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技术论文(7篇)

发布时间:

转基因技术论文 篇一

(内蒙古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1517)

摘 要:科学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利益的增长,生活的便利,社会的完善,同样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发人深思的问题。就拿当下人们热议的转基因技术来说,社会各界都从自己的立场对这一技术进行了不同角度的分析。由于我国跟印度有着极其相似的国情,因此本文试图借鉴印度生态女性主义学者范达娜·席瓦的观点,用第三世界女性主义的视角重新分析转基因技术及其引发的争论,为研究该技术在我国的发展提供新的研究思路。

关键词 :转基因技术;争论;范达娜·席瓦;生态女性主义

中图分类号:C913.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1-0126-02

一、转基因技术及其推广的历史回顾

在生物学的书籍中转基因技术是这样定义的:它是将某种生物体内控制其特定性状的基因作为外源基因(目标基因),按照人的意愿经过体外重组后再转入移植到另一种生物体内并使之表达,使这个基因能在受体生物内复制、转录、翻译、表达,从而产生出人们所期望的产物或达到某种目的。这项技术在1983年,为人类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例转基因作物——转基因烟草。到了1996年,转基因作物被第一次商业化,这时世界上有6个发展中国家开始种植这种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为170万公顷,6年后的2002年,转基因作物已在全球13个国家,5867万公顷的土地上得到种植。

与传统作物相比,转基因作物在很多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在耕作时,由于喷洒的杀虫剂较少,因此,在某些方面,其食用的安全性较好;而且转基因作物外观漂亮,具有高抗寒抗旱性,能更好的抵御病虫害的威胁,所以产量高,经济效益好,大面积种植能缓解人口与食品之间的矛盾;对于消费者来说,它更富有营养,口感也相比较好。所以,个别公司和国家大力宣扬转基因作物,告诉我们转基因技术的迅速发展将会带给我们“更加幸福,更加健康的生活”。

但是所有的技术都像一把双刃剑,带给我们好处的同时,也会相应产生很多问题。现在已经有实验表明,转基因作物在进行基因重组的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比传统作物要多的过敏原。另外,转基因作物在种植时,很有可能跟野生的亲缘植物在自然环境中发生杂交,那么在不久的将来,耕地里可能就只剩下一种或个别几种植物;再加上一些公司推崇的除草剂的使用,这些都会对物种的多样性产生严重的威胁。

二、转基因技术在中国的争论

我国是世界上转基因作物商品化种植较早的国家之一,针对转基因技术在中国如何发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不同领域的人有不一样的看法,但主要都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的。首先,就转基因食品是不是安全,健康这一问题,就有很多不同声音。饶毅公开在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中针对转基因作物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对于这种新技术我们应该持乐观积极的态度,转基因技术本身是一个生物学发展的技术发明,由这项技术产生的转基因作物虽然是新兴产品,但它是得到相关权威机构认可的,因此可以放心使用。但是“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并不同意饶毅的观点,他说“人民不是小白鼠”,在没有实验结果作为依据的时候,我们长期食用转基因食品或是将转基因技术用于主粮的生产必须“要慎重”。

其次,转基因作物的大规模种植会不会带来环境和生态问题。持乐观态度的研究者认为,转基因技术先是科学家在实验室里经过反复试验,实验成熟结果稳定以后,才会拿到含有隔离带的试验田做进一步研究,试验田与其它农田都是相互隔离的,因此不会产生“污染。”但一些国外研究人员表示,试验田中转基因作物的花粉有可能会因为风力的作用被带到别的农田里;到了雨季,这些花粉有可能会夹杂在雨水中,污染土壤;为了能更好的抵御病虫害的威胁,研究人员将一种名为BT毒蛋白的物质植入转基因水稻和棉花之中,虫子一旦食用了这种物质就会被毒死,当这些虫子被毒死后,食物链中的另一侧,它们的天敌将靠什么生存?这难道不会干扰昆虫之间的生态平衡吗?

再者,转基因技术会不会危及我国农业产业链也成为争论的焦点。包括饶毅在内的很多科学家认为,我国现在已经有四分之三的大豆是从美国进口的转基因大豆,水稻则多从东南亚地区进口,只有不断提高我国自身转基因技术,推广转基因作物的产业化生产,才能保证我国的产业链安全,不然不久的将来我们只能依赖他国。但我国蒋高明认为,由于转基因作物和食品价格便宜,而我国转基因技术无法在短时间内赶超一些发达国家,如果大量进口转基因作物和食品,将会对本国非转基因农业造成极大冲击。

在讨论中,除了一些科学家以外,还有社会各界学者以及名人都参与其中,很多科学家认为反对者多为社会学科的人,他们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因此,不应该肆意评论或是发表意见。但是当一个实验结果从实验室走入社会后,就不应该再用单纯的一种知识去看待它,而是应该从多角度,多方面去检测,这种检测不仅仅是数据实验,还应该包括文化背景,社会风俗,伦理道德等标准。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转基因技术发展这个问题呢,我想也许这位来自第三世界国家印度的女性学者——范达娜·席瓦会给我们另一个视角去看待这个问题。

三、范达娜·席瓦关于转基因的观点

范达娜·席瓦是“第三世界生态女性主义”的重要代表之一,她不同于其他女性主义学者的地方在于,她始终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异出发,用最为通俗易懂的语言来阐述自己的观点,让人们看到,女性主义在第三世界国家不仅仅只是一种理论,也是争取权利的斗争手段。在她看来,人类和自然之间不应该是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而应是相互协作的平等关系。她反对“全盘西化”以追求利益为目的单一基因文化,倡导多元的生态文化;她认为自然界中的生命(包括人类)都是通过合作、相互照料和爱来维持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持所有生命形式的多样性,包括其文化的表达,作为我们康乐和幸福的真正源泉。而西方的发展模式更多的是要控制自然,使之为人类服务,以获取更多的利益,这种发展模式最终只会破坏环境,摧毁我们的生活。眼下在基因工程中发展最快的转基因技术,在她看来正是一些大国或者个别跨国公司利用其先进的科学技术对第三世界国家的人民,环境进行暴力掠夺的另一种手段。

正如范达娜·席瓦在《失窃的收成》一书中讲到,不同的土壤,气候以及植被构成了世界粮食文化的多种多样性。粮食安全不单是指人们拥有充足的食物,更重要的是它能与当地的饮食文化,风俗习惯相匹配。在印度,农作物的品种有很多,饮食文化由于地域的差异也各具特点。在印度东部,北部一带,人们多用芥子油,西部地区多用花生油,德干高原一带多用芝麻油,喀拉拉邦用的则是可可油。

但是当某些公司和国家将转基因大豆作为油料作物引进印度后,大豆油代替了原本多样的油料品种,小规模分散的加工作坊也被无情的替代。很多当地妇女因买不起这种昂贵的油料,她们的孩子被饿死。但这并没有阻止大豆产品在印度的大肆推广,也没有引起某些公司或国家的注意,他们依旧打着“农业科学化”的旗帜进行掠夺。

在范达娜·席瓦看来,发达国家总是利用先进的技术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政治上的统治和资源上的掠夺,他们像男性一样对如同女性的第三世界国家进行剥削,一味强调男性的指导精神,否定相互促进、友爱平等的女性原则,他们试图用“全球化”、“最大利益”取代生物的多样性,文化的多样性以及生存方式的多样性。这种对待发展中国家的方式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地位之上的。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发展,就应该采用妇女们的生存方式,因为,女性自身就是孕育生命的载体,她们尊重生命、关怀弱者、包容万物、所以更加贴近自然。只有依靠这种发展原则,男性和女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人类和自然才能实现共生存,友好互爱的生态发展模式。由于印度跟我国的国情极其相似,因此范达娜·席瓦对先进技术和发展模式的反思及批判对于我们看待转基因技术在中国的应用同样具有一定的意义和启示。

四、用范达娜·席瓦的观点分析转基因技术在中国的发展

从1994年我国首次种植商品化转基因烟草到现在,已经有20年了,在这段时间里,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不仅带给我们新的产品,同样也给我们造成了很多困扰。如:转基因棉花在我国的大规模推广,就产生了相应的问题,从跨国公司购买转基因棉种后,还要购买去除杂草的农药,支付相应的技术费用等,使得农民们种植成本升高,一旦作物歉收,便会入不敷出,负债累累。再者,转基因种子的研发一般都在发达国家,他们常常以发展中国家人口和粮食的矛盾作为借口,向第三世界国家倾销他们的产品,他们大肆鼓吹转基因作物会有较高的收益,能缓解粮食不足的问题。但是对种植转基因作物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却只字不提,当土地里种植了转基因种子后,这片土地将不能再被传统作物使用,只能依靠他国提供的这类种子,这无疑是把我国粮食安全的主动权交给了别人。因此,对待转基因技术,我国应该采取谨慎的态度。

转基因技术下的产品或者食品到底安不安全;转基因农作物是不是会带来“基因污染”,影响物种的多样性;在这项技术的发展中,真正受益者是不是底层的农民们,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在1998年的威斯康星洲拉辛的所谓翼展会议这样说过:“当某种活动给人体健康或环境带来危害兆头时,就应当采取预防措施,即使此时对某些因果关系尚未科学地充分肯定”。

范达娜·席瓦曾说过:“传统的农业知识,耕作技术已经形成四五千年,而有一小撮白人男性科学家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便将它世界性的摧毁了,他们不承认女性在自然界中那种传统的耕作模式,而是用单一机械化的生产代替多样化发展,追求最大利润”。转基因技术的应用,转基因作物的推广,会不会让我们在未来的日子里只剩下大豆;只剩下那些对健康毫无保障可言的转基因作物;而我们是不是真的要用物种的多样性,生态的和谐平衡去为某些企业或者国家换取利益?在自由和奴役之间,民主和专制之间,多样性和产业化之间,我们到底应该如何选择?其实答案很简单,我们只是想用自由民主的、互爱协作的发展方式去替代父权制制度下的等级制的发展模式,追求人和万物之间的平等,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曾北危。转基因生物安全[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4.

