人处于不利的地位,很显然应该受到保护。

在实践中,许多ATM机的纠纷都是通过这个守则而得到解决的。

与之相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此处有相当大的空白点,一些行业类的规定则更多地维护银行的强势地位。

二、具体从我国的合同法律关系出发进行分析

(一)到ATM机取款是一种合同订立的过程

当储户到银行办理银行卡之后,就应经产生了一个银行卡支付服务合同。

储户可以根据意思自由进行取款和存款。

同样,持有银行卡的用户也可以到任意一个ATM机上进行取款。

大致的过程如下:储户持卡到一个ATM机准备上进行取款,卡插入ATM机内,出入密码和取款金额。

此时因为意思表示明确且具体,可视为是一个要约。

ATM机因为是无意识的个体,由内部软件控制,只能通过输入的指令来实行具体的操作。

在此,可同等看作自动售货机的原理。

ATM机通过自身的行为即吐款的行为已表示承诺,双方已经形成了一个标准的合同。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由于ATM机的错误指令在出款时吐出了高于此前输入的现金额或者是银行少扣除现金额。

那此种情况该如何定性呢?简单来讲,这就好比是一般的借款合同,借款人一不小心数错钱,把1.2万当作1万块出借。

也或是借款人出借了1万块,却误将合同金额写成1千块。

只是这里不再是人与人,而是人与机器。

具体来讲,在储户与ATM机的要约和承诺中双方之间已经达成“合意”,即银行是在审核同意之后才发出的承诺支付的。指令,并付现。

可以说没有银行的同意,储户是无法取款的。

因此,储户因ATM机的误操作而多得的利益,或多或少都存在被动性。

(二)ATM机是银行的代理人[2]

一些观点则认为,ATM机与银行相分离,只是一种金融机构智能化信息系统的控制终端。

ATM机的行为不能完全等同于银行的行为。

我认为这样的观点在现实中毫无可行而言,ATM机设立的初衷在于便民、高效、快捷。

而ATM机与银行分离的观点,则容易导致民众不再信任ATM机。

从技术层面来讲,ATM机具有存储、识别、出款等功能,它完全有资质代表银行进行意思表示。

如果要区别于银行柜台上的操作,则可把ATM机视为“电子代理人”,即也是跟银行工作人员相似的一种“人员”。

应该说,ATM机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准确、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

只有在少数所谓特殊情况下才会出现这种问题。

就此可以说:ATM机与储户的互动是标准的商业交易,即是商业交易就必须是平等主体间的自由交换,要遵循商业运作的原则和规范。

(三)由ATM机的错误导致的多取款事件,应该作为一个可撤销的合同来处理

如上所述,ATM机(即银行)与储户之间是形成了合意。

尽管可能会出现上百人“钻空子”排队来取款或如许霆一般反复多次取走17万元,但都是在一定合意范围内的存在的错误。

可以说既没有欺诈,也并没有受胁迫,也不是乘人之危,勉强可以解释成为重大误解。

即ATM机出现错误“理解”导致了出款或扣款的差错。

从合同法的角度理解大致可以得到上述的结论。

但是合同法只是规定了基本的理论,像ATM机这类特殊的案件还是需要更具体的法律法规来处理。

但是很遗憾,纵观我国法律法规,因ATM机出现差错所造成的相关后果的规定还有很大的空白。

因此就会蹊跷的发生许霆入罪案件,常理都会认为银行的ATM有错在先,许霆错误取款在后,于法于情都不应该出现一审判无期徒刑的情况。

三、通过此类案件或者事件的反思与总结

横向对比中西方不同的处理方式,自然会引发对法律的价值进行深层次的思考。

在面对因为ATM机故障会多得利益的巨大诱惑下,民众是坚守道德模范还是持“人之常情”之心。

不得不说,英国与我国的处理方式都有走极端之嫌。

英国汇丰银行很可能是不希望因一次失误对储户追究责任而导致客源丧失。

但如果长此以往,也会给银行带来重大的利益损失。

反观我国许霆案的处理,又成为入罪的极端。

在此案中我国银行的强势地位占有很大因素。

应该说银行的利益损失已经从ATM机生产商中获得大量的赔偿,却还是一味地要求严惩许霆,从而使一个普通的农民工因没有抵住诱惑而给自己带来了终生的遗憾,这也是明显不符合公平原则。

因此,我建议尽早设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以后类似事件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但鉴于许霆的前例并且正在服刑,此类法规的实现仍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黄立,何田田。比较适中的ATM[J]。法学杂志,(3)。

[2]关永宏。在银行ATM机“多取款行为”的法律定性[J]。法律适用,2008(9)。

审计案例分析论文 篇三

关于审计案例分析论文

一、相关概述

经济新常态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状态,用经济新常态来透视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和未来选择是深思熟虑之举。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新的特点,单位管理所处的环境和内容都有了新的变化。经济新常态是不断变化,动态发展的过程。经济新常态下,管理者应当积极思考自身定位,考虑如何有效适应新常态,如何在新常态下寻求自身发展,把握发展机遇。内部审计作为我国内部监督的重要环节,在推动单位科学发展,切实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在经济新常态下,内部审计面临新机遇和挑战。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切实把握经济新常态下的特点以及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要求,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运用新的技术手段,有效应对经济新常态下内部审计工作。通过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为单位健康持续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经济新常态下内部审计工作转型分析

在经济新常态下机遇和挑战并存,内部审计的作用更加重要,所承担的管理职能越来越大。面对经济新常态下管理环境变化,内部审计工作难度不断加大,外部竞争压力不断加大,对于内部审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思路决定出路。在新常态下,内部审计部门要想有所作为,为单位管理科学化提供有力支撑,就需要转变理念,创新思路,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的水平和层次。在审计内容上,不仅突破原有的一般合规性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还应当逐步向控制为主线,风险为导向,增值为目的的全新方向转变。

