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论文【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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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论文范文 篇一

案例教学法可以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将灌输式的教学方式转变为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活动,让学生在讨论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思维能力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基于此案例教学方法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教师要做好前期的教学准备工作

前期的教学准备工作是保证教学活动有序进行的基本工作,也是达到案例教学目标的基本方法。在开展案例教学的时候,教师和学生不仅仅是传统教学中的教与学主体,而且是整个案例教学活动的引导者。对于学生来说,其对于医学知识的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老师案例的选择对于学生学习效果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于医学教学效果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对于教师来说,要根据实际教学要求选择出适当的讨论案例,如果收集到的案例不能满足教学要求,还需要进行案例的编撰与修改。

(二)讨论过程中师生平等

通过案例教学,将教师、学生以及教学内容三者有机地联合起来,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整个合作学习的教学内容。在这一过程中,教师不再是知识的“传递者”,而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促进者。在案例教学中,要将教师和学生置于平等的地位,教师和学生之间处于一种平等对话的地位,师生之间共同探究问题、解决问题。在对话中,教师和学生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因此这种关系不再是单纯的师生关系,更多的是一种朋友关系。

(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

在案例教学中要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导作用为主要任务,在实践中坚持把教学中学生主体地位和老师引导作用相结合。做到改善师生关系,创设良好的课堂氛围,师生之间应建立感情融洽、互相信赖、互相支持、配合默契的关系。课内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在教学中做到内化与外化相结合,帮助学生将不懂的知识以及概念弄清楚。

二、案例教学法在医学教学中的应用的思考

(一)教师合理确定讨论内容

教师在进行前期讨论主题确定时的时候要充分关注当前医学发展的新动态,收集能够代表医学相关领域要求的典型案例,并对于这些案例进行整合处理,使之能够适应实际教学活动。同时教师也要收集有关学习主题案例的资料,保证收集到的案例较新较全。我们以肠梗阻临床教学来说,教师可以设计这样一个案例:某男性患者64岁,经常出现呕吐、腹胀、排便异常等问题。经过临床检测为:患者腹部肿胀、手指按压腹部有痛感、听诊肠鸣音亢进,有气过水声。对患者采取H线腹部立位摄影,并进行复查治疗。下面请同学们就上述案例讨论以下几个问题:①依据上述资料,患者可能患有哪些疾病?这些疾病病理是否存在联系?②导致患者产生病变的原因有哪些,请列举出来。③采用H线腹部立位摄影检测的目的是什么,有哪些影像特征?④该疾病与那些疾病的病理特征相似?应采取何种治疗方式进行治疗?

(二)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到讨论活动中

在案例教学法实践中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到辅助作用。以牙体牙髓病学教学为例,在案例讨论中,学生要了解和掌握之前学习的牙体牙髓病学的相关理论知识,熟悉牙齿解剖学和生理学,对于常见的牙体牙髓疾病的临床表现以及诊断和治疗方法有一定的了解。教学中选择的案例要以常见的病例为主,在讨论、收集、检查、化验和诊断方法上不断提高学生的临床能力与鉴别诊断能力。学生在讨论中要发挥出自己的思维能力,在讨论中自主解决问题,积极发言,针对案例提出自己的思维观点,并让学生讲台陈述具体解决方法,再让其他学生积极发言找出之前发言的学生存在的问题,全体进行交流。在进行病例讨论的过程中,参与报告的学生要将病例的相关内容展示出来。学生通过报告,讲述讨论的核心内容,遇到疑难杂症时候要利用自己的知识进行分析,并且给出正确的诊断,对于出现误诊的情况要分析误诊原因,提出改善意见。

三、结语

法医学论文 篇二

案例教学中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成功地调动了学生积极性,帮助其深刻理解教学知识点。在实施之后,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但直到上世纪80年代,这种教学法才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受到教育界的重视,成为师资培育中的重要一环。我国教育界则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开始逐步运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具有真实性、目的性、客观性、生动性等特点。通常情况下案例教学法相较于传统的理论讲授法,学生更感兴趣、注意力更为集中,对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均更为深刻、运用更为灵活。可见案例教学法对于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帮助其提高法律素养、培养其实践运用能力都具有其他教学方法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二、案例教学法的实施

案例教学法在具体流程上包括引入、分析讨论、总结等几个步骤。每一个环节的有效实施、整个流程的合理安排均对案例教学法的成功有重要意义。

1.案例的选择。对于医学生,在选择案例时应特别注意紧紧围绕医疗实践中医患法律纠纷进行,精挑细选,选择典型的、易于理解、便于讨论的案例。在选择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案例与教学目标吻合。医学生法律课程的内容安排往往紧凑而精要。因此在选择案例时一定要注意案例与教学目标的吻合,同时案例难易程度要适中,能够让学生通过案例的学习,最终掌握相关法律知识。(2)案例具有代表性。医疗实务中发生的医疗纠纷有各种类型。例如:诊疗是否合规的裁判依据往往是相关医疗记录。实践中医疗记录不规范、有错漏、随意更正极为常见,往往导致医方在纠纷中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追根到底其原因是医生法律素养不足,缺乏证据意识。因此,在对医学生进行法律证据的教育时,需特别选择此类实践中真实发生的典型案例,让学生留下深刻印象,有利其在将来的工作中对此类风险的警惕防范。

2.案例的分析讨论。在案例的分析讨论之前,教师应首先讲解相关医疗法律规定,然后再口述及通过显示屏详细介绍案例。在介绍过程中注意提示学生应重点关注的内容,最后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进行讨论。案例的分析讨论是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1)教学中要特别注意形成和谐、自由的课堂氛围,引起学生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全面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2)教学中应对案例讨论提出一般性的要求,如:针对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并简要提出理由、有效倾听其他同学的发言以避免发言时观点、内容的重复,意见相左时应相互辩论等。(3)教学中要引导学生从法律角度解决案例中的医患纠纷,扩展学生的法律思维,帮助其从案例的主体、案例的事实、案例涉及法律等各个方面全面的分析案例,以培养学生的医事法律素养。

3.案例的总结。“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参与及团队意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个人的语言表达能力。”①在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进行总结和评价。总结时要紧紧围绕案例涉及法律知识及相关理论进行,以巩固学生对法律的掌握,对抽象知识的理解具体化。教师在对学生讨论进行评价时,不能单纯分辨对错,应重视评价的发展功能。不同的学生其能力不同、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不同,如果单纯以对错进行评价,容易使部分学生丧失参与案例讨论的积极性及降低辩论的信心。总结的主体还应包括医学生自身。教师应要求学生在课堂后撰写总结报告。学生在撰写过程中不仅将案例所涉理论知识重复记忆,还会围绕争议联系法律理论与案例实际。学生的自我总结,有利于其对抽象法律知识的形象化、具体化理解。