(2)闫新甫。转基因植物[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4-5.

(3)刘兵。在激进的理论中寻求启示—读Mies与Shiva的《生态女性主义》[J].妇女研究论从,1999.62.

(4)(印)范达娜·席瓦。失窃的收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25-26.

(5)DAVID APPELL.新的不确定性原理[J].科学,2001(4):5.

转基因技术论文 篇二

关键词:西南石漠化区 晴隆模式 Logistic模型 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X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6(a)-0198-03

1 研究背景及问题缘起

1.1 研究背景

2011年6月国务院正式《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据该规划,我国西南石漠化区属于典型的限制、禁止开发区。这里集生态脆弱、极端贫困、民族矛盾交织为一体,农户原有生计难以持续,生计转型迫在眉睫!2012年国务院出台了《滇桂黔石漠化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强调滇桂黔扶贫攻坚和区域发展。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继2012年后再次锁定农业科技,加大科技驱动力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科技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如何运用现代农业科技促进石漠化区农户生计顺利转型,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重大的现实课题,研究石漠化区农民参加农技培训的影响因素有助于为新一轮的扶贫攻坚有效提供科技支撑。

1.2 问题缘起

(1)西南石漠化区的发展问题是当今世界性难题。近几年,我国石漠化治理工作取得可观的成就,但高海拔极贫困的少数民族石漠化区治理仍面临诸多挑战。至2011年8月,贵州省石漠化面积达3.7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1.34%,是全国石漠化面积最大、等级最齐、程度最深、危害最重的省份,高海拔极贫困的少数民族石漠化区治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正如回良玉所说:“滇桂黔石漠化区集老、少、边、穷于一体,贫困与石漠化交织是新一轮扶贫攻坚的‘硬骨头’”。

(2)主体功能区战略有序推进,区少数民族农户面临艰难的生计转型。随着主体功能区战略有序推进,西南石漠化区低效的、不适应环境保护的传统农业生计难以持续,农户生计转型迫在眉睫,但转型难度大且风险高,特别是对于生态极端脆弱的连片特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农户来说,生计转型犹如更进一步靠近“绝境”。

(3)科技采纳状况事关农户生计能否顺利转型。Theodore Schultz(美·舒尔茨·西奥多)在人力资本论中认为,增加人力资本投入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1]我国也越来越重视科技在农业方面的投入,2012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颁布《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连续9个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作出重要部署。可见,科技的运用与否直接关系农户生计转型的成败,是生计转型的核心支柱。

(4)晴隆模式:石漠化区科技扶贫的“希望之路”。该模式把石漠化治理、生态调节和反贫困扶持有机结合,成为西部地区治理石漠化的一面旗帜,吴邦国、曾庆红、范小建和一些国外研究学者都给予了“晴隆模式”极高的评价。虽然“晴隆模式”走出了石漠化区科技扶贫的希望之路,但连片特困地区的石漠化治理与扶贫攻坚仍然面临着农业科技供给和需求“双向缺位”等严重的现实问题。为了能让现代科技服务于石漠化治理与扶贫攻坚,对转型农户参加现代农业技术培训的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研究是重要而且紧迫的。

2 研究现状与理论基础

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外对农户技术采纳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内因和外因。内因是指农户价值观、性格特点、经营能力、认知水平等;外因主要指技术供给、技术价格、信贷条件、自然资源、商品市场价格、商品运销条件、政策、科研、推广和教育等因素等。[2]Khanna、Atanu Saha 以及Green、林毅夫、孔祥智等人认为,经营面积是影响农户采用农业技术的重要因素。[3~7]这就意味着种植面积、养殖规模越大的农户家庭,越有可能 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班。另外,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信息传播途径、家庭资源禀赋等也是影响农户采纳农业技术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说不同性别、年龄,不同信息渠道等因素将会影响转型农户参加农业技术培训。[8]

以上研究多是在常规农作物区进行的,主要涉及到水稻、棉花、蔬菜等种植区,或者常规的草场养殖区等。但在石漠化区,生态脆弱、资源稀缺、人口众多、极端贫困,普通的科技支撑往往难以凑效,农户科技采纳需要考虑灾害风险、生计风险、环境保护、民族地区发展等多重因素,因此,本文便被赋予了研究意义。

2.2 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根据发展经济学的观点,农户作为相对独立的农业经营主体,其行为可以用行为理论理论进行研究。关于农户科技采纳行为的研究,主要的理论依据有两种:一种是以舒尔茨为代表的“经济小农学说”,认为农户采纳农业技术的时候主要考虑到收益的最大化;[9]另一种是以蔡雅诺夫为代表的“自给小农学说”,认为农户在采用现代农业技术时组要以满足自家生计为目标,不存在或者存在非常不明显的“理性”行为,主要决策标准是“规避风险,安全第一”。[10]

本文基于这两种观点,假设农户是“相对理性”的,具有有限的理性,即很多时候为了实现消费平滑或者收入平滑,常常会选择放弃最优决策,表现为:理性但缺乏效率。另外,本文还假设在政府主导的条件下,科技培训市场是完全自由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完全;在短时间内,农户的行为是相对稳定的。最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本文也假设石漠化区农户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减少农业经营风险的现代农业技术。在这样的理论基础上,本文用实证研究的方式考察西南石漠化区“农转牧”户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影响因素。

3 实证分析

3.1 模型构建

转型户参加农业技术培训是一个二元问题(0-1类型),因变量值为“参加培训”或者“不参加培训”。本文运行SPSS19.0软件,使用经典的Logistic回归模型对“农转牧”户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通过不断踢出影响不显著的因素,最终得出石漠化治理背景下影响转型户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因素。在此将“农户参加农业技术培训”赋值为1,将“不参加农业技术培训”赋值为0,作为二元因变量。将可能影响农户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因素尽可能列举定义为Xn,n为1、2、3···。具体的模型式子如下:

其中,P为“农转牧”户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可能性(即概率,在0~1之间取值);ei表示随机扰动项;α表示回归截距;β表示影响因素的系数;X则表示影响因素(自变量);n表示自变量的个数,当n较大时,一般令Z=-(α+βnXn),n=1、2、3···,通过比较βn的大小以及符号,便可知道各种因素对石漠化区农户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影响方向及程度。

3.2 数据来源及实证过程

根据统计学原理,本文将可能成为转型户参加农业技术培训影响因素的变量设置如表1。

通过比较各变量的Wald值,踢出影响程度不显著的解释变量,循环进行回归,直到所有的解释变量均达到显著水平为止,最后的模型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

4 回归结果分析及所得结论

依据模型估计结果(表2),结合实地调查了解的实际情况对影响农户参加农技培训的因素进行了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户主个体特征中性别与文化程度对农户是否参加农技培训有较明显的影响。分析发现,男性对现代农业技术的需求更为强烈,这跟农村中传统的男女分工和男性心理、生理特征等有关。户主的文化程度与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的情况呈正相关关系,说明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户对科技需求更为迫切。通过调查发现,文化程度高的一般的村里是有所作为的,他们属于弱势中的强势群体,在科技的采用上处于领先地位,般会考虑靠科技技术的潜在利益,就会考虑到相应的较为高层次的科技。

第二,村里是否有中心示范点(典型户)对农户是否参加农技培训有显著影响。在调查中发现,参加培训的养殖户有一定的比例,但是非养殖户几乎没有参加过培训,这也可能是现代农业模式难以推广的原因之一。农户通常都有害怕承担风险的心理,因此不敢尝试新的科技。中心示范点或典型户就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农户在“看到他们成功了”的情况下,对科技的信赖度和采用度急剧上升。这说明示范点或典型户的示范效应越大,越能够降低农户科技采用的“试错成本”,农户对科技的需求也就越强烈。

第三,农户转型运作模式是影响农户参加农技培训的重要变量。在晴隆县的种草养羊项目中有主要有五种不同的运作模式:基地带动模式、滚动发展模式、集体转产模式、小额信贷发展模式、自我发展模式。不同转型运作模式对农户转型中的科技需求及采纳有不同的影响。调研结果显示,基地带动等四种模式均比自我发展模式更利于农户对科技的采用。作用最为明显的应该是“基地+公司+农户”的运作模式,能够有效带动转型农户对科技的采用,扩大农户的科技需求。

第四,政府资金扶持对农户是否参加农技培训具有重要影响。依据结果分析,是否有小额信贷、是否有补贴及补贴的金额与农户各项科技需求均成正相关。这表明,资金的扶持对农户采用科技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农户在转型中遇到很多困难,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资金不足。可见,资金不足是阻碍农户转型中对科技的需求和采纳的重要因素,农户往往对科技表现出强烈的需求意愿,但购买力却很有限。

第五,农业科技推广机制与传播途径直接影响农户参与培训的情况。实证结果显示,科技的推广机制和传播途径与农户对科技的需求及采纳息息相关。调查发现,通过自己主动了解科技信息的农户往往主动采用科技,与此具有相同现象的是:技术专员的科技推广对农户采用科技也有较大的影响。农户没有采用自己有需求的科技,多数原因是对该技术不够了解、不信任而不敢去尝试。经调查发现,信息来源离自己越近、传播的机构越权威,农户对该科技的需求也就越大。这可能是因为农户更相信专家、媒体或专业机构的权威信息。这一结果反映出了不同的科技推广需要采用不同的适合的宣传方式,科技需要更专业的推广机制。

参考文献

[1] 舒尔茨,吴珠华。论人力资本投资[M].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

[2] 池泽新。农户行为的影响因素、基本特点与制度启示[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3,24(5).