更加关注单位运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全环节,尤其对于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以及经常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要尤为重视。要通过内部审计转型,为单位科学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内部审计在思维转型上,要逐渐从过去的过程控制型向风险管理型转变,从原先的借鉴应用型向开发创新型转变,从原先的揭露问题型向持续改进型转变,从原先的被动接受型到主动参与型转变,从原先的单纯强调独立性到积极追求价值增值转变。要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审计理念。在此基础上,帮助单位管理部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单位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要将审计对象参与审计过程作为审计理念,共同研究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要将提高组织的管理服务水平作为目标。要将增加组织的价值作为审计理念,逐步实现内部审计目标责任化,并将其纳入单位组织管理目标,为单位管理提供支持。要将改善风险管理机制作为审计理念,逐步预防单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推动单位持续经营和科学发展。要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作为新的审计理念,要在审计实践过程中逐步改变原有的传统审计模式和审计方法,采用新的审计手段和审计技术,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三、经济新常态下内部审计的价值提升

围绕经济新常态,内部审计要逐步提升自身价值,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价值提升。一是依靠内部审计,进一步推动单位管理层顶层战略决策和重大措施落实到位。内部审计相对于外部审计具有支撑自身的独特优势,对于单位管理和日常流程比较熟悉,因此内部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对单位顶层战略决策的执行过程实施关注。同时还应当对战略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及时向管理者进行报告,对于遇到的困难应当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建议。应当基于管理定位,实现对单位管理和战略决策重大措施落实的有效支撑。通过内部审计,为单位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二是应当充分考虑单位关键环节和核心业务,实现对单位核心业务和环节的全过程跟踪,通过实时监督和跟踪义务有效识别和预防可能出现的风险。内部审计部门基于自身的管理定位和业务需求,应当首先确保单位管理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经营管理风险。逐步实现对单位关键管理环节和核心业务领域的全过程全流程跟踪,及时揭露和发现风险并消除问题和缺陷,进一步提升单位提高管理风险防范的能力。

四、经济新常态下内部审计工作流程优化分析

在经济新常态下,内部审计工作也应当结合管理需求和经济新常态特点,对自身的管理流程进行优化和完善,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流程,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在降低内部审计成本,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内部审计要面对新常态下复杂的环境,对于自身的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同时在优化工作流程过程中,有积极树立风险导向的内部审计工作理念,确保内部审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一方面,在内部审计控制的范围、流程和关键控制点上,要进行合理的评估和确定,要全面风险评估,制定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和审计策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审计的样本量和审计的测试步骤。要结合风险等级水平进行排序,对于排序优先的'领域和环节,要专门制定专项的内部审计计划。

在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的基础上,增强内部审计的质量。另一方面,又要结合审计规划对具体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在测试过程中,要注重穿行测试,对内部控制流程设计有效性进行实时验证。通过验证测试确保内部控制流程执行的有效性,同时还应当在此基础上,出具相应的内部控制阶段性评估报告,通过评估报告进行评估分析,确定专项审计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在实施专项审计之后,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另外还应当对内部审计的审计结果进行跟踪,要重点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审计整改,确保内部控制缺陷都能完善,将提高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性作为重要的内容加以落实。同时对于重大审计问题,要提交管理部门进行专题研讨,妥善处理和解决审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五、经济新常态下内部审计方法和技术的创新

在经济新常态下,要求内部审计在方法和技术方面也应当进行相应的创新和完善。内部审计部门要应对新常态下管理业务,除了要熟练掌握传统审计方法之外,还应当对非现场审计与审计大数据应用等新的审计方法和手段进行学习和提升。将创新审计方法和技术作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一是要充分利用非现场审计。审计人员应当逐步实现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各自的优势,并规避两者各自的缺点。面对非现场审计要求,审计人员要充分借助计算机信息和数据分析技术,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进一步提升大数据应用质量。面对新的发展环境,审计大数据应用是提高审计效率的重要途径,应当提高自身数据分析能力,通过数据加工实现数据增值。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手段,逐步实现审计数据跨区域、跨业务、跨部门之间的联动分析,实现审计在更广区域和更多业务领域的综合运用,以此来有效应对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关联性更强,危害程度更大的管理风险。通过对业务流程进行整合和优化,实现信息在部门之间的有效贯通,要切实转变原有风险点的分布形式和表现形式,及时获取单位管理状况,明确风险点,掌握风险视图。

大数据的应用对内部审计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要注重单位信息化管理,同时也要在信息管理信息化过程中,逐步提升内部审计的信息化审计能力和手段,逐步打破原有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通过对原先关联复杂流程过长,标准不一,专业分割等信息技术所造成的审计难题进行攻关,逐步推动内部审计在跨部门、跨专业方面的优势,提高审计视角的开阔性。同时要进一步转变审计职能,跟踪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切实避免内部审计边缘化风险。尤其在大数据环境下,单位管理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数据信息量呈爆炸式增长,审计的内容和领域越来越广,内部审计要在大数据环境下及时调整审计思路,增强危机意识和数据信息化意识,坚持信息化发展模式,提高内部审计信息化水平。

参考文献:

[1]王兵,刘力云,鲍国明。内部审计未来展望[J].审计研究,(05).

[2]郑海涛。行政事业审计常见问题及对策[J].中国审计,(03).

[3]毕兰。审计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审计,2014(01).