三、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思考

1.区分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教学形式。案例教学包含有随堂的单知识点案例分析,也包含需全面结合课程知识的案例讨论。要提高医学生在将来实践中对法学知识的运用能力,势必需要在教学中通过单位课时的案例教学引导其思考、训练其实践能力。因此,案例教学课程应以专门的单位课时设置。在教学的时间掌握上,也应以该门课程接近尾声,学生对课程知识有了较为充分的了解之后再进行。在教学过程中,需要让医学生以医生角度进入案例,身临其境进行讨论,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医患之间存在的纠纷。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不但要求其娴熟掌握法律知识,还应具备医疗纠纷法律处理的实践经验。

2.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在进行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注意形成讨论氛围,调动学生的主动和积极性,尽可能的引导每一位同学都能积极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过程,引导学生积极发言、参与讨论。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帮助学生积极参与案例讨论,学生反而置身事外、反应冷淡,那么学生就很难融入课堂,不能积极地进入角色进行思考和表达,也就无法从其他学生的表现与教师的点评分析中获得经验,一节课收获极为有限,甚至让案例教学失去意义。因此,教师在引导学生参加案例讨论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形成良好的课堂氛围,让学生敢于发表意见,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3.注意教师的角色定位。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性非常强,目的是激发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尽量多采用鼓励式、引导式语言,哪怕学生发表的意见完全不对,也不应以生硬方式进行否定,反而对敢于主动发表意见的学生应提出表扬、进行鼓励,甚至可以考虑运用一些小的奖励方式来激励学生。这样,学生才能在表达的过程中,逐渐专注于案例,对案例的最终处理与法律运用形成深刻印象。当然,为了保证讨论的效率以及课堂质量,对于一些离题甚远或是过于纠结于案例中一些无关紧要问题的讨论,教师应果断制止,从而保证教学是主题鲜明、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4.提升教师自身素养。针对医学生的法律教育,横跨了医学与法学两大专业知识体系。因此,教师首先应注重自身对两类知识的掌握与运用,同时还需具备相关医疗法律纠纷的实践处理经验,以避免在教学中照本宣科、缺乏实践经验。其次,案例教学中教师虽为主导,但是却并非主宰者。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身份的转换,从完全的讲授、分析法律条文的讲授者向引导学生思考、运用能力的引导者转换。最后,教师还必须能够驾驭课堂及反应敏捷,才能及时处理案例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法医学论文 篇三

知情同意法医学属于医学和法学的交叉性学科,它是一门与社会科学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在现有的法医学检验与司法鉴定过程中,涉及医学伦理学问题最多的还是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与司法鉴定工作.也就是说,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工作也注定是与人文社会环境紧密联系的社会学工作.本文结合具体的司法鉴定实际案例,就司法鉴定鉴定纠纷产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生的常见原因以及如何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纠纷问题作一阐述.

1典型案例

案例1:杨某,女,13岁,初中一年级学生.某日从学校放学回家,饭后不久出现腹部疼痛、言语困难等症状,继之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和意识丧失.杨某在当地卫生院抢救过程中死亡,医院根据死前症状考虑死者系“急性农药中毒死亡”.为明确死因、死亡性质及本例死亡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关系,家属委托当地卫生部门以及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法医学尸体检验和司法鉴定,其目的在于进一步完成医疗事故鉴定.尸体检验结果,法医学尸体检验和司法鉴定结论是“心肌组织和肺组织局灶性出血(镜下)”,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因资料不全,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家属对司法鉴定过程提出疑义,希望司法鉴定人员能够明确本例是否有“急性农药中毒死亡”的情况存在.家属从鉴定人员处得到的答案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是“因为死者胃内空虚无胃内容物,无法进行毒物检验与鉴定”.本案尸体检验和司法鉴定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原因未能确定、死亡性质未能确定、死亡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关系未能确定”.至此为止,家属方已经花费相关费用3万余元,这对在农村以务农为生的农民家庭来说确实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由于未能明确本例死亡的相关问题,家属在杨某死亡并土葬2月余后决定聘请其他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专家对其尸体进行进一步的法医学检验.开棺验尸工作在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的协助下完成,尸体检验之日天气寒冷并阴雨绵绵.午夜12时许,司法鉴定人员在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的协助下开始开棺验尸.死者墓地在离村庄近3Km的后山上,墓地前立有墓碑.棺木外泥土松软潮湿,棺木完整,尸于棺内.棺内尸体由一条白底蓝花棉被包裹,棉被及衣着有多量褐色腐败血水浸染.尸体高度腐败,全身组织明显软化或呈液化状态,呈晦暗灰褐色.尸体检验结果,无法辨认个体容貌特征以及个体性别、发育状况、营养状况及其他身体特征;更无法辨别有无软组织损伤情况、机械性窒息情况或生前自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然疾病的尸体特征.毒物检验结果,除尸体高度腐败外,死者胃及胃内容物检材中检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呋喃丹的有效成分,考虑杨某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呋喃丹急性中毒死亡”.

由于其他相关问题无法明确,为此家属对原“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工作产生了鉴定纠纷,最终到了面对公堂的地步.案例2:赵某,男,23岁,高校一年级学生.某日凌晨5时许,赵某在家起床小便后自感胸闷和呼吸困难,其父母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120”急救中心医生来到后给予患者“吸氧及心电图检查”,同时给予其他相关的抢救治疗,但终因抢救无效于半小时后死亡.由于死亡迅速,家属对其死亡原因的鉴定以及120抢救过程提出了质疑.经进一步了解,本例否认外伤史,否认杀鼠剂、安眠镇静剂及农药急性中毒情况.为明确死因,家属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检验与鉴定.

本例尸体解剖结果,赵某存在严重的肺胸疾患,表现为自发性气胸并双肺重度萎陷;肺大泡破裂;双肺多发性肺大泡形成并灶性肺出血;支气管扩张症;间质性肺炎伴急性肺淤血、肺水肿;慢性支气管炎并慢性支气管周围炎;陈旧性胸膜炎伴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双肺上叶胸膜纤维性粘连.此外,本例还检见脑、心、肝、肾、脾等脏器的急性缺氧性改变、肾上腺的急性应激改变和慢性阑尾炎改变.本例死因分析,死者气胸所致的双肺萎陷程度严重,足以导致急性呼吸功能障碍死亡.本例未发现体表及内脏组织器官的中毒性改变以及暴力性因素致死改变和其他自然性疾病改变,因此本例的死亡原因应鉴定为“系在肺部疾患的基础上因肺大泡破裂导致自发性气胸以及由之所致的急性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

结果死者家属对鉴定结论有疑义,多次上书书面材料.由于家属对鉴定结论不服,本例最终也到了面对公堂的程度.案例3:张某,男,78岁,退休职工,死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由于家属与死者生前感情深厚,于是死者的尸体被存放于-8℃的冰柜中3月有余.又出于某些特殊原因,死者家属委托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进行尸体检验,以明确尸体表面是否“存在有损伤”的情况.