[3] Khanna A.Sequential adoption of site-specific technolo-gies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nitrogen productivity[J].Adou-ble selectivity model.Amer J Agr Econ,2001,83(1).

[4] Atanu Saha,H.Alan Love,Robeit Schwar.Adoption of Emer-ging Technologies under Output Uncertainty[J]. Am(November)1994.

[5] Green G.Explain irrigation technology choices:A micropa-rameter approach[J].Amer J Agr Econ,1996(78).

[6] 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7] 孔祥智,方松海,庞晓鹏,等。西部地区农户禀赋对农业技术采纳的影响分析[J].经济研究,2004(2).

[8] 韦志扬。我国农户技术采用行为研究概述[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30): 9714-9716.

转基因技术论文 篇三

[关键词]问题式;场域变换;未来道德哲学形态;“不自然”伦理形态

不久前,樊浩在《

其次,在《基》中,作者之所以能突破已有问题以及同已有问题联系起来的视域并且提出了新理论问题式,就在于他进行了问题式转换的“场域变换”——将基因技术的伦理问题由“技术革命”视域,转换至“道德哲学革命”视域;由针锋相对的伦理批评抑或消极防御型的伦理战略,变换为积极的道德哲学准备;从固守或改良常规伦理学,变为积极探索和建构发展伦理学。正是通过这种问题式转换的“场域变换”,《基》文作者能将他所看见的新场域的空缺或空白展现出来:一方面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不是由他的看所引起的,而是他在其所处的场域进行反思的过程;另一方面揭示了基因技术的道德哲学革命客观必然性(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人类采取阻止和反对都无济于事,同时,对于主体而言,也具存不可回避性:“基因技术第一次试图改变并且最终可能会彻底地改变人的主观自然。基因技术并不像以往技术进步那样,只是改变人的生活方式,而是试图改变人的存在形态,颠覆人类文明和人的伦理道德的人性基础。面对即将开始的‘造人’技术运动,人类社会在技术文明史上空前一致地拉响了伦理警报,但现在的伦理反映似乎从一开始就陷入某种悖论之中:伦理批评和伦理战略,要么在新技术的挺进面前信心不足甚至苍白无力,要么为它推波助澜。”另外,所有这一切由基因技术引发的道德哲学革命都是在理论结构变化的辨证危机中发生的。然而,《基》文作者认为,在这种变化中,并不意味着伦理学在基因技术面前完全无所作为,或一筹 莫展,而是需要一种更富有远见、更具创造性的伦理反映,更超越地确立自己的文化使命。在伦理批评和伦理战略之外,人类社会需要更长远地进行伦理规划,这就是针对可能出现的“新人”形态和文明形态进行必要的伦理准备。这正是历史赋予伦理学理论工作者的历史使命。对于伦理学工作者而言,必须在新的场域明确自己的新使命,因为由于基因技术的迅速扩张与应用,“人”存在的自然形态,人及其家庭的自然血缘关系,即将或正在发生改变。基因技术对人类文明和人类的道德生活、伦理关系的影响将是根本的和全局性的,伦理学在为这种改变提供批评性的伦理互动和参与性的伦理战略之外,不仅应当为“新人”基础上产生的新的道德世界和伦理世界进行文化准备,更应该为新的伦理文明形态进行道德哲学方面的准备。

再者,如何为新的伦理文明形态进行道德哲学方面的准备?在《基》中,作者通过提出新理论问题式并且进行了问题式转换的“场域变换”,进而廓清基因伦理学的视野:不是常规伦理学,而是发展伦理学。在《基》文作者看来,“常规伦理学”(基于“常规伦理道德”的伦理学)不足以积极能动而又富有远见地解决基因技术的伦理难题。因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机会与风险联系得如此紧密:人类在基因技术的迅速扩张与应用的过程中,面临着对自己创造的文明的两难选择:要么放弃彻底提升人类文明的机会,要么承受颠覆以往全部人类文明的风险——如果听任基因技术自发发展,其最后结果也许是使迄今为止的全部人类文明成为“史前文明”。面对这一文明史上从未遇见的两难选择,库尔特·拜尔茨认为“如果我们缺少采取行动所需要的足够的智慧,那么真正的智慧就是不要采取任何行动。”对此,《基》文作者从发展伦理学的视野指出,人类在这种两难选择的过程中,一方面的确需要以一种审慎的乃至偏于保守的态度,战战兢兢地进行自己的文化选择:但另一方面,人类更需要一种主动的和积极的战略——洞察时变,着手为新的文化根据地奠基,为解决新的文明课题进行道德哲学方面的准备。因为,基因技术的迅速扩张与应用已经是“采取行动”了并将继续“采取行动”,而“不采取行动”所能做的,只是以政治规约和文化抵抗为技术行为划定一个最后的“底线”。但是面对基因技术已经开始改变人类文明的现实,伦理学的战略反映,不能仅仅是固守自己已经遭遇袭击的阵地,而应做出上述的基于基因技术的发展伦理学视野的积极准备。这样,才能超越技术一伦理对立中的任何极端的或虚无的立场,既不把基因技术面临的决策压力仅当作习惯的和传统的压力,也不片面地以既有的道德价值拒绝和彻底怀疑新的技术,而是以对待人类及其文明“发展”能力的乐观态度,在“发展”中探讨和解决基因技术的伦理冲突和道德难题。因为“发展伦理学应对基因技术最重要的伦理反映,不是出于是文明忧患的伦理批评,也不是实用性地提出解决具体问题的伦理战略,而是以它们为基础的对于‘发展’了的社会文明的伦理建构。”而这种伦理建构,在《基》文作者看来,正是作为否定性的“道德哲学革命形态”的基因伦理的肯定性本质。

二、道德哲学革命何以发生?

在《基》中,作者从历史与现实或者从道德哲学与基因技术两个维度,对道德哲学革命何以发生展开了哲学辨析。实际上,这是他之所以能突破已有问题以及同已有问题联系起来的视域,提出了新理论问题式并且实现问题式转换的“场域变换”的道德哲学与科学基础。

首先,他从中西方道德哲学史的比较中,探寻了“自然人”—(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自然家庭”何以成为道德哲学的基础。

一是他考察了作为近代道德哲学集大成者黑格尔的道德哲学体系,其中无论是精神现象学的复原,法哲学的分析,还是历史哲学的再现,“自然人”(即家庭中诞生的“男人和女人”)和由“自然人”组成的“自然家庭”,都是道德和伦理的最初的出发点,是道德世界、伦理世界,同时也是道德哲学的两个互为前提、相互过渡的基础。就黑格尔的道德哲学体系而言,它回答了我们所试图探讨的两个问题:(1)“自然人”—(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自然家庭”“是”道德哲学的基础;(2)“自然人”—(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自然家庭”“为何是”道德哲学的基础。在他的论述中,合理内核显而易见。

二是他着重考察了在

其次,《基》文作者从现实的维度,探讨基因技术在其发展过程中,是如何颠覆人及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的自然本质,从而导致道德哲学革命的?他依据基因技术的发展趋势及其应用前景,勾画了基因技术对未来伦理道德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的影响可能呈现的三种样态即渐进一质变一灾变,其中基因一治疗技术渐进地影响和改变人及其家庭的自然本质;基因一生殖技术质变地改变人及其家庭的自然本质;基因一克隆技术突变甚至灾变地改变人及其自然本质。因此,基因技术作用的最后结局,是包括伦理道德在内的人类文明具有革命意义甚至颠覆意义的转折,因而也是到目前为止的人类一切道德哲学的终结。

就基因一治疗技术而言,尽管目前被人们认为最具建设性意义,但是《基》文作者更深一层地探察到,其伦理后果及其对人类文明的长远影响,不在于基因伦理学家们已经指出的其内所潜在的那些伦理风险,而在于与人及其家庭的自然本质相关的深刻隐患。因为基因治疗可以理解为在基因水平上进行疾病的治疗干预,它在医治一些危及人类生命存在与生命质量的重大疾病,在一些遗传的病治疗方面,具有造福人类的广泛应用前景。但是,由于它是通 过体细胞或生殖细胞的途径达到治疗目的,不仅基因的表达及其控制难以预期,而且基因水平的治疗也会导致人的自然本性局部性和数量上的改变,这种改变透过婚姻关系可能导致自然血缘关系的紊乱与错乱。在潜在状态,即未被人们自觉意识的状态,它将影响人类社会的自然秩序,尤其影响长期进化过程中通过以姓氏为标识的血缘关系的自然区分而形成的人种繁衍的合理性,由潜在的、无意识的、局部的“”而影响人种繁衍的质量;一旦进入自在状态,即基因水平上人的自然本质的部分改变为人们所意识和自觉,又势必透过伦理心理而影响人类的伦理关系和伦理生活。