内部审计及代理成本的关系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论文 篇四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论文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迅速普及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电子商务正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企业的经济贸易领域。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下出现了各种困境,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这些企业也同样可以利用这一平台同大企业进行市场竞争。

电子商务案例论文范文一:电子商务企业内控环境与风险变化分析

摘要: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企业的管理和内部环境建设带来了一缕馨香,同时也对其产生了巨大影响。

在突飞猛进、迅速发展的高新技术环境下,在逐渐完善的网络信息环境中,电子商务企业得到了飞速发展。

无纸化办公、无场所办公的经营特点,数字化、隐形化的业务发展趋势,使得电子商务企业在充分挖掘大数据时代网络资源的同时,各种活动的沟通与交流更加便捷,企业的管理范围更加宽广,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环境也更加复杂。

现阶段,风险与安全问题也成为了制约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企业内部与外部的诸多风险更是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威胁,也对电子商务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产生了冲击。

对于内部控制,我国学术界有着极为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但是,对于新型的电子商务行业而言,内部控制的研究并不多,电子商务行业不同于传统行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了诸多的新特点。

本文将就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的内控环境与风险变化进行探究,并找出应对内控环境和风险变化的对策。

关键词:电子商务企业;内控环境;风险变化;

策略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与互联网技术的迅速普及,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务模式逐渐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

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下出现了各种困境,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这些企业也同样可以利用这一平台同大企业进行市场竞争。

据相关资料统计显示,截止到底,在我国从事涉及到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了500家,数百个交易品种横跨了煤炭、农产品、化工产品、能源等各个领域,这些交易在我国现代商品市场流通体系中所占的比例非常大。

截至目前为止,我国排名靠前的网络零售商如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整体交易规模高达13205亿元。

电子商务行业作为一种新兴的行业,在不断完善的网络平台、支付方式、安全方式等方面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营销模式。

对于内部控制,在学术界一直就拥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但是,对于新兴的电子商务行业而言,内部控制的相关研究并不多。

与传统行业相比,电子商务内部控制等方面还拥有很多新的特点。

例如,由于电子商务行业的业务流程实现了网络化和电子化,很容易出现被窃取、篡改、泄露商业机密等信息安全风险的发生。

同时,电子商务企业并不是生产类企业,他们在整个交易中扮演的是百货商店(中介)的角色,丰富的、全面的产品,需要的是庞大的库存规模,因此,电子商务企业对于库存的控制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准备进军电子商务领域,因此,我们要对已有的电子商务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研究,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探讨分析,以此来降低新进入者的失败风险和几率。

可见,研究电子商务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与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电子商务企业主要业务环节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分析对于电子商务企业而言,由于经营状况比较复杂,会面临多种经营风险的发生。

例如:存货种类繁杂、存货管理难度加大导致出现仓库资产保全的安全风险;主要的业务环节过分依赖于管理信息系统,在网络黑客大肆进攻的情况下,存在信息系统安全风险。

再例如,在传统的商务环境中,交易双方需要实现面对面的洽谈、沟通、订货、发货、支付货款等环节后完成交易活动,整个交易活动中存在大量的文件、手写签名等,以此来保障双方交易活动的各自权益。

但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中,无纸化、无偿所化办公的基本特点,再加之互联网环境的虚拟性和开放性,别有用心之人很容易伪造信息以此来建立虚拟的数据进行欺骗式交易,这为电子商务企业带来了信用风险。

虽然很多电子企业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保证上述内控环节的实施,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部分员工利用职权,扰乱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秩序大部分电子商务企业都实现了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权限。

但是,在部分产品的促销环节中出现的利益冲突,无法通过电子商务企业现行的内控措施得到有效解决。

主要有以下两种现象:第一种现象主要是指,在企业的供销部门为了提升企业的营业额和销售额而推出一些促销活动,例如:抽奖等,这些活动的内容基本都是免费或是以低廉的价格促销的某种产品。

但是,抽奖的过程是由供销部门的工作人员来操控的。

另外,由于电子商务企业有的并没有实体店,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抽奖的过程其实就是暗箱操作,只要供销部门的工作人员相互串通在一起,就能够让自己或者是相关人员受益。

在网上的一些促销活动中,消费者经常看到“网上秒杀”的活动,有的抽奖活动也并未提前通知消费者,需要消费者在众多的网站中进行搜索,而那些能够获奖的就是最先知道企业促销信息的人。

因此,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很可能事先通知自己的亲属、朋友、相关人员帮助他们获利。

对于电子商务企业而言,在短期内,企业的经营业绩从表面上根本看不出端倪,且广大消费者最初也并不知情。

但是长此下去,供销部门的这种隐蔽行为如果被客户发现,必然会对企业的诚信、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企业也会由此而失去一大批忠实的客户。

可见,这种利益冲突的矛盾亟待解决。

第二种情况主要是指:有客户购买了企业的商品后很快就退回,但是商品仍具有再次出售的价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二手商品”,对于这些商品而言,定价的主动权由供销部门相关人员掌控。

不同于正常的商品,二手商品在市场上并没有确定的参考价格,这本来也属正常现象,因此,相关人员很可能以不合理的、极低的价格对其进行定价然后自行购买并从中牟利。

通过对上述两种矛盾冲突的分析不难看出,之所以产生这两种利益冲突主要会由于电子商务企业的内部员工在企业中既扮演着消费者的角色、又扮演着员工的角色。

即使电子商务企业的内部权责再清晰、职位再分离,也无法解决这种在出售与购买之间的角色冲突与转变。

虽然目前还并没有明确的量化数据来表明这两种情况会对企业产生多大的负面影响,但是这两种利益之间的冲突的确时刻存在于电子商务企业中,而且为企业的经营埋下了隐患。

(二)尚未实现对风险的持续评估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外部环境瞬息万变,为适应这种变化,只有持续的风险评估,才能够更好的应对各类风险的发生。

主要应持续评估的风险如下:首先,产品更新换代风险。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新产品层出不穷,特别是对于经营电子产品的企业而言,其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更是惊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的供销部门不能准确掌握产品的最新情报和市场行情,不能及时关注市场上产品需求的变化情况,那么必然会出现产品供货不足、存货积压等情况,从而使企业失去了占领市场的先机。

其次,企业竞争环境风险。

目前电子商务企业的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很多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纷纷涌入,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电子商务行业的迅猛发展,在巨大的市场和利益的诱惑面前,不同的竞争者纷纷从最初的普通小网店发展成为国有企业的下属大型或中型电商。

企业实力的增强使得竞争的趋势更加激烈。

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的产品定价风险大大增加。

这主要由于电子商务行业的利润率低于实体店,采取竞争的形式基本是大打价格战。

另一方面,由于不同的电商企业都将同一产品的价格在网络上进行明示,再加之各种比价网站的不断涌现,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对不同网站、不同电商的同一产品价格进行比较,然后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价格最低的、性价比稳定的商品进行购买。