第1次尸体检验后家属出现鉴定纠纷,原因在于家属认为“尸体检验时尸体衣服未能脱下,影响了鉴定结果”.第2次尸体检验后家属再次出现鉴定纠纷,原因在于家属认为“尸体检验时鉴定人员因违反鉴定程序导致死者肢体骨折”.

第3次尸体检验结果证实“肢体骨折情况存在”,家属要求高额赔偿.最终的鉴定纠纷结果,家属得到了一定额度的经济赔偿.尽管如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此,死者家属仍然不满足于目前的赔偿额度,本案例的鉴定纠纷仍在持续.

2分析讨论

2.1鉴定纠纷产生的常见原因近年来由于社会因素以及其他种种原因,与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相关的鉴定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如何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纠纷的产生,就成为了一个摆在每一位司法鉴定人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法医病理司法鉴定纠纷产生的常见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因司法鉴定人自身的原因而引发鉴定纠纷;

第二,尸体解剖造成尸体毁损或由于固有的尸体现象的发生而引发纠纷;

第三,因法医病理学学科的局限性而引发鉴定纠纷;第四,因司法鉴定体制不完善或因鉴定专家学术观点不同而产生鉴定纠纷;

第五,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因当事人利益受损而引发鉴定纠纷.笔者认为除上述原因之外,司法鉴定人员技术操作不规范和鉴定工作不细致,也是引发鉴定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在尸体解剖和司法鉴定之前没有与家属进行较为深入细致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沟通和交流,也就是缺乏与家属之间完成“知情同意”工作,是引发鉴定纠纷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我们结合具体的案例,对引发鉴定纠纷的常见原因分析如下.案例1的原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失误,最终导致鉴定纠纷的产生.

第一,尸体检验不规范,尸体检验过程中未提取相关的毒物检材进行毒化检验;本例所述“未提取毒物化验检材的原因是胃内空虚无物”,说明本例司法鉴定人员对法医学尸体检验与司法鉴定的手段和方法认识不足.

第二,对于这样一个死亡原因和死亡性质都不明确的案件来说,司法鉴定人员并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延误了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以明确死亡性质的最佳时机.本例死亡原因和死亡性质未能明确,而有关人员在完成尸体检验之后也没有考虑向公安机关报告,因而进一部延误了立案侦察和明确死亡性质的时机.第三,本例尸体检验的原始资料收集都不够全面.本例在医疗事故的鉴定过程中,因司法鉴定人员的法医学尸体检验和鉴定工作不够细致和熟练,他们在原始资料的收集过程中缺乏相关法医学专业的鉴定技能,导致本案死亡原因及死亡性质无法明确,最终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结果使死亡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关系也无法明确.第四,司法鉴定人员未能与死者家属进行必要的沟通,没有完成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与司法鉴定工作中的“知情同意”,也未与公安机关进行可疑情况的汇报.上述原因种种,最终导致了司法鉴定纠纷的产生.案例2鉴定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尸体解剖与司法鉴定之前没有与家属进行较为深入细致的沟通和交流,也就是缺乏“知情同意”工作,导致家属误认为“只要尸体解剖就必然会得到解决一切问题的鉴定结论”.可以理解的是,在法医学实践中涉及鉴定的各方通常都期望通过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来完全明确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死亡性质、致伤原因、死亡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关系等相关的鉴定问题,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仅仅就死亡原因而言,即使是再高明的法医病理学家,通过尸体检验也只能明确大约70%案件的死亡原因.至于死亡时间推断、案件性质判定、致伤原因确定、死亡与医疗行为之间关系的确定等问题,即使是综合了案情调查、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实验室检验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后,有时也难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因此,因法医病理学学科的局限性造成鉴定结果达不到委托人预期目标时就会引发鉴定纠纷.案例3的鉴定纠纷主要原因在于,虽然本例有尸体冰冻时间过长和死者年迈骨质松脆等情况存在,但本例的确存在着鉴定工作不够规范的情况.超级秘书网

第一,司法鉴定人员在进行尸体检验之前,没有充分考虑到长期冰冻尸体的检验难度,没有进行充分的尸体化冻就进行尸体检验,结果导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致对死者脱衣困难,所以尸体检验时未能为死者脱去衣衫,因而引起家属的疑问.第二,尸体检验时没有充分思考尸体检验的程序和规范,结果尸体检验用力过大,导致肢体折断.第三,本例自始至终没有很好地与家属进行尸体检验与司法鉴定的相关沟通和交流,是导致家属产生鉴定纠纷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2.2鉴定纠纷的防范意识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任务,就是通过对尸体进行检验,结合案情调查、现场勘验、毒物检验、物证检验以及其他相关的检验结果,最终完成确定死亡原因、明确死亡性质、推断死亡时间、推断致伤物、明确死亡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关系等工作任务.由于目前存在的种种原因,当今司法鉴定纠纷的案例日趋增多,这就要求我们司法鉴定人员不仅需要总结经验和教训,还要不断地进行生命科学伦理学方面的专业学习,尽量减少和避免鉴定纠纷的产生.法医病理学各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司法鉴定人员与死者家属、办案人员、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员进行紧密的工作联系.司法鉴定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上述各方面的充分注意,而法医学鉴定结论性答案的出具也十分引人注目.

因此在进行上述司法鉴定的过程中,司法鉴定人员无论是鉴定程序有误,或是鉴定业务不熟或对于某些事物的处理不当甚至只是言语使用的不当,都有可能引发鉴定纠纷.为此,法医司法鉴定人员不但要有过硬的法医病理学专业知识,还必须懂得与法医学司法鉴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定相关的医学伦理学专业知识,同时还必须具备司法鉴定人所应该具备的鉴定保护意识.目前文献资料结果显示[1-4],虽然国外已经有一些关于医学伦理学的文献报导,但在国内尚缺乏法医病理学相关的医学伦理问题研究报道.笔者认为,司法鉴定人员应该对司法鉴定纠纷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积极将医学伦理学的理念引入到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的具体实践中来,更广泛深入地探讨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中的医学伦理学问题,如知情同意问题.司法鉴定纠纷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对于保证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它对于保障鉴定人与委托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它对于今后司法鉴定纠纷的防范工作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桢,姜润生,AmnonCarmi.知情同意[M].昆明:云南科技出版社,2006:23-35