再就基因一生殖技术而言,它对人及其家庭的自然本质的影响向前进了一步。正如一些基因伦理学家所发现的那样,基因一生殖技术的文明实质是“充当上帝”,正如格罗伯斯太因所说:“从贬义的用法上讲,‘充当上帝’的说法含有我们像上帝那样做出决定,但却没有上帝那样无所不知的智慧的意思。”虽然人类自诞生始就未停止过透过婚姻和其他选择途径对生殖过程的干预,但只是属于“按哲学原则生殖”的文化、政治和社会努力,与基因技术对生殖过程的干预具有异质性。基因生殖技术使人的自然体在相当程度上为技术所支配,《基》文作者诙谐地称之为人类由“育种员”变为育种的“工程师”,从而导致人的自然本性与人的能动性在伦理学上的巨大分裂。“由于基因和生殖工程的发展而引起的忧虑之根源在于下述事实:通过它们得以实现的干预所涉及的不是随便一种中性价值的物质,而是关系到一向被视为‘神圣’的、具有自身道德和美学价值的人和自然体,亦即人的本质。”所以,它被批评者指责为违反自然,“严重危及到人的本质及与其相关的人道、人性本身。”

更令人关注的是“克隆人”,它不仅是人的无性生殖,而且是对人的复制。《基》文作者指出,这将是对人及其家庭的自然本质的灾变性的颠覆。这种“灾变性的颠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技术上,由于现有的文明智慧还难以阻止克隆人可能导致的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因而这种技术应用对人类文明造成的后果将很可能是灾难性的;另一方面,由于现有文明的主体和基础——自然人和自然的家庭已被颠覆,正如库尔特·拜尔茨所说:“不管这需要多长时间,但今天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认:早晚有一天,能够通过技术对人进行彻底的‘改良’。”因而既有人类文明的基础以及奠基于其上的价值便发生动摇并将最终被颠覆,包括道德哲学在内的现有的一切人类文明将最后终结。因此,《基》文作者预警性地断言,“基因技术已经将人类厉史带到一个革命性转折的重大进程中”。

三、“不自然的伦理”形态何以可能?

如上所述,由于基因技术由改变人及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的自然本质而导致道德哲学革命,那么面对基因技术所导致的人类文明的革命性转折,道德哲学的未来形态是什么?《基》文作者根据基因技术道德哲学革命将经历从量变和质变的过程,进而对伦理的未来前景和道德哲学的未来形态进行展望:由基因一治疗技术和基因一生殖技术而导致的“不自然的伦理”和“不自然的道德哲学”,到“克隆人”阶段,将是“无自然的伦理”和“无自然的道德哲学”。而人类首先面对、即将面对并将长期面对的基因技术形态,是基因一治疗技术和基因一生殖技术及其“不自然”原则。因此追问“‘不自然的伦理,形态何以可能?”是《基》文作者沉思未来道德哲学形态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他突破已有问题以及同已有问题联系起来的视域,提出了新理论问题式并且实现问题式转换的“场域变换”理论诉求。

所谓“不自然”是从人作为生物体的生成方式和生成过程,由自然而然到人工即人为干预或人工控制的转变过程中的生成样态,这种样态介乎于“全自然”与“无自然”之间,因而仍然“有自然”,甚至相当程度上仍然是“自然”,它只是相对于基因技术应用于人之前的那种未被技术改造的“全自然”而言。因此,《基》文作者将其描述为“‘自然一技术’共生互动的‘不完全自然’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无自然”则是人完全为基因技术所创造和控制的状态。

首先,《基》文作者揭示了“不自然的伦理形态”之所以可能的存在论意义上的必然性。这与“不自然人”即人作为生物体的生成方式和生成过程的自然本质为基因技术所局部地和部分地改变的人的存在密切相关。这种“不自然人”具有双重属性:自然本性与技术本性。与此相对应,“不自然人”既有出于血缘的生物性遗传的自然关系,又有出于基因改造的技术人的关系结构。由于生物性的血缘关系是以姓氏为文化标识,而非血缘的“技术人”之间的关系则可能以基因技术为标识,因而,《基》文作者强调,为了不致造成人种繁衍方面的隐患,未来的人及其家庭成员可能需要有两个“姓氏”:作为血缘标识的姓氏与作为基因技术标识的姓氏。由于“不自然人”虽然消解了原有的“纯自然”(自然生命及其家庭关系),但又未达到完全的“技术”(人工生命及其家庭关系),而是自然生命与人工生命在同一个生命体和同一个家庭实体中混和共存,同生互动,因而就生成了“不自然的伦理关系”。

从基因技术的发展与应用的趋势来看,以“自然人”—“自然家庭”为基础的“自然伦理”形态,到彻底的克隆人阶段,人完全由基因技术创造或复制,其伦理形态则是以“技术人”(人工生命)—“技术家庭”(人工生命家庭)为基础“无自然的伦理”形态,在人类没有足够的智慧对克隆人技术进行合理有效的控制之前,只能通过政治法律途径对之“严防死守”。在这个意义上,“无自然的伦理”对我们来说,尚处于“六合之外”,可以暂且“存而不论”。而“自然人”(或自然生命体)与被基因改造过的“技术人”(或人工生命体)在同一个人、同一个社会文明中将长期共存,与之相对应,通过对以“自然人”一“自然家庭”为基础的“自然伦理”的辩证否定而即将诞生的“不自然的伦理”形态。这种自然生命与人工生命、自然人与技术人共生互动的“不自然的伦理”形态,将是基因技术发展给人类带来的最现实、持存历史可能最为漫长的一种伦理形态,因而最应当被关注,也最迫切地需要进行前瞻性的研究。

其次,《基》文作者探索了“不自然的伦理”形态之所以可能的认识论意义上的必要性。在探索的过程中,作者意味深长地进行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追问:“如果没有家庭,伦理将会怎样?”一方面,因为基因技术的作用,人及其家庭的自然本质开始消解,既有文明尤其是既有道德哲学和伦理精神就会因基石的动摇而坍塌。尽管在历史上,人类从来没停止过对自己的生物本性及其家庭的本能冲动的忧思、反省与改造,从伦理道德到政治法律制度,某种意义上都可以当作对这种“自然”本性的现实批判,但是,这种反省与批判的本质,是对“自然”价值的提升和超越,而不是对它的否定与颠覆。正如黑格尔所说:“对意识来说,最初的东西、神的东西和义 务的渊源,正是家庭的同一性。”而家庭一旦彻底解体,无论是人最初的实体性,还是神圣性、义务感的渊源,都会由此丧失,现有意义上的伦理也随之“丧失”。另一方面,如不进行道德哲学方面的及时转换和前瞻性准备,新形态的伦理必将因缺乏形而上学的价值基础和价值指导而陷于混乱,并导致某些先天性甚至获得性文化遗传方面的缺憾。

转基因技术论文 篇四

1 转基因食品技术恐惧的成因

1.1 技术发展的阶段性 转基因食品技术的发展由于技术的不成熟会产生一些无法预料的结果,但是当这些结果一次一次的出现在人们面前时,人们就会在问题积累的过程中积淀对该技术的恐惧与敏感心理,会担心该技术发展的不确定性还可能会给自身或者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1.2 社会意识的滞后与防范 由于社会大众的认知能力与经验范围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差异,当转基因食品技术随着科技的进步迅速延伸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时,人们会因为技术的发展与自己的认知以及经验不符,而感到生疏和不安,对其产生一定的怀疑和警惕。并且当发现该技术会对人们的生活以及社会环境产生消极的影响时,就加剧了对其怀疑和警惕,最终发展到对其恐惧的心理状态。

1.3 食品安全的影响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出,使人们对于与食品相关的任何事物都会比较敏感和警惕。而转基因食品技术恰好与食品有很大的关联,而且由于技术的高端性,一般人对其了解非常有限,很容易在一些人的偏见影响之下对其产生误解,进而不相信转基因食品技术。

1.4 社会舆论与媒体的影响 随着媒体力量不断增强,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人们所了解到的信息存在不真实的情况或者所使用的语句诱导性过强,例如“黄金大米”事件,从而影响人们的判断。

2 转基因食品技术恐惧的弱化措施

2.1 提升公众对转基因食品技术发展历程的认识 技术研发人员、食品监管机构以及政府部门应该加强为公众进行转基因食品技术发展历程的宣传与讲解,让公众在理解该技术的同时逐渐的去接受、认同该技术。

2.2 引导社会舆论的正确导向 政府部门应该对社会舆论的发展方向进行正确的引导,以免其病态发展,造成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同时,对社会舆论中所涉及的转基因食品技术的言论要加强管理与监督,避免出现虚假性的舆论传播,引起人们对转基因食品技术及其产品的质疑,更不能放任社会舆论对转基因食品技术的极端、缺乏科学依据的攻击,增加人们对转基因食品技术的恐惧,而应该多给科研工作者机会让其在公众平台上为转基因食品技术多做正面的宣传和讲解。

2.3 提高技术研发中公众的参与度 随着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受到极大的重视,转基因食品技术的研发工作在让公众了解熟悉发展历程以及研发进展的同时,要给予公众一定的机会与空间让其参与到研发当中来,为技术的研究与发展提供好的建议,促进技术发展。

2.4 建立转基因食品技术研发及其产品生产的风险责任 科研工作者以及生物技术研发企业在转基因食品技术的研发过程中要弱化自身的利益追求,以人民大众的需求为重,使研发的转基因食品技术能够更大程度的为人民群众带来益处。建立转基因食品技术研发及其产品生产的风险责任,有利于科研工作者以及生育技术研发企业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增强工作的科学性与严谨性,督促其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及时准确地预测所研发的技术在运用过程中会产生的结果,进而更好地促进其发展。

转基因技术论文 篇五

那么,转基因到底是潘多拉盒子里的魔鬼,还是福泽人类的天使?