可见,这一不断突出的风险点值得电商持续、密切进行关注。

商法案例分析论文 篇五

网络安全案例分析论文

网络安全案例分析论文

摘要:在新媒体发展背景下,我国互联网产业和网路应用技术取得了突出的进步,高校大学生是比较活跃的群体,容易受到网络的影响。因此实践教学阶段必须突破现有网络发展的限制,提出有效的安全管理对策,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本次研究中以高校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的必要性为基础,结合具体情况,对如何做好安全教育进行分析。

关键词:新媒体时代;高校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互联网络、手机和多媒体软件的发展也出现了变动,传统媒体形式逐渐淡化,各种新型的便捷的网络传播形式出现,满足了当前大学生的实际要求。在新媒体传播趋势的影响,学生在感受互联网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如何做好网络安全教育工作至关重要,需要教师从实际情况入手,完善教育举措,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促进学生的整体发展。

一、对高校大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高校学生接触网络的机会比较多,网络也成为学生之间进行知识获取以及交流和沟通的重要载体,但是在消极因素的影响下,会出现很多网络漏洞,对学生造成影响。以下将对高校大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的必要性进行分析。1.大学生对网络信息的。盲从性高大学生是网络最广泛的参与者,应用互联网的几率比较高。网络作为比较方便快捷的信息传媒形式,也在发展中占据了主要地位,成为学习知识以及进行交流的重要平台。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很多学生对网络信息存在盲从性的特点,部分学生的价值观念和自身辨别意识比较差,对于良莠不齐的网络缺乏了解,因此面对新思潮或者新知识的同时,自身抵触能力比较差,容易受到虚假文化的影响。部分大学生甚至成为了不良信息文化的传播和,直接对学生的核心价值体系造成影响[1]。2.大学生对网络发展存在误区网络的不断发展强化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能从网络中获取更多的知识,但是网络在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出现了消极影响。例如在网络发展时代,国家的安全斗争成为比较隐秘的话题,很多大学生对于网络时代的国家安全认识存在误差,停留在原有的文化安全和社会安全教育中,导致自身认知存在片面化的现象。部分学生没有认识到不良网络信息对国家安全的消极影响,甚至也参与到破坏活动中去,增加了社会安全隐患。3.大学生自身法律意识差很多学生都热衷于上网,当前随着网络信息的不断发展和更新,各种客户端对学生的日常生活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学生可以通过客户端查询知识。但是很多客户端借助学生的这一心理,会存在虚假信息传递和利用的现象。很多学生参与到网络犯罪,经调查可知,学生网络犯罪人数逐渐提升,除了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引导之外,也是和学生的自身情况有一定的影响。很多学生对网络信息无法进行有效的判断和认知,自身辨别能力差,无形中加入到黑暗组织中,参与到犯罪活动中。针对此类情况,如果在实践过程中不及时进行制约和处理,必然会出现连锁反应的现象,增加网络安全隐患[2]。

二、如何做好高校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工作

针对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安全的现状,在实践过程中需要教师从实际情况入手,及时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引导和帮助,做好基础网络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促进学生的整体进步。以下将对如何做好高校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工作进行分析。1.更新网络安全教育理念网络发展形式是不断变化的,因此高校的相关网络教育理念也需要及时进行调整。信息本身具有多样化和社会化的特点,考虑到国家主权、政治以及经济方面因素的影响,必须掌握网络安全教育的关键环节。针对网络系统中存在的不良信息,教师需对其进行放大处理,通过有效的网络交汇形式,处理安全教育的综合观念。教育者要从整体教学现状入手,强化大局意识和政治理念,对已有教学现状进行了解,积极帮助大学生树立信心时代发展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必要时需要充分利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相关思想和观点,对学生进行引导,同时对网络安全进行评价,降低安全隐患[3]。2.丰富国家安全教育内容网络素养教育对提升学生的整体学习能力有重要的影响,需要强化网络素养教育形式,培养学生对信息的鉴别能力。国家安全教育内容能帮助学生更新自身理念,了解自身欠缺的素养,提升网络素养。网络素养指的是学生对于网络信息选择能力和辨别能力,只有提升学生的网络素养,才能帮助学生自主对信息进行选择,不会受到不良信息的消极影响。可以采用微信和微博客户端对正能量的文化知识进行传播。高校应将网络素养相关内容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等课程建设,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日常教育中增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网络安全、网络道德教育内容为主,提升学生的防范意识[4]。3.创新教育形式网络时代,各项教学形式都是开放性的,因此教师需要对已有教育形式进行创新处理,开展有效的教学途径。安全教育要采用多渠道和多方位的形式,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引导。网络安全形式的引导教育是当前高校教育的关键所在,可以开展有效的文化传播活动,广泛应用现有的教学手段,实现有效教育。教师在网络安全教育阶段起到重要的作用,首先教师必须对当前网络信息的传播手段和学生接受信息的途径进行了解,对学生的网络信息掌握现状进行详细的分析,将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纳入到统一的规划范畴里,教育和引导当代大学生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国家利益,自觉维护网络公共秩序[5]。

三、结束语

在新媒体时代发展布局下,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有一定的要求。当前大学生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自身约束能力比较差,无法对网络信息进行准确的辨别和认识。因此在实践阶段需要教师从实际情况入手,做好网络安全的相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强化对各类网络信息的了解和认识,必要时进行有效的思政教育,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而提升自身对不良信息的抵抗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论文 篇六

会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

一、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主要手段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手段较多,早期使用较多的是虚假确认收入与费用、费用与资本互相转化、利用关联交易等手段,而近几年使用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手段较频繁,做法从明显到隐蔽,但都是为了达到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目的。

(一)虚假确认收入与费用

此种手段是通过会计造假杜撰经营活动和经营业绩,是较明显的造假行为。一般是在上市公司半年报或年报即将公布之前,为掩盖重大亏损或制造虚假业绩,千方百计虚构利润。例如,利用跨年度时间差异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将预收收入确认为营业收入;通过虚构交易、虚开销售发票,从而虚增销售收入,第二年以销售“退货”的方式转回;隐瞒费用,蓄意推迟营业费用的确认,虚增当年利润。会计报表上反映出销售收入与营业费用比例严重失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呈背离趋势,甚至出现很少或负值的现金净流量匹配巨额净利润的不合理现象。