[2]王学文.法医工作与伦理[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1,(1):38-50

法医学论文范文 篇四

医学论文是医学科研工作的最后阶段,通过文字形式记录医学研究的最新结果。因此,撰写医学论文要把握医学论文的基本要求、选题方法及一般体裁,从而达到主题和形式的和谐统一。

1 医学论文的基本要求

1.1 创新性医学论文的创新性是指文章要有新意,要发展医学成就,破解医学问题。医学论文有无创新,选题是关键。选题创新是医学论文写作的灵魂,是衡量医学论文价值的重要标准。可体现在:①理论方面的选题应有创新见解,既要反映作者在某些理论方面的独创见解,又要提出这些见解的依据;②应用方面的选题应有创新技术等,也就是要写出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关键,或揭示原有技术移植到新的医学领域中的效果;③创新性还包括研究方法方面的改进或突破。

1.2 可行性 所谓选题的可行性,是指能够充分发挥作者的综合条件和可以胜任及如期完成医学论文写作的把握程度。选题切忌好高鹜远,脱离实际,但也不应过低,影响主客观的正常发挥,降低了医学论文的水平。影响选题的可行性因素有:①主观条件,包括作者知识素质结构、研究能力、技术水平及特长和兴趣等;②客观条件,包括经费、资料、时间、设备等。

1.3 实用性 撰写医学论文的目的是为了交流及应用。要从实际出发,选择够指导科研、指导临床、造福人类的主题,因此,选题的实用性尤为重要。

1.4 科学性 医学论文是临床和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的客观反映,其写作的具体内容应该是取材客观真实、主题揭示本质、科研设计合理、论证科学严谨、表达逻辑性强、经过实践检验。所以,严格遵守选题的科学性原则,是医学论文写作的生命

1.5 前瞻性 要选择有研究价值及发展前途的主题,应积极开发研究新领域、新学科和新理论。2 选题的基本方法

2.1 根据课题研究的结论来确定主题 这是常用的方法,可分为:①以科研的结论或部分结论作为医学论文的主题;②科研结果与开题时预测不一致,待查出原因后,再寻找主题;③科研达不到预期结果,可总结经验,从反面挖掘主题。

2.2 在科研过程中选题 医学科研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意外的现象或问题,作者如果能够细心观察、及时发现,可以在这些偶然中获得新的选题。

2.3 在临床实践中选题 临床工作是医学论文写作取之不尽的源泉,作者在临床中会经常遇到许多需要解决的实际应用问题或理论问题,对此,只要从本学科实际出发,用心思考,会从中产生很多好的主题。其包括:①探讨发病机制与预后情况;②分析临床症状与表现;③研究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④疾病的多因素分析等。

2.4 从文献资料中选题 医学文献是人们长期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医学论文选题的重要来源。阅读最新文献资料,可以了解当前医学科学研究的进展情况,开拓思路、激发灵感,从而挖掘提炼出好的医学论文主题。

3 医学论文的一般体裁

3.1 实验研究 一般为病因、病理、生理、生化、药理、生物、寄生虫和流行病学等实验研究。主要包括:①对各种动物进行药理、毒理实验,外科手术实验;②对某种疾病的病原或病因的体外实验;③某些药物的抗癌、抗菌、抗寄生虫实验;④消毒、杀虫和灭菌的实验。

3.2 临床分析 对临床上某种疾病病例(百例以上为佳)的病因、临床表现、分型、治疗方法

和疗效观察等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新建议、新见解,以提高临床疗效。

3.3 疗效观察 指使用某种新药、新疗法治疗某种疾病,对治疗的方法、效果、剂量、疗程及不良反应等进行观察、研究,或设立对照组对新旧药物或疗法的疗效进行比较,对比疗效的高低、疗法的优劣、不良反应的种类及程度,并对是否适于推广应用提出评价意见。

3.4 病例报告 主要报告罕见病及疑难重症;虽然曾有少数类似报道但尚有重复验证或加深认识的必要。

3.5 病例(理)讨论 临床病例讨论主要是对某些疑难、复杂、易于误诊误治的病例,在诊断和治疗方面进行集体讨论,以求得正确的诊断和有效的治疗。临床病理讨论则以对少见或疑难疾病的病理检查、诊断及相关讨论为主。

3.6 调查报告 在一定范围的人群里,不施加人工处理因素,对某一疾病(传染病、流行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的发病情况、发病因素、病理、防治方法及其效果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给予评价,并对防治方案等提出建议。

法医学论文 篇五

1多元化教学法的特色

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传统的教学方法与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结合,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更加突出能力、智力的培养,有效活跃课堂氛围,加强师生互动,使学生从被动的接受变为主动的学习,教学相长,有益于教学质量的提高。

2多元化教学法在中医基础理论教学过程的实践

2.1医林故事、传统文化的导入法

国内外大量的教学实践研究证明,传统的教育模式仍然在高校教学中占据极重要的地位[1]。多元化教学是秉承传统教育模式的丰富和完善。如中医基础理论“绪论”之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发展,讲授金元时期的刘完素时,可用故事导入。刘完素以“火热论”而名著医林,他理论上的独树一帜,得益于《素问·至真要大论》中病机十九条的启迪,十九条病机中论属火的病机约占四分之一,且刘完素生于北方,风土刚燥,素体阳盛,又处宋金交战,疫病流行,用《局方》温燥之品治疗所发热病,常无疗效,故此刘完素用药主张寒凉药,为“寒凉派”代表人。通过故事导入,让学生深知对中医经典理论的传承和创新。中医理论植根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对于“中医学的哲学基础”之阴阳学说的讲解,应引入中国的传统文化。可借助《易经》中“阴阳”概念、图形,帮助学生理解中国古代的朴素哲学观,让学生意识到传统文化的科学内涵,中医理论的学习不仅是医学诊疗、防治疾病技术的学习,更是一种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与发扬。

2.2中西并重,实验教学法

中西医学理论体系的构建及其思维方式虽有差异,但都是以人的生理、病理为研究内容,因而其知识点也可相互贯通联结[2]。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使中医学理论与当代前沿科学相沟通,许多中医学理论的奥秘得以逐步揭示。应在中医基础理论教学中引入一些现代科学实验研究方法和手段,如“气与津液的关系”,可通过灌胃麻黄水煎液,观测小鼠发汗的情况,与正常对照组耐缺氧的死亡时间的比较理解“津伤耗气”的理论;通过灌胃人参水煎液,观察补气药对小白鼠凝血时间的影响,强化对“气能摄血”理论理解[3]。同时培养学生根据中医思维规律,应用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解决中医问题的能力。