2013全国两会期间,转基因成为热议话题之一。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在全国政协新闻会上公开披露,去年中国进口了5838万吨大豆,其中绝大部分是转基因大豆。同时他明确表示,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中国进口一定的转基因农产品不可避免。

3月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也就“转基因”话题发表看法,转基因问题说到底是一个科学的问题,需要通过加强科学知识的宣传和解读,逐步形成社会共识。与此同时,科学界也有声音传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彭于发出席两会时说:“解决粮食供应问题,需要发展现代生物技术,转基因技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粮食安全问题。” 虽然目前对某些转基因食品是否对人体有害还存有争议,但他认为,任何新技术都有潜在风险,这也是国家为什么要制定法规来规范转基因技术,政府部门要实施安全管理,还有一批科研人员要专门对它进行安全性评价研究的原因。因此转基因技术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人们争论的“转基因”,其实包含三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即“转基因技术”、“转基因生物”以及“转基因生物制品”。

转基因技术是对所有能将人工克隆的基因放进受体生物的基因组内,并使其在受体生物体内正常表达的一系列分子生物学技术的总称。这种人工克隆的基因,可以是受体生物本身的基因,可以是另一物种的基因,可以是克隆自某一生物体后再经人工改造过的基因,也可是一个完全经人工设计合成的全新基因。用转基因技术改造过的生物体就叫转基因生物。而用转基因生物为原料做成的产品就称为转基因生物制品。

由此可见,对于转基因技术,争议本应不大。它其实只是一类普通的分子生物技术。值得注意的本应该是“转的是什么基因”,以及“转基因生物制品的用途”。但是,近年来,大多数积极参与争论的双方,都有意无意地把这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混淆在一起,笼统地称为“转基因”。其立足点,都是转基因安全。

自2009年11月中国政府颁发了一种转基因玉米、两种转基因水稻的安全证书之后,关于转基因所涉及的食品安全、种子安全、粮食安全和经济利益之争等系列问题就引发了持久性的大讨论。其中最核心、最被舆论关注的就是安全问题。

中国科学院院士许智宏教授认为,转基因的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人是否安全,这属于食品安全的范畴;二是对环境是否安全。

2012年3月,农业部首次在官网上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审批情况”,公布了自2004年以来中国进口的各类转基因农产品,种类涉及大豆、玉米、棉花以及油菜等多类农作物。其中共有79批产品获得安全证书,有37批产品的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该审批情况显示,我国目前所进口的转基因农作物的用途皆为“加工原料”。

其中,“加工原料”指的是这些进口转基因作物将被用于油料加工、动物饲料、食品制造等领域,而其中以作为动物饲料的比例最大。

对此,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蒋高明认为,转基因饲料有相当大的风险性,已有大量实验证明转基因饲料会对动物产生不良影响,而且这种不良影响又极有可能通过食物链最终传递到人类自身。

他透露,中国科学院某课题组曾做过转基因饲料安全性的实验。课题组选取出42只基本等重的实验鸡,分3组,分别喂食疑似转基因玉米、普通玉米、有机玉米,自由散养于同等环境条件的露天养鸡场内。每组14只,其中母鸡13只、公鸡1只。

实验历时263天后发现,喂食疑似转基因玉米的鸡群共产蛋121个,喂食常规玉米的鸡产蛋349个,喂食有机玉米的鸡产蛋449个。喂食疑似转基因玉米每只鸡的产蛋量,分别仅为喂养常规玉米和有机玉米的34%和27%。“实验结果说明,转基因饲料对动物的生殖系统会产生不良影响。”

该课题组成员解释,之所以选择“疑似转基因玉米”,是因为他们无法通过公开渠道从转基因作物公司获得需要的产品。“一听说是做转基因安全性的实验,许多公司都拒绝卖给我们样品,我们只好在出现动物异常的地区自行购买。这导致的结果是,如果实验结果最终证明该转基因作物不适合作为饲料,这些公司肯定不会承认这些产品是他们生产的。”

在转基因的争论中,“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自称是“中间派”。但他也认为,在没有实验结果作为根据的前提下,将转基因用于主粮生产是“要慎重的”。“他们赞成转基因的,是用小白鼠做的实验,可是小白鼠和人能一样吗?他们有人类食用转基因食品的实验结果吗?”

袁隆平坦言:“人民不是小白鼠,不能用那么多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来做实验,来冒险。”他说,“我愿意吃转基因食品来亲自做这个实验,但是问题是我已经没有生育能力了。转基因对性能力和遗传性的影响是需要实验证明的,如果有年轻人自愿做实验,吃转基因食品在两年以上,结果证明不影响生育和下一代的健康,那才安全。”

即使袁隆平对转基因的普及仍存有疑虑,但他也坦言:“没有亲自实验过,也就没有发言权,所以不要轻易地肯定或否定,也不要猜测和推论,要用事实说话。”

还有一些科学家认为转基因食物的大量生产,即使能够提高粮食产量,但必然会对环境以及原有生态平衡产生危害,创造出更多对人体有害的病毒,这无异于饮鸩止渴。科学家发现,转基因玉米的花粉已经开始改变帝王蝶的基因;在澳大利亚,一种转基因油菜已经成为了超级杂草,普通除草剂根本拿它没有办法,而超级除草剂又会杀死本来种植的粮食。

英国绿色和平组织的官方网站宣称:“转基因作物与食物的生产将会变成一场灾难,科学家们将一种生物体的基因注入到另一种生物体中,将会对生物多样性及人类自身的健康带来影响。”

在全国政协新闻会上,针对公众关心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陈锡文指出:“目前我还没有听到过谁由于食用了转基因农产品出现安全问题。”他解释说,转基因物质本身是蛋白质,而植物油或油是纯脂肪,里面不含蛋白质,也不含转基因物质。“但作为饲料的饼粕中肯定含有转基因物质,经动物食用之后再转变为动物蛋白供人食用。”

不少科学家也为转基因的阶段安全性提供了证据。

早在2006年,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梅曾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青岛市科技发展计划的支持下,组织了一个名为“转基因作物监测及安全性评价方法的研究”的项目。在该项目中,刘梅团队利用进口转基因和国产非转基因豆粕制作饲料,喂养吉富罗非鱼。然后分别饲喂4周、7周以后称量体重,取其血液,检测其血液常规生理生化指标,用以评价转基因豆粕对罗非鱼生长和生理的影响。

研究发现,食用含有转基因大豆饲料的罗非鱼在一些生化指标方面,如白细胞数量、血小板体积与分布等方面发生了异常。同时,在罗非鱼的组织中,也发现了一些原先并非属于罗非鱼的基因片段。结果说明,转基因大豆对罗非鱼的一些生理过程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并未对其生长造成可见的影响,而且这种异常是否表明对罗非鱼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同时刘梅特别强调,因为这个结论还只是初步结果,实验需要进一步完善,不能以此得出转基因饲料有害的结论。

而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张军民则认为,只要是符合相关要求与研究流程的转基因作物以及饲料,其安全性能够得到保证。

他解释说,研究人员在决定将一段基因转移到另一物种时,会对这一基因的作用与安全进行严格评估,并根据有关转基因法规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各种风险评估,这一过程往往长达七八年。“因此,只要是严格遵照程序,转基因产品作为饲料的安全性是可控的,而且是可信赖的。”

另外,不少专家认为,只要准确评估,转基因作物及其食品不仅不会危及人类健康,还可能因为其生长过程中不用杀虫剂等而对健康有利。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全球已有29个国家种植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22.2亿亩,占世界耕地面积的10%左右,比1996年增加了近8倍。诺贝尔奖获得者诺曼·博洛格则更是明确表示,未来要想满足全球粮食供给,唯有作物基因工程技术。

我国也有相当多的科学家认为,要解决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突破耕地、水等资源约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长期有效供给,归根结底要靠科技创新和应用,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如果没有转基因技术的发展,我国面临的众多人口的吃饭问题将非常严重。是选择饿着肚子无休止地讨论安全与不安全,还是选择用这个已经普遍应用的技术填饱肚子?显而易见。

“转基因技术就好比汽车或飞机,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但不能因噎废食。”在日前由中国科协和农业部联合举办的以“转基因技术安全管理”为主题的活动中,中国工程院院士吴孔明的观点非常鲜明,并在很大程度上能体现科学家们的想法。在科学家们的眼中,转基因是一项技术,其本身是中性的,不能笼统地说安全或者不安全。

中国农大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罗云波指出,转基因作物从表面来说与普通作物没有区别,因为转基因作物在我们能够消费之前,每一例都要进行实质性等同性的科学实验,就是把转基因改造过的作物跟过去的作物进行严格的对比,不能有本质的区别,不能含有任何对人体不利的东西。也就是说国家批准的能够商品化的转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食品。

据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杨晓光介绍,目前我国已建立完整的、与国际接轨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以对转基因产品的研发进行严格的全程管理。我国完全有能力控制与监管转基因产品的合理应用与生产。

转基因技术论文 篇六

关键词 技术 知识 演化 隐喻

[中图分类号]F0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1)05-0057-05

一、技术知识本质论的发展及其局限

自莱顿(1974)的经典论文《作为知识的技术》作了开创性的研究以来,将技术简单当成人工制品的认识局限逐渐得到了纠正,技术的知识内涵与本质开始得到承认。著名技术哲学家邦格(1983)从真知(truth)与行为(action)关系角度提出技术是关于行为过程的知识。此后,技术本质乃是各种相关知识集合的论调逐渐成为技术分析的主流观念,这主要有两条进路:其一,从技艺、技能、技巧的知识化、理论化的角度,认为技术是关乎“实践技巧的学问”,经验形态的技艺、技能、技巧最终能够上升为一般形态的技术理论(technological theories),因而技术可以构成为一种知识体系;其二,从当今主要技术(特别是高技术)形态转化来看,认为技术可以被理解为是科学的应用,科学形态的知识在应用过程中转化为技术知识。以此为指导,人们不仅研究技术知识体系与其他知识体系(如科学知识体系)的相互关系,也开始触及技术知识集合的内部结构问题。例如,受波兰尼的启示,人们区分了技术知识集合中的默会知识和明言知识;从知识适用性角度出发,人们区分了一般(generic)知识和专用(special)知识;从功能角度出发,人们区分了制造人工制品和使用人工制品的知识。沿着这种分析范式,人们很自然地将知识创造和知识整合作为技术创新和进步的关键,将知识复制和传播作为技术扩散的实质。