(二)费用性支出资本化与资本性支出费用化

上市公司故意混淆费用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划分,达到调控利润的目的。例如,将 研究 开发费用、日常性开支以及其他应该作为费用核算的成本项目资本化,从而不在当年或当季的营业收入中扣除这些费用,而是逐年分摊以便从未来的收入中扣除,从而抬高公司当年或当季的账面利润。相反,为达到降低当期利润的目的,对资本性支出予以费用化,人为调控利润。

(三)利用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中占有很大比重,根据近两年我国上市公司的年报,有90%以上的公司发生了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交易价格的可控性和非市场性,关联方之间可以通过不合理的转移定价调节利润,特别是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缺乏正当商业理由的关联交易。很容易调整、控制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例如,通过相互投资、参股、资产出售,高估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虚增资本和资产;通过欠公允价格的商品交易,虚增虚减利润;通过所谓的资产重组、租赁、托管经营,名为“优化资产”,实为转移利润或亏损;通过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彼此之间大量的应收应付账款,隐瞒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四)滥用会计准则

1.利用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本身是一项主观性较强的活动,会计准则赋予会计活动一定的灵活性。如一些运用灵活性较强的准则,充满了主观判断。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的`“灵活性”,根据公司盈余管理的需要,对前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方法 进行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进而调节当期及以后年度的利润。例如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递延资产的摊销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发生巨大变更,对上期故意造成的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达到调整盈余的目的。

2.滥用会计谨慎性原则。上市公司恶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得当年管理费用增加,利润隐藏,损益表反映为巨额亏损,实为以后年度转回利润埋下伏笔。或者蓄意计提其他秘密准备,“以丰补歉”,造成公司收益平稳增长的假象。反之,对该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提或不足额计提。例如,对已经贬值的资产长期搁置不处理,对关联公司的应收账款长期不计提或少提坏账准备,隐瞒损失,虚增利润,直到因关联公司无力还款,问题彻底暴露,才不得不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造成当年巨额亏损。

二、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成因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成因复杂,巨大的利益驱动、低廉的造假成本、相关制度不完善以及监督不力是其中最主要的原因。

(一)巨大的利益驱动

我国资本市场投机氛围浓厚,不少公司为了从资本市场上合法“圈”到更多的资金,获得通过正常经营渠道无法得到的超额利益,编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股东信任与支持。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等整个相关利益者同时参与并获得不菲的收益。

1.向资本市场“圈钱”。一方面是上市“圈钱”。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不高,一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就先天不足,大多数公司的上市动机首先是为了解决资金流量等内部问题。这些公司为了成功上市,往往调整甚至重做会计报表,虚构利润,进行财务包装。另一方面是增发“圈钱”。不少公司上市成功后,公司质量并未明显提高,业绩增长缓慢。“圈回”资金除了补给现金流外,富余资金的投资方向并非招股说明书所述那样明确,改变投资计划、盲目进行扩张和多元化投资的情况较常见,又会形成新的亏损,出现新的资金短缺。那些经营业绩较差甚至亏损的公司,为了保增发或配股,提高配股的价格,从资本市场上捞到更多资金,经常采用虚增利润的方法,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欺骗投资者。

2.为了保留上市主体资格。很多上市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达不到招股说明书中预测的业绩水平,不少上市公司一年盈、二年平、三年亏、第四年就“ST”了。据统计, 目前 有近1/10的公司因连续多年亏损已经被戴上“ST”、“PT”的帽子,甚至被退市。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为保留其上市主体资格,避免被“戴帽”处理,或为了早日“摘帽”,常常采取多种方法粉饰报表,力求“扭亏为盈”,保留所谓“壳资源”。

3.协助控股股东侵犯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少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取得配股、增发后,挪用上市公司资产、通过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侵害公司利益、虚构经济业务和财务数据,无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占中小股东利益。据统计,1992~2004年底,13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200多家发生过这样或那样的丑闻,比例接近20%。

4.配合二级市场操纵股价。一些上市公司为了维持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为使股价达到某个高度,编制虚假的会计报表。庄家、股评机构与上市公司联手,借助虚假会计信息对公司的股票进行炒作,引起中小投资者的盲目跟风,在资本市场上掀起一轮又一轮的炒作**,从而抬高股价,从中牟利。

5.实现管理层的个人利益。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利益(报酬、升迁等)与公司的经营状况、股市表现密切相关。当上市公司业绩不佳甚至出现财务危机时,一些公司管理者编造虚假会计信息,包装利润,以非法手段来操纵公司股价,从而使自己收益增加。

6.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需求。一是当地政府的利益需求。上市公司大多成为所在地经济 发展 的强劲推动力,其经营状况往往涉及所在地区的利益、形象和政绩,因而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由于利益需求,地方政府对某些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行为采取默许甚至支持的态度。二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需求。截至2005年2月底,我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共有73家,而1997年参与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88家,证券相关审计市场的市场份额正在逐年集中。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在业内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优势,保持与大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保护自身利益,违背独立审计原则,参与了虚假会计信息的生成及传播。

(二)低廉的造假成本

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会计造假违规成本低廉。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发现机制缺乏有效性和健全性,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很低。截至2005年3月,我国上市公司数量为1349家,上市公司的数量越来越多,公告的会计信息也越来越多,其中虚假信息占有相当的比例,被发现的概率很低。二是惩罚力度远远不够。会计造假收益很高,而会计造假成本过低。对会计造假行为,不仅刑罚和经济制裁力度不够,而且缺少名誉、地位、升迁机会等方面损失。目前我国《会计法》中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最高经济处罚是10万元,对具体责任人的最高处罚是5万元,远远低于预期的违法收益,处罚未伤筋骨。由于会计造假的风险收益大大高于风险成本,致使某些单位和个人仍然敢于铤而走险。