2.3实验法、病案法与知识拓展法的有机结合

藏象,源于《素问·六节藏象论》,是中医学特有的关乎人体生理病理的系统理论,是中医学的核心理论体系,是中医基础理论的重要内容,故此对此部分内容的讲解应注重多元化教学法的有机结合、合理利用。如讲解“心主血脉”的生理功能,可通过给大鼠颈静脉插管法,连接心动图机,记录Ⅱ导联心电图,较直观地观察乌头碱对心脏的毒性反应所出现的室早、室速、室颤的实验效果,理解所学的理论知识,熟悉炙甘草汤益气补血复脉在抗心率失常中的应用。如讲授“肝主疏泄,调节生殖”时,可以列举案例:一对年轻夫妇结婚3年未孕,各种检查未发现异常,吃了很多中西药无效,心理压力很大。后来领养了一个小孩,1年后妻子怀孕了。经过解释,学生自然明白了:原来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压力增加,情志不畅时,会出现“肝郁气滞”,肝不能正常行使疏泄功能,就会引起女方排卵紊乱、月经不调,或男方排精障碍,从而导致不孕。在这里,“肝”是通过调畅情志来调节生殖的。通过分析,学生很容易把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这样既激发中医专业学习兴趣,同时又强化教学效果。理论与学科前沿接触,反映最新的学术成果,使学生真正感悟到古老的中医理论、中医学永恒的魅力。将语言古奥、强于思辨的中医理论知识,辅之以相关的现代医学知识来阐释,以讲授“肾主骨生髓”的内容为例,可引入现代医学研究内容,西医发现肾与骨在发生学上是同源器官,皆发生于胚胎外层;西医的肾脏具有分泌促红细胞生成因子的功能,能刺激骨髓红细胞的生成。可以让学生更好的理解临床上骨骼、骨质异常、贫血等疾病应该从肾来论治的理论基础,既拓宽学生视野,有巩固和加深了对中医学相关知识的理解掌握。

2.4仿真情境与动漫视频教学法

仿真情境教学可用于真实,实验无法实现或者表现不清楚的教学中,从而达到一种传统教学模式不能达到的效果。在中医基础理论课程教学中,可以利用现代计算机虚拟技术把舌诊、脉诊、阴虚、阳虚等中医学临床中的抽象症状和体征以形象生动的形式直观地呈现出来。使教学内容变得具体生动[4]。如对于血液循行、经络的走向的讲授,可进行仿真人体血液循行。如“病因病机”的解读,其中关于“六淫致病”、“阴阳失调”可制作动漫或者拍摄录制的形式表达风、寒、暑、湿、燥、火之邪的性质与致病特征;阴阳偏胜偏衰、阴阳互损动态图。七情内伤影响病机的相应临床表现可以从大家熟知的电影、电视剧中获取视频影像素材,如“喜则气缓”可用“范进中举”的视频;“怒则气上”可选《三国演义-孔明三气周公瑾》的片段来呈现,能有机地将视听结合起来,声像并茂,帮助学生将枯燥乏味、空洞抽象、难以描述和理解的教学内容直观、形象地表达出来,让学生如身临其境,弥补了学生缺乏临床感性认识的不足,加深了对教材内容的理解与记忆,达到理性知识与感性认识高度统一。

2.5学生授课体验法与讨论法

“体质”部分内容比较通俗易懂,适宜学生自主授课方式为主导,让学生体会“讲台上下”、“学与教”的不同。应用理论知识全体学生来辨别自己的体质类型,并且共同讨论不同体质的用药宜忌及如何指导养生,使知识能够当堂吸收,学以致用。

2.6网络课程教学法

可将中医基础理论全部教学课件、部分教学录像及内容丰富的音频资料上传于网络课程,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同时也将教学大纲、教学方案、习题库、模拟试卷等上传,方便学生复习、自测。在此网络平台中建立在线网络论坛、公开教师电子信箱,开展内容丰富的学术讨论,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有利于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了良好环境。

3小结

法医学论文 篇六

医学论文是医学科研工作的最后阶段,通过文字形式记录医学研究的最新结果因此,撰写医学论文要把握医学论文的基本要求、选题方法及一般体裁,从而达到主题和形式的和谐统一。

1医学论文的基本要求

1.1创新性医学论文的创新性是指文章要有新意,要发展医学成就,破解学问题。医学论文有无创新,选题是关键。选题创新是医学论文写作的灵魂,是衡量医学论文价值的重要标准。可体现在:①理论方面的选题应有创新见解,既要映作者在某些理论方面的独创见解,又要提出这些见解的依据;②应用方面的选题应有创新技术等,也就是要写出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关键,或揭原有技术移植到新的医学领域中的效果;③创新性还包括研究方法方面的改进或突破。

1.2可行性所谓选题的可行性,是指能够充分发挥作者的综合条件和可以

胜任及如期完成医学论文写作的把握程度。选题切忌好高鹜远,脱离实际,但也不

应过低,影响主客观的正常发挥,降低了医学论文的水平。影响选题的可行性因素

有:①主观条件,包括作者知识素质结构、研究能力、技术水平及特长和兴趣等;