技术知识本质论在经济学发展进程中亦逐渐占据主流地位。新增长理论在试图寻找技术进步的内生机制时,毫不犹豫地将人力资本投资、R&D费用等促进知识增长的因素作为技术进步的关键变量,技术进步被等同于知识积累,技术知识本质观的信念一览无遗。而事实上,在现代经济增长和发展理论中,把知识存量的增长率等同于技术进步率的做法是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比如施穆克勒和曼斯菲尔德就将“技术”(technology)直接定义为“工艺技术知识的集合体”。不仅技术哲学和经济学领域,在管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等诸多学科,技术知识本质论都俨然占据了主流地位。

相对于将技术本质理解为以技术工具为形式的人工制品的观点而言,技术知识本质论抓住了技术的知识内涵,更有利于人们理解社会经济中的技术交换、技术变迁等现象,甚至也能对较为流行的技术能力论等其他观点进行一定程度的整合,但这种已占据主导地位的技术知识本质论仍有其局限。首先,技术知识本质论容易忽略人工制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将技术视为各种相关知识的集合,突破了把技术简单视为人工制品、只看到物化技术的认识局限,但与此同时,技术知识本质论也有将人工制品完全还原为知识的强烈倾向,容易将技术与人工制品的关系割离,忽视技术的物化特征,从而走向与技术工具观对立的另一个极端。其次,技术知识本质论有等同论和知识泛化的强烈倾向。正如经济学、管理学等领域所出现的那样,技术知识观容易导致把技术和知识二者完全等同的倾向,将技术创新和变迁直接等同于知识的创新、整合和扩散。但是,技术和知识毕竟有所不同,等同论势必将与技术相关的所有要素都视为知识,存在将知识概念泛化的强烈冲动。再次,技术知识本质论无法有效处理技术的嵌入性特征。技术是嵌入于一定组织制度、一定历史文化、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技术,这一点在技术社会形塑论(SST)者那里被发挥得淋漓尽致。这种技术嵌入性是技术知识论难以处理的,要么将知识概念泛化用以解释这种嵌入性,要么将技术的这种嵌入性忽略不计。最后,技术知识本质论的整合力和解释力差强人意。技术范畴本身纷繁复杂,每种技术观看到了技术的一个或几个方面,理想的技术分析范式势必要求强大的理论整合力和现实解释力。然而堪称主流的技术知识本质论并不尽如人意,不能很好地将人工制品、社会嵌入性等技术特征纳入分析框架之中,其解释力和实践指导力也就差强人意。例如,其难以令人满意地解释工业革命为何发生在其所需要知识均被发现的一百年之后,也难以解释工业革命为什么发端于英国而不是知识积累相差无几的法国、瑞典或者德国等诸如此类的技术现象。

二、演化经济学的崛起和生物学隐喻

技术知识本质论虽然占据主流,但亦有不少异议者。美国著名学者内森・罗森伯格沿袭马克思的思路,坚信技术应该被理解为一个动态的社会过程。技术史学家乔治・巴萨拉则执着地认为“技术和技术发展的中心要素不是科学知识,也不是技术开发群体或社会经济因素,而是人造物本身”。最具影响力的异议者来自演化经济学(EvolutionaryEconomics)。自1981年纳尔逊和温特在其著作《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中做了开创性的工作以来,倡导一种与主流经济学均衡范式截然不同的思维和方法的演化研究范式开始获得蓬勃发展,相关文献呈指数化增长之势,大有掀起一场经济学的演化革命之势,成为20世纪末国际学术界发生的最重要事件之一。演化经济学是在批判新古典主流均衡经济范式的基础上建立发展起来的,坚持用达尔文主义替代均衡范式所信奉的牛顿一笛卡尔主义世界观,认为经济研究的核心不在于静态的存在,而在于动态的生成,强调经济个体的异质性和有限理性、经济系统演化的非线性和时间性,广泛使用生物学隐喻,倡导跨学科交叉研究。

演化范式发展到现在,虽然还比较庞杂,分歧也还广泛存在,但其基本思维特征和分析框架已逐渐形成共识。作为一种新古典主义研究纲领的替代物,一般认为演化范式具有以下基本思维特征。其一,个体群思考(Population Thinking)。传统均衡范式的给定偏好和个体同质性(代表)假设是类型学思考的产物,这就排除了多样的可能性,因而也无法有效分析创新(包括技术创新)。演化经济学则把个人选择置于多样化的群体中,强调了主观偏好的特异性和行为的异质性对创新过程的重要性;其二,有限理性。传统均衡范式中,经济决策要求具有完全信息,且决策者具有完备的处理这些信息的能力,即完全理性。在现实当中,人即使在确定的环境中,具有完全信息的情况下,也可能由于

决策相关因素的复杂性而无法做出最优化的决策,西蒙把人的这种不完备的决策能力叫做有限理性。演化经济学认为经济研究的出发点不应是假设人具有处理信息的完备能力,而应从实际出发,从有限理性出发;其三,历史重要性。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没有时间和历史的概念,经济的均衡是瞬时达到的,并且是可逆的,其理论只是讨论一种最优化的结构,而不考虑变迁过程的历史性。演化经济理论则认为经济社会中不可逆转的变化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历史和时间概念对社会经济系统的构建与演化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分析框架上,演化经济学认为任何演化过程都包含三个基本要素,即变异(vari-ation)、再现(recurrence)和选择(selection)。三者都是不可或缺的,共同保证演化的进行(例如达尔文的“带有饰变的由来”)。“变异一再现一选择”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演化过程,也正是达尔文主义的主要逻辑规律,由此构成演化研究范式的基本分析框架。

演化经济学的发展为我们重新审视技术与知识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其倡导的隐喻研究方法令人不禁联想到生物学基因型和表型理论。基因、基因型和表型是遗传学的基础概念。早在19世纪中叶,孟德尔就提炼出遗传因子的概念。1909年,丹麦遗传学家约翰森对代表可遗传潜在性的基因型与代表潜在性实现的表型作了区分,认为基因型是遗传的本质部分,并正式把孟德尔所谓的遗传因子定义为基因,即基因型的基本单元。1944年埃弗里等证实基因的化学本质是DNA。后来的研究表明,基因是DNA分子上含有特定遗传信息的一段核苷酸序列,是遗传物质的最小单位。通过复杂的生物化学过程,DNA序列能够被转译成蛋白质或RNA,部分DNA序列还参与这种转译过程的调节。基因通过准确的复制可将遗传信息传递给后代,通过转录、翻译等一系列复杂的生物化学等过程可将遗传信息表现为特定的性状,这被称为基因表达。而一种生物的基因组成称之为基因型,代表生物遗传潜在性的总和。显然,基因型只有通过其特定的实现、其与环境相互作用时的表达、通过其表型展现出来时才具有意义,这种特定的基因型表现的性状则被称为该基因型的表型。基因与性状(表型)的关系大多不是一对一的。一方面,一个基因常常可以影响几个不同的生物化学过程,使各个相应的性状发生改变;另一方面,生物的几乎每种性状都受几个或很多基因作用影响,各基因一般只对该性状独立地起到一份作用,这种现象称为基因的多效性。而且,基因型代表的只是各种潜在的可能性,基因对表型的效应严重依赖于发生反应时的物理和化学环境,亦即从基因型到表型,离不开生物体内外环境条件的作用,一个基因是否表达以及表达的程度受内外环境因素的影响。表型上是基因型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演化生物学的基本哲学思想和基因型表型等关理论为理解技术本质提供了一个有益的类比和参照。

三、演化范式理解技术本质的三个维度

遵循演化经济学的基本思维方法和分析框架,通过隐喻演化生物学的哲学思想和基因型表型等相关理论,技术本质可以被理解为一组关于从投入到产出的转换过程中如何做事的指令,是一种以技术知识为基因型的表型,其变迁是一个广义达尔文式的演化过程。这意味着理解技术本质的三个维度:

首先,从功能维度看,技术是关于生产即转换的指令。每种技术都代表一组从投入到产出过程中如何做事的指令,所谓不同技术是指在这个生产或转换过程中采用了不同原料、不同能源、不同机器设备、不同组合比例或生产了不同产品等等,亦即指令的改变。正如莫克尔(Mokyr)所指出的,技术本质上是一组关于如何做事的指令。当然,作为“指令”的技术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和增加人们的某种效用,从这个角度看,人类技术与自然界进化出的种种以增加生存概率为目的的生物技能(skill)并无本质不同。

其次,从空间维度看,技术是以技术知识为基因型的表型。如果我们将某种特定技术记为入,其对应的技术知识集合记为Ω,那么λ和Ω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生物表型和基因型的关系,技术知识集合(作为基因型)限制各种技术(作为表型)出现的可能性,但并不单独决定出现哪种技术,技术知识在一定内外环境的作用和影响下表现为特定的技术――即表型,而技术创新则可理解为表型的变异,这种变异既来自于作为基因型的技术知识的变化,也来自于外部环境的改变。这种生物学隐喻是富有启发的,因为我们对基因如何产生表型的理解要远远多于我们对知识如何产生技术的理解,这种隐喻为我们更好地理解技术创新过程和更好地处理技术一知识等同论所不能处理的制度和环境嵌入性等难题提供了一种良好视角。