(三) 目前 我国上市公司 会计 准则制度不完善

会计准则制度具有统一性的同时还兼顾一定的灵活性,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着多种备选的会计 方法 ,使得公司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随意性较大,客观上为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提供了一定的空间。由于缺乏对会计政策选择公允性的具体判断标准,兼之此类会计 问题 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隐秘性,对其公允性的判断所需信息较多,不仅使一般的投资者难以判断,有时会计专业人士仅从外界也难以准确评判。

(四)监督不力

1.内部监督控制不力。虽然上市公司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组织架构和制度框架,初步实现了“形似”,但距离“神似”还有很大差距。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是与董事会相互制衡的监督机制,但在实际 经济 生活中,由于董事会受控股股东支配,很多公司董事会职能越位,独立董事不独立,监事会形同虚设,没有起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管理层进行监督的作用。

2.相关监管部门监督不力。目前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体系尚不健全,证监会力量薄弱,权威性不足,在监管的规范性、全面性、及时性以及查处力度上都还很不够,亟待改进和加强。

5. 社会 监督不够。由于害怕惹事上身,很少有媒体和专业 研究 者能够及时点名道姓揭露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问题,公司员工、客户等知情人也常常知情不报。

三、对策和建议

治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应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格执法等方面着手,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

(一)完善制度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逐步妥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中国 证监会4月29日颁布《股权分置试点方案》,迈出了产权变革的实质性一步。要在保证证券市场稳定且给予社会公众股东合理补偿的前提下,逐步实现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实现股权分散化,增强不同持股者之间的相互制衡,以约束控股股东、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行为。要强化社会公众股东各项权利的实现机制,改善股东参与监控会计信息的条件。(2)完善内部制衡机制和监督机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要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确保公司治理结构依法有效运转。在公司治理中,处于内部控制核心地位的董事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外上市公司财务丑闻案件处理结果表明,大多数公司会计造假行为都有董事会成员以及高管人员参与,其中董事长以及首席执行官承担主要责任的占一半以上比例。股东大会要致力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对董事会的构成及其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的定义作出更具体的规定,增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机制。监事不同于独立董事,可以是利益相关者,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上市公司要强化监事会功能,真正发挥监事会对于董事、管理层的监督作用,有效监督公司重大财务活动和会计信息质量。

2.完善会计 法律 体系。(1)完善会计制度。由于部分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变更的灵活性,随意调整期初或当期损益的做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隐秘性,建议对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规定进一步进行修订,明确三者的区分,以案例的形式,统一规定三者的会计处理原则,消除会计处理的灵活性带来的随意性,减少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可操纵性。(2)完善惩治会计造假的法律制度。要健全会计相关法规,为监督提供法律依据,尽快制定有关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法规,对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责任与权力、管理方法、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确认虚假会计信息以及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人员法律责任如何分担、如何处罚等做出明确规定,大幅度提高对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其管理者和会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经济处罚的金额,提高会计造假成本,让造假者真正有切肤之痛,重罚之下让其无法继续 发展 甚至无法生存,使其在法律的震慑下不敢轻举妄动。

(二)加强监督

1.加强注册会计行业监督管理。需要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与国际接轨,在会计师事务所全行业内推行合伙制,实行无限责任,建立民事赔偿制度,提高违规风险成本。二是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改革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格局,成立隶属于证监会的会计监督机构,负责对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和调查,对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严厉惩罚。三是实行上市公司审计强制轮换制,要求上市公司每二年强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其为与上市公司长期合作而丧失独立性。

2.加强媒体监督。反思安然事件的曝光过程,正是由于媒体与买方 分析 师不断地分析、质疑安然公司,才最终揭开了公司的财务黑幕。媒体监督是明枪利剑,可以使公司迅速名扬四海,也可以令公司顷刻间信誉扫地。媒体监督成本相对较低,方式是“事中”甚至“事前”监督,其作用有时比司法和行政监管更广泛、更有效。有的上市公司出现异常现象,常常是一些媒体首先曝光后,有关监管部门才进驻公司进行追查。通过媒体曝光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需要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极大的勇气。要支持相关媒体以及证券市场研究人士敢于发表疑问,敢于站出来揭露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行为,要求上市公司解释存在的问题,督促上市公司向公众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

3.发挥群众监督的优势。如同社会其它舞弊行为一样,员工、客户等知情人举报是发现会计造假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建立揭露会计造假者奖励机制,对揭露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人员提供奖励和法律保护。通过更多双敏锐的眼睛,扩大监督的范围和力度,提高揭露会计造假的概率,达到查必有据,查必有问题,查必追究和处罚。

(三)严格执法

审计案例分析论文 篇七

审计案例分析论文分享

摘要:通过对医院经济责任内部审计的案例分析,阐述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包括审前准备、审计范围和重点、审计过程等,分析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启发及成果利用。

关键词:经济责任 范围和重点 成果利用

案例介绍

8月,县卫生局对下属某乡镇卫生院院长任责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卫生局将此项审计任务交由内部审计监察室实施,成立了以分管局领导为审计组长的3人审计小组。

被审计卫生院为县卫生局所属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设有西医内科、中西医结合科等临床科室。截至10月底医院实有职工32人,固定资产301万元。在审计期间年2月至月账面实现各类收入1470万元(审计调增5万元),同期累计发生各类支出1509万元(审计调增52元),任期收支结余账面数为-39万元,审计调减47万元,审计确认86万元。

一、审前准备

在正式实施审计前,审计组进行了认真的准备和调查:

组织参审人员学习了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和确定以资金走向为主线的审计思路;主动向组织、纪检书记了解被审对象履职情况和群众来信反映事项;审计组编制了审前调查提纲,设计了相关表格要求被审计单位填列(包括基金变动表、业务收入汇总表、业务支出汇总表、新增固定资产明细表、账户开设等),基本摸清了被审计单位的总体情况;了解被审对象任期内的分工及兼职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情况、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卫生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完成情况;要求被审对象按规定提交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述职报告,同时要求被审单位进行自查,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审计实施方案。