②客观条件,包括经费、资料、时间、设备等。

1.3实用性撰写医学论文的目的是为了交流及应用。要从实际出发,选择

能够指导科研、指导临床、造福人类的主题,因此,选题的实用性尤为重要。

1.4科学性医学论文是临床和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的客观反映,其写作的具

体内容应该是取材客观真实、主题揭示本质、科研设计合理、论证科学严谨、表达

逻辑性强、经过实践检验。所以,严格遵守选题的科学性原则,是医学论文写作的

生命。

1.5前瞻性要选择有研究价值及发展前途的主题,应积极开发研究新领域

、新学科和新理论。

2选题的基本方法

2.1根据课题研究的结论来确定主题这是常用的方法,可分为:①以科研

的结论或部分结论作为医学论文的主题;②科研结果与开题时预测不一致,待查出

原因后,再寻找主题;③科研达不到预期结果,可总结经验,从反面挖掘主题。

2.2在科研过程中选题医学科研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意外的现象或问题

,作者如果能够细心观察、及时发现,可以在这些偶然中获得新的选题。

2.3在临床实践中选题临床工作是医学论文写作取之不尽的源泉,作者在

临床中会经常遇到许多需要解决的实际应用问题或理论问题,对此,只要从本学科

实际出发,用心思考,会从中产生很多好的主题。其包括:①探讨发病机制与预后

情况;②分析临床症状与表现;③研究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④疾病的多因素分析

等。

2.4从文献资料中选题医学文献是人们长期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医学论文

选题的重要来源。阅读最新文献资料,可以了解当前医学科学研究的进展情况,开

拓思路、激发灵感,从而挖掘提炼出好的医学论文主题。

3医学论文的一般体裁

3.1实验研究一般为病因、病理、生理、生化、药理、生物、寄生虫和流

行病学等实验研究。主要包括:①对各种动物进行药理、毒理实验,外科手术实验

;②对某种疾病的病原或病因的体外实验;③某些药物的抗癌、抗菌、抗寄生虫实

验;④消毒、杀虫和灭菌的实验。

3.2临床分析对临床上某种疾病病例(百例以上为佳)的病因、临床表现

、分型、治疗方法和疗效观察等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新建议、

新见解,以提高临床疗效。

3.3疗效观察指使用某种新药、新疗法治疗某种疾病,对治疗的方法、效

果、剂量、疗程及不良反应等进行观察、研究,或设立对照组对新旧药物或疗法的

疗效进行比较,对比疗效的高低、疗法的优劣、不良反应的种类及程度,并对是否

适于推广应用提出评价意见。

3.4病例报告主要报告罕见病及疑难重症;虽然曾有少数类似报道但尚有

重复验证或加深认识的必要。

3.5病例(理)讨论临床病例讨论主要是对某些疑难、复杂、易于误诊误

治的病例,在诊断和治疗方面进行集体讨论,以求得正确的诊断和有效的治疗。临

床病理讨论则以对少见或疑难疾病的病理检查、诊断及相关讨论为主。

3.6调查报告在一定范围的人群里,不施加人工处理因素,对某一疾病(

传染病、流行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的发病情况、发病因素、病理、防治方法及

其效果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给予评价,并对防治方案等提出建议。

3.7文献综述以某一专题为中心,查阅、收集大量国内外近期的原始医学

文献,经过理解、分析、归纳、整理而写出综述,以反映出该专题的历史、现状、

最新进展及发展趋势等情况,并做出初步的评论和建议。

3.8专题讲座围绕某专题或某学科进行系统讲授,介绍医学发展新动向,

传播医学科研和临床上实用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更新传统的理论

法医论文 篇七

(一)物证技术学研究的回顾

纵观1997年物证技术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拓宽物证技术研究领域。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完善,对为法律服务的物证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刑事犯罪案件逐年增多,暴力化、技巧化、智能化趋势明显,有组织的犯罪增多,犯罪手段的现代化程度提高”,〔1〕对物证技术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而且民事诉讼案件中,要保证准确地执法,也越来越多的要求对案件中的各种物证进行科学鉴定。鉴于“常规的手印、足迹等痕迹物证在现场上的提取率越来越低。”〔2〕因此,广泛发现、提取、

鉴定其他微量物证就显得格外重要。如爆炸残留物、纤维、毛发、油脂、泥土、涂料以及塑料、金属屑等。

2.物证技术鉴定制度的完善。随着法制建设的飞速发展,在诉讼中占重要地位的物证技术鉴定,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越来越紧迫。有的学者对我国现行鉴定制度中存在问题及鉴定活动不规范的现象,作了调研,写出有关论文数篇。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还组织力量对以往物证鉴定有关条例进行研讨,业已着手制定物证鉴定工作条例。为了确保物证鉴定的准确性,有的学者对某些鉴定技术的标准化和质量控制提出了措施。有的学者从法理角度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对立法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条件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还有的学者就我国现实中物证鉴定主体、鉴定资格与涉围鉴定证人、鉴定权的划分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地分析和论述。

3.物证摄影技术。本年度该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如对玻璃横断面痕迹的拍照;变压器矽钢片油渍指印的拍照;蜡表面指印的拍摄方法;利用定向反射镜进行暗视场照相的方法;利用偏振光灯拍照灰尘印痕;以及对相对平行区颅面、颜面上对应特征水平摄影位置关系的研究;刑事录像与计算机图像处理等方面的研究。

4.痕迹技术。痕迹物证技术方面学者们完成了“八·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DFO合成及其显现潜在指纹技术研究”;

“定向反射显理潜在指印技术系统研究”;“加湿502胶重显方法及器材研究”;

“微粒悬浮液显现潜在手印方法”等,使我国痕迹物证在上述技术中有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的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在此基础上,97年痕迹物证技术研究又取得丰硕成果,各类学刊上发表了近百篇文章,涉及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及动物咬痕等的显现、提取、鉴定的各个方面。如有的学者探讨了足迹边缘特征的检验;足迹检验中影响特征形成的几种因素;同一人异体鞋鞋底磨损形态变异规律;手压的装足迹的检验等问题。有的学者对非原配钥匙痕迹、锯路波形成机理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有的学者对枪弹阳膛线痕迹变宽机理、枪弹痕迹防护技术、弹头擦点痕迹及改造手枪的鉴定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有的学者还就耳廊印痕鉴定技术、烟头上牙印痕迹、录像资料与器材的带机同一认定进行了探讨。

5.文书物证技术。实践中近年来涉及文书物证的案件逐渐增多,文书物证技术研究也有了相当的发展。97年国内学者在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有:多种方法伪装字迹案件的检验;血书的字迹检验;反转交叉套摹笔迹的检验;编造规律性特征的伪装笔迹检验;书写相对时间的检验及文件制作时间的鉴定;电脑打印文件的打字人识别等。

6.毒物及其他微量化学特证技术。世界范围内的禁毒活动对毒物、物证技术研究提出了更高要求。97年10月份召开了首届全国检验技术交流会,会议汇集论文134篇,

广泛研究了应用现代分析仪器对进行检验的新技术。在毒物分析方面,学者研究了因相等取技术在毒物分析中的应用;毒性元素砷、汞、铅试样处理方法及等离子体光谱测试技术等。在分析方面,学者们对GC/FID

测定在人体内残留时间,生物体内海洛因及其代谢物的REMEDI的快速检验进行了研究。国内外学者还对违禁药品的测定方法、可卡因对人体毒性作用、可卡因原子光谱、的快速检出法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其他微量化学物证技术方面,学者们应用现代分析技术,拓宽检验领域。一年来,学刊上发表的论文主要有:从污染的纵火残留物中鉴别石油蒸馏物的气相色谱;微量金属物证的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植物粑粉证据研究;土壤科学在空难事件调查中的作用;x

—射线荧光法分析人体组织和衣服上射击残留物;胶带捉取射击残留物;微纤维;同位素标定在物证中的作用等。

7.生物物证技术。生物物证技术方面,97年10月份召开了首届全国法医物证新技术、新进展研讨会。与会专家对“八·五”期间的科研成就进行了回顾。这一领域内的DNA分析技术仍是研究的重点。

“八·五”期间在“非同位素标记探针的DNA指纹图技术、复合扩冲STR位点的DNA分型技术、人类线粒体DNA测序技术、DNA

扩冲片段长度多态性和DNA探针研制等多项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跃居国际领先地位,其中有四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997年学者们继续开拓前进,研究的热点是:“多聚酶链反应(PCR