最后,从时间维度看,技术是一个达尔文式的社会经济演化过程。新技术的产生与技术变迁都是一个变异一再现一选择的过程。由于和生物进化类似的过度繁殖能力和生存压力,人们必须对生产过程中可以使用的众多技术进行选择,这样,选择过程发生于λ之中,技术变迁本质上可以理解为一个新技术的产生及其适应性选择问题。而新技术的产生显然受到技术知识Ω的限制和影响,技术知识Ω的变化同样可以理解为一个变异一选择过程,因此,选择不仅发生于技术入中,即现有技术被选择使用,也发生于技术知识Ω中,即新知识被接受或被拒绝。普遍达尔文主义指导着技术创新和变迁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生物隐喻也有容易引起误解之处。比如生物学中一般不允许从表型λ到基因型Q的反馈、生物进化的选择与再现是严格区分的、生物基因信息一般与载体同存亡、基因交流受种属限制等,但诸如此类的生物学原则和要求显然并不完全适用于技术现象。此时,牢记演化经济学使用隐喻的宗旨是有益的,经济学不应自甘堕落为生物学,隐喻的目的不在于寻找技术与生物演化的准确对应,而在于更好地理解技术现象。

四、从技术知识论到技术演化论

技术知识本质论难以有效地整合技术社会形塑论和技术工具观,难以将二者分别强调的环境对技术变迁的重要作用和技术的物化特征纳入自身分析框架。相比之下,技术演化本质论则具有更强大的理论整合能力和现实解释力。其关于外部社会环境选择作用的见解、对技术本身内部因素作用的认识以及基因型与表现型原理的运用,使之具备了整合技术社会形塑论和技术工具观的可能性。如果进一步把技术知识当成技术进化的底层因子,就能将目前主流的技术知识论整合到这种演化分析范式之中。强大的理论整合力同时赋予技术演化本质论强大的解释力,很多技术知识论和均衡研究范式下无法提供良好解释的技术现象都能在这种演化范式中进行有益的探索和研究。例如,基因型和表型关系原理为理解工业革命为何发生在其所需要知识均被发现的近百年之后提供了有益的启发,而环境的选择作用则能为解释工业革命为什么发端于英国而不是知识积累相差无几的法国、瑞典或德国提供良好的思路。不仅如此,演化范式也能为深入研究李约瑟之谜、苏联技术困境等重大且争论颇多的技术现象提供一个更新颖而富有前途的视角。

生物科学的发展不仅验证了进化理论的科学性,也丰富和发展了达尔文主义,使之日益渗透和影响到人类的世界观和思维方法。与此同时,物理学的发展,特别是布鲁塞尔学派的耗散结构理论也对人类思想的演化范式提出了直接要求。量子力学理论、混沌理论及包括随机过程在内的现代数学理论的发展,都在很大程度上要求人类以一种演化世界观来观察和认识世界,正如古木根社会科学重建委员会的一份权威研究报告指出的:“自然科学发展了一些具有进化论意义的复杂系统,它们所提供的概念框架为社会科学展现了一套连贯的思想,而这套思想与社会科学领域某些由来已久的观点是非常吻合的”。现代西方哲学中,以伯格森等为代表的非理性主义哲学开始了对理性的怀疑和对时间、演化与创造的肯定。科学哲学领域,波普尔“证伪主义”哲学体系风靡一时,然而20世纪60年代后历史社会学派或称历史主义的出现很快使得波普尔和他的学派黯然失色,该学派坚持从一个更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来看待科学的发展,强调科学家的社会心理结构对这个发展过程的重要作用,认为科学并非波普尔所说的理性自然发展的逻辑过程,而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技术演化本质论非常契合自然科学和哲学的现展方向。

五、结语

转基因技术论文 篇七

[基金项目]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09ZX09502-030)

[通信作者]*谢雁鸣,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医临床评价,Tel:(010)64014411-3302, E-mail:

[作者简介]张雯,硕士研究生,Tel:18810465641,E-mail:

[摘要]目前在中医药研究方面已经形成了若干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是科研劳动者辛勤劳动的结晶,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标准化是促进中医药国际传播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促进国际贸易有重要意义,及时将具有向技术规范转化潜质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规范不仅有利于提高标准的技术含量,而且有利于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该研究初步探索出适合具有向技术规范转化潜质的中医药科研成果向技术规范转化的路径,旨在为今后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方法参考和借鉴,以促进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中医药科研成果;技术规范;转化;路径探讨

1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现状

近年来,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政策法规,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各地的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加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规等,为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总体而言,我国科技向标准转化的转化率非常低,以2013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统计数据为例,科技部当年共登记科技成果51 723项[1],与51 723项科技成果相对应的是2013年共计制修订标准1 691项,其中指定1 211项,修订480项[2]。从以上统计数据不难看出,我国科研成果产出多,但是转化率低。

就中医药而言,随着国家对中医药的重视,科研经费投入逐年增多。仅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为例,截至2012年,通过中医药学科资助的各类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达5 146个,资助经费约达15.080 7亿元;其他资助还有来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省部级科研项目等若干类别经费的支持[3]。反观中医药标准化进展,截止到目前为止,中医药领域共制修订国家标准27项,行业或行业组织标准471项。虽然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中医药相对于其他行业领域的标准化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科研单位等相关研究机构,往往局限于为了发明而发明,为研究而研究,并未对其科研成果进行大量的改进和转化,为能充分考虑科研成果的“实用性”,科研成果往往停留于“实验室”的初级阶段,致使众多本应对中医药推广与传播,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服务社会,造福国家和人民的中医药科研成果在很长一段时期都被束之高阁,难以实现其应用的自身价值,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2亟需科研成果向技术规范转化的路径和方法

科学研究、标准和成果转化三者既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的。成果转化是技术知识和研究成果的具体转移和应用于生产的实践表现,不但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更可以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当今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同样,各发达国家竞争的焦点,也集中在把当代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竞争上,因此科研成果只有经转化和推广,才能发挥科研成果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才能转变为现实生产力,为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动力的支持[4]。

当今社会,标准的竞争关系到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的利益分配。总理指出,“标准是自主创新的制高点,谁掌握了标准制定的话语权,谁就掌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标准不仅渗透在现代科技发展的前沿,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形成新的生产力[5],而且能够成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经济贸易中不可缺少的共同语言,成为推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助推器。一项技术标准被国际标准采纳,往往可以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甚至能决定一个行业的兴衰,标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所处的战略地位日益突出[6-7]。标准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构成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8]。

随着全球经济的深入发展,现代科学计划不断革新以及人类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的深刻变革,中医药学得到了飞速的发展。通过中医药标准化,使中医药服务和产品达到国际技术交流合作与贸易条件的要求,符合国际惯例,促进中医药更好地走向世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资源转化为产业,文化和经济优势,保持我国中医药在国际传统医学领域的话语权和应用地位。同时,标准也是国际贸易壁垒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各国通过制定实施符合国际贸易规则的技术标准,来限制不符合本国标准服务和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的利益。我国虽然加入了世贸组织,在国际贸易中的关税堡垒己不在,但是技术堡垒仍然存在,例如,2004年欧洲的《传统药品法》案的颁布就是为了阻止中草药进入欧洲市场设立的门槛。因此中医药标准化对于中医药现代化、国家化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工作,对引领和支撑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9]。及时将具有向技术规范转化潜质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规范不仅有利于提高标准的技术含量,而且有利于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因此只有吸收借鉴当今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用标准的形式再现中医理论和医疗技术,中医药学才能与时俱进。

3中医药科研成果向技术规范转化的路径

3.1标准的涵义及分类

技术规范属于标准的一种,国家标准GB2000.1-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中给出了标准的定义,标准是指“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并注明:“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按照标准的要求程度分:规范标准、规程标准和指南标准[10]。规范: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适宜时,技术规范宜指明可以判定其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程序。规程:为设备、构件或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或使用而推荐惯例或程序的文件。指南:给出某个主题的一般性、原则性、方向性的信息、指导或建议的文件。

3.2可以转化为技术规范的科研成果界定

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规范是指从科研成果的形成开始,到形成基于该成果的技术规范的一系列活动,其中跨越了2个系统即科研系统和标准化系统。从标准化的角度看,它包括了将科研成果纳入到技术规范的所有标准化活动;从科研系统来看,它是将处于转化中某个适当阶段的科研成果将技术规范的形式固化,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有力手段[11]。

然而不是所有的科研成果都可以转化为技术规范,能够符合转化为技术规范的条件。从标准的概念不难看出,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因此每个标准都应当界定出其适用范围;其次标准的实施是为了使有关的工作获得最佳秩序或者效果,而且要取得各有关方的协商一致;而且标准是大家共同使用的并且重复使用的文件,某些一次性出现的事物由于其偶然性,不需要制定标准,某一方单独使用的文件也不一定要制定标准;只有大家都希望共同遵守,而又反复出现的事物,为了规范它,才需要制定成标准[12],因此可以转化为技术规范的科研成果内容必须符合具备以下特性:①其内容必须具有适宜于制定为重复使用或者共同使用技术要求的性质,这种性质对于科研成果的产生和生存来讲不是必须的,但对于科研成果的转化和进一步的推广时至关重要的。②同时应当具备向技术规范转化的内在要求和外部条件。内在要求指的是科研成果需要符合一定的成熟度,先进性,应用价值及与政策的协调性等等,如果科研成果的实际状态没有达到一定的要求,其不具备可转化性;外部条件指的是行业内或者领域内有制定该技术规范的需要,具有推广的必要性,才需要将相关科研成果进行整合和梳理,转化为技术规范。