二、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

我们在编制审计方案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时,注意把握以下几项原则:一是确定被审计对象任职时间;二是被审计对象应当而且能够负有直接责任或主管责任的有关经济事项。

结合审前调查的情况,审计组确定重点审计被审对象任职期间的后五个年度,即―2008年,重大事项追溯以前年度。审计内容:以被审单位财务收支为基础,以公共卫生等专项资金管理、农卫站管理、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为重点,审查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基建投资及资产管理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等。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分工采用切块给小组成员的`做法,每个小组成员分别负责不同的审计事项。采用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便于全面掌握和熟悉审计业务、便于加快审计速度。

三、案例分析

(一)查找收支结余是否真实

查找收支结余的真实性不仅要核对收支有否错报、漏报,也应注意是否有在往来款中列支从而造成收支结余不实,特别要关注其他应付款科目。其他应付款的发生一般与医院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无直接联系,因而性质上属于非营业应付项目。由于其他应付款从会计科目设置角度类似一个“杂物箱”,所以有部分卫生院将各类应付款甚至是支出堂而皇之地往里装。通过日常审计发现乡镇卫生院近几年其他应付款数额呈现出急剧增长,虽然这种现象不能确定为假帐,但这应该值得监管部门的注意。其他应付款业务比较零星,一般情况下,在卫生院流动资金和应付债务中所占的比例不应过高,占压也不能太长,如果比例太大,需进一步查证。就被审计单位而言,期初其他应付款余额不出万元,到审计期末出现了其他应付款借方34万元,后经审计主要是直接列支造成的。

(二)检查存货盘点是否制度化

卫生院中的存货包括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其中占比最大的存货是药品。对于存货的保管和计价一直是医院内部会计制度建设的重点。由于存货涉及数量和金额一般比较大,存货的变动也比较频繁,因此对存货的关注是内部审计的重要部分。存货属于流动资产的范畴,存货中的药品在医院活动资金中占有很大比重,流动性弱,种类杂、数量多、收发频繁,在医院中滞留时间长,变现能力慢,在管理和核算上存在一定难度,容易产生薄弱环节,所以建立规范的存货盘点制度成为十分必要的内控环节。内部审计要关注卫生院是否建立有效的存货定期清点制度并定期盘点。此次被审单位虽然有盘点制度但不够完善,比如未将药品盘点清单装订进会计凭证,对于盘盈、盘亏也没有申报审批制度,这些不完善的地方都需要在以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从资金流向中查找缺陷

资金流向可以从银行对帐单上寻找痕迹,银行对帐单是一种很强的书面证明,因为银行对帐单上的收支是客观存在的,具有确定性。对银行对帐单的审计可以注意:资金来源、资金去向、未达帐项、等额进出款项、进出款项的类别、开户和清户业务、开户银行及帐号、内容的衔接性、核对往来款核实以期发现违纪线索。审计时应对支票开具的内控制度进行测试,如有漏洞,应进一步对支票存根与银行对帐单进行详细审计。在卫生局组织的内部审计中曾经发现有个别乡镇卫生院支票保管、使用、报帐由院长一人统包,这给卫生院资金的安全性造成较大的威协,针对这一现象卫生局根据有关财务规定及时进行了统一规范。

在审计资金流向时还要注意审计银行对帐单余额与银行帐余额是否一致,然后根据不同情况确定重点审计内容和项目。如果银行对帐单余额大于银行帐余额,要看其是否有收入不入帐、出租出借银行帐户问题。如果银行对帐单余额小于银行帐面余额要重点审查票据等凭证,审计其是否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等问题。此次内部审计发现被审单位帐面数大于银行对帐单数3.4万元,被审单位财务人员查找不出原因,在帐务上作直接冲销。内审人员通过逐笔核对对帐单、原始凭证、银行存款明细帐、银行存款总帐查找出主要是明细帐与总帐的过帐过程中存在问题。

(四)关注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

医院的固守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由于医院固定资产规定的核算单位价值较小,在内部审计中发现有的医院将属于低值易耗品的物品列作固定资产,有的医院将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列作低值易耗品,造成核算上的混淆不清,也造成了二者的价值在向医院业务支出转移形成和水平上的不合理、不合规,这种混淆划分还会导致医院资产结构发生变化,使固定资产和存货之间发生此长彼消的关系,使会计信息产生错报。

企业固定资产通过折旧的核算对成本进行分摊,医院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计提折旧,而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价按照一定比例提取修购费,提取的修购费设置专用基金,专用基金可用于采购购置设备。要引起注意的是截止目前,财务检查发现各医院帐面上专用基金出现大量的负数,也就是说购置设备大大超出备提基金水平。包括这次审计的卫生院也不例外,专用基金审计期初数为零,审计期未数为-61万元,这样的帐务处理使业务支出、事业基金均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应该在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后作以调整。

四、审计成果利用

通过本次内部审计,对被审对象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了基本评价,对被审单位财务处理方面违反财务规定的问题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意见无任何异议,被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积极整改,重新调整结余47万元,并调整事业基金等相关账目。卫生局审计部门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了被审对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领导充分肯定了本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为此次审计基本搞清楚了所反映的问题,为加强干部管理和廉政建设提供了依据。

五、审计过程中的体会

(一)做好审前准备,提高审计效率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是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保证,做好审前准备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审前准备越充分,审计工作越顺利。否则,在某种程度上就会产生阻力,或延误工作时间。审计组人力、时间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果审计方案内容、步骤或人员分工不当,就会偏离审计方向,制约审计人员业务专长的发挥,对被审计单位情况不清楚或收集文件不到位,在审计过程中就容易出现费解。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通过设计有关“审计表格”要求被审计单位如实填报的方法,可以摸清被审计单位的总体情况,避免漫天撒网,以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与审计单位的沟通,提高审计效率

延长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的时间,按时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保证。审计报告形成后,应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只有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配合默契,审计业务核对及交换意见等工作才能顺利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处理好各方面可能存在的处理结果矛盾,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实事求是地反映成绩、揭露问题,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李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0