)技术”和“短串联重复序列(STR)的扩冲技术”。

有的学者提出“这两项技术将取代“DNA”指纹图技术”,〔3〕发挥其对微量、陈旧、污染人体检材进行个人识别的优越性。

(二)物证技术学研究的展望

在新的一年里,研究的主要内容除继续深化物证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和物证鉴定制度的改革外,还将对以下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物证技术中计算机的应用方面,在原来指纹档案计算机管理的基础上,已发展到在鉴定中应用指纹印的计算机自动识别系统;在法医物证的DNA

分析中,有的已将分析结果用计算机扫描保存,克服了不同检材必须同步分析的缺点;学者们更着眼于物证技术鉴定中自动识别系统的应用;物证技术鉴定中信息、数据为的建立以及物证技术与国际互联网络等的研究。在痕迹物证、文书物证、微量化学物证等其他各领域中,将进一步研究新技术、新方法。对国外物证技术研究新成果的引进和国内外其他自然科学先进技术的借鉴,使物证技术鉴定水平再上一个台阶。另外,目前学者们对物证鉴定技术的标准化和鉴定擀量控制的必要性已达成共识。将在这方面加深研究,进一步提高物证鉴定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法律服务。

二、1997年侦查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一)1997年的回顾

1997年是我国侦查学研究深入开拓和稳步前进的一年。年初,在杭州召开了“现代刑侦工作方针专家座谈会”,对侦查工作方针进行了研讨。此外,专家学者们还就侦查体制改革、侦查措施、方法等有关问题展开了全方位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1997年我国侦查学研究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侦查工作方针。现行的侦查工作方针是公安部于1978年制定的《刑事侦察工作细则》中确定的。有的学者在分析该方针不足与过时的基础上,从制订侦查方针的依据、内容方面进行了探索,提出了“专群结合、破防并举、科学办案、狠抓战机”的新方针建议。在杭州会议上,更多学者则围绕《公安学刊》1996年第三期发表的斯大孝、蔡杨蒙的《论争取把更多的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一文,展开了热烈讨论。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充分肯定了“争取把更多的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优越性,认为它应作为新时期侦查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方针。有的学者还由此提出了对传统侦查工作的反思,主张将侦查工作置于大治安之中,强调公安机关要把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作为侦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的学者认为,争取把更多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是侦查工作走出低效益的关键环节,强调以此为突破口转变思想深化公安侦查改革。还有学者进行了配套论证,认为贯彻落实“争取把更多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应树立服务观、效率观、全局观、群众观、科学观五大新观念。围绕侦查工作方针的讨论,其参与人员之众多,研究态度之务实,影响之深远广泛,无疑构成了该年度侦查学研究中的一道亮丽风景。

2.侦查体制改革。我国现行侦查体制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学者们总结认为,其存在着管辖分工不科学、机构设置重叠和不合理、职责不明、缺乏竞争机制、协作不力、效率低下、程序不顺等诸多问题。有的学者建议,继续完善和推广侦查人员责任制,改革侦查工作考核标准,大胆实行竞争机制。还有学者对市局刑警队和分局刑警队建制提出了改良意见,认为应将市局刑警队与分局刑警队重复的一线侦查力量进行合并,把这些侦查力量放置在基层,以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效率。有的学者对派出所侦查职能改革进行评析,认为派出所虽然不再承担侦查破案的主要任务,但也不能完全不管案件侦查,而要积极配合协助侦查部门调查取证,抓好侦查基础工作。有的学者进而提出了派遣刑警人员入驻派出所的设想与方案。有的学者还剖析了我国公安机关内部现行的侦查部门与预审部门分别专门设置及其工作互相交叉的现象与不良后果,主张实行侦查预审合一的制度,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还有学者从条块关系出发,提出建立自上而下大刑侦机制的改革设想,主张加强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警种之间的协作。

3.侦查措施和方法。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各种措施和方法的运用上,且多结合实际案例或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加以论述。有的从缉捕对象、缉捕人员、缉捕行动的主客观因素、缉捕保障方面探讨了缉捕行动的决策依据;有的探讨了侦查中推断犯罪分子职业的方法;有的分析了串并案侦查的前提、基础及成功保障;有的学者对新时期如何开展布控、协查进行了研究;还有学者对开设侦查TV(或警察TV)、利用电视通缉令等方式的必要性和实行办法进行了初步探讨。此外,还有学者研究了侦查措施现代化与合法化的问题。

4.侦查协作与侦查信息。加强侦查协作一直是近几年研究的热点问题。有的学者探讨了各部门、各警种协同作战体制建立的可能性。有的学者对现行三级破案制度进行了剖析,主张建立与各地犯罪形势相适应的侦查机构层次。在具体协作方式上,交流侦查信息是学者们议论的重点。有的学者认为,派出所应将重心放在搞好基础情报工作上。一些学者则提出要实行情报信息的计算机化管理。还有学者提出应扩大情报信息库的种类等。

5.侦查谋略。关于侦查谋略的研究相对有所降温。少数学者从兵法谋略的宏观角度探讨了“孙子兵法”与现代侦查相结合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新见解。

6.具体类案的侦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科技发展,团伙犯罪和计算机犯罪日益猖獗,因此这些案件的侦查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不过,大多数文章对此研究还停留在对于具体个案的分析评论、对犯罪的情况、特点、手法的介绍以及一般性对策上。

7.

涉外联合侦查制度和外国侦查制度。涉外联合侦查制度和外国侦查制度是我国侦查学的薄弱地带。有些学者从涉外联合侦查的形式与范围、原则、基本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研究;有的学者则继续深入研究了西方主要国家犯罪侦查制度,取得了一些可喜成果。

(二)今后的展望

1998年我国侦查学领域内主要研究的课题应当包括:侦查学基础理论及其框架;大刑侦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新刑事诉讼法生效后侦查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化与合法化;侦查基本观念与功能转换;外国犯罪侦查制度;反侦查理论;暴力犯罪案件侦查对策;犯罪案件侦查对策;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对策;新刑法确定的新型犯罪案件的特点及侦查对策。

注释:

〔1〕张新威、杨明辉:《关于我国刑事科学技术事业建设与发展的几点思路和设想》,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首届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第21页。