3.3科研成果向技术规范转化的具体步骤

3.3.1遴选科研成果

在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的现状部分不难看出,目前在中医药领域,已经形成了大量的科研成果,然而标准的制定数量是有限的,追根溯源,在于哪些科研成果能够转化为标准以及如何转化目前缺乏相关的方法[13],本研究通过检索相关文献,法规和政策,借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的“十一五”科技专项课题“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试点及研制”中“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潜力分析方法” [14],结合中医药的特点,初步拟定出适合于判断中医药科研成果能否转化为技术规范的准则和条目。

判断一项中医药科研技成果是否可以转化为技术规范,要考虑以下2个基本准则:第一,可行性,即该项科研技成果是否具有转化为标准的基本属性,例如是否具有推广价值,能够重复利用;是否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人员基础;在该领域是否能够达成一定范围的共识,并确保该项技术规范与当前已经的或者正在研制的技术标准之间保持相互协调、没有重复。第二,必要性,即通过对该项科研技成果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估,认为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这是确保技术规范制定完成之后能够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具体评价条目见表1。

在必要性的遴选条目中,技术水平的先进性和成熟度是判断科研成果是否具备转化潜质的先决性要素,主要表现为通过分析该科研成果应用推广的时间、范围大小、与相关技术的协调性,是否在中医药行业内达成一定的共识,设立该条目的原因是,因为标准是大家共同使用的并且重复使用的文件,标准的实施是为了使有关的工作获得最佳秩序或者效果,而且要取得各有关方的协商一致,因此只有中医药领域内大家都希望共同遵守,并且在行业内达成一定的共识的科研成果才可以转化为技术规范;能否解决中医药领域的技术难题或热点问题是指该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之后可以解决行业领域内悬而未决的技术难题或热点问题;科研成果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与同行业比较达到国内或国际的先进程度,并考察是否可以带来共性问题的解决。

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体现科研成果价值的第2个特性即表现为经济性,因此设立了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这一点对于评价应用及开发类科研成果尤其重要,所谓的经济效益自然指科研成果可能带来或者已经带来的经济价值,即科研成果转化后将其应用于生产和服务带来的间接和直接的经济效益[15],对于中医药科研成果而言,主要表现在是否是中医药市场发展所亟需,该条目是通过分析该科研有利于行业的发展,可以创造更大的利益,则推广的价值就大;科研成果是否可提高中医药市场的竞争力指的是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后对于中医药市场增收,增效的直接贡献和对于国民经济带来的间接贡献,预期的经济效益越大,提高中医药市场竞争力越强,则越需要转化。

科研成果的社会效益其一表现在科研成果是否符合人类的安全,文明和伦理道德准则,因为有些科研成果的先进性、成熟度和经济价值很高,但是违背了人类安全、文明和伦理的原则,是需要被禁止转化为技术规范的;其二表现为是否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中医药的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属于中医药在卫生领域内应用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只有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规范后,能够切实提高中医药的医疗服务水平,实现其社会价值,该项科研成果才具备转化的必要。

运用共识会议法对前期遴选出的科研成果进行专家论证。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进行完多轮专家共识会议之后,根据专家共识会议的结果,确定技术规范的转化方案。

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中医药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新工作项目提案建议书,填写完成后交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标准化办公室,履行报批程序,收到正式批复后批准立项。

3.3.2确定技术规范制定主体

明确技术规范的制定主体,对于科研成果能否转化为技术规范至关重要,技术规范的制定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需具备在中医药行业内,处于该领域领先并且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资质,才能在科研成果转化技术规范后起到推广和应用的促进作用。

3.3.3组建技术规范制定工作组

3.3.3.1遴选原则技术规范制定工作组由临床医生、药学学科的人员、临床方法学方面的专家、各级管理人员及标准制定人员等多学科人员组成。人员有资深老专家、专家、临床一线医师、药师、科研研究人员、方法学研究者等,分布在老、中、青3个层次。负责起草的工作组积极收集、分析相关资料,吸纳各国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既往标准化建设的经验。

3.3.3.2工作组组成由临床专家、药学专家、方法学专家、统计学专家、中医药行业管理者及卫生行业管理者等资深专家组成,对技术规范的制定提出决策性的建议和总体督导。撰写工作组又分为文献检索小组和起草小组。由具有临床、药学、临床流行病学知识背景的人员执笔撰写技术规范;由具有中医学、临床流行病学知识背景及较好外语水平的人员进行文献检索与评价。

3.3.4系统收集相关材料

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补充相关材料,具体包括:广泛收集与技术规范相关的专业文献及相关科研成果,与技术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化的法律法规;编写工具,《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编写的相关规则与指南;从而节省技术规范编写所需的时间。

3.3.5起草技术规范

3.3.5.1撰写技术规范讨论稿基于文献检索小组检索的所有相关材料,并且广泛征集技术规范制定完成之后的使用各方比如各级医院、药品生产企业和科学研究单位的建议和意见,形成技术规范的讨论稿。

3.3.5.2撰写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根据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为了使技术规范更具公认性,召集技术规范指导委员会专家对技术规范讨论稿进行专家论证,以期讨论稿进行修正完善,撰写工作组对指导委员会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细致的推敲和反复讨论。

经反复讨论之后,运用由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白殿一教授主编的《标准的编写》一书中附录6中的“标准编写模板TCS2009”及使用指南进行编制,使编写的技术规范符合GB/T1.1规定的标准要求,形成征求意见稿。

在标准编写时应当注意,标准的条文应用词准确,条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描述准确、规范是制定标准的最基本要求。标准是用语言文字来表达信息的,它对语言描述的要求特别苛刻,标准的语言和表达形式应尽可能的简单,明了,易懂,还应注意避免使用口语化的措辞,一是要清楚的表达信息,一是不容许出现异议。标准文本的表述要有很强的逻辑性,用词禁忌模棱两可,防止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标准内容产生不同的理解。具体可以参考GB/T1.6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达规则。

3.3.5.3技术规范意见征求在形成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之后,需进行必要的内部验证,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公开,网络,问卷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在完成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之后需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归纳汇总和研究处理,形成意见汇总处理表,对于未采纳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对于技术规范进行了重大修改的,应当再次征求意见。

3.3.5.4形成技术规范送审稿根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对意见进行逐一认真分析后,再进行意见的汇总处理,形成技术规范送审稿。

3.3.6审查、批准、出版、复审

由于技术规范的审查,批准,出版及使用和复审,均属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行为,因此仅需按照其流程具体操作即可。

4讨论

在中医药科研成果向技术规范转化时,遴选具备技术规范转化潜质的中医药科研成果对于技术规范的转化至关重要,本研究通过检索相关文献,法规和政策,借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的“十一五”科技专项课题“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试点及研制”中“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潜力分析方法”,结合中医药的特点,初步拟定出适合于判断中医药科研成果能否转化为技术规范的原则和条目。然而在今后的相关研究中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深入探讨,迫切需要进行中医药科研成果向标准转化评价系统的研究,建立适合中医药发展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科学合理的做出评价,更好得确定应当重点进行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的项目。

然而大部分标准化的学术论文目前都还停留在对标准化工作的初级探讨、经验总结及具体标准的讨论方面,对于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转化路径深入研究很少,使得中医药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政府支持的中医药科研计划从立项到科技成果产出,标准计划立项到标准批准,是两条互不相关、各自独立的过程链,很多中医药技术成果中亟需形成标准的内容未能进入我国的标准的制定程序中来。科研院所的广大科研工作者承担着繁重的科研任务,根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来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为标准,更缺乏这方面的有效经验,造成了大学研发的科研成果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加之我国僵化的科研体制管理模式,立项专家往往忽视科研的应用性,容易导致高校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相脱节,从而无法实现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因此应当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体制,加强科研成果的利用和资源的整合,系统梳理科研进展及成果,建立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加大科研成果向中医药标准转化的力度,真正体现科技创新对于中医药的支持和带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2013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EB/OL].2013-11-26.http:///web/detail1.aspx?menuID=11&contentID=1011.

[2]国家标准委。 2013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公布[EB/OL].2013.http:// .cn/news/20131219/119658.shtml.

[3]郭春莉,付强。中医药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模式探析[J].世界科学技术――中医药现代化,2013,15(8):1850.

[4]石骥,傅良韬,文军,等。注重科研管理,加强成果转化[J].西南国防医药,2005,15(5):534.

[5]Pat Picariello.A global standards strategy by industry for industry[J]. Standard News, 2002(5):57.

[6]高晓红,丁日佳。标准化与企业竞争力的关系[J].经济论坛,2004(1):48.

[7]丁日佳,李翕然。技术标准、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系统论[J]. 世界质量与标准化,2004(1):37.

[8]郝素利,丁日佳。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的策略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28(16):96.

[9]宇文亚,韩学杰,史楠楠。中医药标准化现状分析与思考[J]. 世界科学技术――中医药现代化,2011,13(3)∶445.

[10]白殿一。标准的编写[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

[11]柳成洋,丁日佳。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理论及方法[M].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12]中医药标准化知识简明读本编写组。 中医药标准化知识简明读本[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3.

[13]柳成洋,于欣丽,尹彦。科技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潜力分析方法研究[J].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7(1):41.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7篇《转基因技术论文》,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300 48046