[2]卫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0

护理案例分析论文 篇八

商法案例分析论文

(一):合同的概述与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题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一下特征: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的目的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和角度有很多不同的分类。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共计15个分类。而除此之外,合同还包括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实践合同等几大类。

(三):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指调整当事人之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合同法包括所有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法规;狭义的合同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而合同法适用于各种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主要是财产关系;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使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四):合同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的订立必须友好平等协商。

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也是合同法的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是否缔约,和谁缔约,和采用怎样的形式,内容如何的均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规定范围内自行决定。

3.公平原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准则,维持各方利益与风险的均衡。

4诚实信用原则。城市守信本事道德准则,而市场经济是讲求秩序的经济,良好的市场经济要求经营者城市经营,童叟无欺。因此,诚实守信上升为法律原则,要求当事人讲信用,不得欺诈或有其他违背该原则的行为。

5.公序良俗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须尊重社会良善风俗,最受社会公共秩序,不得岁还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自由:

合同自由的含义

所谓合同自由,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缔结合同、选择相对人、选择合同内容、变更和解除合同、确定合同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在西方国家的合同法中,合同自由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的一条主线,是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因此,我们必须深入探讨合同自由的含义;具体而言,合同自由包括以下五方面 :

1.缔结合同的自由。双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是否缔结合同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决定合同内容等方面自由的前提。

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与何人订立合同。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双方当事人有权决定怎样缔结合同具体条款的自由。从自由决定合同内容上说,当事人有权通过其协商,改变法律的任意性规定,同时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有名合同之外,订立无名合同或者混合合同。但是,合同的。内容若违背了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则将被宣告无效。

4.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当事人有权通过协商,在合同成立以后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

5.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缔结合同的形式由双方当事人自由选择。

合同自由的体现:

在新合同法出台之前,中国处于“三法鼎立”的局面。三部旧合同法带有很多计划经济的痕迹,他们强调国家有权干预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严格限制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新合同法取代旧法是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进步,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合同管理方面,新合同法大大减少了政府对合同的行政干预。

政府对合同的干预主要体现在合同管理,而合同管理是与合同自由相矛盾的。从合同管理制度的产生来看,它反映的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要求和观念,与市场经济不相协调。而且,合同管理明显属于公法的范畴,新合同法作为私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此是不能予以规定的。

(二)、在合同的订立程序方面,新合同法第一次在新中国合同立法中系统、完整的规定了要约与承诺制度。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的必须程序,一方面,这一缔约制度包含了当事人意志自由、双方的合意本身即可构成合同并产生相当于法律效力的思想,是私法自治、合同自由的充分体现;另一方面,要约与承诺制度所具有的严格的程序性,又为合同自由原则在缔约阶段的实现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对合同形式的规定,新合同法采取了十分宽容的态度。新合同法在合同形式方面的重大突破,这不仅适应了现代商业运作的便捷和经济的要求,而且在更大程度上体现了当事人的缔约自由。

(四)、在合同内容方面,新合同法对合同主要条款只做一般性规定,使得当事人有充分的自由决定缔约内容。 新合同法充分尊重当事人决定缔约内容的自由。

(五)、在合同效力认定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新合同法对可撤消合同范围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愿,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也达到了与国际接轨。

(六)、在违约责任制度方面,新合同法充分体现合同自由。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债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七)、在平衡当事人意志与国家意志方面,新合同法充分尊重当事人意志,即在不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德的前提下,当事人意志较国家意志优先适用。

典型案例分析:

1994 年 4 月 23 日至 5 月底,原告陆续将购得的 1500 万尾虾苗投放到 1614 亩虾池中进行养殖。7 月 11 日双 方经协商后签订一份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合同中规定基本险有三项:固定资产保险金额为 1148 万,费率为千分 之二;流动资产保险金额为 180 万(并在合同所附投保明细表中载明,原材料保险金额 20 万,特种储备物资保险 金额 160 万),费率百分之七。合同“特别约定”中规定:其中流动资产,原材料指对虾苗成本价,特种储备物 资系饵料,经双方协商费率为百分之七,保险责任为;灾害性海潮、海啸造成对虾流失及恶劣气候致使对虾缺氧 死亡。保险期限为 1994 年 7 月 10 日零时起至 10 月 1 日 24 时止。赔偿处理按《对虾养殖保险每日赔付数额表》 计赔。同年 7 月 14 日,原告将总保险费 149184.74 元交付给保险公司。合同签订后于 1994 年 8 月 15 日、9 月 23 日发生两次险情,对于原告对虾绝产损失的赔偿双方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被告于 1995 年 10 月

5 日至 11 月 11 日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计赔办法将赔偿总额 353500.50 元付给原告。原告于收到赔付款后起诉到法院,主 张被告依据已废止的《对虾养殖保险每日赔付数额表》赔偿损失显失公平,请求法院对此民事行为予以撤销,要 求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1993 年《对虾养殖成本保险条款(试行)》规定的赔款计算办法,由被告立 即赔付对虾保险赔付款 1257650.50 元及延期付款违约金。被告认为,原告与其签订的保险合同是企业财产保险 合同,不是对虾养殖成本保险合同,也不是对虾养殖保险合同,因此双方才有特别约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请求。

就上述案例,个人分析如下:

1.合同之精髓是当事人自由意志之汇合。只要不违反法律、道德和公共秩序,每个人都享有完全的合同自由。

2.按照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得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自由地决定是否订 立合同,自由地决定对方当事人,自由地决定合同的内容,自由地决定合同的形式。

3.合同自由原则的经济原因决定于商品经济关系。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是公平。 就本案来说,法院以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为显失公平,从而否定特别约定的效力。这里就涉及公平原则与自由原则的关系。

4.按照无限制的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完全由当事人之间的合意确定,其他人不得干涉。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约束力,法律的职责仅在通过法庭以保障合同的执行。

5.在本案中法院在撤销当事人关于赔付的特别约定条款后,仍认定保险合同有效,并依其他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而决定保险人一方的赔付义务,这也是无视合同为当事人自由设定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8篇《案例分析论文格式》,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300 31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