法医学论文 篇八

写摘要的目的时,通常用一两句话准确描述论文想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作者的研究目的夸大了本身要解决的问题,甚至把研究的每个小问题都在目的中阐述,导致重点不突出,无法给读者一个清晰的认识。因此,编辑在加工时要注意,撰写摘要首先要清楚、准确地阐明研究目的,即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有几个研究目的,只要介绍最主要的研究目的和一个关键性的次要目的即可,不需要堆砌所有的研究目的,更不可以夸大本文的研究目的。此外,在摘要甚至在全文中尽量避免出现“本研究第一次阐述了……”,因为很可能其他的学者也同样在做此项研究,其结果已公布在某些会议论文的摘要上,或者可能已经发表在其他的刊物上,只是作者没有检索到而已。因此,应尽量避免“第一次”这种说法。

2方法

在方法中要介绍的是研究设计、研究地点、研究对象和干预措施等几方面的内容。

2.1研究设计

在摘要的“方法”中要描述研究设计的类型,例如是前瞻性的还是回顾性的研究,是病例对照研究、队列研究还是Ⅰ(Ⅱ)期临床试验,等等。如果是随访研究,就应当把随访时间提供给读者。如果是干预研究,就应该告诉读者是随机还是非随机研究。对于随机研究的方法,是双盲还是单盲;是否使用安慰剂,以及安慰剂的成分;介绍筛查实验和诊断试验(金标准)的名称;卫生经济学的评价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成本效果分析和成本效用分析。如果作者撰写的摘要没有阐明论文的研究设计类型,编辑加工时就应该把这方面的内容予以准确、详细的补充。

2.2研究地点

摘要中很多作者没有提及研究地点。提供研究地点,能够帮助读者确定此研究是不是适合自己的医疗环境,更重要的是告诉读者医疗机构的水平,例如是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还是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还是初级医疗服务中心或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等。编辑加工时应该补充研究地点,以便使读者了解本研究适用的区域范围。

2.3研究对象

通常来讲,作者会在摘要中阐明研究对象,但是漏掉研究对象这一重要信息的摘要也时有可见。首先要描述研究对象所患疾病的名称和研究对象基本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其次要阐明研究对象的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如果是2组研究对象的比较,比如病例对照研究,2组研究对象的可比性应该予以说明,只有经过均衡性检验,才能使读者了解2组研究对象是否具有可比性。如果是随访研究,一定要说明随访的人数。如果失访的人数很多,就会大大降低本研究的效能。对于干预研究,由于副作用而退出研究的患者数量应予阐明,使读者对此干预的副作用有初步的了解。摘要中应当阐明选择研究对象的方法,要使研究对象具有代表性。选择研究对象的基本原则是保证每个研究对象是以同等的概率从其总体中选出来的,因此抽样过程的随机化原则尤为重要。摘要中要介绍在选择研究对象时是否遵循了随机化原则,以及随机抽样的方法。这些内容可以帮助读者了解本研究是否具有普遍性。编辑加工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2.4干预措施

干预措施的基本特征要在“方法”中描述,一般包括干预方法和干预持续的时间。干预使用的药物和方法要采用医务人员耳熟能详的最常用的名称,有必要的话要附上药物和干预方法的同物异名词。

3结果

结果是摘要中最重要的部分,主要的结果应该在摘要中阐述。总体来讲,在“结果”中注意使用简短、清晰,没有歧义,具有逻辑性的词语和句子,报告结果时要有相应的数据支持,一定要用数据告诉读者这篇论文主要的研究结果,而不是简单的描述。编辑加工时应注意避免仅仅描述2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而是要阐述相应的数值或百分比,并注明P值、相关系数、相对危险比和95%可信区间等,以便作者更直观地判断差异的显著性]。

4结论

“结论”要简单、直接、清晰、实事求是,不要夸大研究的结论。一般采用一两句话来描述结论,第1句话简明扼要地总结主要的发现,最后一句话阐述蕴含的临床意义。读者通常首先看题名,如果感兴趣的话,在阅读整个摘要之前会首先跳到“结论”的最后一句话;因此,结论中的最后一句话尤为重要。作者和编辑要仔细斟酌结论的用词,既要准确表达,又不要夸大其词。编辑加工时应注意如下几点。1)不必阐述其他人在此研究领域的研究或是没有解决的问题,应该删除“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以及研究的局限性等内容;因为科研工作者从来没有停止过研究,甚至在你的的时候就可能会有作者已经作了进一步的探索。2)不要过高估计研究的重要性,应避免结论在广度和深度上的过度阐述。3)结论与题名、方法和结果遥相呼应,彼此要符合逻辑[1]。

法医学论文 篇九

二、开展医事法学学生全程化就业指导的措施

当前,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强化通识基础、拓宽学科平台、凝练专业主干、灵活专业方向”[5]。就医事法学专业而言,贯彻这一教育要求,进行全程化就业指导是十分重要的,具体包括:

(一)大学一年级阶段———开展专业认识教育,尽早进行职业规划第一,通过专业介绍、师生交流会、毕业生交流会、走入工作现场等方式使学生熟悉医事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培养目标、培养的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了解课程体系结构和教学要求,掌握公共基础课、医学基础课、法律基础课、临床医学课、医事法学特色课之间的关系及其学习方法;了解专业就业方向、就业现状和前景。第二,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和性格测评、职业规划大赛等,引导学生认识法律职业的能力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和性格特征,尽早树立职业理想,有意识地进行职业选择和就业规划。第三,对新生的不同就业期望进行深入、具体、分类、分层次的引导,使其了解不同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学习和实践中能有所侧重。例如,法官、律师等传统法律职业要侧重部门法学和关注司法考试;医务管理人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医学知识,重视医事法学特色课程的学习和实践;公务员要突出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写作、统计和信息处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教师或研究人员要加强法学理论修养,对学科前沿或有争议问题应有思考力、语言表达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提高英语水平以及关注研究生考试和学位教育等;公司企业法务或管理人员要侧重相关部门法学的学习和运用,如保险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还可以利用全校性选修课、其他专业的课程或自学补充经济学、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等知识。

(二)大学二、三年级———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拓展综合素质学生在认真学习好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应该通过课外阅读、学术讲座、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形式,了解医事法学的社会作用和学习、研究的方法,围绕职业目标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检验学习效果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未来求职的优势所在,例如,获得本科生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通过司法考试、参加学生或社会活动获奖等。学生通过典型案例讨论会、社会调查、临床见习、法律咨询、法庭观摩和模拟法庭、假期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形式,获得以下医事法实务能力:其一,从基本案情中判断法律关系,找到适用法律的基本能力;其二,具有开展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程序中的、证据收集、庭审准备、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等程序中的具体工作的初步能力;其三,具有规范写作各类法律文书、公文的能力和庭审控辩的语言表达能力;其四,具有综合运用医学和法学知识,查找医疗过程中违反诊疗常规、处置不当、侵害病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了解不同临床科室医疗风险防范的基本措施;其五,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与法律服务对象进行有效交流,能初步开展法律纠纷的咨询和调解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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